『壹』 2021年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
房子有貸款是可以過戶的,但是需要辦理一定手續,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2、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
『貳』 2021年貸款房可以過戶嗎
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
房子有貸款是可以過戶的,但是二次交易有以下規定:
1、房子的二次交易,就是需要把購買時簽訂的合同和房屋的產權證書、銀行的抵押合同關系變更一下就可以,其實做起來整個過程卻是沒有那麼容易的,首先,購買房產的人與房地產開發商要簽訂購房的合同;銀行簽訂貸款房屋抵押的合同,進行貸款房屋抵押登記記錄。
2、如果貸款還清之前進行房屋的買賣,則涉及以上五個文本的人名變更問題。
首先,根據房地產法,購房合同是不能變更的,其次,從銀行角度,如果貸款是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
3、至於在權屬處變更貸款抵押登記、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以及產權證,由於目前尚無政策依據而根本行不通。
就目前的情況,還貸房想賣掉,還得想方設法先將剩餘的貸款還清,注銷貸款抵押登記,結束購房的手續,才能進行二次交易,別無他法。
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
抵押中的房產若要辦理過戶有四種方法
方法一: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首先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才可以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方法二: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方法要徵求銀行的同意。
1、若銀行能夠同意產權變更,借款人由賣方變更為買方,銀行會出具證明,在房屋已設抵押權情況下辦理變更登記。此時,買賣雙方可以向銀行借出房產證,然後攜帶銀行出具的證明、房產證、權屬變更協議、戶口本和身份證等相關房產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產權變更登記手續,順利完成房產過戶。
2、若銀行不同意變更,買賣雙方需要按照方法一進行過戶。先向銀行贖樓,即先將欠銀行的錢還清,如果業主自己資金不夠,可請擔保公司為你贖樓,贖樓後可過戶。
方法三:贖樓。賣方找擔保公司擔保然後把餘款付清,取出房產證,然後辦理過戶登記,之後再由賣方償還擔保公司的借款。
方法四:我國法律不支持簽協議過戶。若是買賣雙方覺得這種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譜的中介公司辦理。買賣雙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續費讓中介墊資進行解貸,賣方拿到房產證,將房產過戶到對方名下,買方再進行按揭還中介公司資金。
『叄』 2021年房產過戶新政策是什麼
僅限於夫妻之間的房產過戶免費,如果房子過戶給孩子還是需要繳納過戶費的,但是在繼承情況下房產過戶則是不用繳納過戶費的。此外其他形式的過戶則需繳納一定的過戶費;贈與過戶需要辦理贈與公證,繳納評估費千分之六,公證費2%,得到公證書去房管辦理過戶,繳納全額契稅3%,印花稅費萬分之五,手續費幾百元;買賣過戶首次購房5年以上費用最低。若房子是滿五年持有和唯一自住房,買賣過戶免除1%個稅,免除5.55%營業稅,繳納契稅90平以下1%;買家有其他住房,契稅就是3%,印花稅萬分之五,手續費幾百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肆』 2021年房子有房貸可以直接過戶嗎
房子再有房貸的情況下可以直接過戶,但是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4)2021年貸款房屋過戶新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條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伍』 2021年房子貸款沒還完可以過戶嗎
專業人士幫您回答,房子在沒有還清貸款原則上是不可以過戶的,但是如果銀行出具同意過戶手續就可以過戶,希望能幫到你。
『陸』 2021年房貸未還清可以過戶嗎
『柒』 2021年二手房交易貸款新規定
2021年二手房交易貸款新規定
如果申請人名下的二手房已經抵押給一家銀行,那麼申請人就無法再申請二手房貸,只有等到抵押房解除抵押狀態後,才能正常去銀行申辦二手房貸。
有相關條例規定,二手房的房齡不能超過12年,二手房已經使用的年限和貸款年限之和不能超過30年。如果申請人的二手房房齡比較大,那麼也是無法申請二手房貸的。
如果申請人名下的二手房估值較低,不能滿足申請貸款額度的需求,銀行也是不會審批的。畢竟銀行是一個盈利機構,需要依靠貸款來賺錢,如果貸款人無力償還貸款,銀行可以拍賣房屋收回貸款。如果房屋價值本身不高,那麼銀行也不會做虧本的買賣。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申請人的二手房為經濟適用房之類的保障性住房,如果購買時間還沒超過5年,銀行一般也不會審批二手房貸。
最後一種情況也是無法申請二手房貸,那就是申請人名下的二手房為軍產房、小產權房等特殊性質的二手房,這類房屋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當然也無法辦理銀行房貸。
2021年二手房交易貸款比例
1、房齡
房齡是直接影響房貸年限的。我們在買二手房時一定要注意查看二手房的房齡,一般來說,購買房齡偏老的二手房獲批的貸款年限都比較短,城區的老房子都屬於這類。由於房齡偏老,實際價值評估會更加謹慎,如果房齡超過20年,銀行很可能直接拒貸。如果房齡在10年以內,比如次新房,滿五年唯一的二手房,則很容易獲批較長的貸款年限,通常都能達到20年以上。
