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不良貸款落後發言稿
銀行年終總結發言稿今年是我行實施「超常規、跨躍式發展戰略」的開局之年,也是實現三年發展規劃的第一年。在上級行的正確領導和關心支持下,我行制
定了周密的工作計劃和工作措施,堅決貫徹年初工作會議所制定的的工作思路,確保開好局,起好步。一年來全行幹部職工團結一心,奮力拚搏,取得了豐碩的成
果。
一、主要業務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跟往年相比,今年我行發展已走上快車道,各項業務屢創新高,呈現出超常規的發展態勢。
(1)各項存款快速增長。到年末,全行各項人民幣存款余額85億元,比年初增加6億,同比增加 萬元,增長了
%。。其中,人民幣對公存款增加2.2億元、人民幣儲蓄增加3億元、人民幣同業存款增加0.8億元;外匯存款增加1000萬美元。全年日均比去年日均增
1.5億;外幣對公存款增加成為我行存款增長的一個重要來源,同業存款和儲蓄存款也大幅增加,存款增長速度創歷史新高。
(2)貸款規模增加,結構不斷優化。年末,各項貸款余額47億元,比年初增加3億,主要增投於優良客戶和按揭、消費貸款等低風險貸款;如pta、投
總、鎢業、眾達、海滄大道等大項目;信貸資產總體上仍保持較高質量,不良貸款佔比低於3.5%,尤其是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不良貸款余額都比去年下降;
但從存量上分析,呆滯貸款有所增加;表內收息率預計達100%以上,綜合收息率預計達97%,收息水平居全轄前列。
(3)中間業務大幅度增長。今年我行國際結算和結售匯總量穩居全轄第二位,已逼近第一位。預計全年將完成國際結算量2.5億美元、結售匯約1億美
元。外匯業務收手續費收入有較大的增長,預計可達350萬,相當於我利潤的2012年,我行實現利潤總額達0.85億元(含結售匯收入),其中人民幣利潤
約為7700萬,外匯利潤約為450萬美元,結售匯手續費收入約為350萬元。人均利潤達25萬元。同過去幾年的創利水平相比,今年我行的利潤水平實現了
跨躍式的發展。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功經驗
(一)細分市場,准確定位,抓住重點,積極營銷批發業務。2012年,我行將對公市場細分為「五個一」,即一個港口、一條大道、一個房地產、一批項
目及一個信託公司。辭職信明確了目標定位後,我們建立了一套反應靈敏、決策快速、攻關有力、服務到位的市場營銷機制,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全方位拓展市常古
詩大全具體做法有:提升經營層次,對規模大、要求高的重點優良客戶將責任主體提升到業務部,1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直接由行長負責攻關和談判;組建強有
力的攻關小組,把全行攻關能力較強的人員集中起來組成強力攻關小組,對不同特點的企業選擇合適的人員進行組合,集團作戰,上下聯動,精兵攻堅。突出競爭優
勢,抓住我行深入推行企業文化建設的契機,在服務上大做文章,以優質的服務吸引客戶,大力營銷總分行推出的新業務品種,為客戶提供一攬子服務方案,爭取在
服務的深度和廣度上優於他行;行領導以身作則,帶頭攻關,保證至少一半的時間用於走訪客戶,重點客戶堅持每月拜訪一次,重視改善和提高銀企關系。通過不懈
的努力,今年我行新爭取了一批有價值上檔次的客戶,如德彥紙業、金桐化學、豐龍水產、廈信國托、海滄醫院等重點客戶,同時還儲備了飛騰、珍珠灣、出口加工
區、國際貨櫃等一批有潛力的項目,為我行今後兩三年的業務迅速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矗
(二)堅持品種創新和服務創新,多方位發展零售業務。今年我行抓住代客理財資金歸集、農電改造代繳費、推行vip服務等重點工作,抓好本外幣儲蓄存
款攻堅戰,以爭取有價值的私人客戶為重點,大力營銷零售業務。一是開展規范化服務流程演練,提高服務水平,為儲戶提供標准化的服務;二是加大吸收理財資金
力度,抓住理財資金主要靠努力的特點,全行動員,針對周邊的商戶、村戶和老客戶,有效地吸收理財資金。三是對海滄炒股大戶進行摸底,動態跟蹤,吸收股市回
流資金。四是推出了私人業務vip服務方案,開設vip優先通道,建立vip客戶檔案,實施差別式服務,為有價值的私人大客戶提供一攬子理財服務方案;五
是加大宣傳力度,借農網改造東風,開展「走進千家萬戶活動」,歷時一個月,各網點積極參與,以農電改造繳費一卡-通為宣傳重點,以電影下鄉和業務宣傳為媒
介,全行總動員,走進城鄉的每一個角落,加大我行對農村業務市場的滲透力度,宣傳了我行的業務,提高了我行的社會知名度。通過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至年
末,我行各項儲蓄余額約為 億元,約比年初增加 億元,完成分行下達的任務,增幅為歷年來的最高水平。
(三)加大貸款營銷力度,擴大貸款規模,不斷優化信貸結構。為增強長期發展潛力,我們從年初開始就非常重視加快貸款營銷工作,積極爭取擴大貸款規
模,帶動對公存款業務和結算業務。一是優良客戶的貸款營銷,針對pta、翔大、眾騰、柳業、多威、投總等重點企業,加大授信額度,主動營銷貸款。二是加大
項目貸款的營銷,如飛騰、珍珠灣項目。三是加大了按揭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等低風險貸款的投放力度。通過擴大增量,把更多的貸款投向雙優客戶,從而帶動存量
的優化,實現貸款結構的有效調整。在貸款管理的基礎工作中,支行以嚴格實施預警預報制度為核心,全面提高信貸資產管理水平。首先,嚴把貸款准入關,貸款發
放堅持雙優戰略,對可貸可不貸的堅決不貸;其次,堅持貸款客戶的分類管理,實行主動退出,逐步壓縮一般客戶,主動淘汰劣質客戶。三是嚴格實施信貸管理的預
警預報制度,使這項工作成為信貸管理最有力的工具和每個客戶經理的日常工作,加大對此項工作的考核與獎懲。至年末,我行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超過10億元,
比年初增加3億元。其中優良客戶及低風險業務的貸款佔比達90%以上
2. 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可採取哪些措施加以處置
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有以下處置方式:
轉給資產管理公司。銀行將不良貸款轉讓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一般只收購企業類、大金額的不良貸款。債權一般需要打折出售。
