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助學貸款對畢業找工作有影響嗎
沒有影響。
只要你能夠按期還款即可。
如果沒有還款,也好像不要緊,但是我覺得出於對自己信用的影響,還是盡早還上吧。
⑵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是干什麼的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一、制定學生助學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貧困學生的調查、認定和檔案建立。
三、負責學生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工作。
四、負責學校勤工助學方案的制定和勤工助學管理工作的指導。
1.負責勤工助學校內崗位設置及審定;
2.負責勤工助學校內崗位人員的招聘、檢查、工資發放工作;
3.負責勤工助學社會崗位的聯系和學生的選派工作;
五、負責學生的困難補助和申請緩交、減免學雜費的審核報批等工作;
六、組織做好學校獎助學金、國家政府獎助學金等工作;
七、定期向教育廳和學校匯報我校貧困生的資助情況。
⑶ 請問下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之後如何還
你這種情況不太好,助學貸款一般在畢業之後都要按照銀行規定按月還款。畢業後2年內只需每月按央行貸款利率還利息,不用還本金;畢業後第3年到第6年需要每月同時還本付息。一般畢業時會與銀行簽訂還款協議,每月償還金額基本是一個固定的數字。
這是一般的原則,主要針對不能一次性償還的情況。像你的情況,貸款額度小,現在肯定能一次性還清了,但是你如果在剛畢業的時候不能一次性還清,按規定你應該在畢業後每月往當時在學校辦的那張卡里存利息,銀行會自動扣取的。你現在時隔一年沒有按規定還款,一般來說已經對你個人信用記錄造成不良影響。
你現在需要做的是聯系學校負責助學貸款的部門,一般在學生處下面設有助學貸款辦公室,找他們問清楚負責助學貸款的銀行的聯系方式,包括哪家銀行,支行名稱,聯系電話。然後打電話給銀行,提供你的姓名和身份證號,讓他們幫你查一下你的個人信用是否有不良記錄,在問清還款方式。
一般一次性還款需要親自去當地銀行(而且是指定的支行)辦理,不能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匯款的,你最好是自己親自跑一趟了,把款還清,在問清楚個人信用記錄問題,否則一旦造成不良記錄,對以後的房貸車貸都有影響的,不要不在乎這點小事兒。如果自己實在不方便回去,可以找一個當地的朋友幫你辦理,不過很麻煩的。
一定要重視這件事,祝你好運!
⑷ 工作了還能申請助學貸款嗎
助學貸款是大專或者是大專以上學歷的在校大學生才是可以進行申請的,你現在工作的話就不可以進行申請助學貸款了,你可以申請個人信用貸款是可以的呀!根據你實際貸款的用途來選擇貸款方式!
⑸ 申請助學貸款,畢業後萬一沒找到工作,還不起貸款怎麼辦
畢業兩年之內償還貸款則不算利息,
兩年之後若還未還清,剩餘貸款額就開始計算利息了.
我也是申請了助學貸款,條款就是這么寫的...
⑹ 東北師范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貸款辦公室工作職責
* 研究、分析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 溝通、協調銀行及上級主管部門。
* 測算、爭取國家助學貸款需求額度。
* 宣傳國家助學貸款及代償資助政策。
* 國家助學貸款的受理、審批及貸後管理。
* 組織、指導學生簽署貸款合同和借據。
* 向貸款學生法定監護人通報學生貸款信息。
* 監督學生貸款使用情況。
* 預算風險補償金,核算貸款貼息。
* 採集、核對、上報應屆畢業生貸款信息。
* 組織、指導畢業年級貸款學生辦理還款計劃、還款確認手續。
* 攻讀碩士學位貸款學生展期手續的辦理。
* 按月提醒貸款畢業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 開展異地學生償還利息、本金的代辦服務。
* 調查、分析學生違約原因,制定違約預防措施。
* 追繳違約學生貸款。
* 測算、爭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名額。
* 審核、上報代償資助學生材料。
* 向銀行劃撥代償資助款。
* 跟蹤、考核、上報獲代償資助學生工作情況。
* 按期向教育部報送各類國家助學貸款及代償資助信息。
* 受理、審批、管理「愛心基金」暫借款。
* 測算、管理「國家助學貸款備用金」。
* 國家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的維護。
⑺ 辦助學貸款對以後找工作或者考研有影響嗎
沒有的,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這是支持你的學業,不針對後期工作和考研。
大學生助學貸款分為兩種: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在學校辦理的。是學校和學校所在地四大銀行(工、農、商、中)支行簽署銀校合作協議後,由在校需貸款學生與銀行簽訂協議,一般每年8000元簽至畢業,一次簽約分批授信(放款)。所需資料一般是家庭經濟情況認定表、身份證、父母資料等。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大學生戶籍所在地區縣資助中心受理,由國家開發銀行放貸的。手續與國家助學貸款類似,但是一年一簽,上限為一年8000元。畢業後還貸期限比國家助學貸款稍長。
⑻ 我想了解國家助學貸款具體是什麼個情況,越詳細越好~~謝謝
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頒布
2006年09月15日 09:30
一、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政策的意義
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實施,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51號)有關精神,財政部和教育部聯合頒布了《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該項政策的出台,在完善高校資助體系,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等方面有積極意義。
(一)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政策對加大資助貧困學生的工作力度,減輕家庭貧困學生的還款負擔,促進教育公平,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政策有利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改善基層人才隊伍的結構,促進城鄉和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當前,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一方面高校畢業生就業面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另一方面廣大基層特別是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艱苦行業以及廣大農村還存在人才匱乏的狀況。《助學貸款代償辦法》的實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的供求矛盾和基層單位的人才緊缺狀況,促進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
(三)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政策對於創新工作機制,完善高校資助政策體系,進一步理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中教育、財政和銀行各方關系,化解貸款風險,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有積極作用。
二、《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以下簡稱《代償辦法》)主要內容
(一)「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的含義
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是指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指縣級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和艱苦地區的艱苦行業)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將由中央財政代為償還。同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參照辦法規定的原則,制定吸引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本轄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辦法。
(二)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的申請條件
一是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是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優良;
三是畢業時自願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四是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
(三)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的工作程序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向學校遞交《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表》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高校根據上述材料,審查申請資格,將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相關材料集中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一個月內將審批確定的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的學生名單通知給有關高校及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將有關審批文件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國家對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的高校畢業生採取逐年代償資助的辦法,畢業後第一年和第二年各代償助學貸款本息的30%,第三年代償本息的40%,三年代償資助完畢。每人代償資助總額以該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實際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為限。每所學校每年上報的代償資助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當年高校畢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學生人數的5%,農林、水利、地質、礦產、石油、師范、民族、航海等專業學生佔在校生比例較大的高校可適當提高比例,但不得高於8%。
(四)享受代償政策畢業生違約處理辦法
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而離開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外,對於未滿3年服務年限,提前離開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單位人事部門應要求其及時向辦理代償資助的原高校申請取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並與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書,改由畢業生本人負責償還全部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就業單位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給高校,並憑畢業生重新簽訂的還款計劃書為其辦理離職手續。高校應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並將畢業生返還的資金及時上交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對於不及時向高校提出取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申請、不與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書、提前離崗的高校畢業生,一律視為嚴重違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要將其不良信用記錄及時錄入國家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