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樣處理貸款風險
一,適時、准確地識別風險是風險管理的最基本要求。風險識別包括感知風險和分析風險兩個環節:感知風險是通過系統化的方法發現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種類和性質;分析風險是深入理解各種風險的成因及變化規律。商業銀行業務的日益多樣化以及相關風險的復雜性,極大地增加了風險識別的難度。延誤或錯判都將導致風險管理信息的傳遞和決策失效,甚至造成更為嚴重的風險損失。制定風險清單是商業銀行識別風險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二、風險管理的策略包括風險分散、風險對沖、風險轉移、風險規避和風險補償等措施。1,風險分散式指通過多樣化的投資來分散和降低風險的策略性選擇。商業銀行可以通過貸款出售和其他商業銀行組成因吐納貸款的方式,是自己的授信多樣化,從而分散和降低風險。風險分散前提是有足夠多的相互獨立的投資形式,風險分散策略是有成本的,主要是分散投資過程中的交易費用。但與集中承擔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相比,風險分散策略的的成本支出顯然是值得的。2,風險對沖。風險對沖是指通過投資或購買與標的資產收益波動負相關的某種資產或衍生產品來沖銷表的資產的一種策略性選擇。風險對沖對對公業務市場風險非常有效,可以分為自我對沖和市場對沖兩種情況。自我對沖是指商業銀行利用資產負債表或某些具有收益負相關性質的業務組合本身所具有的對沖特性景象風險對沖。市場對沖是指對於無法通過資產負債表和相關業務調整驚醒自我對沖的風險,通過國衍生產品市場進行對沖。3,風險轉移。風險轉移是指通過購買某種金融產品或採取其他合法的經濟措施將風險轉移給其他經濟主體的一種策略性選擇。風險轉移可分為保險轉移和非保險轉移:保險轉移是指商業銀行購買保險,以繳納保險費為代價,將風險轉移給承包人。非保險轉移是指商業銀行通過購買保險以外的其他安排將其業務中的風險轉移給第三方。商業銀行在國內市場可以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轉移利率、匯率、股票和商品價格風險,利用擔保、備用信用證等轉移信用風險。4,風險規避。風險規避是指商業銀行拒絕或退出某一對公業務市場,以規避承擔該業務/市場風險的策略性選擇。簡單說就是:不做業務,不承擔風險。風向規避策略的局限性在於其是一種消極的風險管理策略,不宜成為商業銀行風向管理的主導策略。5,風險補償。風險補償是指商業銀行在所從事的業務活動造成實質性損失之前,對所承擔的風險進行價格補償的策略性選擇。對於那些無法通過風險分散、對沖或轉移進行有效管理,而且又很難規避、不得不承擔的風險,投資者可以採取在交易價格上附加更高的風險溢價,即通過提高風險回報的方式,獲得承擔風險的價格補償。
⑵ 銀行清收不良貸款的做法與措施
銀行在清收貸款的時候,基本是先給貸款人打電話,督促貸款人償還貸款,如果貸款人不還貸款的情況下,就會採取法律訴訟的方式,起訴貸款人,要求還款並申請強制執行。
不還貸款。
不還貸款,貸款到期後遲遲拖欠不還;手頭緊張一直還不上;東躲西藏欠債不還,以上這些行為申請人都是要承擔一定的後果的!
