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手房交易由於貸款未及時辦下來導致過戶延遲需要支付滯納金嗎跪求專業人士指點,萬分感謝!
您好,您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需要交納違約金!
② 二手房買賣中買方原因導致貸款延遲可以終止買賣合同嗎
不可以取消協議,但是你可以追究給你造成的損失。原因是房屋買賣合同已經成立了
③ 因銀行排隊太久,貸款未還清而導致超過了過戶時間是否構成違約
還是跟下家協調溝通達成一致比較好,可以帶上買家一起上銀行核實。輕易的就判定違約通過相關法律程序解決對雙方都是勞神費力的事情,只要根據事實溝通清楚,交易雙方應該能達成理解。如果要防範後期糾紛風險,建議做好證據保留工作,特別是自己主動辦理、銀行受理辦理情況等方面。當時的按揭合同中約定的提前還款約定非常重要,提前解讀清楚。
④ 未按時間過戶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簽署的買賣合同裡面有一個總的過戶時間約定,如果是因為買方原因在總的過戶時間內未完成過戶屬於買房違約可以要求賠償,如果買方違約在15天內並完成合同可以要求賠償總價款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果買方違約超過15天造成根本性違約可以要求買方賠償房屋總價款20%作為賠償並要求解約。如果您這邊要求房屋過戶完畢,可以和買方進行溝通,問清楚問題出現在那裡,然後去解決問題,實在不行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買方履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⑤ 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過戶時間,但買家沒有辦妥貸款及審稅手續導致
合同怎麼規定的,這種情況一般都是買房未在規定時間內貸款或者湊到錢,屬於買家違約
⑥ 房產買賣超過過戶約定日期貸款還未辦理的糾紛
買方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要求繼續履約或解除合同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⑦ 女子購了抵押房卻無法按期過戶怎麼處理的
11月8日消息,據報道,購買一套已被銀行貸款抵押的房屋,在支付完房款後,賣家遲遲不還清所欠銀行抵押貸款,不配合辦理房屋抵押借款登記注銷手續,最終導致房屋無法過戶到買家名下。虹口法院近日審理該案件,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由賣家返還購房者房款200萬元,並賠償其房屋升值損失220萬元。
關於違約責任的承擔,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劉女士已經按約定辦理了相關的貸款手續,且貸款已經審批通過,因過戶手續未能完成導致貸款未能發放,而過戶手續未能完成的原因在於王先生未按約定滌除系爭房屋上的抵押登記,王先生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劉女士房屋升值損失。根據司法評估結果,系爭房屋升值250多萬元,考慮到劉女士未支付全部房款,法院酌情確定房屋升值損失的金額。
最終,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由王先生返還劉女士購房款200萬元,並賠償劉女士房屋升值損失220萬元。一審判決作出後,雙方均未提出上訴。
好麻煩的事情,把大家都耽誤了。
⑧ 因房貸遲,超過辦理過戶的日期
馬上咨詢律師,既然她給你催告信了,很有可能說明她有律師,或她本人是律師,律師會從你的任何一個小毛病上入手,找出你很多漏洞,對你造成損失,所以你也應該馬上咨詢律師,看怎樣處理比較好。
⑨ 房屋買賣未能按照合同時間完成產權過戶
這個不屬於不可抗力。你可以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