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共青團中央、中國農業銀行關於全面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工作的指導意見的保障措施
1.成立工作領導機構。共青團中央和中國農業銀行聯合成立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總體組織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共青團中央農村青年工作部、中國農業銀行農戶金融部,負責具體組織工作和信貸管理工作。省、市、縣三級團組織和農業銀行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原則上團委書記和農業銀行行長為當地項目領導小組組長,並指定專人負責該項工作,按照「分工負責、合作共贏」的原則開展工作。
2.建立溝通督導機制。省、市、縣三級團組織和農業銀行要層層建立月報制度,將工作開展情況單獨統計並報上級團組織和農業銀行。實行聯席會議制度,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對接、穩步推進。建立健全工作督導機制,定期抽查和督導各地工作,及時發現並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3.完善工作激勵機制。上級團組織和農業銀行要針對基層團組織和農業銀行開展工作的實際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激勵措施,調動基層團組織和農業銀行的工作積極性。各級團組織和農業銀行要主動向地方政府匯報,爭取對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工作給予支持和激勵。
附件:共青團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工作流程圖(略)
共青團中央
中國農業銀行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B. 中國小額信貸機構聯席會的機構組織
段應碧 中國扶貧基金會會長 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焦瑾璞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局長
湯 敏 國務院參事 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常務副理事長
吉 樂 德國技術合作公司金融發展項目主任 北京金融工作局
天津金融辦
河北金融辦
內蒙古金融辦
遼寧金融辦
吉林金融辦
黑龍江金融辦
上海金融辦
江蘇金融辦
浙江金融辦
湖北金融辦
湖南金融辦
廣西金融辦
海南金融辦
重慶金融辦
四川金融辦
雲南金融辦
陝西金融辦
甘肅金融辦
青海金融辦
寧夏金融辦
新疆金融辦
山西金融辦
北京小貸協會
安徽小貸協會
內蒙古小貸協會
河北小貸協會
上海小貸協會
浙江小貸協會
湖北小貸協會
寧夏小貸協會
雲南小貸協會
深圳小貸協會
成都小貸協會
南京小貸協會
山西小貸協會 劉克崮
中國小微金融60人論壇理事長、中國小微金融研究院院長、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 史建平 中央財經大學副校長
劉 寧 天津金融辦副主任
聶振平 江蘇金融辦副主任
鄒接龍 湖南金融辦副主任
劉光溪 雲南金融辦主任
黃文俊 青海省金融辦副主任
馮國慶 寧夏金融辦副主任、寧夏小貸協會秘書長
李毅剛 內蒙古小貸協會會長
保羅?希爾 深圳小貸協會會長
沈國甫 浙江小貸協會會長
李 偉 廣西小額貸款公司協會副會長
陳建雄 邦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玉峰 上海松江駿合小貸公司董事長
陳駿偉 佛山市南海友誠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董事長
齊光宇 吉林長春廣源小貸公司董事長
張國祥 成都錦江區瀚華小貸公司董事長
曹濱順 哈爾濱廣順小貸公司董事長 申秀文 內蒙古金融辦處長 內蒙古小貸協會秘書長
高永富 浙江省金融辦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處副處長
張文波 黑龍江金融辦農村金融處處長
楊鵬翔 遼寧金融辦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處處長
王自雲 寧夏金融辦擔保監管處處長
程永革 四川金融辦地方准金融機構處處長
李 軍 上海金融辦處長
葉細毛 浙江湖州吳興萬邦小貸公司總經理
王 維 江蘇金融辦綜合處處長
張 磊 中國小微金融研究院秘書長、國融創新管理公司總經理
劉 勇 《中小企業融資高層參考》總編
C. 國家對於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是什麼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或企業法人發起設立、只用資本金發放小額貸款、不能吸收存款的法人機構,是近年來中央針對農村地區金融需求,鼓勵探索建立的一種新型貸款組織。貸款利率掌握在基準利率的4倍以內,一般為18%左右。
2005年、2006年兩個中央一號文件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更加貼近農民和農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業發起的小額信貸組織,增加農村金融供給,解決微小企業和農民貸款難等問題。根據這一要求,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商業部等部門就開展小額貸款組織試點問題多次進行調研和政策研討。2005年10月,開始在山西、四川、貴州、內蒙古、陝西五省(區)各選擇一個縣進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由人民銀行進行業務指導。同時提出,試點以外省政府搞試點的,可自行組織。
2008年5月4日,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以下簡稱《意見》),對開展小額貸款組織工作提出了更加具體明確的指導意見。
(一)性質和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100萬元。
(二)資金來源。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主要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但融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三)資金運用。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要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同一借款人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0.9倍。
(四)監督管理。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經省主管部門批准後,到當地工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手續,並向公安機關、銀監部門、人民銀行報送相關材料,接受監督檢測。
(五)發展方向。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可在股東自願的基礎上,按照《村鎮銀行組建審批指引》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規范改造為村鎮銀行。
D. 共青團中央、中國農業銀行關於全面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文件通知
