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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年度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2-05-12 05:38:38

Ⅰ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政策規定

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關於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8〕1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委)、銀監局、有關金融機構:
2007年,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銀行在江蘇、湖北、重慶、陝西、甘肅5省市開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經過各方共同努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工作進展順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試點省份學生、家長及社會有關方面的普遍歡迎。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中和劉延東國務委員近期關於「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是一項惠民工程,對於推進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義。請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繼續推進、全面落實」的重要批示精神,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決定,從2008年起進一步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覆蓋范圍,大力推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省份
江蘇、湖北、重慶、甘肅、陝西5省市進一步總結經驗,完善機制,鞏固成果,繼續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其他各省(區、市)按照自願原則,綜合考慮當地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貸款需求和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開展情況,經報財政部、教育部備案,可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承辦銀行
從2008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繼續以國家開發銀行為主承辦,同時,鼓勵其他銀行類金融機構開展此項業務。具體承辦銀行請各地財政、教育、銀監部門與擬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協商確定,並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三、貸款性質與條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四、貸款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每個借款人每年申請的貸款原則上最高不超過6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五、貸款貼息與風險補償
(一)貼息。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負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二)風險補償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比例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
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風險補償金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風險補償金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省就讀的,風險補償金由中央和地方分擔,其中:中西部省份中央與地方各負擔50%,東部省份按國家獎助學金資金分擔政策逐省確定分擔比例。同時根據各省財力狀況、高校在校生數等因素設定調整系數。地方應承擔的風險補償金分擔辦法由各地自行確定。
(三)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負擔的貼息及風險補償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及時足額劃撥。經辦銀行收到風險補償金,應確認為遞延收益,待確認生源地助學貸款損失時,計入當期損益。已確認的生源地助學貸款損失,以後又收回的,相應回撥遞延收益。風險補償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損失,超出部分由經辦銀行獎勵給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若低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損失,不足部分由經辦銀行和縣級財政部門各分擔50%。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的具體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會同教育部、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另行研究確定。
六、組織實施
各級財政、教育、銀監部門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承辦銀行總行及分支機構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逐步探索建立良性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運行機制。
國家開發銀行等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要按照國家信貸政策,科學合理設計貸款方式和期限結構,制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操作規程,負責審核、發放和管理貸款,確保貸款渠道暢通,使符合條件且有貸款需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申請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要會同財政、教育部門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承貸周期不同階段的特點,建立以學生為中心的家庭、高校和就業單位三地的貸款產品、信息和信用聯結,形成貸款學生借款期間全過程的信用管理。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及有關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如有需要,可通過委託代理方式由其它金融機構輔助結算管理。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國發〔2007〕13號文件的要求,在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成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對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建立學生信用和貸款資格評議小組,確定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名單,測算貸款需求,編制貸款預案;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的委託,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的聯系制度,跟蹤了解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受經辦銀行委託催還貸款;負責向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高等學校和經辦銀行定期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信息等,加強與高校溝通,避免重復貸款。沒有成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應暫由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盡快協調專人負責上述工作。有關普通高中要配合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及經辦銀行,提供當年高考招生錄取情況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情況,協助做好貸款申請、審批和發放等工作。有關高等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教育學生畢業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根據有關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需要,協助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相關信息和高校收費賬戶信息等資料。