1、個人徵信收到影響
欠錢不還需要繳納罰息還僅僅是第一步,之後申請人的個人徵信還會收到影響。我們都知道現在十分重視信用體系的建設,正在大力構建信用,各個地區、部門、領域的信用信息體系都在逐步落實之中,各項懲戒與激勵措施也都在不斷完善和提升,個人信用在日後的生活中將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如果申請人還不上貸款,那麼在申請人的個人徵信報告上將留下信用「污點」,日後再想申請貸款、信用卡將處處受阻。另外,一些朋友認為找一些不上徵信的小貸公司辦理貸款不就好了,這樣自己的徵信別人也查詢不到,對於有這種想法的朋友,我想說想的太當然。
現在很多金融機構都接入了第三方徵信公司的數據,申請人在其他平台的借貸數據、購物數據、信用卡還款數據等等信息都能輕而易舉的被調取出來,一旦登上小貸公司的共享「黑名單」體系,那麼只要一家拒貸,家家都會拒貸,日後再想貸款就不可能了。
2、 受到頻繁的催收
貸款催收有三部曲:簡訊、電話、上門。前期欠款時,小貸公司的業務員會通過簡訊或電話的形式好心提醒你:應該還錢了。但是到了後期,如果小貸公司一再提醒你、催促你還錢,申請人仍然無動於衷,那麼他們可能會採取簡訊群發的形式,讓申請人的親朋好友都知道你在外面借了錢並且始終未還,讓申請人的聲譽受到損害。
另外,在貸款時有些小貸公司會讓借款人在填寫貸款資料時至少填寫幾個關系比較親近的聯系人,比如申請人的父母、親屬、朋友、同事等,有些需要申請人授權讀取手機通訊錄和運營商網上營業廳的通信記錄。當申請人還不上錢時不但你有可能會遭到「電話轟炸」,就連申請人身邊的家人朋友也有可能會收到騷擾,這將嚴重擾亂你和你家人的生活。
3. 產生罰息和違約金
無論申請人是在哪家申請的小額貸款,都會與借款機構簽訂相應的借款合同,既然簽訂了合同,當然要按照合同辦事,履行自己的還款義務。一旦合同到期後,申請人欠錢不還,那麼首先申請人遭遇到的就是罰息,並且有些機構還會按照合同內容收取一定的違約金,如果申請人還是一直都不還錢的話,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申請人的罰息將越來越多,日後申請人還款的壓力也會越來越大!
除此之外,如果申請人還是不還錢,那麼催收人員有可能會上門進行催收,到你工作的公司進行討債,這樣一來申請人的工作飯碗有可能不保,得不償失!
另外,如果催收時申請人的態度十分惡劣,做出一些辱罵毆打催收員等無賴的行為,那麼你就斷送了與小貸公司之間商量的餘地,將自己逼近了死胡同!所以欠錢不還時申請人也要擺正自己的態度,積極與小貸公司協商解決問題,這樣還有可能獲得寬限期。
4. 受到法院起訴
經過一系列的催收活動後,如果金融機構發現始終催收無果,那麼他們可能會到法院提起訴訟,採用法律手段來討回貸款,在這期間申請人可能會收到法院發出的催款函、執行文書等,一旦法院宣判完畢,那麼即使申請人不願意,也必須要執行還款裁決,否則法院會查詢申請人的財產,或對其進行凍結扣押、或依法查封、或進行拍賣,總之,會用申請人所有的財產來償還欠款。
5. 情節嚴重可能坐牢
通常來說,欠錢不還這類事情屬於民事糾紛,但如果在法院執行判決下達後,借款人拒不執行裁決,堅決抵死不認,充當老賴,那就另當別論了,法院會追究刑事,情節嚴重的很有可能會坐牢,如果事情演變到這個地步,那就悲劇了。
不過總得來說,只有惡意欠款才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一般非惡意欠款是不會涉及到坐牢這個程度的。不過,對於借款人來說,欠錢不還不但對自己沒有好處,而且還會連累到自己的家人朋友,實在是一件不值得的是,作為借款人還是按照自己的經濟收入與還款能力去借錢吧。
⑶ 我國政府為了減少四大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採取了哪些措施
論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化解及法律對策
一、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
根據中國建設銀行2002年5月首次披露的數據,截至2002年第一季度末,該行不良貸款率為18.14%。到2004年末,這一比例下降為3.92%,2005年末再降為3.84%。此外,中國銀行作為與建設銀行同為首批股份制改革試點銀行之一,2004年共處置境內行不良貸款2539億元,使得2004年末的不良貸款比率降到5.12%,較2003年末下降11.16%個百分點。中國工商銀行2001年末不良貸款率高達29.8%,2004年之後,工商銀行明顯加快了不良貸款處置步伐,2005年,該行不良資產和不良貸款率分別降至2.49%和4.43%。
二、銀行不良貸款產生的經濟學分析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由於經濟人的有限理性、機會主義行為傾向和信息的非均衡性等原因,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出現不良貸款的現象是不可避免的。
1.經濟人的有限理性
