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監會出台的新規,限制p2p平台個人貸款到20萬對於米月金融這樣的平台有沒有什麼影響呢
p2p只能貸20萬是將出台的《辦法》第十七條明確,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路借貸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在不同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借款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一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台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在不同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台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
《辦法》稱,網路借貸金額應當以小額為主,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應當根據本機構風險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網路信息中介及不同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余額上限,防範信息集中風險。
監管這樣的安排會督促互聯網金融成為真正的「普惠金融」,P2P進行風控過程中本來就要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而這也是普惠金融的要義之一。這條規定會對「大單」較多,比如涉及房地產項目融資的P2P造成影響,而有些所謂「大單」本來就是被銀行「踢出來」的容易壞賬的項目。
㈡ 我國35大中城市的房地產貸款余額數據在哪裡找到
房價應該是橫向就能夠大概調查清楚,但是面向35個城市的貸款應該不能查清,因為:首先,各個銀行給不同房產公司提供的貸款可能只有
銀監會
或人民銀行有資料;其次,銀行可能並不清楚自己貸款具體投向,如深圳還是杭州。。。。
㈢ 對於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 銀監會如何規定的
有兩種截然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不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即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允許在稅前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另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第八條的規定,即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主管稅務機關從擴大稅基的角度出發,大多堅持第一種觀點。納稅人從節約稅收成本的角度出發,則認為第二種觀點更加符合稅收的公平性原則,有效地避免了重復征稅。筆者更傾向於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
一、小額貨款公司屬於金融企業或准金融企業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指導意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金融企業是指執行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執業需取得銀行業務許可證的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從金融企業的定義來看,小額貸款公司不受金融監管部門監管,沒有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允許吸收公眾存款和不允許辦理結算業務,因此,小額貸款公司應該屬於非金融企業。但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的條件、審批過程、經營范圍、內部管理制度等都是比照金融企業的規范和要求,它與一般工商企業的設立條件、審批過程、經營范圍、內部管理制度明顯不同。與金融企業相比,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監管機關是地方政府下屬的金融辦,例如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安徽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辦法(試行)》特別要求當地人民銀行、銀監局參與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和日常監管。由此可見,小額貸款公司事實上就是一種金融企業或者是一種准金融企業。筆者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企業或者是准金融企業,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就應按照《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即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許稅前全額扣除。
二、小額貨款公司的利息收入屬於合法收入並依法納稅
小額貸款公司是依法經地方政府批准設立的企業法人,主要從事小額貸款業務及相關業務。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的原則進行經營,自主確定貸款利率,但上限不得超過人民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於人民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收入依法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支付給小額貸款公司利息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憑據
當前,大多數中小企業普遍面臨著融資難,融資渠道不暢等問題,這些企業很難從國有控股的商業銀行或股份制銀行獲得貸款,不得不承擔超過同期同類金融企業貸款利息的2-3倍利息,從小額貸款公司實現融資。這種表面上「自願、平等」的借貸關系,卻掩蓋著中小企業的難言之隱。企業因生產經營活動需要,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借款,支付借款利息,並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合法票據。若主管稅務機關堅持認為這些中小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借款利息只能按同期同類貸款利息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允許稅前扣除,這更加重了中小企業稅收負擔,與稅收合理性、公平性的原則是嚴重相背離的,這也成為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一種稅收障礙。
再換個角度看,小額貸款公司收到高於周期同類貸款的利息,已經依法繳納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借款企業將超過同期同類貸款的利息在稅前扣除,並沒有減少稅收收入。相反,若超過同期同類貸款的利息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而進行納稅調整,這就意味著同一筆收入在小額貸款公司和借款企業同時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上是一種重復征稅。
綜上所述,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頒布施行後大量涌現的新的企業類型,它究竟屬於金融企業還是非金融企業,這是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支出能否稅前全額扣除」爭論關鍵點。筆者建議主管稅務機關應盡快出台相關法規,明確這類企業的性質,否則,將引起稅、企之間不必要的爭議,也給主管稅務機關自由裁量權的發揮提供了空間,不利於納稅人對《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遵從度的提升。
㈣ 單一集團客戶貸款風險集中度超過監管比例是銀監會哪個制度裡面的
(1)單一集團客戶貸款風險集中度超過監管比例是屬於銀團貸款
(2)銀監會發布的《銀團貸款業務指》中規定,單一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超過貸款行資本金余額15%的,都應當組織銀團貸款。
銀團貸款:
(1)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銀團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基於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一貸款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比例,
(2)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幣貸款或授信業務。國際銀團是由不同國家的多家銀行組成的銀行集團。
㈤ 近兩年企業保證貸款占各項貸款比例是多少
中國銀監會23日發布的數據顯示,去年小企業貸款余額占企業貸款余額比例較上年增加1個百分點;小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增速 0.61個百分點。
最新數據顯示,浙江省小企業貸款余額到10月末為止達13562億元,較年初增加1715.34億元,小企業貸款余額佔全部企業貸款余額的41.36%,比年初上升0.9個百分點。「浙江省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在嚴峻形勢中取得了積極成效。」高鷹忠說。
㈥ 貸款平均利率怎麼算
貸款平均利率是指不同檔次貸款平均余額與相應檔次利率之移的和同各檔次存款平均余額之和的比率。
貸款平均利率以貸款量為權數,用加權算術平均法計算平均利息率。其計算公式為:
T——貸款平均利息率;
S——該檔次利率;
E——某檔次利率的貸款平均余額。
㈦ 逾期貸款金額跟貸款余額是一個概念嗎
不是一個概念。逾期貸款金額是到達還款期限時,還未能夠償還的貸款。所以常常用與逾期貸款率來反映貸款按期歸還情況,它是從是否按期還款的角度反映貸款使用效益情況和資產風險程序。監控逾期貸款率,目的是促進銀行對逾期貸款盡快妥善處理。貸款余額是指截止到某一日以前商業銀行已經發放的貸款總和,作為業績考核的一部分,但是銀監會會對銀行每年的貸款額作出一定量的限制,並進行監測,作為風險控制。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逾期貸款金額是站在還款人角度來講,逾期還未還款數量;而貸款余額則多是站在銀行角度,來監測從銀行的貸款數量,這便是它們之間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