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工作人員自己可以對外做小額貸款嗎
親,目前調整銀行的法律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這兩個不涉及對具體職工的規定,只是少量涉及到了高管。 從你的描述來看,他肯定是違反了銀行內部的管理規定,你可以去銀行問問。
B. 請教銀行工作人員有關貸款問題。。
很抱歉的告訴你,依照你目前的情況是沒有辦法在銀行貸款的。你把手頭上的5000存進銀行,最多也只能給你貸4000(如果可以的話,一般銀行是不接手這種貸款形式的)。除非你有房產,汽車或其他固定資產做抵押,否則是無法貸款的。
C. 銀行工作人員可以查到我的貸款信息嗎
銀行工作人員不可以隨便查貸款信息,但如果是為了辦理貸款或對在本銀行辦理貸款或信用卡客戶,根據管理需要可以查。
D. 銀行信貸人員就不能辦理信用貸款了嗎
第一銀行人員可以再本行貸款。
第二銀行人員貸款有限制,一是金額的限制,各家銀行會根據員工的收入情況設置貸款金額的上限;二是或有負債的限制,部分銀行會將申貸員工的對外擔保與本人申請貸款合並考慮,規定申貸加對外擔保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三是用途的限制,任何銀行都不能發放無指定用途的貸款,員工貸款的用途也必須明確,銀行員工是禁止經商的,生產經營不能作為用途,一般用途是裝修、婚嫁、醫療等等消費類的。
E. 銀行信貸人員可以在本行貸款嗎
銀行信貸人員是可以在本行貸款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即可。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5)銀行工作人員不準拿貸款嗎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 貸款審查應對貸款調查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確性進行全面審查,重點關注調查人的盡職情況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誠信狀況、擔保情況、抵(質)押比率、風險程度等。
第十九條 貸款風險評價應以分析借款人現金收入為基礎,採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動態地進行貸款審查和風險評估。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記錄和評價體系。
F. 住房貸款!銀行工作人員不負責導致貸款下不來
老實說,沒辦法
因為你的不良記錄是自己造成的,辦卡的時候在申請書背面都有信用卡章程的,你自己不看只能自己負責。就好比國家出台了個新法律,你自己不去了解,結果觸了法,別告訴我你還想說不知者無罪吧。總不至於國家還要通知到你說有個新法律了,去學學。
至於這次疏忽,信貸員是有責任,但是從法律的角度講,你也沒辦法證明,如果他賴的話,你就沒證據
所以個人建議只能是借錢去了,或者再把房子轉賣,好在現在房市還不錯,至於其它的,想不出,不過如果有公積金的話,可以去試試申請那個
G. 銀監局有規定,銀行內部員工不可以貸款嗎
監局有規定,銀行內部員工不可以貸款嗎?其實我覺得每個銀行規定不一樣,有的銀行員工是可以貸款的,主要是看什麼類型的貸款,一般抵押貸款都可以做
H. 銀行工作人員涉嫌騙取貸款最多能判多年
根據刑法第175條規定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所以具體的量刑要從取貸款的數額,以及造成損失的大小來予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