經濟學中將人的經濟行為假定是「合乎理性的」。但是在實際經濟生活中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就借款者的有限理性而言,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由於不確定因素較多,借款者將面臨社會風險和經營風險,有可能出現因決策失誤導致不能及時歸還銀行貸款的情況。就貸款者的有限理性而言,由於信息的非均衡性,貸款者很難確保資金配置的安全性,因此發生貸款損失是無法避免的。
2.經濟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傾向
經濟學中將機會主義行為定義為「用虛假的或空洞的,也就是非真實的威脅或承諾來謀取個人利益的行為」。由於人的有限理性,機會主義行為傾向必然存在。在信貸交易發生之前,貸款風險高的借款人為了達到取得貸款的目的,隱瞞或提供虛假資料,使銀行的信貸資產存在潛在風險。在信貸交易發生之後,借款者從自身利益出發,將會從事從貸款者角度來看並不期望進行的高風險高收益的活動,達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貸款者將面臨貸款難以及時收回的潛在風險。
3.信息的非均衡性及其導致的逆向選擇效應與道德風險效應
銀行信貸決策中,信息大致包括:宏觀方面的信息,如國家產業政策、貨幣政策等;微觀方面的信息,如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管理水平、市場開發能力、企業家素質等。根據市場各經濟主體所獲取信息的差異性,將信息分為均衡信息和非均衡信息兩類。非均衡信息是指各市場參與主體所獲得的市場信息存在某種程度的差異。
在信貸市場上,銀行與企業是市場參與主體。一方是借款人即企業。作為資金的借入者和使用者,對於借入資金的「實際」投資項目(不一定是向銀行所聲稱的項目)的收益和風險有充分信息;另一方是貸款人即銀行。銀行只是資金的提供者,並不直接參與資金的使用,對於被借資金使用的有關信息只能通過企業或其他渠道間接了解,因此在一般情況下,不可能擁有與企業同等程度的信息。這種非均衡信息的存在使銀行不可能及時准確地判斷借款人的信用質量和資金償還概率。
在非均衡信息的信貸市場上,存在利率的逆向選擇效應和道德風險效應。斯蒂格利茨和韋斯認為,隨著利率的提高,會出現:
(1)由於銀行事先無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相關信息,便將貸款利率作為一種檢測信號。更高比例的較喜歡冒風險的借款人(風險偏好型)將出來接受貸款利率的提高,而不喜歡冒風險的較安全的借款人(風險規避型)將退出申請人的隊伍,這就是「逆向選擇」。
(2)願意支付較高利率的借款者將傾向於改變自己的經營項目,從事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項目來獲取更高的利潤,貸款風險也將增加,這就是「道德風險」。道德風險還會強化逆向選擇效應,使銀行貸款風險隨貸款利率的提高而不斷增大。
三、國有商業銀行化解不良貸款的對策
1.加大對未剝離不良貸款的管理和處置力度
政府應培育完善的不良貸款流通市場。通過市場中介,拓寬不良貸款的信息交流渠道,尋找國內外潛在投資者、購買者和合作夥伴,鼓勵私人企業和外資參與,通過採取靈活方式,如公開拍賣和暗盤投標、股本合資等,為不良貸款的處置提供足夠的後續資金。
積極創新處置手段,突破原有的收貸范圍,以最大限度地保全信貸資產為目的,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收現金、以物抵債等清收管理辦法。可以將實物資產、票據、無形資產和知識產權作為償債物,通過對抵押資產的開發、轉讓、租賃和拍賣變現等形式實現不良貸款的有效盤活。對於有抵押物的企業不良貸款,如果失去了現金償還能力,應該將償債物及時收回並盡快處理,沖抵貸款余額,防止由於抵押物損毀或貶值造成貸款損失加大。對一些停產、半停產企業,雖然銀行未辦理抵押手續,也應通過與企業協商或通過訴訟等手段收取企業易變現資產,用以抵償銀行貸款本息,減少貸款損失。對於有擔保抵押物的不良貸款,應依法及時追索擔保抵押物,進行拍賣,清收不良貸款。
2.嚴格控制新增貸款的質量,從根本上減少不良貸款產生的數量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希望通過貸款總量的擴大來稀釋不良貸款的存量,但是要徹底解決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存量盤活與增量優化必須同步進行。因此在擴大貸款總量的同時,必須強調增量優化。
