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提高貸款質量
(一)嚴把貸款准入關,從源頭上防範信貸風險。
一是合理使用人才資源。縣級聯社營業部或區域中心網點要集中管理優勢、人才優勢,主要滿足區域較大數額的金融需求。對大額貸款、項目貸款的審核,集中城區或區域中心部分優質網點辦理,提高專業化水平。從近年來招聘的大學生中吸納優秀人員到城區網點信貸崗位工作,嚴格大額貸款的審批程序。同時,充實客戶部門、信貸部門人員力量,由客戶部門對縣聯社營業部或城區中心網點審報的大額貸款,開展好聯合調查。聯合調查情況報信貸部門審查崗審查,審查後提交貸審會討論。對信貸、客戶部門提交的審查意見有疑問的,貸審會成員可以對借款戶的情況進一步上門調查核實。
二是要加強對貸款發放的監督檢查。堅持好每一筆貸款的發放都要按流程操作,防止逆流程操作。在貸款發放過程中,發揮好委派會計的監督職能,切實履行好委派會計的監督職能。在每一筆貸款發放過程中,切實核實借款人身份,防止假名、冒名貸款發生;對借款資料進行審核,防止資料缺失。對經委派會計審查符合貸款手續的貸款在櫃面上辦理轉賬,將貸款轉入個人結算專戶。對經委派會計審查,不符合條件的貸款申請不予發放。在業務量較大的網點,嘗試新設立的信貸風險監督員崗位(一般由信用社信貸員兼職),明確了其在做好自身信貸業務工作的同時,又明確了作為一名信貸風險監督員的工作職責(主要是對將發放大額貸款進行上門核實調查),在年終時由縣聯社考核,如果考核在90分以上,給予一定的崗位補貼。
三是合理確定貸款許可權和期限。根據各個信用社業務發展水平、信貸人員管理水平、確定不同的貸款發放許可權。然後,再根據確定不同信用社的貸款許可權,由信用社對不同崗位的許可權進行劃分。如確定信用社貸款審批小組、信用社主任、信用社信貸員等不同的貸款許可權。超過基層信用社貸款審批許可權的貸款報縣聯社審批。在做好核對各個信用社及崗位不同信貸許可權的同時,我們對貸款的期限也要合理確定,根據生產周轉周期,確定合理的貸款期限,對人為延長貸款期限,逃避任期管理責任的也要追究責任。如:對新發放的貸款連續三個季度未收過利息的,按借款戶拖欠利息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責任人罰款。積極引導客戶採取「分次還本付息」等靈活的還款方式。
(二)嚴把貸款結構關,堅持有保有壓。一是做強做優抵押貸款。逐步壓縮保證貸款比重,不斷提升有第二還款來源保證的抵押貸款。積極開辦好林權抵押貸款、住房商鋪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對有規模、有效益、有市場的工業園區中小企業,發放工業產房、土地使用權等抵押貸款。對工業園區大額的質押貸款,對存放在工業園區內倉庫的質押物,由農村信用社派駐倉庫保管員看管。二是做細做實小額農貸。小額農貸作為農村信用社信貸業務的品牌,必須做細做實做強。全縣農村信用社充分發揮村組幹部的積極性,協助好農村信用社認認真真開展好調查摸底工作,實事求是地開展好信用等級評定工作,恰好其分地確定貸款限額,從源頭上防範好信貸風險。對已發放了小額農貸證的農戶,只要符合小額農貸申請條件的貸款,盡快發放小額農貸貸款。三是創新好信貸品種。積極與地方政府匯報,結合新農村建設,開展好農民住房貼息貸款,即對農民在政府規劃的新農村建設點內新建的住房,在建房期內向申請住房貸款的農戶,由農村信用社發放住房貸款,政府給予部分利息補貼。
(三)把好責任追究關,落實好新增不良貸款責任。制定了新增不良貸款責任追究辦法,即對2005年省聯社成立以來發放的新增不良貸款進行了逐筆責任認定,對相關責任人員制定了具體的處罰措施:對2005年以來發放的從未繳息的貸款或連續三個季度未繳息的貸款或新增的不良貸款,按一定比例給予責任人罰款。對因貸款催收不力,造成喪失訴訟時效的貸款,對責任人處以100元/筆的罰款。縣聯社要繼續抽調精幹力量,對剩餘的網點進行綜合性大檢查,重點之一就是對省聯社成立以後各營業網點新增的不良貸款進行逐筆責任認定,再按制訂的新增不良貸款責任追究辦法進行責任追究。
(四)把好考核考評關,嚴格考評激勵機制。考核不是最終目的,關鍵是要通過考核,引導廣大員工特別是信貸員牢固樹立貸款質量意識,在追求貸款業務發展的同時,優先保證好貸款質量。一是增加信貸質量考核指標。今年我縣在對基層農村信用社考核時強化了對到期貸款收回率指標、到期貸款利息收回率、不良貸款「雙降」指標等考核。同時,在對信貸員考核時,增強了其對履行職責情況的考核工作力量。二是嚴格考核問責力度。對不良貸款的考核既要考核不良貸款佔比下降指標,更要考核不良貸款絕對額下降指標,對不良貸款不降反升、「雙降」工作不力的單位的相關人員進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完不成清收目標任務的不提拔、不評先、不晉級。對因在一個信用社任信貸員期內造成大量不良貸款的,調回原信用社進行專職清收不良貸款,專職清收期間,發放生活費。
1、抓住四個關鍵,提高執行能力。一是抓班子。督促轄內聯社班子全面加強自身建設,切實增強領導力、戰鬥力、凝聚力,時時事事成為員工的模範。二是抓引導。各社的經營情況不同,,根據不同類別的社要採取不同的指導措施,通過「抓兩頭、帶中間」工作思路引導協調發展,加快業務發展,創新產品,實現好上加好;對部分落後的社,制定具體幫扶措施,加大幫扶力度,使他們盡快走出經營困境。三是抓檢查。充分發揮稽核職能作用,展開序時檢查、專項檢查,杜絕各種弄虛作假行為。四是抓機制。引導轄內聯社進一步完善考核辦法和營銷考核辦法,形成良好的執行機制,調動全員積極性。