財政部門要在年度財政收支預算中足額安排並及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加強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縣級財政部門要積極參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參與協調有關事項,足額安排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業務經費,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和監督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銀監部門會同財政、教育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進行指導,定期進行檢查和評價,督促經辦銀行完善金融服務、提高工作效率。銀監會將建立助學貸款違約通報制度,並定期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范圍內共享信息。
各省市在確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順利推進的前提下,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具體組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管理工作,並報財政部、教育部備案。
七、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利用財政、金融手段,創新金融服務體系,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的重要途徑, 對進一步完善我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充分發揮政策整體效應、確保實現國家資助政策既定目標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財政、教育、銀監部門和經辦銀行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扎實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作為執政為民、服務發展、關注民生、推進教育公平的重大措施,推進好、落實好。
(二)精心組織。2008年秋季開學前,在省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各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會同同級財政、銀監部門和經辦銀行共同組成聯合工作組,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協調一致;要按照「應貸盡貸、簡化程序、方便群眾、防範風險」的原則,研究制定本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方案,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要建立健全還貸約束機制和風險防範機制,確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持續、健康發展,扎扎實實地把這件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大事抓好。
(三)確保可持續發展。國家開發銀行總分行及其他經辦銀行要盡快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專職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人員,切實防範貸款風險,保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可持續發展。
(四)繼續做好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各地在推進和落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同時,應繼續做好所屬各高校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確保原有國家助學貸款機制和協議繼續有效實施。
八、其他事項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呆壞賬由經辦銀行按國家有關政策自主核銷。
(二)本通知由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國家助學獎學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做好資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工作,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激勵他們勤奮學習、努力進取,並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特設立國家助學獎學金。
第二條國家助學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面向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在校本專科學生中的貧困家庭學生。分為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兩種形式。
國家獎學金的資助對象為高校中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國家獎學金額度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資助5萬名學生。
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為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國家助學金以資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為目的,標准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個月發放,每年資助約53.3萬名學生。
第三條國家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或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優秀;
5、家庭貧困,生活儉朴。
第四條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生活儉朴。
第五條高校可按照上述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分別制定相應的綜合測評辦法,並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思想道德、學習狀況、校規校紀等具體指標對學生進行評審。
第六條國家助學獎學金按年度申請和評審。每年9月開始受理申請,當年10月31日前評審完畢。
第七條學生可根據國家助學獎學金申請條件,按學年向所在學校申請(每學年一次,符合條件的學生可連續申請),並遞交《國家獎學金申請表》或《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見附表1、2),但在同一學年內不得同時享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
第八條國家助學獎學金的評審程序如下:
1、財政部根據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上一年度在校本專科學生人數,於每年9月1日前確定並下達對各中央主管部門和各地的國家助學獎學金預算及分配名額。分配名額時,對西部地區的高校適當予以傾斜。
2、中央主管部門和各地財政廳(局)(會同教育主管部門)按照財政部確定的國家助學獎學金名額,確定各高校的國家助學獎學金名額。對農林、水利、師范、民族、地質、礦產、石油、航海等專業的學生佔在校生比例較大的高校適當傾斜。
3、各高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國家助學獎學金名額,受理學生的申請材料,組織等額評審,並在正式確定資助學生名單之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初審合格學生名單向全校師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風,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4、公示結束後,由各高校每年10月31日前將正式確定的獲資助學生名單按照隸屬關系分別報送中央主管部門或省教育廳(局)、財政廳(局)備案。
第九條各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財政廳(局)(通過省教育主管部門)在接到各高校上報的國家助學獎學金獲資助學生備案名單後,於15日內將資金全部撥付給高校。
第十條國家獎學金由各高校統一發放給獲獎學生本人;國家助學金由學校按月發放給學生,或直接打入學生每月的伙食卡。
第十一條各高校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真正用於品學兼優的貧困家庭學生,確保國家助學金切實用於學生生活費開支。
第十二條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助學獎學金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同時要接受財政、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由本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參照本辦法設立本地區的政府助學獎學金,可以稱為「XX省(市、區)政府助學獎學金」。具體資助人數及實施細則,由各省自定。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財政部、教育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原《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02])33號)同時廢止。