(1)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步伐,提高資本運營效率。①深化國有商業銀行產權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產權制度是商業銀行體制的基礎,決定著銀行的運行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因此必須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產權制度改革,在國家控股的前提下改變單一的所有制結構,引入非國有投資者。實行決策權、管理權與監督權的分離,真正把國有商業銀行辦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現代金融企業。②建立信息公開披露制度。健全會計制度,實行統一的會計核算和稽核標准,使國內外投資者對投資對象有比較透徹的了解,減少政府(中央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與借款企業之間因信息非均衡而誘發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國有商業銀行應充分利用先進的計算機網路技術,盡快建立和完善客戶信息系統,既能為貸前決策提供信息服務,又能為貸後管理提供分析數據。③優化貸款結構,提高信貸資產質量。根據產業特點和經濟發展水平,把貸款資源配置在國內亟需發展的能源、交通、電訊和主導產業上。重點扶持和發展市場前景廣闊、經濟效益好的大中型企業集團;要控制貸款集中程度,大額貸款與小額貸款保持合理比例。積極創新貸款業務,繼續發展個人住房、購置汽車等消費信貸,提高優質貸款佔全部貸款的比重。④盡快建立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控制和風險預警制度。為了提高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不但要建立各種風險識別、風險計量和風險控制的模型和工具,開發相應的風險管理資料庫和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為風險管理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同時還須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組織、企業流程等制度平台。加強貸前、貸中和貸後的風險管理,建立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貸款決策控制制度。依據風險度高低決定貸款金額大小、利率高低和期限長短。認真做好貸前調查,提高貸前決策水平。充分掌握借款人的財務狀況和信用等級。按照「5W」原則即貸給誰(who)、為什麼貸款(why)、用什麼做擔保(what)、什麼時間能夠歸還(when)、如何歸還(how),認真審核確認後再給予貸款,盡可能減少決策風險。推廣擔保抵押貸款,完善貸款抵押制度和擔保手續。擔保抵押貸款是市場經濟發達國家通行的一種貸款制度,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應提供擔保,銀行應對貸款人及擔保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的權屬和價值進行嚴格審查,確認借款人及擔保人的資信良好、有償還能力時才給予貸款,這是減少貸款風險的有效方法之一。在資金貸出後作為債權人的銀行要認真做好信息反饋工作,注意搜集資金運營信息,對企業的重大財務活動加強監督,及時准確地掌握資金流向以及資金使用質量的信息,通過監督和分析及時發現資金使用過程中的問題,採取補救措施防止信貸資金繼續惡化。健全信貸資產風險預警機制,完善風險管理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評估決策等工作,一旦貸款進入預警范圍內,則立即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化解信貸風險發生,這是提高信貸資金質量,加強風險控制的一個重要環節。
(2)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完善相應的配套措施。①轉換政府職能,減少政府對銀行信貸行為的干預,增強國有銀行的獨立性。政府要提供完善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支持,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建立統一的信用評價體系。充實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增強商業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根據經濟發展的要求,要及時修改有關國有企業流動資金的管理辦法,對自有流動資金不足30%的新建企業,應禁止發放貸款。②強化外部約束,加強銀監會對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發放的監督管理。一方面,監督部門要遵循國際金融監管原則,完善監管體系,改進監管手段,綜合運用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加強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外部監管。另一方面,要加大金融執法力度,強化對國有商業銀行貸款的稽核檢查,及時糾正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通過信息收集系統和風險預警系統等技術支持,建立對國有商業銀行及其信貸業務的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稽核檢查制度。只有加強對國有銀行信貸行為的監管力度,才能提高信貸質量,有效控制不良貸款的增長率。