2、抓住四個重點,改善資產結構。一是抓「兩頭」貸款清收。依託不良貸款四級台賬和信貸管理系統,督促各聯社抓好「兩頭」貸款清收,消滅零星小額的長期「睡眠戶」;對50萬元以上的大額貸款,包戶到人,責任到人,考核到人。二是抓抵(質)押貸款清理。在去年抵(質)押貸款全面清理的基礎上,加大對違規抵(質)押貸款的清收和保全。三是開展依法清收。加強與公安經偵、法院的聯系,依靠司法力量維護信用社權益,打擊不誠信的行為,凈化信用環境。四是鞏固員工自借、擔保貸款清收成果。督促各聯社繼續抓好員工自借、擔保貸款清收工作,密切監控清收動態,確保清收全面到位。同時督促各聯社充分利用紀檢、監察、司法、銀監等手段,全面清收黨政幹部和金融系統員工欠款。
3、抓住四個環節,突破規范瓶頸。
一是抓好流程培訓。分專業、按崗位組織開展操作流程的再培訓,使每一位員工都能適應崗位要求,熟練掌握風險要素和操作要點。
二是抓好流程落實。全面開展各項流程落實情況檢查,使按流程操作成為一種日常習慣。三是抓好委派會計建設。加大對委派會計的培訓,著力提高委派會計素質。加強對委派會計考核管理,客觀真實評價委派會計工作情況,兌現相應獎懲。
四是抓好監督。,一級抓好一級,層層抓落實,促使規范化水平的整體提升。
4、抓住四個層面,加快發展步伐。一是抓好小額農貸。延續去年的小額農貸提升工作,結合實情,一季度補好貸款手續、貸款檔案、貸款證、貸款授信四課。以獲得國際質量服務體系為契機,切實提高轄內小額農貸質量。二是做優農業產業化貸款。圍繞「雙十、雙百、雙千」工程的產、供、銷各環節,有重點地支持在當地反響較大、發展潛力大、項目前景好、產供銷一條龍的農業龍頭企業。三是抓好林權抵押貸款、農民住房貸款和信用共同體貸款推廣,滿足各類分散經濟組織對信貸資金的有效需求。
沒有發展一切都是空話,如果不能搶抓機遇加快發展,就會喪失信用社的發展前景。因此,我們要堅定必勝的信心和決心,做到:
在規范操作中求發展。一是完善委派會計制度。加強對委派會計的培訓、監督管理和考評,提高委派會計的能力和素質,客觀真實評價委派會計的工作情況,充分調動委派會計工作積極性,發揮委派會計監督、管理的作用,促進委派會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二是規范費用開支管理。繼續實行以收定支制度,有效控制費用支出,努力降低經營成本,加大獃賬貸款核銷和損失准備計提力度,進一步提升風險撥備覆蓋率。
在經營創新中求發展。一是運用客戶中心,實現雙層經營模式。充分發揮客戶中心的經營優勢,規避信貸風險,規范貸款管理,適時優化貸款流程、提高服務水平,為廣大客戶提供更加安全、穩定、便捷、全面、實時、高效的金融服務,最終實現信用社可持續發展。二是大力發放農村黨員貸款,提高農村黨員「雙帶」能力,為農村黨員特別是困難黨員創業致富開通一條快捷、便利、有效的信貸綠色通道。三是立足資源,凸顯優勢,做好做活林權抵押貸款。我們將進一步規范操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等措施精心打造這一信貸品牌,將林權抵押貸款縱深推進。同時立足於我縣竹木資源優勢,推出竹木加工企業信用共同體這一金融產品,發掘信貸機會,充分滿足中小企業的信貸需求。
在弘揚文化中求發展。一是認真落實省聯社制定的員工在職學歷教育管理辦法,加強員工學歷教育。二是鞏固VI建設成果,重點做好辦公、營業場所內部標識、標牌等的達標改造以及精品網點裝修工作。三是繼續推廣「星級員工」評選活動,健全激勵競爭機制,完善評先評優制度,營造全體員工「人人爭先進、個個學標兵」的良好氛圍。
在確保安全中求發展。一是充分發揮信貸管理系統優勢,規避信貸風險。我們要充分利用信貸管理系統,密切監督各社,真實、動態反映貸款質量,增強農村信用社風險預警能力。二是充分發揮稽核內審的作用,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完善的違規處罰機制,加大對各項違規操作的查處力度,建立扣分台賬,深入開展案件專項治理稽核檢查,充分發揮信貸、財務、信息技術等部門開展非現場監督的作用,促使每一位員工養成按規操作、照章辦事的良好習慣。
㈡ 林權抵押貸款應該怎麼辦理啊
到縣一級林業局(有的是農業林業局)辦理林權證,然後由林業局開具貼息貸款審批手續,到商業銀行辦理林權貼息貸款,最多5000萬元。
㈢ 林權怎麼抵押
可以依據林權證進行抵押
㈣ 林權抵押貸款政策有什麼規定
林權抵押貸款條件如下:
1、只有辦了林權證,才能進行按樹林抵押貸款;
2、不被接受為抵押物的幾類情況:權屬不清或存在爭議的林木;未辦妥出讓手續的劃撥森林資源資產;未經依法辦理林權登記而取得林權證的林木和林地使用權;單獨的幼林不能單獨抵押;
3、申請抵押的桉樹需要達到2年以上的種植期(對於受台風、冰災等特殊氣候影響較大,地處沿海地區和粵北山區種植的桉樹樹齡,原則上要達到3年(含)以上)。同時,按原先規定,個人需300畝以上的桉樹連片種植面積,才可以申請抵押。現在,廣東農行擬出台新貸款辦法,計劃將該面積標准下調為100畝以上;
4、抵押林木必須由具備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條件的機構進行評估,且貸款金額不超過評估價值的50%;
5、桉樹抵押貸款無需購買森林保險;
6、貸款用途:必須應用於林業生產,「包括林木種植、撫育、林木加工和收購等方面」,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該政策正在調整,未來用途可以更寬,期限更長);
