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工作人員可以借款給貸款人嗎
不可以,銀行從業人員私下借款給借款人是銀監局不允許的。而且一般情況下私人借貸利率都比較高,如不是急需用錢,請到正規銀行網點辦理。
㈡ 銀行工作人員自己可以對外做小額貸款嗎
親,目前調整銀行的法律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這兩個不涉及對具體職工的規定,只是少量涉及到了高管。 從你的描述來看,他肯定是違反了銀行內部的管理規定,你可以去銀行問問。
㈢ 銀行員工可為他人做貸款擔保嗎
銀行員工不可以為他人做貸款擔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3)銀行工作人員可否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五十二條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各項業務管理的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
(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挪用、侵佔本行或者客戶的資金;
(三)違反規定徇私向親屬、朋友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四)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業務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三條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得泄露其在任職期間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㈣ 銀行工作人員可以查到我的貸款信息嗎
銀行工作人員不可以隨便查貸款信息,但如果是為了辦理貸款或對在本銀行辦理貸款或信用卡客戶,根據管理需要可以查。
㈤ 一般的工人可以在那些銀行貸款
第一銀行人員可以再本行貸款。第二銀行人員貸款有限制,一是金額的限制,各家銀行會根據員工的收入情況設置貸款金額的上限;二是或有負債的限制,部分銀行會將申貸員工的對外擔保與本人申請貸款合並考慮,規定申貸加對外擔保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三是用途的限制,任何銀行都不能發放無指定用途的貸款,員工貸款的用途也必須明確,銀行員工是禁止經商的,生產經營不能作為用途,一般用途是裝修、婚嫁、醫療等等消費類的。
㈥ 銀監局有規定,銀行內部員工不可以貸款嗎
監局有規定,銀行內部員工不可以貸款嗎?其實我覺得每個銀行規定不一樣,有的銀行員工是可以貸款的,主要是看什麼類型的貸款,一般抵押貸款都可以做
㈦ 銀行工作人員能參加民間放貸款嗎
可以呀,用他自己的錢放貸是合法的;如果用銀行的錢進行民間高利貸活動就違法了,涉及高利轉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