⑷ 如何化解不良貸款和風險貸款
如何化解不良貸款和風險貸款?風險貸款和不良貸款的區別。風險貸款率和拖欠貸款率指標受多種因素的影響.風險貸款在使用這些指標時必須注意,因為這些因素會使兩個貸款質量指標發生非正常變化。風險貸款這些因素有:拖欠定義、發放新的貸款、注銷壞賬等.不同機構可能對拖欠下不同的定義,風險貸款有的機構對拖欠採取嚴格的概念.如逾期一天的還款就列為拖欠貸款.另一些機構採取較為寬松的概念,風險貸款只有當逾期超過一個還款周期(一周或一個月等)才被列為拖欠貸款。在其他條件一樣的情況下,採取較為寬松拖欠概念的機構的貸款質址會顯得好一些,因為這時,風險貸款拖欠額和風險貸款額都要小一些。
⑸ 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可採取哪些措施加以處置
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有以下處置方式:
轉給資產管理公司。銀行將不良貸款轉讓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一般只收購企業類、大金額的不良貸款。債權一般需要打折出售。
司法執行。銀行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資產。對不良貸款的進行拍賣,房產拍賣價格可能只有市場價格的五折至九折。本息總額面臨少許價格風險。
墊資過橋。第三人出資墊還銀行貸款,原貸款結清,銀行重新發放新貸款。墊資費用月息費合計約5%~6%。因為出資人的風險較大,可能出資人臨陣變卦。
其他處置方式。採用資產重組、破產清算、資產置換、債權轉股權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
⑹ 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有哪些
1. 資產重組。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對一些具有重組價值的大中型國有企業的不良貸款進行處置時,往往首先對這些企業的資產(包括債務) 進行重組,目的是為處置不良貸款構建一良好的財務基礎和經營基礎。對銀行來講,用這種方式處置不良貸款方式的最明顯優點是:銀行
可以獲得提高債權價值回收率的選擇權,從而減少不良貸款的損失;同時,企業經營得到改善,而政府花錢不多。這些優點,可以用波蘭75 %以上的企業不良貸款以資產重組方式處置的成功經驗和國內銀行相關的成功案例證明。然而,這種處置不良貸款的方式需要:第一,銀行擁有高素質、經驗豐富的資產重組人才。而現實是,目前我國大部分商業銀行嚴重缺乏這類人才。第二,相關的法律保障。例如,允許商業銀行持有企業股權。但是,由於我國目前實行的是「分業經營」管理體制,現行的《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在境內不能投資持股,所以,商業銀行在以處置不良貸款為目的的資產重組過程中,只能以「顧問」的方式介入,而不能以「股東」的方式介入。這樣,如果企業在重組過程中發生違約或「機會主義」行為時,銀行就處於不利的地位。第三,銀行承擔資產重組失敗、從而導致貸款損失的風險。因為銀行並不能事前對資產重組後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做出完全的評估。總之,資產重組方式雖然為國有銀行控制不良貸款損失提供了新的選擇空間,但這種方式有著很高的時間成本和制度成本。
2. 債權轉股權。銀行使用債權轉股權的方式處置不良貸款的具體形式有兩種:銀行直接持股和通過其他機構如資產管理公司持股。由於受現行《商業銀行法》的約束,我國銀行一般都是通過其他機構來實現債權向股權的轉化。對銀行而言,假設企業的還款能力弱主要是由於資本結構不合理,而企業仍有還款的潛力,債轉股可能會減少銀行不良貸款的損失,甚至可以將不良貸款轉化為正常貸款。但是,銀行如何判斷和證實借款企業是否滿足債轉股的條件,如何解決控股不控權問題,如何保證企業在緩解債務負擔後能夠實現正常經營,如何解決商業銀行的股權退出的渠道,等等,是事先難以完全確定的,或是在現行制度環境下不能確定的。這意味著,債轉股雖然能使銀行得到間接控制企業的權利,但是信息成本較高,處置不良貸款的時間成本高。
3. 不良貸款出售。不良貸款出售是指銀行通過市場把不良貸款直接轉讓給其他投資者。出售的具體方式包括招投標、協議、競價和拍賣等。這種方式的好處是銀行能夠一次性剝離不良貸款,在較短的時間內直接收回現金流量。而且,這種方式的透明度高,交易雙方的成本收益