司法執行。銀行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資產。對不良貸款的進行拍賣,房產拍賣價格可能只有市場價格的五折至九折。本息總額面臨少許價格風險。
墊資過橋。第三人出資墊還銀行貸款,原貸款結清,銀行重新發放新貸款。墊資費用月息費合計約5%~6%。因為出資人的風險較大,可能出資人臨陣變卦。
其他處置方式。採用資產重組、破產清算、資產置換、債權轉股權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
3. 我國政府為了減少四大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採取了哪些措施
論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化解及法律對策
一、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
根據中國建設銀行2002年5月首次披露的數據,截至2002年第一季度末,該行不良貸款率為18.14%。到2004年末,這一比例下降為3.92%,2005年末再降為3.84%。此外,中國銀行作為與建設銀行同為首批股份制改革試點銀行之一,2004年共處置境內行不良貸款2539億元,使得2004年末的不良貸款比率降到5.12%,較2003年末下降11.16%個百分點。中國工商銀行2001年末不良貸款率高達29.8%,2004年之後,工商銀行明顯加快了不良貸款處置步伐,2005年,該行不良資產和不良貸款率分別降至2.49%和4.43%。
二、銀行不良貸款產生的經濟學分析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由於經濟人的有限理性、機會主義行為傾向和信息的非均衡性等原因,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出現不良貸款的現象是不可避免的。
1.經濟人的有限理性
經濟學中將人的經濟行為假定是「合乎理性的」。但是在實際經濟生活中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就借款者的有限理性而言,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由於不確定因素較多,借款者將面臨社會風險和經營風險,有可能出現因決策失誤導致不能及時歸還銀行貸款的情況。就貸款者的有限理性而言,由於信息的非均衡性,貸款者很難確保資金配置的安全性,因此發生貸款損失是無法避免的。
2.經濟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傾向
經濟學中將機會主義行為定義為「用虛假的或空洞的,也就是非真實的威脅或承諾來謀取個人利益的行為」。由於人的有限理性,機會主義行為傾向必然存在。在信貸交易發生之前,貸款風險高的借款人為了達到取得貸款的目的,隱瞞或提供虛假資料,使銀行的信貸資產存在潛在風險。在信貸交易發生之後,借款者從自身利益出發,將會從事從貸款者角度來看並不期望進行的高風險高收益的活動,達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貸款者將面臨貸款難以及時收回的潛在風險。
3.信息的非均衡性及其導致的逆向選擇效應與道德風險效應
銀行信貸決策中,信息大致包括:宏觀方面的信息,如國家產業政策、貨幣政策等;微觀方面的信息,如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管理水平、市場開發能力、企業家素質等。根據市場各經濟主體所獲取信息的差異性,將信息分為均衡信息和非均衡信息兩類。非均衡信息是指各市場參與主體所獲得的市場信息存在某種程度的差異。
在信貸市場上,銀行與企業是市場參與主體。一方是借款人即企業。作為資金的借入者和使用者,對於借入資金的「實際」投資項目(不一定是向銀行所聲稱的項目)的收益和風險有充分信息;另一方是貸款人即銀行。銀行只是資金的提供者,並不直接參與資金的使用,對於被借資金使用的有關信息只能通過企業或其他渠道間接了解,因此在一般情況下,不可能擁有與企業同等程度的信息。這種非均衡信息的存在使銀行不可能及時准確地判斷借款人的信用質量和資金償還概率。
在非均衡信息的信貸市場上,存在利率的逆向選擇效應和道德風險效應。斯蒂格利茨和韋斯認為,隨著利率的提高,會出現:
(1)由於銀行事先無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相關信息,便將貸款利率作為一種檢測信號。更高比例的較喜歡冒風險的借款人(風險偏好型)將出來接受貸款利率的提高,而不喜歡冒風險的較安全的借款人(風險規避型)將退出申請人的隊伍,這就是「逆向選擇」。
(2)願意支付較高利率的借款者將傾向於改變自己的經營項目,從事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項目來獲取更高的利潤,貸款風險也將增加,這就是「道德風險」。道德風險還會強化逆向選擇效應,使銀行貸款風險隨貸款利率的提高而不斷增大。
三、國有商業銀行化解不良貸款的對策
1.加大對未剝離不良貸款的管理和處置力度
政府應培育完善的不良貸款流通市場。通過市場中介,拓寬不良貸款的信息交流渠道,尋找國內外潛在投資者、購買者和合作夥伴,鼓勵私人企業和外資參與,通過採取靈活方式,如公開拍賣和暗盤投標、股本合資等,為不良貸款的處置提供足夠的後續資金。
積極創新處置手段,突破原有的收貸范圍,以最大限度地保全信貸資產為目的,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收現金、以物抵債等清收管理辦法。可以將實物資產、票據、無形資產和知識產權作為償債物,通過對抵押資產的開發、轉讓、租賃和拍賣變現等形式實現不良貸款的有效盤活。對於有抵押物的企業不良貸款,如果失去了現金償還能力,應該將償債物及時收回並盡快處理,沖抵貸款余額,防止由於抵押物損毀或貶值造成貸款損失加大。對一些停產、半停產企業,雖然銀行未辦理抵押手續,也應通過與企業協商或通過訴訟等手段收取企業易變現資產,用以抵償銀行貸款本息,減少貸款損失。對於有擔保抵押物的不良貸款,應依法及時追索擔保抵押物,進行拍賣,清收不良貸款。
2.嚴格控制新增貸款的質量,從根本上減少不良貸款產生的數量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希望通過貸款總量的擴大來稀釋不良貸款的存量,但是要徹底解決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存量盤活與增量優化必須同步進行。因此在擴大貸款總量的同時,必須強調增量優化。