7、抵押按樹林處置權:貸款後,由包括農行、林業部門在內三方簽名,才可能拿到砍伐證。林農私自處理抵押林木屬違法行為
㈤ 如何開展三權抵押貸款
人民網北京3月6日電 (記者李彤)近日,銀監會印發《關於做好2014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表示要通過堅持試點先行,慎重穩妥開展「三權」抵押融資。
《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銀監會、國家林業局《關於林權抵押貸款的實施意見》,探索創新林權抵押業務品種,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不斷加大對林業發展的有效信貸投入。
按照中央關於「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和「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要求,慎重穩妥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融資試點,發揮其在信貸融資方面的作用。
這涉及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重點支持在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程度較高地區,探索開展相應的抵押貸款試點,豐富「三農」貸款增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二是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操作過程中要注重做到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三是要結合抵押業務特點,探索融資模式,創新融資產品,完善業務流程。四是注重貸後管理和風險評估,密切跟蹤抵押資產狀況,加強貸後管理,做好貸款風險評估和動態監測。五是加強與地方政府的協調配合,積極推動建立「三權」確權登記、評估流轉以及融資風險分擔和政策支持機制。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三權」抵押融資有助於緩解農民貸款難問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結合「三農」發展特點,創新多樣化的抵押擔保模式,大力拓展抵押擔保物范圍,因地制宜推廣多種抵押貸款方式。
㈥ 林權抵押貸款制度
各地辦理程序和制度是不一樣的,這是個基本規章制度
程序:
1、個人申請,擔保公司和銀行同意;
2、中介評估機構對其森林資源資產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
3、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
4、辦理林權登記手續:填寫林權抵押登記申請書;林權登記機關在林權抵押貸款的林權證相應宗地號的注記欄內簽蓋林權抵押貸款登記專用章;林權登記機關出具《林權抵押登記證明書》。
5、銀行放貸。
申報材料:
1、《林權抵押登記申請表》;
2、抵押人、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明和婚姻證明;
3、抵押人與擔保公司簽訂的《擔保合同》;
4、《林權證》;
5、擬抵押森林資源資產的相關資料,包括:林地類型、坐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積、林種、樹種、林齡、蓄積量等;
6、擬抵押《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
7、林權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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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如何實現林業增效建議與措施
林業產業具有生態、經濟、社會三大效益,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之一,擔負著生態建設和經濟發展的雙重使命,也是一項重要的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經過多年的艱苦努力,我國林業建設取得了顯著成就,尤其是隨著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推進,各項配套政策持續深化,部分地區已經呈現出資源增量、林業增效、農民增收的良好發展態勢。「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加快構建十大國土生態安全屏障,為有效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生態基礎。林業作為生態建設的主體,對完成這一重大歷史任務具有關鍵作用。但從整體上來看,由於過量採伐,森林木材生產能力和生態保護功能大幅下降,造成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物多樣性遭到破壞,主要表現為:一是森林資源總量嚴重不足,荒山荒地面積較大。二是森林資源質量不高。三是林業企業生產技術落後,研發能力差。四是林業產業結構不合理,產業基礎薄弱,發展不平衡。五是林業管理體制改革緩慢,束縛林業經濟的發展。為此,我們建議:
1、增加林業資金投入,推進林業改革與發展。農村稅費改革後,部分地區集體經濟薄弱,對林業發展投入能力不足。由於林業投入大、見效慢、回收期長、比較效益低,農民對林業發展的認識不足,不願意在林業發展上增加投入。特別是林業有較強的公益性質,需要建立以各級政府投入為主,以社會力量、農民投入為輔的融資機制。應把林業基礎設施建設、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業科技推廣、森林公安的「三基」建設、林業執法隊伍建設等經費列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確保林業改革發展順利推進。
2、建立和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配套措施。一是建立完善的森林資產中介組織和管理部門。縣級以上林業部門要建立林權登記管理、森林資源評估、林權流轉交易機構,納入事業編制,其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以構建森林資源評估,林權登記管理、產權交易、科技法律政策咨詢和融資的社會化服務平台,服務於林權改革,服務於林農,服務於林業建設。二是減征或免徵「兩金」。除按規定標准徵收的「兩金」和經物價部門核準的證件工本費、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和交易服務收費外,其他涉林收費項目給予取消,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先行免除「兩金」的徵收。林業部門由於免徵「兩金」而形成的經費缺口,由財政通過轉移支付解決。三是制定林權抵押貸款的具體可操作性政策。認真落實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保監會和林業局出台的《關於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具體的可操作性的辦法,推進森林資產抵押貸款,解決林業融資難的問題。同時,加快建立森林資源資產保險業務,並給予政策補貼。
3、在採伐政策上有所突破。落實森林分類經營,嚴管公益林,放活商品林。農民採伐在房前屋後、自留地、非基本農田的承包耕地上種植的和基本農田上原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對農民在非基本農田保護區和非林業用地上營造的林木,不納入林地採伐指標管理。對森工企業和個體投資新造林,其採伐指標實行計劃單列,優先核發,做到「隨報隨批,按需採伐」。
4、加快國有林場改革步伐。首先,調整國有林場的性質定位。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應將國有林場定位為生態公益型事業單位,以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建設穩定的生態系統作為主要任務,所需事業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所需資金按行政隸屬關系和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同級政府承擔,實行全額撥款。二是擴大政策覆蓋面。國有林場處於邊遠山區,基礎設施相對落後,且國家政策難以覆蓋,應將國有林場的水、電、路等基礎建設納入所在鄉鎮、村的范圍,予以周邊村組同等待遇,享受新農村建設優惠政策,讓其增強發展生產的基礎條件,享受到農村飲水安全、沼氣建設、低保、醫保等國家優惠政策的陽光。
㈧ 林權抵押貸款存在什麼風險以及應該如何防範
林權抵押貸款四類風險
風險一:貸前調查評估難引致的信用和道德風險
主要表現:一是由於森林資源是一種特殊的資源性資產,並且林區一般地處偏僻,交通不便,地廣人稀,給金融機構貸前調查工作帶來了較大的困難。如曾某僅300萬元貸款,抵押物卻是面積達7914畝的林場,要准確地核實抵押物價值難度相當大。容易造成借款人利用信貸人員難以確切了解林地面積的漏洞,人為擴大林地面積或提高抵押物價值,導致金融機構不能合理確定抵押物抵押比例,削弱貸款風險緩釋能力,增大貸款潛在信用風險。二是由於金融機構缺乏林業評估的專業人才,對林木的生長周期和經濟價值都不了解,抵押物價值一般委託評估機構評估,易產生借款人與評估機構串通作弊或借款人、信貸人員和評估機構三方串通作弊,人為提高抵押物價值,導致道德風險。三是目前林業部門雖然承擔了林權抵押物的價值評估工作,但是由於資金、評估標准、專業技術人員缺乏等原因,導致缺乏專業的林木資產評估隊伍,容易導致評估不當,並因此增大貸款的信用風險。
風險二:服務配套體系不健全引致的法律風險