分攤結構相對清晰,信息成本相對較低。但是,不良貸款出售需要一個過程,需要發達的機構投資者市場和公開准確的信息披露,而這些往往是經濟轉軌國家(包括我國) 所缺乏的。採用這種方式處置不良貸款時,國有銀行還必須解決的另一個關鍵性難題,就是如何找到一個交易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價格。國內外的經驗表明,由於市場投資者和銀行對不良貸款的定價通常會存在較大的分歧,因此,銀行往往對要出售的不良貸款打一個很大的價格折扣,才能使市場投資者接受。此外,我國商業銀行在拍賣抵債資產時,還要上繳20 %的所得稅和大約5 %的拍賣費。這種方式的好處是現金回收速度快,交易透明度高,但要承擔較高的價值損失和交易成本。
4. 證券化。指將不可交易的間接信用工具轉化為可交易的直接信用工具。這里是指將不良貸款證券化。基本做法是:銀行先將不良貸款集中,然後重新分割組合,再將其轉賣給市場投資者,從而使此項(或此組) 不良貸款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消失。對商業銀行來講,不良貸款證券化的好處是可以引入新的資金來處置不良貸款,也可以加快處置不良貸款的速度。但是,國際經驗表明,能夠成功實施證券化處理並在二級市場出售的不良貸款,主要是有房地產抵押的不良貸款,因為這種不良貸款的價值相對完好,現金流也相對清晰穩定。我國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中大部分是信用貸款,而且相當部分的貸款合約要素不全,有房地產抵押的不良貸款所佔比例很小。這種貸款的結構和類型很難滿足證券化過程中市場投資者對風險控制的要求,因此,很難對這類不良貸款進行證券化處理。
5. 合資經營( Partnership)。簡單講,合資經營就是由不良貸款的交易雙方共同出資設立一個「合作公司」或「合夥公司」來處置不良貸款。「合作公司」日常經營由投資方全面負責,按股份分享不良貸款處置收益。在我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率先於2002 年宣布與美國摩根斯坦利和高盛公司分別設立了兩家專門處置不良貸款的合作公司。我國商業銀行為了規避現行《商業銀行法》的約束,採用了一種變通的方式,即用合作協議的方式與投資者共同經營不良貸款。這種交易結構實際上是交易雙方節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的一種制度性反應。因為,在不良貸款交易中,交易雙方的信息往往不對稱,銀行難以確切地知道所有的潛在收購者和他們的出價,收購者也難以證實銀行是否充分地披露了不良貸款的真實信息。此外,交易雙方對
不良貸款價值的未來變動所擁有的信息也是不充分的。用合夥公司這種合約安排替代不良貸款出售合約,可以節約處置不良貸款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因為在企業內部,信息可以被更現成地交換,雙方也更願意合作。我國商業銀行選擇這種方式處置不良貸款的主要原因是,採取這種方式可以馬上得到一個折價收益(即將不良貸款折價賣給投資者),然後通過將有剩餘價值的不良貸款折股參與合作協議(或合資公司) ,又可以得到股權收益,從而提高了處置不良貸款的整體效益。這種方式的優越性可以從韓國處置不良貸款的成功經驗得到印證。相對前述幾種不良貸款處置方式,合資經營這種交易結構能夠較好地兼顧國有商業銀行在處置不良貸款時面臨著的時間約束和價值約束之間的矛盾。但是,這種交易結構有著較高的簽約成本和制度供應成本。
⑺ 如何更好地加強不良貸款,風險貸款清收處置
面對今年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困難、不良貸款余額增加的情況,工行泰安分行強化措施,加強與多方債權人協調形成合力化解清收難題;提高不良貸款抵押物拍賣效率;提高支行不良貸款清收處置積極性;確保完成全年不良貸款清收處置任務。
一、加強與多方債權人協調,形成合力化解清收難題。由於該行不良貸款的借款人往往有多個債權人,經常出現一個抵押物多家查封的情況,影響了清收處置速度。為此該行仔細分析各家查封人與借款人借貸關系、抵押物狀況、查封順序等,認真制訂清收處置策略。主動與其它查封人交流,共同商討抵押物處置方式,起到較好效果。目前該行正與外省債權人、其它金融機構加強聯系,通力合作,近期將共同拍賣一大額個人不良貸款的抵押物,預計將收回已劣變7年的不良貸款800餘萬元。
二、積極招商,著力提高不良貸款抵押物拍賣效率。該行不良貸款抵押物大部分已進入拍賣階段,鑒於拍賣難這一難題,該行通過媒體、各方面渠道多方招商,採取面談、多方了解等方式掌握參與拍賣者的真實購買意向,認真篩選,加強與有真實購買意向的購買人溝通聯系,加快拍賣速度。經過努力,現已確定3戶不良貸款抵押物的購買者,拍賣後將收回不良貸款2800餘萬元。
三、嚴格考核,提高支行不良貸款清收處置積極性。該行對不良貸款余額控制施行雙線考核,由風險管理、計財部門分別對支行不良貸款余額控制、不良貸款新增戶數、不良貸款新增金額、清收處置金額進行考核,由於雙線考核力度大,增加了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在支行績效考核得分中的比重,提高了支行清收處置不良貸款的積極性、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