(1)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步伐,提高資本運營效率。①深化國有商業銀行產權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產權制度是商業銀行體制的基礎,決定著銀行的運行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因此必須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產權制度改革,在國家控股的前提下改變單一的所有制結構,引入非國有投資者。實行決策權、管理權與監督權的分離,真正把國有商業銀行辦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現代金融企業。②建立信息公開披露制度。健全會計制度,實行統一的會計核算和稽核標准,使國內外投資者對投資對象有比較透徹的了解,減少政府(中央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與借款企業之間因信息非均衡而誘發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國有商業銀行應充分利用先進的計算機網路技術,盡快建立和完善客戶信息系統,既能為貸前決策提供信息服務,又能為貸後管理提供分析數據。③優化貸款結構,提高信貸資產質量。根據產業特點和經濟發展水平,把貸款資源配置在國內亟需發展的能源、交通、電訊和主導產業上。重點扶持和發展市場前景廣闊、經濟效益好的大中型企業集團;要控制貸款集中程度,大額貸款與小額貸款保持合理比例。積極創新貸款業務,繼續發展個人住房、購置汽車等消費信貸,提高優質貸款佔全部貸款的比重。④盡快建立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控制和風險預警制度。為了提高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不但要建立各種風險識別、風險計量和風險控制的模型和工具,開發相應的風險管理資料庫和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為風險管理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同時還須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組織、企業流程等制度平台。加強貸前、貸中和貸後的風險管理,建立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貸款決策控制制度。依據風險度高低決定貸款金額大小、利率高低和期限長短。認真做好貸前調查,提高貸前決策水平。充分掌握借款人的財務狀況和信用等級。按照「5W」原則即貸給誰(who)、為什麼貸款(why)、用什麼做擔保(what)、什麼時間能夠歸還(when)、如何歸還(how),認真審核確認後再給予貸款,盡可能減少決策風險。推廣擔保抵押貸款,完善貸款抵押制度和擔保手續。擔保抵押貸款是市場經濟發達國家通行的一種貸款制度,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應提供擔保,銀行應對貸款人及擔保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的權屬和價值進行嚴格審查,確認借款人及擔保人的資信良好、有償還能力時才給予貸款,這是減少貸款風險的有效方法之一。在資金貸出後作為債權人的銀行要認真做好信息反饋工作,注意搜集資金運營信息,對企業的重大財務活動加強監督,及時准確地掌握資金流向以及資金使用質量的信息,通過監督和分析及時發現資金使用過程中的問題,採取補救措施防止信貸資金繼續惡化。健全信貸資產風險預警機制,完善風險管理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評估決策等工作,一旦貸款進入預警范圍內,則立即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化解信貸風險發生,這是提高信貸資金質量,加強風險控制的一個重要環節。
(2)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完善相應的配套措施。①轉換政府職能,減少政府對銀行信貸行為的干預,增強國有銀行的獨立性。政府要提供完善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支持,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建立統一的信用評價體系。充實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增強商業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根據經濟發展的要求,要及時修改有關國有企業流動資金的管理辦法,對自有流動資金不足30%的新建企業,應禁止發放貸款。②強化外部約束,加強銀監會對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發放的監督管理。一方面,監督部門要遵循國際金融監管原則,完善監管體系,改進監管手段,綜合運用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加強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外部監管。另一方面,要加大金融執法力度,強化對國有商業銀行貸款的稽核檢查,及時糾正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通過信息收集系統和風險預警系統等技術支持,建立對國有商業銀行及其信貸業務的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稽核檢查制度。只有加強對國有銀行信貸行為的監管力度,才能提高信貸質量,有效控制不良貸款的增長率。
4. 銀行清收不良貸款的做法與措施
銀行在清收貸款的時候,基本是先給貸款人打電話,督促貸款人償還貸款,如果貸款人不還貸款的情況下,就會採取法律訴訟的方式,起訴貸款人,要求還款並申請強制執行。
不還貸款。
不還貸款,貸款到期後遲遲拖欠不還;手頭緊張一直還不上;東躲西藏欠債不還,以上這些行為申請人都是要承擔一定的後果的!