主要表現:一是林權抵押操作流程不明確,林業部門沒有形成標准化的林權貸款抵押登記管理制度以及統一的林權抵押登記和評估程序,從而影響林權抵押貸款的業務拓展進程。二是林權證核發與抵押登記管理不規范,一方面林權證核發存在「一林多證」即舊證和新證同時並存,另一方面林改前辦理的林權證作抵押,因抵押登記管理不規范,容易造成多次抵押或已抵押的林地發生流轉的情況。三是林業部門缺乏信息共享機制,有關林權檔案信息查詢、林場組織形式、股東分布的公示、市場價格以及其他林產品相關供求、交易信息咨詢與管理等信息不完全,極易導致在借貸、擔保等行為時發生糾紛。如曾某在貸款中作為抵押物的林場實際存在多個合夥經營者,且以暗股形式存在,此情況在林業部門並未登記備案,致使農信社無法完全識別有權人。四是林權處置流轉機制不完善,增加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林權抵押貸款的顧慮。如目前韶關各縣林業部門都沒有林木產權交易中心,一旦借款人無法按時歸還貸款,林權抵押貸款出現風險,缺乏一個比較好的林木資源交易平台,造成金融機構對林木資源拍賣處置困難,信貸資金的安全和流動性就難以保證。
風險三:貸後管理難引致的市場風險
主要表現:一是借款人資金回籠難以監控。如據部分農信社反映,雖然借款人取得林木砍伐指標須經過農信社,但借款人銷售林木多以現金結算,農信社難以監控回籠資金。另外,借款人超砍伐指標砍伐,林木被盜等情況同樣嚴重影響農信社對資金的監控。二是抵押物管理難度大。主要原因是作為抵押物的森林資源資產面臨人為偷盜的風險較高。林區一般地處偏僻,交通不便且人口稀少,森林管理難度較大,加上周圍部分村民法制觀念淡漠,盜伐、濫伐林木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據調查,曾某進入訴訟程序後,由於訴訟時間跨度長達14個月,始興縣聯社為了做好該筆貸款抵押物的管理工作,防止林木被當地村民盜伐,最大限度地保全抵押物價值,專門聘請了當地村幹部協助管理林場,增大了保全成本。三是林權處置流轉機制不健全,增加了資產處置變現難度。在目前收儲中心沒有完全建立的情況下,金融機構一旦面臨抵押物處置問題,尚需辦理砍伐指標、拍賣、變賣、訴訟等一系列手續,如果抵押林木拿不到砍伐批文,抵押權就無法實現,抵押權變現存在一定的風險。
風險四:風險保障體系不完善引致的代償風險
主要表現:一是保險保障體系不完善。由於森林資源經營過程中面臨諸多自然災害及人為災害的影響,諸如雪災、火災、水災、泥石流、病蟲害等災害,一旦發生往往都是毀滅性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非常巨大,造成金融機構對抵押物的失控。但由於林木保險具有高保費、高保額、高成本等特點,目前只有較少的保險公司嘗試涉足林業保險,造成林權抵押貸款風險保障的不完善。如曾某300萬元的林權抵押,保險費率是1.3%,因為有200畝的免賠,按照1.5的系數,一年的保險費需要5.8萬元。二是即使辦理了保險,但險種單一,風險覆蓋率較低,極易造成貸款債權懸空。如曾某貸款的保險險種僅為森林火險,對病蟲害、霜凍等自然災害均無法辦理保險,由於林木生長周期長,且容易受火災、霜凍災、病蟲害、等自然災害影響,造成損失的不可預見性較大,極易造成銀行抵押物的懸空,導致代償風險。
如何防範林權抵押貸款風險
(一)進一步規範金融機構信貸行為,加強風險管理
一是加強對林權抵押貸款管理的總結和研究,健全和完善林權抵押貸款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林權抵押貸款發放程序。二是加強信貸人員林業知識培訓,以適應新業務需要,把握好林權的可抵性調查,切忌盲從。三是建立貸款風險管理機制,加強對林權抵押貸款風險點的防控。嚴格按屬地原則發放貸款;嚴格監控信貸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強調信貸員全方位盡職調查。四是針對森林資源的特點進一步加強貸款「三查」,貸前調查人員必須嚴格調查抵押林權的真實合法性,確保抵押林權權屬無爭議;貸後管理人員加強貸後檢查,對幼林或中林每個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現場檢查和拍照,對成熟林要加強現場調查和到林業主管部門查詢是否有違規盜伐或未經信用社審批就違規砍伐的情況,確保抵押林權的安全性。
(二)進一步建立完善服務配套體系,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建立地方政府、林業部門、金融機構以及林農之間的長效工作機制,共同探討解決林權改革和林權抵押貸款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防範貸款風險。二是建議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加快林權交易市場、林權資源評估、擔保、收儲等林權流轉市場配套體系的建設,為林企、林農及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提供有效的市場保障。三是建議金融機構與林業主管部門建立行之有效的銀、林合作機制,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務。合理擴大林業重點縣的分支機構林業信貸審批與管理許可權,簡化審批手續,推廣方便快捷的「一站式」金融服務,探索林業、金融、資源資產評估等部門合署的辦公形式,提高林業貸款辦理效率。
(三) 進一步完善林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促進林權抵押業務發展
