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抵押的房子過戶是不是能連著銀行的貸款一起過戶給對方嗎
按揭房能不能賣取決於按揭買房的人是否已經取得了產權,目前我國法律政策明確規定房屋必須在取得產權證後能才進行交易。如果購房者的按揭房還沒有取得房產證,是不能過戶交易的。
按揭房買賣涉及轉按揭的問題,所謂「轉按揭」就是個人住房轉按貸款,個人住房轉按貸款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
首先按揭購房的人需要在開發商的同意下才能做轉按揭,還需要由開發商出面與銀行協調辦理相關手續。買賣雙方必須到貸款銀行進行詢問,確定貸款銀行是否同意辦理轉按揭。
其次,對符合交易條件的買賣雙方按貸款銀行的要求辦理轉按揭手續。 目前我國銀行不存在轉按揭手續,而是採用原房主提前還貸,解除抵押拿回房產證後,新購房者再辦理貸款的方式進行。目前二手房按揭貸款不針對個人,需要委託中介辦理按揭。
② 剛剛過戶到自己名下的房子可以申請貸款嗎
貸款是可以,但只能申請抵押貸款,也就是消費貸款。利率比購房貸款要高一些,貸款年限加房齡不的超過30年。貸款成數最高為評估價的60%。
③ 二手房過戶賣方銀行貸款沒還清怎麼辦
二手房房貸款沒還清有以下三種解決方式:
簽定買賣合同,付個首付給賣家,賣家將首付款還貸款;
還完貸款後,辦理房子解除抵押手續;
房子過戶到買家名下;
買家自己辦理按揭如果雙方同意可以通過銀行辦理轉按揭。
二手房買賣的具體流程:
買方看房、買賣雙方初步洽談價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項,一般買賣雙方產生的所有費用都歸買方支付;
買賣雙方持房產證原件或按揭合同原價到檔案大廈國土部門查房檔案;
買賣雙方協商房屋價格、定金、首期款、資金監管、貸款申請時間、贖樓費用、過戶申請時間、稅費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況、傭金的支付時間及比例、違約責任,確定這幾大要點後,買賣雙方與中介簽訂三方合同或者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把上述內容寫入合同,支付定金給中介公司;
賣方同擔保公司到公證處進行公證,賣方委託擔保公司辦理相關事務;
買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銀行資金監管賬號(一般是原貸款銀行,如果換其他銀行會多出一些費用),買方及擔保公司與銀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及相關文件,買方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同意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給買方(一般銀行直接通知擔保公司),約7~8個工作日左右;
買方向擔保公司支付擔保費用後,擔保公司向原貸款銀行申請贖樓,擔保公司向銀行出具贖樓擔保,進行贖樓及注銷抵押登記手續,約5個工作日左右;
買方同擔保公司去房地產產權登記中心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遞交房產過戶申請,擔保公司領取回執,需5個工作日;
買方同擔保公司到領證窗口簽署回執繳費領取房產證(記得多復印一些,再見到它時要等全部貸款還清之後啦),擔保公司領出新房產證同按揭銀行在房地產產權登記中心作抵押登記,銀行把首期款給賣方,新房產證抵押登記後,銀行把扣除贖樓貸款後的貸款給賣方,約10個工作日左右;
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水、電等過戶,買方領鑰匙。
④ 銀行貸款的房子能否過戶
現在房名是兒子的,房產證兩年後可以過戶,房子有商業貸款,到期後最好怎麼換成父親名下
可以過戶,1,賠清貸款。
2,去銀行申請用他項證把房產證換出來,更換現房主為還款擔保人。
⑤ 正在還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需要結清貸款,否則無法過戶。
二手樓交易的賣房人向我行申請個人贖樓貸款,用於歸還交易二手樓在原貸款銀行的貸款。
⑥ 房子已經過戶但是銀行貸款沒下來怎麼辦
購房者交首付的時候也就是需要簽購房合同以及辦理貸款手續的時候了,如果首付交了貸款辦不下來,可以找銀行業務員溝通,了解自己貸款遲遲批不下來的原因。
如果問題出在購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負債等情況,建議增加首付款數額,減少貸款的申請金額,將資料准備齊全後再向銀行申請貸款。
按揭涉及兩方主體:借款人和銀行。對於銀行而言,按揭是債權;而對於借款人來說,按揭是債務。根據轉讓主體不同,可以將轉按揭分為債權轉讓和債務轉讓。
債權轉讓指按揭在債權人之間的轉讓,即借款人將在甲銀行辦理的按揭轉到乙銀行;債務轉讓指按揭在債務人之間的轉讓,即原借款人將按揭轉給新借款人。 香港地區的轉按揭主要是債權轉讓,而我國內地現階段的轉按揭還僅限於債務轉讓。
⑦ 還在還銀行貸款的房子,可以贈與或過戶嗎
贈與公證可辦,但房產權屬轉移是以房產過戶完成為准。
在貸房產房管局不受理過戶。
所以過戶是不行的,無論是買賣過戶或贈與過戶。
辦完贈與公證而沒辦贈與過戶的,即贈與未全部完成。
⑧ 還在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1、還貸房為什麼不能買賣,因為目前還沒有政策依據。表面來看,房子的二次交易,只要將購房合同或房屋產權證、抵押合同變更一下就行了,實際上事情沒那麼簡單,它牽扯到許多手續和政策問題。首先,購房人與開發商要簽訂購房合同;貸款時要與銀行簽訂貸款抵押合同,然後到房管部門進行貸款抵押登記,得到一張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如果在貸款還清之前就發放了房屋產權證,那麼產權證上還要有還款情況的說明。
2、如果貸款還清之前進行房屋的買賣,則涉及以上五個文本的人名變更問題。
首先,根據房地產法,購房合同是不能變更的;其次,從銀行角度,如果貸款是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那麼在貸款還清之前,貸款人是沒有權利對該房產進行交易的。第三,至於在權屬處變更貸款抵押登記、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以及產權證,由於目前尚無政策依據而根本行不通。
3、因此,就目前的情況,還貸房想賣掉,還得想方設法先將剩餘的貸款還清,注銷貸款抵押登記,結束購房的所有手續,才能進行二次交易。別無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