1、個人徵信收到影響
欠錢不還需要繳納罰息還僅僅是第一步,之後申請人的個人徵信還會收到影響。我們都知道現在十分重視信用體系的建設,正在大力構建信用,各個地區、部門、領域的信用信息體系都在逐步落實之中,各項懲戒與激勵措施也都在不斷完善和提升,個人信用在日後的生活中將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如果申請人還不上貸款,那麼在申請人的個人徵信報告上將留下信用「污點」,日後再想申請貸款、信用卡將處處受阻。另外,一些朋友認為找一些不上徵信的小貸公司辦理貸款不就好了,這樣自己的徵信別人也查詢不到,對於有這種想法的朋友,我想說想的太當然。
現在很多金融機構都接入了第三方徵信公司的數據,申請人在其他平台的借貸數據、購物數據、信用卡還款數據等等信息都能輕而易舉的被調取出來,一旦登上小貸公司的共享「黑名單」體系,那麼只要一家拒貸,家家都會拒貸,日後再想貸款就不可能了。
2、 受到頻繁的催收
貸款催收有三部曲:簡訊、電話、上門。前期欠款時,小貸公司的業務員會通過簡訊或電話的形式好心提醒你:應該還錢了。但是到了後期,如果小貸公司一再提醒你、催促你還錢,申請人仍然無動於衷,那麼他們可能會採取簡訊群發的形式,讓申請人的親朋好友都知道你在外面借了錢並且始終未還,讓申請人的聲譽受到損害。
另外,在貸款時有些小貸公司會讓借款人在填寫貸款資料時至少填寫幾個關系比較親近的聯系人,比如申請人的父母、親屬、朋友、同事等,有些需要申請人授權讀取手機通訊錄和運營商網上營業廳的通信記錄。當申請人還不上錢時不但你有可能會遭到「電話轟炸」,就連申請人身邊的家人朋友也有可能會收到騷擾,這將嚴重擾亂你和你家人的生活。
3. 產生罰息和違約金
無論申請人是在哪家申請的小額貸款,都會與借款機構簽訂相應的借款合同,既然簽訂了合同,當然要按照合同辦事,履行自己的還款義務。一旦合同到期後,申請人欠錢不還,那麼首先申請人遭遇到的就是罰息,並且有些機構還會按照合同內容收取一定的違約金,如果申請人還是一直都不還錢的話,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申請人的罰息將越來越多,日後申請人還款的壓力也會越來越大!
除此之外,如果申請人還是不還錢,那麼催收人員有可能會上門進行催收,到你工作的公司進行討債,這樣一來申請人的工作飯碗有可能不保,得不償失!
另外,如果催收時申請人的態度十分惡劣,做出一些辱罵毆打催收員等無賴的行為,那麼你就斷送了與小貸公司之間商量的餘地,將自己逼近了死胡同!所以欠錢不還時申請人也要擺正自己的態度,積極與小貸公司協商解決問題,這樣還有可能獲得寬限期。
4. 受到法院起訴
經過一系列的催收活動後,如果金融機構發現始終催收無果,那麼他們可能會到法院提起訴訟,採用法律手段來討回貸款,在這期間申請人可能會收到法院發出的催款函、執行文書等,一旦法院宣判完畢,那麼即使申請人不願意,也必須要執行還款裁決,否則法院會查詢申請人的財產,或對其進行凍結扣押、或依法查封、或進行拍賣,總之,會用申請人所有的財產來償還欠款。
5. 情節嚴重可能坐牢
通常來說,欠錢不還這類事情屬於民事糾紛,但如果在法院執行判決下達後,借款人拒不執行裁決,堅決抵死不認,充當老賴,那就另當別論了,法院會追究刑事,情節嚴重的很有可能會坐牢,如果事情演變到這個地步,那就悲劇了。
不過總得來說,只有惡意欠款才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一般非惡意欠款是不會涉及到坐牢這個程度的。不過,對於借款人來說,欠錢不還不但對自己沒有好處,而且還會連累到自己的家人朋友,實在是一件不值得的是,作為借款人還是按照自己的經濟收入與還款能力去借錢吧。
5. 如何加強不良貸款管理
結合當前工作實際,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強對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和管理:
1、全面落實清收管理責任。要按照「全面清理,見底見責,優劣搭配,全額到人,責任落實,掛鉤考核」的總體要求,將每一筆不良貸款分清放款責任和清收管理責任,嚴格落實到每一位信貸人員,並制定相關獎懲辦法,確保了每筆不良貸款有人管、有人收。
2、徹底進行不良貸款的風險排查。逐筆清查不良貸款的債權債務關系是否明確、債務人還款意願和能力、債務人是否有有效資產、資產的處置可行性、責任追究、清收履職等情況。將不良貸款分為「可以收回、通過努力可以收回、暫時無法收回」三個類別,通過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分析不良成因,全面掌握不良貸款的風險狀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清收計劃,形成一份完整、翔實的分析報告。
3、完善不良貸款台賬監測。進一步做好分類建立重點戶清收台賬、逐人建立清收考核台賬,逐戶制定清收處置預案,逐項落實清收計劃,逐個下達清收任務,做到貸款管理分配到人,清收責任落實到人,績效掛鉤考核到人。
4、充分發揮專班力量清收。信用社主要應採取組成清收小組集中攻堅等措施攻克不良貸款大戶,清收保全好信貸資產。特別是風險資產經營管理部應進一步充分發揮其自身優勢,積極開展「三級一百戶」不良貸款、依法起訴貸款和置換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工作,重點督促人民法院加大勝訴未結案件的執行力度。
5、靈活清收村組不良貸款。村組集體的特點是貸款額度大,拖欠利息多,跨度時間長,因而清收難度很大。在這類貸款的清收上,聯社應要求信用社與村組幹部搞好關系,主動向黨政領導匯報反映信用社不良貸款現狀和存在的困難,充分利用城郊村組土地出讓、開發等契機,進一步加大對村組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工作的力度。
6、進一步強化貸後管理清收。加強信貸員貸後管理履責情況的落實檢查,對每筆不良貸款要求信貸人員嚴格執行按月按季檢查到位,收不到現金的收貸款