Ⅱ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流程

第一步:提出申請
什麼是國家助學貸款?主要用途是什麼?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學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後,可向學校咨詢具體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學生到校報到後,可通過學校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什麼是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有什麼區別?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不需要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007年,國家在江蘇、湖北、重慶、陝西、甘肅5省市試點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訂進一步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覆蓋范圍的辦法。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

從大的方面來說,上學期間由國家貼息的助學貸款都是國家助學貸款。在就讀高校辦理的叫高校助學貸款,在戶籍所在地向經辦銀行申請的助學貸款叫生源地助學貸款。它們之間沒有什麼區別,最終都是為了幫助貧困家庭學生解決學費和住宿費。開學前和開學後申請都可以。考上本省高校的學生主要推薦生源地助學貸款。

學生每學年可以申請多少金額的國家助學貸款?

按照有關規定,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生源他助學貸款也是。

哪些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明。

哪些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普通高等學校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學生如何申請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呢?

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具體時間各校有明確規定)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不直接受理學生個人的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原則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具備什麼條件?生源地助學貸款呢?

(1)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同上並附加一條:

(7)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證明);

3.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多長?

貸款學生應在畢業後1-2年內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國家鼓勵畢業後收入較好的貸款學生提前還清貸款本息。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的貸款合同(包括畢業生還款協議),一般規定貸款學生在畢業後四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助學貸款的利率是多少?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如遇利率調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同。

國家財政如何對助學貸款利息進行財政補貼:

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並由有關部門直接支付給經辦銀行,貸款學生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本人全額支付。如出現還款違約行為,由此發生的罰息必須由貸款本人全部承擔。

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貸款合同的學生,其在校學習期間以及畢業後到最終還款前的利息,一半由財政負擔,一半由學生本人負擔。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 借款學生中途不需要貸款了怎麼辦?
◇轉學的借款學生如何處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步:學校初審審核原則: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學校初審
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
此項工作完成後,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初審工作無誤後,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並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
第三步:銀行審批銀行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誰來審查和審批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第四步:簽訂合同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與經辦理銀行簽訂合同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
如何與經辦銀行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學生貸款申請通過學校審查和銀行審批後,學校將織學生填寫、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據等文本。學校應將學生申請或借款信息及時通知借款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

第五步:發放貸款貸款的具體發放細則,將由銀行為每名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
如何發放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一個學年內的生活費貸款,銀行(或學校)按10個月逐月發放給學生。

誰來負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

學校負責監督學生的貸款使用情況,經辦銀行可以向學校了解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貸款學生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出終止貸款發放的申請?

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如果家庭經濟狀況明顯改善,或獲得了其他較大額度的資助、捐助,不需要繼續貸款時,學生應在當年放款10天前,通過所在學校向銀行提出書面的終止貸款發放申請。經銀行同意後,學生與銀行辦理貸款合同變更等手續。

什麼情況下,銀行可以停止發放國家助學貸款?

貸款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銀行可以停止發放貸款並清償貸款本金:

(1)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2)有違法亂紀行為,受校方行政處分或有關部門刑事處罰的;

(3)中途退學、被校方開除或取消學籍的;

(4)學習成績差,無法完成學業的;

(5)出國留學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蹤、死亡、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勞動能力的。

第六步:貸款償還借款學生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
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並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

什麼是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制度?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減輕家庭困難學生的還款負擔,從2006年起,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自願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由國家代為償還。

借款學生在何時開始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自己需全額支付貸款利息。經辦銀行允許借款學生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貸事宜,由借款學生在辦理還款確認手續時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經辦銀行進行審批。

借款學生可採取何種方式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銀行通常為借款學生設計了兩種還款方式: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償還本息金額相等,還款壓力平均分布;等額本金還款法初始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多,以後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少,還款壓力呈前緊後松分布。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支付本息總額略高於等額本金還款法。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是怎樣的?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畢業時,需要與銀行辦理哪些手續?

1. 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應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上述手續後,學校方可為其辦理畢業手續。

2. 對於畢業後當年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要在畢業前向原所在學校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原所在學校審核通過後,由原經辦銀行為其辦理展期手續。

借款學生可否提前還款?

借款學生在借款期間內,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提前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本金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天數計收利息。

違約的借款學生應承擔什麼後果?

1. 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應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 經辦銀行會將已畢業學生的個人基本信息和還款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以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如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學生違約情況嚴重,將影響其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其他個人消費信貸。

3. 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 違約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Ⅲ 河北省教育廳等關於推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及規范貸款操作程序的通知的內容