一是適當下放貸款審批許可權,減少審批環節,合理簡化貸款手續, 提高貸款效率,為林農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貸服務。二是合理進行信貸品種定價,科學調整貸款利率水平,林權抵押貸款利率最好參照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利率執行,以降低林農融資成本。三是根據林權抵押貸款的不同用途確定符合林業生產經營特點的貸款期限,並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續貸工作。由於林業產業收益的非一次性獲得,貸款償還方式可分期按比例償還,以減輕林農還貸壓力。
(四)進一步完善保險保障體系,健全風險補償機制
一是積極探索開展森林保險,建立災害補償機制。針對可能存在的林木資產抵押貸款風險,政府要鼓勵、引導保險機構開展森林資源資產保險業務,建立災害補償機制。建立林木資產保險的合理保費標准和賠償標准,開展森林火災、霜凍災和病蟲害等險種的保險,以減輕金融部門貸款風險,形成多層次的林業災害風險轉移分擔機制,推進森林保險業務。二是建議有關部門加強與保險部門的溝通協調,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降低保險費率,減輕借款人的負擔,加快促進林權抵押貸款的發展。
㈨ 林權證貸款
貸款條件
1.只有辦了林權證,才能進行按樹林抵押貸款。
2.不被接受為抵押物的幾類情況:權屬不清或存在爭議的林木;未辦妥出讓手續的劃撥森林資源資產;未經依法辦理林權登記而取得林權證的林木和林地使用權;單獨的幼林不能單獨抵押;
3.申請抵押的桉樹需要達到2年以上的種植期(對於受台風、冰災等特殊氣候影響較大,地處沿海地區和粵北山區種植的桉樹樹齡,原則上要達到3年(含)以上)。同時,按原先規定,個人需300畝以上的桉樹連片種植面積,才可以申請抵押。現在,廣東農行擬出台新貸款辦法,計劃將該面積標准下調為100畝以上。
4.抵押林木必須由具備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條件的機構進行評估,且貸款金額不超過評估價值的50%。
5.桉樹抵押貸款無需購買森林保險。
6.貸款用途:必須應用於林業生產,「包括林木種植、撫育、林木加工和收購等方面」,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該政策正在調整,未來用途可以更寬,期限更長)。
7.抵押按樹林處置權:貸款後,由包括農行、林業部門在內三方簽名,才可能拿到砍伐證。林農私自處理抵押林木屬違法行為。
貸款利率
2009年5月,由人行等五部門聯合出台的《關於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對貸款利率作了明確規定:「對於符合貸款條件的林權抵押貸款,其利率一般應低於信用貸款利率;對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等小額林農貸款業務,借款人實際承擔的利率負擔原則上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的1.3倍。」
桉樹抵押貸款利率相對優惠。同時,兩種對象將能取得更為優惠的利率:與農行長期合作的林業龍頭企業和種植規模較大的林農。至於小額貸款,有購買森林保險者利率更低。一般來說,以100萬為例,一般年利率(一年期)在5%-6%之間
㈩ 林業扶持政策
林業新政策:推動現代林業發展的加速器
國家林業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林業產業政策要點》。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發布的第一個林業產業政策要點。《要點》在引領、規范和扶持林業產業發展,提高林業產業素質,擴大林業產業規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具有極高的含金量。
《要點》的出台,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央林業決定,適應現代林業三大體系建設的發展指導思想,並及時把以集體林權制度為主的林業相關改革激發出來的農民、企業和全社會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
建設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是現代林業三大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姚昌恬說,《要點》在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制背景下反映了林業發展的時代特徵,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必然選擇,是現代林業建設的重要舉措和政策保障。《要點》的出台與實施,對於建立公平合理、競爭有序、發展協調的市場環境,加快構建三大體系良性互動、和諧共進的新格局,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對於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實現興林富民,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木材和林產品的多樣化需求,以及緩解全球資源、能源和生態的矛盾,都具有重要意義。
《要點》堅持了「六項原則」