6. 不良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統稱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管理,提高不良貸款管理和清收處臵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XX省農村信用社制度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不良貸款是指按照XX省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的有關規定劃分為次級類、可疑類、損失類的貸款及表外不良貸款。
第三條 不良貸款管理是指根據不良貸款的內在特點,通過科學的管理方法與流程,對不良貸款移交、日常管理、清收處臵和監測、檢查與獎懲等各個環節進行的全過程管理。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貸款管理單位是指承擔貸款發放、貸後管理等職責的農村信用社經營機構,包括縣級聯社公司業務部、個貸中心、營業部及基層信用社等。
本辦法所稱不良貸款管理單位是指承擔不良貸款管理、清收處臵等職責的農村信用社經營機構,包括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及承擔不良貸款管理處臵職責的貸款管理單位。
本辦法所稱還款義務人是指借款人、保證人以及依法承繼其還款義務的個人或單位,如財產繼承人、虛假出資或抽逃資金的企業股東、改制後具有債務承繼關系的企業、企業開辦單位等。
第五條 不良貸款管理遵循的原則:
(一)真實反映。真實、准確、客觀地反映不良貸款的形態狀況及不良貸款管理、清收處臵各環節的工作情況。
(二)依法合規。不良貸款管理、清收處臵工作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規定。
(三)盡職履責。不良貸款管理人員根據盡職管理要求,忠實履行工作職責,維護信用社權益。
(四)科學管理。科學合理設臵不良貸款的管理體系和業務流程,創新工作模式,提高處臵技術水平。
(五)優化處臵。合理把握處臵效率和效益的關系,通過處臵時機的選擇、處臵方式的比較和定價機制的運用等,實現不良貸款處臵效益的最大化。
(六)信息保密。嚴格保密不良貸款管理、處臵相關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響和貸款損失。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資產管理部門。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和縣級聯社要設立資產管理部門,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相應數量的工作人員。轄內經營單位或不良貸款較少的辦事處也可設臵不良資產管理崗。
省、市、縣各級資產管理部門作為不良貸款管理處臵的主管部門,分級負責制度制定、監督考核、統計監測、業務指導、資產保全、項目審查(咨詢)等不良貸款管理工作。 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同時負責全轄不良貸款的集中管理與清收處臵。不良貸款原則上應全部集中管理、集中處臵。小額個人類不良貸款也可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管理處臵方式。 不良貸款管理單位要根據本單位不良貸款規模,設臵不良貸款專職或兼職處臵崗。
第七條 不良資產管理委員會。縣級聯社設立不良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單位不良貸款管理處臵有關事項的審議。
第八條 大額不良資產處臵咨詢委員會。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分別設立大額不良資產處臵咨詢委員會,按照許可權設臵審議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咨詢事項。
第九條 不良貸款責任認定與追究委員會。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縣級聯社分別設立不良貸款責任認定與追究委員會,逐級負責對不良貸款管理處臵過程中的失職行為進行責任認定與追究。
第三章 移交管理
第十條 經縣級聯社風險管理部門分類認定後,正常貸款轉為不良貸款以及不良貸款轉為正常貸款,均應進行貸款移交。正常貸款轉為不良貸款的,由信貸管理業務條線移交給資產管理業務條線(以下稱正移交)。不良貸款轉為正常貸款的,由資產管理業務條線移交給信貸管理業務條線(以下稱逆移交)。
第十一條 正移交的程序。不良貸款形成一個月內,完成正移交。
(一)縣級聯社信貸管理部門向資產管理部門提交不良貸款移交清單、不良貸款責任認定材料。縣級聯社分管主任負責監督。
(二)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原貸款管理單位向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提交不良貸款移交報告及檔案資料清單;
2、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對不良貸款資料進行審核,並組織開展盡職調查;
3、按照檔隨賬走的原則,根據賬務劃轉情況交接檔案原件或復印件;
4、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指定不良貸款的清收處臵責任人;
5、縣級聯社分管主任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3)非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非集中管理不良貸款在貸款管理單位內部崗位之間移交,由原貸款管理責任人製作移交清單,向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移交相關貸款資料;
2、不良貸款管理單位應對移交的不良貸款組織盡職調查;
3、對不能在一個月內移交的不良貸款,經貸款管理單位負責人批准,可適當延遲移交,但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
4、本單位負責人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四)不良貸款移交後,原貸款管理單位、貸款管理責任人要積極配合不良貸款的日常管理和清收處臵工作。
