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工作人員發放冒名貸款怎麼定罪
該案件屬於實際借款人騙貸,銀行和名義借款人都應該報案,歸當地經偵支隊負責偵辦,同時按照銀行風險控制及負責機制追究經辦人、主管領導責任,銀行未盡到審驗核實貸款人身份義務,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及銀行內部處罰。
冒名貸款人在銀行有簽字和手印等就是證據,提供的貸款材料屬於是提供虛假資料詐騙銀行貸款。
❷ 銀行人員詐騙,銀行需要承擔責任嗎
銀行員工詐騙客戶資金,銀行有責任的,要負民事賠償責任。儲戶在銀行存款被銀行工作人員通過內外勾結方式騙取,法院根據儲戶與銀行間存在合法有效儲蓄存款合同關系,依法判決銀行應承擔向儲戶返還存款本息責任。
❸ 銀行員工涉嫌詐騙存款,所在銀行承擔什麼責任
1.員工在外殺人放火,屬個人行為。2.非員工但假借企業名義詐騙,企業可出於對自身名譽保護,與客戶達成墊付損失協議,然後賠付受害者,追究詐騙者賠償,若詐騙者賠償受害人,則受害人應根據協議退換銀行墊付的賠償金。如果企業不太在意名譽,可不理受害者,但仍可追究詐騙者對自己造成的名譽侵害。3.企業員工以企業名義在街上實施詐騙,除按第2條,企業還可以根據內部規定,對員工實施除名,扣除所有薪資福利等措施。4.員工在工作崗位上進行業務詐騙,銀行可以不負責任的說法完全靠不住!以某銀行真實事件為例:因業務繁忙,某員工誤將100000.00寫成10000.000,但中文大寫無誤,當天即被審核人員發現,該支行副銀行行長當即向客戶電話道歉,次日銀行重新為客戶寫好存單,並支付客戶誤工費和乘車費,應客戶要求給客戶寫請假原因證明並蓋章。該員工並無明顯主觀惡意,且未造成重大影響,屬於工作失誤,將此事件記入考評,考評差意味著獎金少工資低啊,不過失誤難免的,失誤被審核流程發現,相當於救自己一命,否則哪天把一億的存單搞錯了自己十八代都賠不起。5.程序員的BUG造成的損失應由公司賠償,公司可以對開發,測試,維護,相關的部門全部內部處分。誰做事不會有個錯呢?如果出了錯沒人發現,隨後直接進局子了蹲大牢了我還搞個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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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關於山東銀行這個事,我只能說:銀行的用人失誤和審核不嚴,內部漏洞過大,直接導致客戶損失,應負主要責任。同時就目前來看銀行屬於違規操作,放任員工在崗位上放罪,是觸犯法律的,需要承擔客戶損失,並對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因客戶沒拿到錢而耽誤的損失,以及客戶的錢在同類銀行中應得的利息,一並進行賠償。關於錢的去向,客戶無需關注,就好像我借給你錢你又借給別人,別人不還你錢你還是得還我錢啊。他不給你關老子什麼事,你信不信你這是詐騙,超過五千就夠你十年的。這家銀行的名譽受到損失,業務勢必受影響,裡面無數兢兢業業的好員工的薪資福利可能都要跟著受損,企業基本要倒,除非砸錢撐著吧,你這損失的可不是那一兩億。除非是一直在貪,一點都不敢認。唉,執法部門也是日了狗,這後面說不定是商、管、官的三方勾結。
❹ 發放了違規貸款,銀行人員犯了什麼罪
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刑法規定
刑法修正案(六)第13條對《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1款、第2款修改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處罰。」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3款規定:「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4款規定:「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以下簡稱《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三、立案標准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四、本罪的構成
本罪的構成要件特徵主要表現為四個方面:
1、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金融信貸的管理制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的行為,不僅會給國家和金融機構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會破壞國家的貸款管理制度,擾亂國家的金融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違反國家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3、主體是特殊主體,即行為人必須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其他人不能構成本罪的主體。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也可構成本罪的主體。
4、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即對造成的重大損失的後果是過失的心態。但是行為人違反法律、法規則可能是故意的。
五、本罪的認定
1、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屬於結果犯。只有在行為人因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時,才能以犯罪論處。對行為人的貸款行為沒有造成損失或者造成損失不大的,不構成犯罪。
2、劃清一罪與數罪。行為人犯本罪時往往兼有以貸謀私,收受賄賂的情形。如果行為人因收受賄賂,數額較大的,同時也構成了受賄罪,應以受賄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實行數罪並罰。
3、本罪與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的界限。二者都是金融信貸方面犯罪,犯罪主體相同,犯罪的表現形式也有相似之處。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
(1)在放貸對象方面,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的對象是關系人;本罪的對象是非關系人。
(2)構成犯罪的損失金額不同。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造成較大損失即構成犯罪,而本罪要求造成重大損失才能構成犯罪。省聯社政策法規部 耿春翔 林朋
❺ 銀行人員詐騙,銀行需要承擔責任嗎
如果他是在工作時,利用手中職權進行詐騙,銀行就要承擔責任。業余時間進行詐騙與銀行沒關系。
❻ 提供虛假材料騙銀行貸款,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涉嫌構成貸款詐騙罪,根據詐騙數額定罪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6)詐騙貸款銀行工作人員負什麼責任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了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形成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精神,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但是,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對於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參考資料來源:文縣公安局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❼ 騙取銀行貸款,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根據刑法第175條,「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望採納
❽ 銀行內部工作人員騙貸貸款方負何法律責任
極有可能涉嫌貪污或侵佔公司財產罪,關鍵看違法犯罪主體是什麼,因為國家公職人員與單位一般工作人員不同而不同。
❾ 銀行貸款詐騙刑事責任
您好,如果經查證可以認定債務人主觀上有詐騙銀行貸款的故意,數額較大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否則只應承擔民事責任。您作為介紹人,如果沒有主觀過錯,亦未簽字擔保,無需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