《林業產業政策要點》是去年初由國家林業局起草,各有關部門大力配合支持完成的。總體結構包括前言,目標和原則,類別劃分,區域發展政策,組織政策,技術政策,扶持政策,服務政策8部分55條。
姚昌恬說,《要點》的目標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和國家的宏觀調控作用,逐步建立起門類齊全、優質高效、競爭有序、充滿活力的現代林業產業體系,充分發揮林業的多種功能,大力提升林產品的供給能力,最大限度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林產品與服務的多樣化需求。
《要點》總的原則是,堅持宏觀引導、生態優先、因地制宜、多元化投入、科教興林和對外開放。
《要點》將林業產業劃分為三大類別
《要點》根據林業產業的發展現狀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林業產業發展類別劃分為鼓勵(扶持)類、限制類、淘汰(禁止)類等類別。」姚昌恬說。
《要點》鼓勵發展的重點領域有21條。分別是:林木種質資源保護、林木良種選育和林木良種基地建設;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珍貴用材樹種和珍稀樹種的培育;名特優新經濟林基地建設;經濟林果品儲運、保鮮、分選、包裝、精深加工和綜合利用技術及現代物流配送產業;花卉和林木種苗產業;林業生物質能源林定向培育與產業化;生物農葯和植物生長劑生產技術及產業化;制葯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竹藤基地建設及竹藤新產品生產技術研發;生態旅遊業;野生動植物馴養、繁育利用;木漿造紙業;人造板製造業;林產化工產品精深加工;木材功能性改良、木基復合材料和非木質材料林產品開發及綜合利用;次小薪材、沙生灌木、三剩物的綜合利用和廢舊木質材料、一次性木製品的回收利用;林產品深加工及資源綜合利用的設備製造;森林資源開發與利用國際合作;林業重點生態工程示範區及其配套項目建設;草原圍欄及舍飼圈養、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沙產業;山區基礎設施和林業綜合開發。
《要點》中限制類項目有5個,即以優質林木為原料的一次性木製品和木製包裝的生產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綜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項目,新建單線規模生產能力在5萬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纖維板項目,單線規模生產能力在3萬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質刨花板項目,新建生產能力在1000噸/年以下的脂松香生產項目。 《要點》淘汰(禁止)類項目包括:加快淘汰並禁止新建未達到國家環保標準的小型人造板企業、直火法等土法生產松香的小企業、濕法生產纖維板及未達到國家質量標準的林產品。嚴格禁止超過生態承載力的旅遊活動和葯材等林產品採集活動。禁止在嚴重缺水地區建設灌溉型造紙林基地。禁止砍伐天然林特別是熱帶雨林、季雨林營造大規模工業原料林基地。 《要點》明確了九大主要扶持政策 針對林業產業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點》第一次全面、系統地明確了在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扶持林業產業發展的政策。姚昌恬說,《要點》中許多條文有較高的含金量,主要體現在9個方面。
一是嚴格執行國家出台的各類林業稅費減免優惠政策。對企業從事農、林項目的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對以三剩物及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對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 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免徵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企業和單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國家鼓勵投資項目的進口自用設備,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鼓勵有條件的林業企業"走出去",並在資金、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是完善並實施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扶持政策。凡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林業企業予以積極支持,鼓勵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籌集擴大再生產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龍頭企業在國內資本市場上市。