第十二條 逆移交的程序。不良貸款轉為正常貸款的,要在一個月內完成逆移交。
(一) 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向信貸管理部門提交貸款移交清單。縣級聯社分管主任負責監督。
(二)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向貸款管理單位提交貸款移交報告和檔案資料清單;
2、貸款管理單位對照檔案資料清單進行核對,並對貸款進行實地調查;
3、貸款管理單位指定貸款管理責任人;
4、縣級聯社分管主任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4)非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不良貸款清收處臵崗製作貸款清單,向本單位指定的貸款管理責任人移交相關貸款資料;
2、本單位負責人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第十三條 貸款移交完成前,各相關單位對擬移交貸款的管理責任不變。縣級聯社信貸管理部門與資產管理部門要加強配合,避免因移交影響貸款管理工作。貸款移交後,接收單位負責人對接收的不良(正常)貸款管理承擔相應領導責任。
第十四條 不良貸款移交後,要及時將移交資料清單、盡職調查報告等相關信息錄入信貸管理系統。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五條 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集中管理的不良貸款進行日常管理,對非集中管理的不良貸款要建立監測台賬,制定清收處臵計劃,並對轄內不良貸款管理單位進行業務考核及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實行不良貸款日常管理責任制。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是不良貸款日常管理的責任人,負責開展日常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十七條 實行不良貸款日常管理工作備忘制。 以工作日誌、會議紀要、調查報告、專題報告等方式記錄日常管理工作情況,及時反映和報告不良貸款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對重大事項應及時向上級報告,並記錄內容入檔留存。
第十八條 不良貸款主債權及擔保權利的日常維護,要圍繞盡職催收、權利保全、現場檢查、信息收集等工作進行。
(一) 盡職催收。定期向還款義務人催收不良貸款本息,督促其在催收通知書簽章後作回執留存。
(二)權利保全。根據法律規定及時主張權利,確保不良貸款訴訟時效、保證及抵(質)押擔保期間、申請執行期限、資產查封與續封期限等法律效力。
(三)現場檢查。及時了解還款義務人生產經營狀況及抵(質)押物情況,真實反映貸款風險變化。
(四)信息收集。密切關注還款義務人的動向,掌握其他債權人對其採取的維權措施等相關信息。
第十九條 系統業務信息的維護。及時將不良貸款日常管理獲取的數據、信息等資料完整錄入信貸管理系統,做好系統日常維護。
第二十條 檔案管理。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形成的資料要及時入檔,加強管理,確保檔案完整。
第五章 盡職調查與估值
第二十一條 盡職調查是以借款人某一時點的不良貸款為基數,對不良貸款進行全面調查,摸清不良貸款現狀,掌握還款義務人的主體資格、有效資產和償債能力,揭示不良貸款清收潛力。
第二十二條 正移交期間首次盡職調查後,公司類不良貸款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盡職調查,個人類不良貸款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盡職調查。對出現重大情況的貸款,要隨時調查。定期進行的盡職調查由不良貸款管理單位組織實施,實行雙人調查,清收處臵責任人為主調查人。不良貸款進行處臵時,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成立項目小組,實施盡職調查,項目小組組長為主調查人。
第二十三條 不良貸款盡職調查採取現場調查與非現場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查內容包括還款義務人的基本情況、生產經營、資產負債、現金流量、或有負債、涉訴案件、還款意願、貸款抵(質)押物情況等。
第二十四條 不良貸款盡職調查完成後,要形成書面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應記錄盡職調查工作開展情況,以及還款義務人的各項信息,滿足不良貸款估值、定價需要,為不良貸款處臵方式的選擇和處臵時機的確定提供參考。盡職調查信息按要求錄入信貸管理系統。
第二十五條 不良貸款盡職調查人員對盡職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確保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和誤導性陳述。
第二十六條 估值。估值是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對不良貸款某一時點的價值進行內部估算的過程。不良貸款的估值應綜合考慮還款義務人的生產經營、資產負債、償債意願、抵(質)押物的權屬以及國家政策、地方經濟環境、金融生態環境等因素。 不良貸款的估值參照省聯社規定的不良資產定價有關方法,實行雙人測算、交叉復核。
第二十七條 不良貸款的估值結果可用於不良貸款處臵預案的研究制定、處臵結果的分析評價、不良資產處臵損失的整體評測,也可作為貸款分類調整、減值准備計提的參考。
第六章 清收處置
第二十八條 不良貸款的清收處臵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度規定,綜合運用各種清收處臵方法和手段,實現不良貸款收回、風險化解以及損失核銷等的經營行為。
