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主賣房後又將房產證拿去抵押貸款這可咋辦
這里牽扯到怎麼賣的問題,如果是私下協議賣房,那把房產證抵押貸款,最後如果房被沒收了,米最多與賣家要回購買的房款,如果是在房產交易中心過戶了,賣給你,從法律意義上已經屬於你了,那麼原來房東拿房抵押貸款,是無效的,你無需擔心。
B. 二手房過戶後貸款沒下來,會毀約嗎
這個要看購房者有沒有其他門路了
C. 房子已經過戶我是買方,因賣方反悔,造成從按揭變成抵押貸款,賣家取消賬號,造成尾款無法支付
你照樣可以拿出對自己的有力證據到法院反訴對方,不然你只有吃啞巴虧了。
D. 房屋已辦理過戶,銀行不放款,原因買房有一套房子貸款逾期四次,銀行要求還清貸款後再給甲方放款,怎麼辦
房屋已經辦理過戶的情況下,銀行不放款,原因是買房有一套房子貸款逾期過4次,現在要求還清貸款再放款,那麼只能按照銀行要求去做。
貸款房賣掉。
有些人在買房之後按揭的貸款還沒還清,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想要賣掉房子,那麼這種情況可行嗎?沒還清貸款的房子是否可以買賣呢?
即按照規定,按揭貸款買房的,應在辦理產權登記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房屋他項權證》。
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後,《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房產檔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記的記錄,是不允許買賣的。
那為什麼聽說有些人仍然交易了?需要先明確一點,購房人必須取得房屋所有產權才能出售,也就是說首先要確定是否有房產證。所以這里可以分幾種情況來對待。
1、轉按揭
轉按揭是比較簡單的方法,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在二手房買賣中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人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委託中介代理公司向銀行方面申請轉按揭事宜,銀行不接待個人辦理申請二手房轉按揭業務。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比較常見的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者已經還了大部分貸款,剩餘還款數目不大的情況。
一般來說,買房能夠接受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房可以利用購房者的這些首付將剩餘的貸款結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上面兩種方式行不通的話,賣家可以考慮用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以結清按揭貸款。
如果想在賣房之前還清貸款,或買方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樣賣方通過抵押向銀行貸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賣房之後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所以,貸款沒還完,還是可以賣掉房子的。不過要清楚是否有房產證,無產權證房屋買賣風險大。購房者如果買了無證的房子,只有房屋的使用權而沒有房屋的所有權,因此購買時一定要警惕。
E. 我是賣方,買方已獲銀行批貸,雙方已過戶,買方惡意拖延不去銀行做抵押登記,以至銀行不放款給我怎麼辦
超過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抵押登記的時間,這種情況就屬於買方嚴重違約了。
處理方法:
1、極積與買方協商,要求對方按合同約定覆行合同;
2、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先凍結該房屋,防止買方另行出售,將該資產轉移;
3、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覆行合同或申請法院強制抵押登記;
4、以買方不覆行合同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過戶無效,恢復原賣方的產權,並由違約方承擔所有費用和損失。
F. 和房東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事後知道房東有銀行抵押貸款,現在房子不想買了,我算違約嗎
根據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第一百五十條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一條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義務。
第一百五十二條買受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出賣人提供適當擔保的除外。
綜上,對方的房屋在有權利瑕疵的情況下,你可以不予支付房款,希望可以幫到你!
G. 房子已經過戶,貸款也下來了,就剩沒交房,可以毀約嗎
首先說明一下,現在房子不完全是你的,至少明義不是,但實際屬於你的。 首先你的貸款下來後,你要和銀行簽合同,然後去房管局辦理抵押他項手續,也就是過戶。然後房管局給你一張表,是領房本的表,一般是15工作日取房本。 房管局都是看見銀行給你放款和你的首付款在 房管局的資金監管賬戶 以後,然後才給你做 屬於你的名下的新房本。 也就是 銀行沒有放款,房管局沒有給你做新房本,嚴格意義講 ,現在房子還不是你的。 你現在唯一做的就是催銀行放款,或者投訴銀行 打他們的客戶電話。 因為各家銀行到年底都要限制放款額度的。 等房主拿到錢後 就行了! 你不用起訴誰,你不會贏,法院也不會給你立案。 千萬不要強入住,犯法。 如果你還有不明白的,可以問我!!!
H. 買方提出先給一半房款,過戶後她拿到房產證再去抵押貸款給剩下的房款,有什麼風險嗎有無規避的辦法呀
能確定買方可以馬上辦到貸款,而且能實際貸到剩餘房款那麼多給你,基本上就沒風險
另外就是當地有沒有限購政策,對方受不受限制
畢竟銀行什麼時間放款,能貸多少款,不是買賣雙方能決定的,萬一時間比較長、貸的數額少或者完全貸不到,房產已經過戶,法律上就是買方財產,就算解除合同房產退還賣方,還是會產生大筆稅費
最好把房款支付時間約定明確,萬一有上面問題,買方如何承擔違約金雙方有約定明確
I. 房屋過戶後,對方在支付房款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賣房注意事項?
1、定金收取要謹慎在進行二手房議價的時候,中介公司找到客戶後會同賣方議價。如賣方接受購買條件,則從中介處簽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會要求保管該定金,賣方對此要慎重。房子賣了,定金轉為傭金倒也算了,就怕買方毀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時,中介公司卻要求分賣方一杯羹。
2、掛牌方式期限要明確賣方大多數情況下會通過中介公司予以掛牌出售。賣方在掛牌時除明確掛牌價格外,還應明確委託方式和掛牌期限。
3、簽約將房屋的物理狀況和權利狀況如實告知買方,在合同中寫下來;提供「三項證明」,即如有共有人須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如有抵押,則提供已經書面通知房屋抵押權人的證明,如該房已經出租,則提供房屋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交易流程必須與房款支付掛鉤,即確保在房屋過戶前後拿到房款。
4、索取放款承諾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買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餘款待過戶後由銀行支付。但銀行只根據買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過戶後、銀行放款之前,買方取消了貸款,則銀行自然不會再放款給賣方,故賣方能取得買方貸款銀行的放款承諾。
賣房沒收到尾款已過戶怎麼辦,應該要咨詢相關的律師了,因為這已經是屬於很大的責任和案件了,但是大家平時在賣房子的時候也是應該要知道拿不到錢就千萬不要去過戶,因為一旦公布之後這個房子就已經是,是屬於別人了。賣房注意事項我們完全可以多看看上面的介紹,另外如果有不了解的,也可以請有經驗的人。
J. 我買的二手房,已經過戶了,貸款抵押都做了,只是銀行還沒放尾款,如果房東反悔說不賣,我不同意,有問題
您遇到的問題是很麻煩的,我作為21世紀不動產的一名業務人員,這種問題是不應該有的,首先在簽買賣合同之前我們應該幫您去銀行查資信的,只要符合條件就是程序的問題了,你只要等銀行的錢就可以了,如果他毀約,那他就要付違約金的,你不要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