中青聯發[2010]11號
共青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新疆兵團團委,中國農業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新疆兵團分行,各直屬分行:
2009年5月,共青團中央、中國農業銀行簽署《支持農村青年創業就業合作協議》,按照「試點先行、分步推進」的原則,從8月份開始在全國10個省(區、市)的55個縣(市、區)開展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試點。目前,試點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已經探索形成適合農村青年小額信貸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模式。為進一步擴大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工作覆蓋面、加大對農村青年創業就業的扶持力度,共青團中央、中國農業銀行決定按照《支持農村青年創業就業合作協議》,在全國開展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工作。
E. 共青團中央、中國農業銀行關於全面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工作模式
在前期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項目試點過程中,團銀雙方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方法,形成了許多可供借鑒的典型模式。
1.貸前審查環節。一是評議小組模式,以村或鄉為單位,由村幹部、團幹部、青年代表等組成信用評定小組,對申請貸款農村青年進行信用初步評定,評定合格的推薦給銀行。二是公推公示模式,以村為單位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對申請貸款青年進行集體評議,推出擬推薦貸款人選並張榜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團組織向銀行推薦。三是團銀聯評模式。團組織與銀行聯合成立貸款審核小組,共同對農村青年貸款申請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直接進入銀行貸款審批程序。
2.貸款發放環節。一是整鎮整村推進模式,團組織和銀行聯合選擇信用度高、有產業支撐、創業青年集中連片的鄉鎮、村,集中開展貸前調查,批量審批,批量放貸。二是集中審貸模式,團組織和銀行根據農業生產周期,在農忙季節,集中開展貸款申報和審批。三是隨到隨審模式,團組織將貸款申請受理日常化,農村青年可以隨時向團組織遞交貸款申請,團組織審查合格後每月向銀行推薦。
3.貸後服務環節。一是基地示範模式,團組織與銀行聯合建立農村青年小額貸款創業示範基地,發揮貸款創業成功青年的示範作用,影響和帶動農村青年創業發展。二是導師指導模式,團組織聯合勞動、農業、科技、金融等部門,成立農村青年創業導師團,按農村創業青年的需求配備導師,提供政策、信息、技術、金融等指導。三是協助貸後檢查模式,團組織協助銀行做好農村青年創業貸款的日常跟蹤管理、貸款客戶回訪、到期還款提示等工作。
各級團組織和農業銀行應進一步因地制宜,開拓創新,探索適合當地業務健康發展的多種工作方式方法。
F. 國家關於農民小額貸款的政策是什麼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中國人民銀行
【頒布日期】 19990721
【實施日期】 19990721
【章名】 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農村信用社工作會議精神,改進和加強農村
信用社支農服務,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在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中的作用,總行制定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現印發給你們,請轉發至所轄地區執行。
各分支行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落實意見,並切實加強監管
。農村信用社縣聯社要制定具體落實辦法,以方便社員、方便農民,解決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農村信用社要抓緊組織實施。
各分支行要注意收集有關情況,將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上報總行。
附件: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章名】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信用社)的信貸服務水平
,增加對農戶和農業生產的信貸投入,簡化貸款手續,更好地發揮信用社
支農作用,根據《貸款通則》等有關法規和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信用社以農戶的信譽為保證,在核定的
額度和期限內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
第三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
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
第四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使用農戶貸款證。貸款證以農戶為單位,
一戶一證,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
【章名】 第二章 借款人及借款用途
第五條 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借款人條件:
(一)社區內的農戶或個體經營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信用觀念強、資信狀況良好;
(三)從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
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員中必須有具有勞動生產或經營管理能力的勞動力。
第六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用途及安排次序:
(一)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貸款;
(二)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個體私營經濟貸款;
(三)農機具貸款;
(四)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貸款。
【章名】 第三章 資信評定及信用額度
第七條 信用社成立農戶資信評定小組。小組由信用社理事長、主任
、信貸人員、部分監事會成員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員代表組成。
第八條 農戶資信評定、貸款額度確定步驟:
(一)農戶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
(二)信貸人員調查農戶生產資金需求和家庭經濟收入情況,掌握借
款人的信用條件,並提出初步意見;
(三)由資信評定小組根據信貸人員及所在地社員代表或村民委員會
提供的情況,確定貸款額度,核發貸款證。
第九條 農戶資信評定分優秀、較好、一般等信用等級。
「優秀」等級的標準是:①三年內在信用社貸款並按時償還本息,無