一、各地要加大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宣傳力度。要通過當地新聞媒體及學生原畢業中學,採取多種形式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廣泛宣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要讓貸款學生都能夠及時了解助學貸款條件、貸款程序及還貸要求等。
二、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各市(縣、區)要做到工作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今年是按新政策發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第一年,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好國家和省相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貸款發放工作。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要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入學前戶籍為轄區內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並提供給縣級聯社。縣(市、區)農村信用社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經濟困難學生都要「應貸盡貸」。信貸人員如按規章制度辦理貸款,盡職盡責,生源地助學貸款出現風險後將免予追究其責任。如果違規操作,失職瀆職,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三、充分利用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網路軟體。省教育廳已對教育系統市、縣(區)管理人員進行了培訓,省聯社各辦事處,石家莊、滄州、衡水市聯社要盡快對各縣級聯社人員進行培訓,掌握新軟體網路功能,熟悉操作流程,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在資料齊全、符合貸款條件的情況下,縣級聯社在受理學生貸款申請表15個工作日內要完成貸款審批工作。各縣(區)資助中心在接到高校回執5個工作日內完成回執的錄入工作,以確保將學生貸款信息准確無誤地提供給縣級聯社。
四、按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從今年起,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全部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軟體中上報。每季末月的20日各縣級聯社將本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所應付利息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收到縣聯社上報貼息數據後一個工作日內撥付各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收到省貼息後一個工作日內將貼息撥付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在3個工作日內將貼息撥付各縣級聯社。各市教育局在收到省級撥款時,將蓋有市教育局及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公章的本市貼息匯總表(紙質)報到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年12月10日前,縣級聯社將本縣當年貸款金額及貼息全部錄入生源地信用助學管理系統,並核對清本年帳目後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各縣上報信息後5個工作日將風險金撥付省信用聯社。省聯社在5個工作日後將風險金撥付各縣級聯社。貼息資金及風險金的快捷撥付程序要求各市教育局做好每年貼息及風險金的預算,保證每年的貼息和風險金足額、及時到位。縣級聯社每季接到貼息資金後要在生源地信息系統貼息資金是否到位項目中進行確認。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各縣的確認信息對貼息資金不到位的市進行通報,並查明原因,督促資金及時到位。
今年10月份以前的貼息仍按原來渠道報送,各市要在新的貼息方式報送前將已發生的貼息全部補撥到位,請各市抓緊時間清理上報。
五、及時錄入以前貸款信息。因原來單機版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錄入錯誤較多,導致漏報、重報現象嚴重。今年10月底本年度貸款發放結束後,各縣將以前貸款核對清楚,將核對後的學生基表輸入新的生源地信息系統中,要確保數字准確。各縣資助中心要配合當地縣級聯社進行數字移植工作,確保年底貼息和風險金的核對、撥付到位。
六、統一貸款發放時間。每年7月15日到10月底為集中發放時間,其它時間不再受理。
七、切實加強學生畢業後的信息聯系及及貸款回收工作。各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將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不僅要管為學生申請貸款,還要管為農村信用社追索貸款,力爭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違約率降到最底。從根本上促使生源地助學信用貸款長期健康發展。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一項利民工程,各地教育系統、農村信用社系統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完善政策,強化措施,明確責任,扎實工作,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做好,做出成效。貸款發放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向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省聯社進行反饋。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Ⅳ 關於生源地助學貸款,急!!!

貸款辦理時間
1、2009年已獲得貸款、2010年繼續申請貸款的在校生辦理時間:7月26日----8月13日(不受理以前年度未申請學生的新貸申請)。
2、2010年大學新生及2009年未獲貸的在校生辦理時間:8月16日----9月3日(不受理以前年度獲貸學生的續貸申請)。

Ⅳ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你可以在開發銀行,申請生源地進行助學貸款,只要你的家庭貧困,那麼在你上學的時候都可以申請生源地的性助學貸款,需要到你們的縣級資助管理中心去辦理。

生源地貸款,是這樣辦理。

如何進行生源地貸款,貸款需要准備哪些資料,你想知道的的我都有,快來和我一起了解有關生源地貸款的信息吧。

一、政策介紹

1、 什麼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2、 貸款額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不低於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8000元的,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高於8000元的,按照8000元確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請貸款額度上限為12000元,其他規定同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

3、 貸款期限

按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

4、利率如何確定

執行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據最新基準利率調整一次。

5、 什麼時候開始還款,還本寬限期是多長時間

在讀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

畢業當年不再繼續攻讀學位的,在3年還本寬限期內只需償還利息,畢業第四年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況除外)。

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應及時向縣級資助中心提岀申請並提供書面證明,審核通過後,可繼續享受貼息和3年還本寬限期,但貸款期限不延長。

6、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能享受哪些便利

屬於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學生,可以直接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申貸手續,無需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

二、申請條件

1、申請學生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2、共同借款人應符合哪些條件:

三、申貸流程及申貸材料

1、預申請

就讀於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的學生,若家庭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其大學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進行預申請,包括但不限於:高中階段(含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學校)任一學年曾獲得過國家助學金資助的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和復讀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在哪兒可以辦理申貸手續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

首次貸款的時候,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雙方戶籍所在縣級資助中心辦理。續貸的時候,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關材料到原縣級資助中心辦理即可。

3、首次申請辦理流程及申貸材料

(1)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完成注冊並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貸款申請,列印《申請表》並簽字。

(2)系統提示通過預申請的,列印《申請表》並簽字後,按系統提示傳申貸材料。

(3)未進行預申請,但確因家庭經濟困難需申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同學,可前往縣級資助中心咨詢辦理預申請或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作為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依據申辦貸款。