三是對用於國內建設的速生豐產用材林、珍稀樹種用材林等基地建設,及其森林防火、生物災害防治和林木種質資源保存利用、林木良種選育、繁殖、推廣、使用,都給予積極扶持。
四是改革育林基金管理辦法,合理制定育林基金的徵收標准,逐步將其返還給林業生產經營者,用於發展林業生產,基層林業管理單位因此出現的經費缺口納入財政預算。
五是政策性銀行將積極提供符合林業特點的金融服務,延長林業貸款期限。國家開發銀行對速生豐產用材林和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項目,根據南北方林木生長周期不同,貸款年限為12年~20年;珍貴樹種培育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經濟林和其他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項目,貸款年限為10年~15年。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對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期限一般為1年~5年,最長為8年;對速生豐產用材林、工業原料林、經濟林和其他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項目貸款一般為5年,最長為10年,具體貸款期限還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
考慮到林木生產周期長,貸款寬限期可適當延長,具體由銀行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商業銀行林業貸款具體貸款期限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
六是研究建立面向林農和林業職工個人的小額貸款和林業小企業貸款扶持機制。適當放寬貸款條件,簡化貸款手續,積極開展包括林權抵押貸款在內的符合林業產業特點的多種信貸模式融資業務。
七是加大貼息扶持力度。中央財政對林業龍頭企業的種植業、養殖業以及林產品加工業貸款項目、各類經濟實體營造的工業原料林貸款項目、山區綜合開發貸款項目、林場(苗圃)和森工企業多種經營貸款項目、林農和林業職工林業資源開發貸款項目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貼息。基本建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對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和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轉產項目給予適當支持。地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八是發揮信用擔保機構作用,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林業信貸擔保機制,各級政府應因地制宜支持開展林業擔保工作。
九是積極研究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的林業保險機制。
《要點》實現了四大突破 姚昌恬說,《要點》在扶持政策,林業產業發展的內涵、目標、方向,林業產業發展方式,建立和完善林業產業管理新機制方面實現了新的突破。
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財政、金融、稅收3個方面。在財政上明確鼓勵有條件的林業企業"走出去",並在資金、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對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林業企業予以積極支持;首次提出探索研究建立林業信託基金制度;建立多種形式的林業擔保機制;建立政府扶持性林業保險機制。在金融政策上,國家開發銀行延長了對林業產業發展的貸款期限和寬限期,並增加對珍貴樹種培育給予扶持;農業發展銀行首次明確對林業龍頭企業予以貸款扶持;配合林權制度改革,首次提出了建立面向林農和林業職工個人的小額貸款扶持機制。在稅收政策方面,將原來各自分散、獨立的相關稅收政策進行全面整合,使國家對林業產業的稅費扶持政策更加明確。
在林業產業發展的內涵、目標、方向上,突出了林業產業自己的特色,體現了現代林業產業的內涵,與傳統的林業產業相比,林業產業發展的目標、任務更加明確,發展的方向更加清晰。
在林業產業發展方式上,明確提出了調整林業產業發展道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產業,即促進林業產業4個轉變:由低科技含量向高科技含量轉變,結構趨同向突出特色轉變,由傳統的單純木材利用向資源綜合開發轉變,由單一、傳統型企業向聯動、現代型企業轉變。
在建立林業產業管理新機制方面,首次明確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輔之以政府宏觀調控的產業管理新體系,提出了林業產業發展的市場准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