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房,銀行不批貸款,算買方違約嗎
你好,你這種情況要看銀行不給貸款的原因來判定的
房屋貸款無法辦理的,違約責任判定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 開發者原因
如果開發商無預售許可證出售房屋,或者開發商未及時上交貸款材料,則無法正常辦理抵押。
此時,雙方的合同無法履行是開發商的原因。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並退還定金和定金。
2. 賣家原因
對於涉及共同財產權的房屋,賣方在隱瞞共同財產權的情況下將房屋出售給買方。此時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效,無法辦理過戶,因此無法辦理抵押貸款。
這種情況是由於賣方隱瞞了共有人的真實信息而導致違約。買方可以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和違約金。
3. 購買理由
如因未能及時提供資料、資料不全或資料虛假而無法辦理銀行抵押,這些都是買方的問題,需承擔違約責任,無法取回定金。
4.非買賣雙方原因
如因政府或銀行規定發生變化,如暫停房貸業務,買賣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購房者可以向法院上訴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退還定金。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等違約責任。措施或補償損失。
一:什麼是房屋貸款
住房貸款又稱住房抵押貸款,是購房者向貸款銀行填寫住房抵押貸款申請表,並提供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等法律文件,必須被提交。 貸款銀行經審查合格後向購房人承諾貸款,根據購房人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人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公證。銀行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貸款資金直接劃入房屋銷售單位在銀行的賬戶。
㈡ 國管公積金貸款怎麼辦7項資料不必再提交
但凡有繳納公積金的,在買房時都想要動一動公積金。如果你要是在國企、央企或者事業單位工作的話,大多數情況下繳納的都是國管公積金。
說到國管公積金,就不得不提下今年5月的新規了。5月6日,國管中心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改進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從2016年5月9日起,國管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限縮短至10天。
這個10天是怎麼計算的呢?就是從銀行經辦網點受理個人貸款申請開始,到借款申請人收到貸款審批通過的簡訊為止。
而且,二手房將全部實行直客式辦理模式,只要買賣雙方符合條件,銀行經辦網點由原先的「先受理、後初審」模式調整為「受理初審現場完成」模式,大大節省了審批時間。
同時,貸款申請材料也由原來的15項減至8項。申請材料簡化後,以下材料都不必再提供了:
1、申請人及配偶的戶口薄;
2、勞動合同;
3、個人還款賬戶儲蓄卡或存摺;
4、存量房屋(即二手房)首付款收據;
5、存量房屋出賣人收款賬戶證明;
6、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7、同意銷售和解除抵押權證明(住房項目已在資金中心備案)。
另外,國管中心還開通了微信公眾號,可查詢個人貸款辦理進度、預約申請貸款和借款合同簽約時間。
那麼,接下來我們就具體給大家講講怎麼用國管公積金買二手房?
一、資質審核
買方審核購房資質,最快10個工作日;賣方核驗房源,1個工作日即可。
二、網簽和房屋評估
網簽需1個工作日,評估需7到10個工作日,沒有抵押的房屋可二者同時進行,有抵押的房屋需先網簽再評估。
三、銀行受理
評估完成後,買賣雙方拿著資料去銀行面簽,一般需要1個工作日即可。
四、公積金中心審批
公積金中心審核貸款申請,大概需要10個工作日。
五、繳稅過戶
買賣雙方拿著相關材料去當地地稅局辦理繳稅業務,然後去住建委或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最快1個工作日即可完成。
六、簽署借款合同
過戶後10個工作日,公積金中心便會通知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七、拿到尾款
簽完借款合同後,4個工作日放款。
㈢ 二手房買賣房東不配合貸款
房屋價款按照你們簽訂的真實的房屋買賣協議來認定,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你們實際約定的價款的,那麼房主補差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直接起訴,要求房主配合你完成過戶,至於晚交首付款的問題,按照你們協議約定的辦法處理
㈣ 買方買房子交完首付遲遲不跟銀行簽貸款合同會怎麼樣
摘要 客戶交完房子或車子首付款之後,如果是房地產開發商或汽車經銷商拖著不辦貸款,那客戶可以打電話詢問相關工作人員問清楚原因,若對方是故意拖著不辦,那屬於違約,客戶可以要求對方退還首付款,並承擔一定的違約金,賠償自己的損失。
㈤ 房子賣了,已經過戶了,但是買方的銀行貸款下不來。怎麼辦啊
錢還沒到賬,就過戶了,不知你們合同怎麼訂的!
1、催款,要求買方想各種辦法籌集資金;
2、分期付款,和對方簽訂分期還款協議,明確欠款總額、利率、還款期限、每月還款額,要求對方以房產證作抵押,並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3、對方也可以將新購房屋轉讓出售。
㈥ 買二手房,由於房主遲交貸款材料導致銀行審批延遲。現在房主要求我們
您好!
您這個情況有點復雜啊,建議去詢問下律師比較好
望採納,謝謝
㈦ 由於買家房貸未及時提交齊全資料給銀行,2個月後才交齊全,導致未能安約定付款算違約嗎
這種情況應該是買家的原因,算是違約的,畢竟是他沒有積極辦理手續,兩個月才提交資料
㈧ 我是賣方,買方已獲銀行批貸,雙方已過戶,買方惡意拖延不去銀行做抵押登記,以至銀行不放款給我怎麼辦
超過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抵押登記的時間,這種情況就屬於買方嚴重違約了。
處理方法:
1、極積與買方協商,要求對方按合同約定覆行合同;
2、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先凍結該房屋,防止買方另行出售,將該資產轉移;
3、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覆行合同或申請法院強制抵押登記;
4、以買方不覆行合同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過戶無效,恢復原賣方的產權,並由違約方承擔所有費用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