第二十九條 實行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制度。不良貸款管理單位要根據規定對每筆貸款確定清收處臵責任人。清收處臵責任人應當密切監控還款義務人的還款能力變化,並結合日常管理及盡職調查時所掌握的情況,採取直接催收、賬戶扣收等方式清收處臵不良貸款。
第三十條 制定清收處臵預案。對新形成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應當在移交後15個工作日內制定清收處臵預案,明確清收處臵期限、擬採取的方式等。對清收處臵預案要定期分析,及時調整,並選擇有利處臵時機,啟動清收處臵程序。
第三十一條 制定與實施清收處臵方案。不良貸款清收處臵條件成熟後,應根據擬定的處臵方式,成立項目小組,組織盡職調查,制定清收處臵方案,並根據許可權設臵履行審查、審批程序。項目小組要嚴格按照審批後的清收處臵方案,在規定的處臵時限內對不良貸款實施處臵。
第三十二條 不良貸款處臵方式包括直接追償、依法訴訟、破產清償、以資抵債、債務重組、債權轉讓、代理清收、資產臵換、呆賬核銷及損失退出等。選擇不良貸款處臵方式應遵循成本效益和風險控制原則,綜合考慮還款義務人的還款意願、償還能力、抵(質)押物變現及貸款風險情況,擇優選取。不良貸款清收處臵可選擇一種或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在同等條件下,現金清償優先於非現金清償。
(一)直接追償。依據債權憑證,直接催收、扣劃賬戶資金或督促還款義務人處臵有效資產,收回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清收處臵責任人應通過賬戶查詢、電話簡訊、上門催收、預約面談以及發送函件等方式,強制或敦促還款義務人履行還款義務。
(二)依法訴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強制執行,要求還款義務人履約。採取依法訴訟方式的,應按照省聯社訴訟案件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訴前論證並按規定報批後實施,不得以訴訟代替日常催收。
(三)破產清償。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對企業法人進行破產重整或者破產清算。對進入破產程序的還款義務人,要積極參與破產重整或破產分配,根據重整協議和清算結果重組或清償貸款。
(四)以資抵債。當還款義務人無力以貨幣資金償還債務時,經各方(包括地方政府、自願承接債務的主體等第三方)協商一致或人民法院、仲裁機構依法裁決,以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作價抵償信用社債權。實施以資抵債應優先選擇易保值、易變現的資產,盡快實現處臵回收入賬,減少抵債資產損失。
(五)債務重組。在還款義務人發生財務困難且貸款形成不良的情況下,依據各方(包括第三方)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對債務構成予以調整。包括修改合同條款、債務落實、債務承接、債務削減等方式。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擬重組不良貸款進行盡職調查、制定並組織實施債務重組方案,其他相關部門按照貸款操作規定辦理手續。對不良貸款實施債務重組時,應對還款義務人以及第三方的償債能力進行分析,審慎確定重組方式和重組條款,落實有關擔保措施,督促其履行約定義務。
(六)債權轉讓。合理確定不良資產債權處臵價格,通過拍賣、招標、競價、協議等方式,將債權及相應權益轉讓給外部買受人。債權轉讓可以單筆轉讓,也可以將多筆不良貸款按相應的標准和條件進行組合,形成資產包整體轉讓。
債權轉讓程序應嚴格按照省聯社債權轉讓辦法執行,堅持公開操作、市場競價的原則,審慎使用協議轉讓的處臵方式。
(七)代理清收。將不良貸款委託給具有清收處臵能力的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社會中介機構或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受託人依據代理清收合同,依法對受託不良貸款進行清收處臵,並按約定收取酬金。委託代理清收期間,要及時了解代理人的清收進展情況,加強對代理行為的監控和督促,發現有損農村信用社利益的代理行為,應及時終止代理合同。
(八)資產臵換。在地方政府主導下,以其擁有的土地使用權等資產臵換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實現不良貸款批量處臵。用於臵換的資產必須是農村信用社真正擁有所有權、處臵權、收益權,且能按要求變現、足額抵頂債權的資產。臵換方案必須取得人民銀行、監管、稅務等部門的書面同意。
(9)呆賬核銷。對符合條件的損失類貸款,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核銷。
呆賬核銷應提供符合核銷認定條件的確鑿證據,並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按照內銷外追的原則,對未依法終結債權與債務關系的貸款繼續追索。
(十)損失退出。表外不良貸款符合絕對損失條件的,按照規定程序認定,予以終結性退出。對已認定絕對損失退出表外核算的不良貸款,要建立退出台賬,債權資料封存入檔,永久保存。
第三十三條 處臵定價。不良貸款處臵基礎價格應根據不良貸款債務人及其債務責任關聯方的經營、財務、資產、信用和實物資產的屬性、質量狀況等,並充分考慮市場、政策等因素,選擇適當的定價方法,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 第三十四條 處臵創新。結合本地實際,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創新不良貸款的清收處臵方式與手段。創新方式實施前,應向上級咨詢備案。
第三十五條 不良貸款清收處臵還要堅持以下制度:
(一)審處分離。按照業務操作流程,實行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與審查、審批相分離。
(二)集體審議與授權決策。決策人依據社員大會(股東大會)、理(董)事會的授權,對不良資產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的處臵方案予以決策。
