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理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及流程有哪些
買房的時候,我們經常會用到住房公積金貸款這一方式進行購房。究竟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呢?請看下文相關介紹。
一般辦理公積金貸款都需要准備以下的材料:
(1)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1份;
(2)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原件各1份,外地戶口可提供復印件;
(3)非所居住市戶口須提供有效居住證明原件1份;
(4)已婚者須提供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原件1份;
(5)離退體職工須提供離退休證明原件1份;
(6)提供收入證明原件3份;
(7)大專以上學歷者提供最高學歷證明原件1份
(8)職稱證明原件1份;
(9)購房合同原件1份;
(10)預售登記備案表原件1份;
(11)購房改房者提供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復印件1份;
(12)購房改房者提供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復復印件1份;
(13)購買改房都提供單位所售公房大產權證或確權證明復印件1份;
(14)購集資房者提供集資建房方案復印件1份;
(15)購集資房著提供集資建房方案批復復印件1份;
(16)購集資房者提供集資建房批復在房改部門備案證明復印件1份;
(17)購集資房者提供首付款在指定管理部專戶存儲證明復印件1份;
(18)購二手房者提供賣方房屋產權證或確權證明文件1份;
(19)購二手房者提供首付款已付證明原件1份;
(20)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貸款流程是這樣的: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准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初審與評估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3.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列印相關單據,並告知借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一步手續。
4.按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於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的,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2.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的,在擔保審核通過後,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根據不同擔保方式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後,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根據電話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櫃台繳納費用並領取發票。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的簽字手續。
五、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等待銀行放款後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
六、按月還款
借款申請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的償還。
以上即為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和流程,需要的購房者一定要提前了解。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9-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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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買新房,想要去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您好,在購買新房時,期房和現房要准備的材料都是不一樣的,具體您可參考如下:
1) 如果您購買的是新房中的現房,所需材料如下:
① 借款人填寫《借款人及家庭成員名單、住房坐落情況表》,由受理機構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②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共同借款人必須是借款人的直系血親且同一戶口一年以上);
③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購房屋產權共有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未成年人應提供獨生子女證或出生證明)、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提供監護人證明。以上人員及監護人(如有)應到場簽字;
④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未婚或離異人士提供單身承諾書;
⑤ 現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⑥ 售房單位出具的首付款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⑦ 開發商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和現房大產證的復印件;
⑧ 開發商或銷售代理商收款賬號;
⑨ 放款銀行發行的支持通存通兌功能的還款存摺或借記卡原件和復印件;
⑩ 其他資料(受理機構根據需要收取)。
2) 如果您購買的是新房中的期房,所需材料如下:
① 借款人填寫《借款人及家庭成員名單、住房坐落情況表》,由受理機構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②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共同借款人必須是借款人的直系血親且同一戶口一年以上);
③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購房屋產權共有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未成年人應提供獨生子女證或出生證明)、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提供監護人證明。以上人員及監護人(如有)應到場簽字;
④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未婚或離異人士提供單身承諾書;
⑤ 期房預售合同、預告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⑥ 售房單位出具的首付款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⑦ 開發商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和預售許可證的復印件;
⑧ 開發商或銷售代理商收款賬號;
⑨ 由放款銀行發行的支持通存通兌功能的還款存摺或借記卡原件和復印件;
⑩ 其他資料(受理機構根據需要收取)。
⑶ 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在哪裡辦手續
一、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條件
1、申請貸款前6個月已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公積金,並且申請貸款前兩年內沒有欠繳公積金(不同城市對繳存期限的規定不一樣,具體以城市為准);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
3、申請人所購的住房是用於自住的普通住房;
4、申請人是所購住房的房屋權人或共有權人;
5、申請人可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作還款保證或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質押;
6、申請人夫妻雙方沒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7、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它貸款條件。
二、公積金貸款辦理地點
個人辦理公積金貸款要去當地公積金管理辦公室,有市公積金、省公積金、直屬單位公積金(鐵路、煤炭等)。
(3)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辦理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⑷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材料(以成都市為例)
一手房貸款材料:
1、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6份復印件。
2、戶口薄(首頁和申請人本頁)原件和6份復印件。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現場申明)原件和6份復印件。
4、開發商加蓋鮮章的備案表原件2份(郊縣樓盤需3份原件)和3份復印件。
5、購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6、購房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7、首付款收據及刷卡POS單或現金收款單原件,3份復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信息證明原件和1份復印件(在城區辦理貸款的職工,可在城區管理部咨詢櫃台列印2份《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情況查詢結果》)。
9、提供開發商加蓋鮮章的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原件一套(不得塗改)。
10、委託扣款(還款)帳戶:主借款人所選擇的貸款辦理銀行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摺原件和1份復印件。
11、收入證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客戶需提供收入證明(中心網站可下載)原件和3份復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戶還需提供銀行1年流水或完稅證明等佐證材料原件和3份復印件。
12、繳存證明:在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須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明細及繳存證明(繳存查詢表) 原件和1份復印件,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應為正常。
12、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4)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辦理擴展閱讀:
借款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2、申請時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6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規定比例;
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
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⑸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的資料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證明本人是貸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資料;以及證明本人繳存了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資料等。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