(4)請您和共同借款人攜帶以下申貸材料,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手續:

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未通過預申請的同學還要攜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原件

(5)溫馨提示

部分地區可能會要求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請提前向縣級資助中心咨詢,縣級資助中心也提供申貸材料掃描上傳服務;

如果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戶口簿上,需攜帶雙方戶口簿原件;

區縣不同可能所需材料不同,建議辦理之前給當地縣資助部門打電話去咨詢一下。

(6)持縣級資助中心《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到,並請高校資助中心老師於當年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

4、續貸辦理流程及申貸材料

注意事項:請每年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不少於兩次。

(1)、在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續貸手續前,請先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更新個人及共同借款人相關信息,再提岀續貸申請。按照系統提示填寫續貸聲明後,列印《申請表》並簽字。

(2)、續貸材料

辦理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

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

注意事項:續貸更換共同借款人的,辦理續貸手續時,學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縣中心。

(3)、持《受理證明》前往高校報到,並請高校老師於當年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

四、還貸流程及還款方式

1、正常還款

(1)11月1日(最後一年為9月1日)以後,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當期還款額度。系統用戶名為借款學生身份證號,如果密碼遺忘可撥打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間(最後一年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間),登錄後,直接在指定賬戶內充值還款或使用「助學貸款還款」功能還款,也可以前往就近縣級資助中心或高校資助中心使用助學貸款專用POS機刷借記卡還款(請事先咨詢是否提供POS機刷卡服務)。

2、提前還款

(1)可以到縣級資助中心或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申請一次性還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償的所有助學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也可以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本金(必須為人民幣500元以上、且為100元的整數倍數的金額)及相應利息。申請後需盡快前往就近的縣級資助中心或高校資助中心使用助學貸款專用POS機刷借記卡還款。

(2)可以申請提前還款(特殊情況除外),系統將根據申請時間確定相應的結息日和利息金額(利息計算到結息日)。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當月20日,請於當月20日前還款;15日之後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次月20日,請於次月20日前還款。

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10月20日,請於10月20日前還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請,利息計算至12月20日,請於12月20日前還款。

(3)指定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支付提前還款應還利息的,視為本次提前還款申請無效;

足以支付提前還款應還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還款應還本金的,僅扣收利息。

3、逾期還款

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進行逾期還款。開始償還利息後,如當年12月20日未能及時還款,將被視作貸款逾期。開始償還本金後,還將對逾期本金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當期利率的130%。逾期還款時應償還逾期本息和相應罰息。具體金額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

4、離校前需要辦理畢業確認手續

畢業(或結業)當年的4月至6月,請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更新個人信息,如實填寫最新的家庭信息、就業信息、聯系人信息及變更原因。

五、徵信知識

為了幫助商業銀行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和信貸管理效率,防範信用風險,人民銀行建立了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又稱個人徵信系統。徵信系統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存儲了自然人辦理和使用銀行貸款、信用卡的情況。

1、個人信用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首先是「您是誰」,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

其次是「您的信用歷史」,包括個人貸款信息(貸款金額、期限、還款記錄等),信用卡信息(授信額度、還款記錄等)。

最後是查詢記錄,哪些機構於何時查詢過您的信用報告。

隨著徵信系統的不斷完善,信用報告還將採集其他領域與個人信用有關的信息,例如社保繳納情況、公積金繳納情況、法院民事判決、欠稅以及個人支付水、電、煤氣等公共事業費用的信息。

2、信用報告如何影響個人信用活動

(1)信用報告的最大好處就是幫助個體積累信用財富,方便辦理信貸業務。每一次按時向銀行償還貸款和信用卡透支額,都將記錄在信用報告中,為您今後更快捷、方便的辦理銀行房貸、車貸、信用卡提供幫助。

(2)按照國家《徵信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有關不良記錄將保留至逾期貸款結清後5年。為了今後順利的就業、出國、消費、辦理信用卡、申請房貸、車貸,請盡快償還逾期貸款。

(3)未按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主動與縣級資助中心聯系的同學,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國家開發銀行及縣級資助中心有權在不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3、如何免費查詢信用報告

方式一:前往人民銀行指定查詢網點現場查詢。

方式二:可登錄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服務平台查詢。

Ⅵ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分行關於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附件1:

2010年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進程及時間安排 月 份 工作主要內容 3月至4月 1.上年度先進集體個和先進(優秀)個人表彰會暨工作會;
2.由區縣組織屬地高中學校開展預申請工作;
3.高校負責完成在校大學生貸款資格認定工作。 5月至7月 1.國開行基層銀行業務新系統操作技能培訓會;
2.區縣學生資助中心整理、匯總預申請材料;
3.在7月中旬,啟動已貸款的在校學生合同續簽工作。 8月 1.在20日前,完成2007-2008年首批貸款學生續簽合同;
2.中旬開始,啟動2010年高校新生貸款合同簽訂工作; 9月 1.月底前,完成新增貸款合同簽訂及初審、匯總工作;
2.完成2007-2008年首批貸款學生續簽合同匯總、上報工作;
3.高校分別向各區縣資助中心統一寄送《回執》 10月 1.上旬前,完成新增合同匯總及上報工作;
2.逐步啟動貸款資金撥付工作 11月 1.在10日前,完成貸款資金發放工作;
2.在20日前,各區縣資助中心與開行市分行核對本年度生源地貸款貼息、風險補償金和學生自付利息相關數據,同時向區縣教委、財政局報送財政貼息及風險補償金用款計劃申請;
3.市教育貸款管理中心審核、匯總各區縣財政貼息、風險補償金後,向市教委、財政局及全國資助中心報送財政貼息及風險補償金用款計劃申請。 12月 1.區縣資助中心將本縣(區)財政貼息、風險補償金撥付至開行賬戶;同時,督促貸款畢業生按期支付利息(20日前完成);
2.市貸款管理中心將市級財政貼息、風險補償金撥付至開行賬戶;同時,督促各區縣資助中心按期支付縣級財政貼息及風險補償金(20日前完成);
3.本年度先進集體和先進(優秀)個人評審工作;
4.爭取召開本年度生源地貸款先進集體和先進(優秀)個人表彰會。

Ⅶ 大學生辦理生源地貸款應該注意什麼呢

作為剛進入大學的新生,在去年我就辦理了首次助學貸款。過程是真的復雜,步驟是真的繁瑣。下面我將一步一個腳印,手把手的教你辦理助學貸款的全部流程。篇幅有點長,但全是干貨。希望大家認知看完。

一、政策介紹

1.什麼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2.貸款額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不低於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8000元的,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高於8000元的,按照8000元確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請貸款額度上限為12000元,其他規定同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

3.貸款期限

最長貸款期限: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


二、申請條件

1.申請學生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學生手機收到審批結果簡訊界面

Ⅷ 什麼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拓展資料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主要規定如下:
1. 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3、貸款金額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
4、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5、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Ⅸ 關於大學生申請助學貸款的問題

呵呵,你好!我也和你一樣,曾經申請過,不過現在我已經畢業了,大概流程應該沒變,因為我剛畢業。先得確定你是農村還是城市的,農村的話,去你們村支書那裡蓋個村委會的章,當然前提是你先自己寫一份申請書,說明你家經濟狀況不好,蓋完村委會的章以後,然後還要去你出生地的派出所和教育局蓋兩個公章,有這三個章就可以了。接下來就是交到你們學校,以後的事學校會通知你們的!希望幫助你!!

Ⅹ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到什麼地方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一般發放到你的個人支護寶賬戶。
1、向國家生源地發放貸款的賬戶。您可以在申請時綁定支付寶帳戶。審查貸款發放時,貸款將發送到您的支付寶帳戶。學校錄取通知書將與校園卡一起發送給您,您也可以使用此帳戶。
您在申請聲明表中有這些信息,需要填寫。只有您填寫後,貸款才會默認發放到此帳戶。國家助學貸款的非分配向大學生和研究生開放。第一次申請需要入學通知書。如果以後要再次申請,只需續訂即可。請注意您的還款日期,不要忘記您仍然有信用證來維持合同,否則會影響您的誠信。
拓展資料: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運用財政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增加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的一項重大舉措。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以彌補在學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申請量,原則上,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每人最高不超過8000元/學年,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最高不超過12000元/學年。
貸款批准,學校助學金等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核實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學生貸款申請的最終批准。
發放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性申請、一次性授信和分期發放。也就是說,學生可以一次與銀行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必須每年發放一次。銀行應在一學年內為學費和住宿費發放一次性貸款。
貸款利息,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級基準利率執行。被貸款學生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被貸款學生全額支付。
還款期,貸款最長期限為20年,本金償還寬限期為3年。在寬限期內,只需要利息,不需要本金。

閱讀全文

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年度工作方案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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