(三)關系人迴避。與還款義務人存在利害關系的人員,在不良貸款處臵的各個環節,應予迴避。
第七章 監測、檢查與獎懲
第三十六條 建立不良貸款監測制度。省、市、縣各級資產管理部門按照許可權,對不良貸款形態結構、質量變化、權利保全、盡職調查、清收處臵等內容進行日常監測,並建立不良貸款清收處臵監測台賬,及時、准確、全面地反映和評價不良貸款的變動和處臵情況,形成分析報告。各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分析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七條 縣級聯社要定期對本單位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或組織專項審計,發現違規操作和不盡職行為,要及時糾正、問責。辦事處(市聯社)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轄內縣級聯社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工作情況的全面檢查,對重大處臵項目應及時檢查。省聯社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組織專項檢查。
第三十八條 建立不良貸款管理處臵激勵機制。不良貸款管理和清收處臵人員的薪酬分配與不良貸款清收處臵成效掛鉤,對有功人員計酬獎勵。
第三十九條 實行不良貸款管理處臵損失責任認定與追究制度。在申報呆賬核銷、抵債資產損失列支、利息減免及通過其他清收處臵方式將不良貸款納入表外核算前,以及表外不良貸款形成處臵損失或認定絕對損失終結性退出前,均須對不良貸款的日常管理、盡職調查、清收處臵等環節進行合規檢查,對因不盡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的責任人進行責任認定和追究,對盡職履責的責任人予以免責。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涉及的各環節業務操作要求,參照省
聯社相關規定執行。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第四十一條 辦事處(市聯社)、縣級聯社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由XX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負責制定,解釋、修改亦同。
7. 如何加強不良貸款清收盤活和管理
(1)負責上報各類報表;(2)承擔分理處上報的票據業務審查工作;(3)審核信貸控管工作;(4)信貸管理系統管理工作;(5)企業徵信系統工作;(6)風險分析、預警提示工作;(7)做好對分理處或前台部門申報的信貸事項(含五級分類、評級授信等)審查工作,提交上級審議;(8)做好本級許可權內或需上報上級備案審查貸款資料的登記工作;(9)對貸款審查委員會及決策人決策後的意見,及時將已批復的貸款資料轉交申報社;(10)負責部門文件處理;(11)負責支行不良貸款的清收,及時向領導匯報清收進度;(12)協助各分理處做好不良貸款清收盤活計劃的落實工作,做好不良貸款的管理、考核、獎罰執行工作;(13)做好抵債資產變現計劃的落實工作,指導各分理處做好抵債資產的管理;(14)對符合不良貸款條件的貸款審查確認及責任人的責任審核工作;(15)建立不良貸款、抵債資產監測台賬,定期進行分析;(16)指導分理處五級分類工作,對分類工作提出建議,對級次調整的及時報上級審批,按季建立支行五級分類台帳,為支行提供決策;(17)指導各社完成非信貸資產日常工作,負責完成全區非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的統計、匯總;
8. 清收不良貸款的措施有哪些 如何解決
國家對不良貸款予以清收,具體措施如下:
一、不良貸款清收概念
不良貸款清收是指不良貸款本息以貨幣資金凈收回。不良貸款清收管理包括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保全和以資抵債。不良貸款清收管理的對象是全口徑不良貸款,重點是四級分類的 呆滯貸款、呆賬貸款,實行五 級分類後的可疑類、損失類貸款及其表內外應收未收利息。時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這一老大難問題。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它不僅直接關繫到金融結構信貸資產質量的高低,更影響到金融部門效益的提高和整體的發展,面對困難和問題。
二、清收措施
1、實行責任清收
嚴格落實貸款責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陳劃段,落實責任。鎖定基數,動態監控」的管理原則,對五級分類存量不良貸款實行新老劃段管理:2004年6月1日之前形成的不良貸款,要採取積極措施清收和處理,確保絕對額下降;2004年6月1日(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後形成的不良貸款,責任人要全額包賠,否則下崗、停薪、限期收回,確保不出現人為因素形成的不良貸款。對已落實責任、限期收回的要兌現處罰措施,堅決不能一拖再拖、姑息遷就,該停薪的停薪、該包賠的包賠、該下崗的下崗、該法辦的法辦。
2、實行協調清收
對政府機關財政貸款、受政府幹涉、村社集體承貸、企事業貸款等多年形成的不良貸款,各社要及時與當地黨委政府或主管部門協調,通過財政撥補、政府及村社的財產進行抵債等方式,協調清收。
3、實行依法清收
對於有償還能力但拒不還款的賴債戶、非信益企業和個人,要依法維權,運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貸款。
4、實行招標清收
可採取向社會招標的辦法清收不良貸款。
5、實行啟動清收
要探索啟動清收的辦法,把清收不良貸款工作與提高支農服務水平結合起來,積極幫困扶貧,激活農戶不良貸款。
6、實行處置清收
對表內外抵債資產,在妥善保管的前提下,採取轉讓、重組和租賃等方式積極、及早處置變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