2、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和房齡不是一回事,我們通常所說的70年、40年指的就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的起始時間是開發商拿地時間,而房齡則是從開發商交付之日算起。通常情況下,房齡是短於土地使用年限的。部分銀行對土地使用年限也有規定,要求貸款年限不得大於土地使用年限。
3、公積金繳存狀況
如果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則需要關注公積金繳存狀況。一些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高收入人群會得到銀行的「額外關注」。具體就是,繳存額度越高,貸款年限越短,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是這樣。事實上,公積金制度設計之初就是為了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由於公積金貸款利率很低,高收入人群如果選擇長貸款年限,實際上是佔用了公積金貸款額度。這不利於公積金惠及更多剛需人群。
4、貸款人年齡
貸款人年齡也是影響房貸年限的重要因素,一般是年齡越大,獲批貸款年限越短。很多商業銀行在審核房貸時將申請人年齡放在第一位。
雖然國家規定不超過退休年齡的職工都可以貸款買房,但實際上考慮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銀行在審批房貸時,都會要求貸款期限與借款人年齡之和不得超過一定年限,一般是60年或65年。
『捌』 2021怎麼把貸款房過戶給父母
有貸款的房子可以贈與嗎?
因存在銀行的按揭貸款,銀行還是抵押權人,房屋處於抵押狀態,未經銀行的同意是不能對外處置(包括買賣、贈與等),必須先歸還銀行貸款,解押後,方可辦理贈與的相關手續。
房屋贈與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房屋贈與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贈與人必須是房屋產權的擁有人,同時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贈與的房屋必須具有合法的權屬證件,不存在產權糾紛;
2、贈與人和受增人均屬自願,有書面贈與協議(合同),並辦理公證;房屋贈與必須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審核,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受增人必須依照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3、不得為逃避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如債務履行、支付勞動報酬等而設定贈與;也不得為規避法規管理,如繳納稅費等而設立贈與。總之,房屋贈與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房屋贈與有什麼條件?
因房屋贈與申請轉移登記的,申請人是贈與合同中的雙方當事人。因房屋贈與申請轉移登記的,須提供以下要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原件留存);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復印件留存);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留存);經公證機構公證的贈與合同(原件留存);契稅完稅憑證(查驗原件)。
有抵押登記或者抵押權預告登記記載的,轉讓房屋應當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宅基地上農民住宅房屋轉讓的,應當經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玖』 2021年有房貸的房子可以直接過戶嗎
你需要先把貸款還清,才能過戶,不然是不能過戶的,因為房子還不能完全算是你的,銀行還押著你的他項權證。
『拾』 2021年房地產八大新規
第一、住宅70年到期後,自動續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用地70年產權到期後自動續約。
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二、設有居住權的房子,無償給別人去住,房子不能出租。
今年實施的民法典規定,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抵押中的房產,不用解壓也可以直接過戶。
2021年民法典新規規定,在押房產可直接交易並過戶,不需要繳清全款或提前徵得銀行同意。但需要注意的是,銀行依然具有這套房子的抵押權,如果過戶後不及時償還銀行貸款,銀行依然有權申請處置這套房屋。
第四、夫妻過戶、子女繼承房產,免徵契稅。
2021年9月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第五、停車位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年
《合同法》房屋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六、房東不能單方面的提高租金
在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內,除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單方面解除住房租賃合同,不得單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除約定外不得扣減押金,同時,出租人收取押金的,應當在住房租賃合同中約定押金的數額和返還時間。除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不得扣減或者遲延返還押金。
第七、房子出售,所有權變更,不影響租賃協議,租客可以繼續居住。這個也容易理解。假設房屋在租賃存續期間發生了產權變更,租客依然可按照協議繼續居住。
第八、承租人有有限購買房子的權利
根據《民法典》規定,第七百二十六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