不良記錄;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2000元以上;③自有資金占生產所
需資金的50%以上。
「較好」等級的標準是:①有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基本不欠貸款;
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級的標準是:①家庭有基本勞動力;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
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評定標准、評定方法。農戶小額信用貸
款額度依據農戶信用等級核定,最高額度由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
縣(市)聯社商定。
【章名】 第四章 貸款的發放與管理
第十條 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憑貸款證、
戶口簿或身份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或由信用社信貸人員根據農戶要求到
農戶家中直接發放,逐筆填寫借據。
第十一條 信用社要以戶為單位設立登記台賬,並根據變更情況更換
台賬。貸款證的記錄必須與信用社的台賬保持一致。不一致時,以借據為
准。
第十二條 對隨意改變貸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轉讓貸款證的農戶,
應立即取消其小額信用貸款資格。
第十三條 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經常深入農戶,了解和掌握農戶的
生產經營情況和貸款使用情況,加強貸後管理。信貸員要對提供給資信評
定小組的考察材料真實性負責。
【章名】 第五章 貸款期限與利率
第十四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周期確定,原
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特大自然災害而造成絕收的,可延期歸還。
第十五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浮動
幅度適當優惠。
第十六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結息方式與一般貸款相同。
【章名】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中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
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
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上級行備案。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G. 中國小額貸款公司協會的協會介紹
中國小額貸款公司協會(China Micro-credit Companies Association,縮寫為CMCA)成立於2015年4月,是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成立 ,並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中國小額貸款公司協會的業務主管部門是中國銀監會,同時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民政部的工作指導與監督管理。依法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母公司,地方小額貸款公司自律組織以及為小額貸款公司提供服務的機構均可申請加入中國小額貸款公司協會成為會員。
中國小額貸款公司協會圍繞自身職能開展以下工作:維權方面,組織會員制定維權公約;組織開展區域信用環境評級,發布誠實守信客戶或違約客戶名單,實施行業聯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種侵權行為;參與有關小額貸款公司改革發展以及與行業權益相關的決策論證,提出有關小額貸款公司政策、立法和行業規劃等方面的建議和意見;組織會員開展行業維權調查,促進會員加強債權維護和風險管理;接受會員委託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和訴求;組織制定行業標准和業務規范,統一規范小額貸款公司各項業務單證要素及格式;向公眾宣傳普及小額貸款知識、小額貸款理念,提升公眾對於小額貸款產品和小額貸款公司的認識;建立會員間信息溝通機制,組織開展會員間的業務、技術、信息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推動建立小貸公司資產轉讓、兼並重組等工作。自律方面,倡導和組織會員學習國家金融政策,執行金融監管規定,遵守法律、法規,督促會員依法誠信合規經營;組織制定同業公約和自律制度;組織執行自律性行業標准和業務規范,提高行業規范程度;組織小額貸款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組織制定從業人員道德和行為准則,對小額貸款從業人員進行自律管理;探索建立小額貸款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體系,加強監督,協助推進小額貸款行業自律管理體系建設;建立行業懲戒制度,監督檢查會員行為,督促會員依法合規經營。服務方面,建立小貸行業聯網運行的業務管理和信息數據系統;建立及維護行業基礎信息庫,組織小額貸款公司開展信息化建設工作;制定統一的統計報送規則,分析行業數據信息,定期向有關部門報送行業發展情況;編輯、出版、發行協會刊物;引進國外先進管理經驗、風險控制機制、小額貸款經營模式和小額貸款品種;組織推動行業發展研究工作;制定並實施全國小貸公司人才培訓規劃;建立全國小貸公司從業人員培訓體系;組織小貸公司從業人員境內外培訓工作;建立培訓人員管理資料庫、檔案管理系統、網路培訓系統;承辦有關小額貸款公司學術會議和展覽活動;組織小額貸款公司出國業務考察交流活動,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協調方面,與協會主管部門保持溝通聯絡,做好上傳下達和信息反饋工作;促進會員單位與監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與聯系,推廣先進經驗和創新成果;組織開展業務競技活動,培育健康向上的行業文化;建設與管理協會網站,並加強與外部新聞媒體的聯系溝通,制定協會宣傳工作的計劃及編輯協會宣傳信息資料;發揮行業整體宣傳功能,組織會員共同開展新業務、新政策的宣傳和咨詢活動,大力普及金融知識,提高公眾的金融意識;加強與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信託業等相關行業協會的溝通和協調;組織開展與境內外小額貸款公司以及行業協會間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小貸公司經營管理法律相關問題研究;按照《徵信業管理條例》和信用評級監管部門的監管要求,組織推動小額貸款公司參加第三方外部信用評級。
H. 如何推動小額信貸的可持續發展
「第二屆中國小額信貸創新論壇」
在內蒙古舉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郭田勇在主題演講中指出,對整個小額貸款行業的發展並不看好,因為其只能放貸、不能吸收存款。雖然現在資本收益率能夠達到20%以上,但小貸的總資產是在用自己的錢造出來的。另外郭田勇認為,如果中國未來出現幾千家乃至上萬家銀行,將會對小額貸款公司造成非常大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