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已用公積金貸款,如何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② 公積金貸款成功後,余額能全部取出來提前還貸嗎
可以提取公積金的。
8種情形提取額度為全部存儲余額:
1、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
4、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
5、戶籍遷出本市;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種情形提取額度為部分存儲余額: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
6、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③ 取出公積金余額後,還能不能進行公積金的貸款
可以進行公積金貸款的,但是對貸款的額度會有影響。因為公積金貸款額度根據職工近12個月公積金賬戶月平均余額的12倍計算,高於50萬的按50萬,低於15萬的按15萬。家庭貸款額度按夫妻雙方分別核定後相加計算,最高不超過70萬元。如果取出了余額那麼公積金賬戶月平均余額就會減少,從而減少您的貸款額度。
④ 公積金余額可以提出來還貸款嗎
可以的。
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交易資金為房屋成交價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如果是付清房款過後,憑購房合同和全額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即可提取;
如果已經領取了房產證,可以憑借房產證和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提取。
⑤ 住房公積金已做貸款對充還有剩餘金額的可以取出嗎
不能提取,可以直接充抵。除非做純按揭貸款,可以取出來公積金。
公積金沖還貸款的概念:公積金沖還貸款是個人住房貸款成立以後,借款人用本市公積金賬戶的資金沖還本市貸款的一種業務行為。沖還貸款的申請條件:購買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房;主貸人及配偶無其他公積金貸款債務和沖還貸業務;所辦理貸款業務的銀行有沖還貸業務。
註:申請對象可以是主貸人、主貸人配偶、主貸人直系血親。公積金沖還貸款的方式:一次性還款法(年沖):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並繼續按月還款的方法。(每年只可提取一次);必須優先沖還公積金貸款本金,當公積金貸款結清後,會自動沖還商業貸款本金。逐月還款法(月沖):每月直接從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每月可提取,余額不足時應及時補充,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以用於歸還商業貸款)。
⑥ 公積金取出來還可以貸款嗎
提取出來一些住房公積金之後還是可以貸款的,但若是住房公積金全部被提取完,賬戶里沒有餘額的話,那可能就不好辦理貸款了。畢竟公積金余額關繫到貸款額度,若沒有餘額,銀行自然不好批貸款。而若公積金只是余額比較少的話,那還是有機會辦到貸款的,只是可能貸款額度會比較少。
一、貸款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申請貸款前6個月(含)及以上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含異地繳存的非「三無」人員),在我市城鎮購買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二、具體條件
(一)一手房按揭貸款
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購房職工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購房職工
(二)二手房按揭貸款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貸款前6個月(含)及以上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願;
3、個人徵信情況良好,符合中心徵信要求。如借款申請人及配偶任一方貸款或貸記卡近兩年內存在連續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計逾期6期以上(含6期),貸款採用到期一次還款方式的,拖欠貸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貸款或貸記卡當前狀態為逾期的,在公積金提取、貸款、貸後還款過程中存在失信行為,以及其他途徑證實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原則上不予通過貸款審批;
4、有在本市城鎮購買二手住房的真實交易行為,有合法有效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5、所購房屋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可在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自由交易;
6、已為該套房屋辦理房屋價值評估手續;
7、同意用所購住房作為貸款抵押擔保;
8、已與售房人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並有不低於所購房屋價格20%( 含)以上的自籌購房資金;
9、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余額;
10、住房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⑦ 公積金貸款可不可以余額取出以後再貸款
公積金貸款必須先辦理貸款,然後再取額,因為,提取余額的話,一般要保留半年的還款額,也就是說你的月還款額乘以六
⑧ 公積金余額是貸款前提取還是貸款後提取
是貸款後提取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⑨ 商業貸款後已取出公積金余額,以後還能每年再取一次嗎
可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