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幫人做假資料貸款.別人不還.我有連帶責任嗎
幫人做假資料,自己形同擔保人,如果借款人在規定日期內不還款,造成銀行不能如期收回貸款或是造成銀行其他損失的,擔保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甚至有擔保人還清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要承擔以下擔保責任:
1、作為一般保證責任保證人的,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務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作為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的,與債務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3、以特定財產(房產等)設定抵押提供擔保的,在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信用社可以申請法院拍賣、變賣該財產,以財產變價款優先受償。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B. 找人用資料包裝貸款,違法嗎,按時還款會不會有影響
只要按時還款包裝貸款也沒事啊,
C. 給別人包裝然後貸款,這個合法嗎
1、盜用名義貸款的多數是購房貸款;
2、到銀行去,要求出示貸款合同;
3、如果是與銀行內部人員勾結,騙取貸款,有可能構成犯罪,可以揭發。
D. 別人幫我包裝材料貸款20萬,我還不起,怎麼辦
早晚得還,不還利息會越來越高。貸款公司可以起訴你的。要付法律責任
E. 幫客戶包裝貸款違法嗎
不違法啊,我也干這事的,給人包裝貸款、信用卡什麼都搞,移民、戶口都可以
F. 銀行給貸款用戶做包裝的是不是真有這么一回事
銀行不敢,也只能找中介和包裝貸款的公司才可以幫客戶包裝資料貸款,現在沒有哪個銀行敢這樣給客戶包裝貸款,銀監會查的很嚴現在
G. 中介包裝貸款不還行不行 又會有什麼後果
包裝貸款?你腦子進水了就去信這些套路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