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辦理房屋抵押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的資料有:
1、《個人抵(質)押循環貸款額度申請表》;
2、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3、職業證明材料和收入證明材料;
4、學歷及技術等相關證明;
5、抵質押物權屬材料及估價文件;
6、其他可以證明個人資信情況的材料;
7、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貳』 個人去銀行如何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哪些流程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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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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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辦理抵押貸款需要哪些資料以及流程
天津急需資金的朋友們可以了解下天津房屋抵押貸款的流程.房屋抵押貸款要利息抵押那肯定是向銀行貸款利息相對會更低,那銀行的抵押貸款流程又是如何操作呢?金誠投資貸款資訊與您分享。
抵押貸款首先要看貸款的用途是什麼,如是個人消費所需辦理抵押貸款那提供個人的相關資料,若房產證當前末在抵押狀態紅本在手的情況下: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房產證、銀行近半年流水、個人徵信報告,貸款用途委託金誠投資融資顧問為您匹配好貸款銀行。
2)夫妻雙方到貸款銀行簽抵押貸款借款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相關資料,銀行審批。
3)等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及放款賬戶確認無誤的情況下,領取銀行抵押登記的所有資料由金誠投資融資顧問帶您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4)銀行領取抵押登記完畢後的房產證在七個工作日左右發放抵押貸款在貸款用途指定的第三方賬戶。
5)抵押貸款受理完畢每月按時按期月供還款
『肆』 房產抵押辦理所需資料有哪些
一、房產抵押手續
第一步:首先貸款申請人需要向銀行相關登記部門提出房屋抵押貸款申請,同時相關證明材料也需遞交,比如必須提供身份證件、居住地證明、戶口本及婚姻證明等相關材料。
第二步:相關房屋評估部門將對房子進行估價評估,以確定可信貸款額度。屆時需要貸款申請人提供房屋產權證以及相關資產狀況證明。如果抵押貸款申請人以他人房產作抵押,則需要提供房產權屬人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以及同意抵押書面證明。
第三步:經過對房屋評估之後,如果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時,銀行將出面與貸款申請人簽署抵押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四步:抵押登陸手續辦理完成後,銀行將正式發放貸款,抵押貸款人將按抵押合同定期歸還貸款本息。
第五步:通常房屋抵押貸款還款方式為:
個人消費貸款一般是等額本息還款,15年貸款期限。
個人經營性貸款分為等額本息和先息後本兩種。貸款期限分別為15年和1年。
當在規定年限內還清貸款本息後,就辦理撤貸手續。
二、房產抵押辦理所需資料有哪些?
現房抵押
房地產抵押合同(夫妻雙方到場簽字);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驗原件);有資質評估機構出具《房產評估報告》;銀行借款合同;夫妻關系證明及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獨身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
期房抵押
購房預售合同;與銀行簽訂購房借款合同 ;購房預交款收據復印件(驗原件);夫妻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獨身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 出具證明;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伍』 房屋抵押登記如何辦理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房屋抵押貸款即按揭貸款,它也是多數購房者在買房時的選擇,如果要辦理抵押貸款就需要進行抵押登記。那麼,抵押登記需要准備哪些資料?應該如何辦理呢?現在就讓小編為大家一一解答吧。
一、房屋抵押登記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共有的房屋還需提交共有權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原件;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額設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權人的共有權證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
4、國有土地使用證;
5、主債權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以已購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購房合同,如果是央產已購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原件;
7、抵押當事人認定的已銷售和辦理轉移登記房屋的清單原件。
二、如何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1、申請抵押登記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第一步,那就是先向登記機關進行申請,這時申請人就需要填寫抵押登記申請書。
2、受理申請
登記機關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如果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則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並且會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3、進行審核
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審查相關文件是否真實、齊全和有效,如果經審核符合規定,則予以核准登記,並通知抵押當事人。
4、進行登記
申請人的抵押登記被核准後,登記機關會在其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5、收費發證
登記機關會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給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抵押登記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收取標准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6、立卷歸檔
最後,登記機關會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記的檔案。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抵押登記的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幫到你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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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個人去銀行辦理房屋抵押貸款,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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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的材料是根據銀行的規定來確定的,以中國銀行為例,申請個人抵(質)押循環貸款須提供的資料:
1、《個人抵(質)押循環貸款額度申請表》;
2、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3、職業證明材料和收入證明材料;
4、學歷及技術等相關證明;
5、抵質押物權屬材料及估價文件;
6、其他可以證明個人資信情況的材料;
7、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7)抵押貸款在德陽辦理抵押登記要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捌』 如何辦理房屋抵押登記,都需帶什麼材料
房地產抵押登記是抵押雙方當事人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產登記機構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為。抵押登記的作用是為了保障安全。設立抵押權的本身是為了保障主債權資金的安全,經過登記這一法定程序,可以保護抵押權人的權利。
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有什麼流程?
1.抵押申請登記: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必須要向有關機關提交材料。
2.受理申請:一般由機關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符合條件的給予受理。
3.審核: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如有不符合規定的,駁回轉移登記申請。
4.登記:對核准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5.收費發證。
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1.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產產權證書;
4.抵押合同;
5.主債權合同;
6.其他材料。
辦理房產抵押登記一般是要提前幾天去辦理,要幾個工作日才能辦好。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望採納。
『玖』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手續和條件
房屋抵押貸款的條件和手續會因不同的貸款機構有不同的要求。如果是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的,要求借款人具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也就是還說要有一定還款來源還款能力;抵押的房產有產權證,產權明晰;抵押人的年齡也有要求,首先滿18周歲,系成年人等其他條件。辦理手續,首先要先提交申請,准備自己的房產證明,身份證明,收入水平,有些機構還需要提交徵信記錄。然後還需要確定房屋價值,貸款數額,雙方簽訂貸款合同;經機構審批後,符合各方面要求的,經過核實再發放貸款。以不動產做抵押的還要辦理登記手續,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條【地役權的抵押】地役權不得單獨抵押。土地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一並轉讓。
第三百九十七條【建築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抵押規則】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零二條【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