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的解讀
財政部、銀監會等部門負責人就《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答記者問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下發了《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財政部、銀監會等部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請介紹一下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麼?
答: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地方建設性融資需求快速增長。上世紀90年代起,一些地方政府開始嘗試通過設立融資平台公司來對外融資,並逐漸形成了一定規模的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總體看來,在地方政府缺乏規范的融資渠道,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通過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把銀行資金優勢、政府信用優勢和市場力量結合起來,支持薄弱環節發展,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特別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尤其是2008年四季度以來,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融資平台公司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需要關注的問題,主要是融資平台公司舉債融資規模增長過快,運作不夠規范;地方政府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償債風險加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意識薄弱,對融資平台公司信貸管理缺失等。為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加強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6月10日,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以下簡稱「國發19號文」),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為切實貫徹落實國發19號文件精神,指導和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做好各項工作,財政部會同銀監會、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相關政策,研究出台了《通知》,主要是對國發19號文件中的一些概念和政策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說明,並提出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的具體要求等。
2.有報道認為,近年來融資平台公司舉債增長較快主要是為了完成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任務。請問這種說法是否屬實?
答: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舉債增長較快,有需要完成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任務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滿足地方安排的公益性項目建設的資金需要。2008年四季度,面對嚴峻復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並提出了包括4萬億投資計劃在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中央政府安排1.18萬億元,地方政府配套1.25萬億元。為了解決地方配套資金來源問題,2009年、2010年中央代理發行了地方政府債券4000億元,由地方主要安排用於中央投資公益性建設項目地方配套。除了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外,地方還通過一般預算、政府性基金等渠道積極籌措配套資金。據統計,2008年四季度以來,地方政府配套資金中,來源於融資平台公司融資的資金佔10%左右,地方融資平台公司舉債融資主要用於地方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生態環保、自主創新等方面公益性項目建設。
3.有媒體認為,目前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風險較大,可能形成系統性風險。請問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答: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確存在一定風險,但目前整體風險可控,不會形成系統性風險。一是從貸款增速看,融資平台公司貸款增速逐漸下降。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融資平台公司貸款新增額占上半年全部新增貸款的比例比2009年全年下降約三分之一,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佔全部貸款的比例比年初也有所下降。二是從風險程度看,多數貸款項目能夠產生穩定、充足的現金流量,可覆蓋貸款本息。另有部分貸款確實存在還款來源不足的問題,但通過變更貸款主體、增加押品或追加擔保等風險緩釋措施,其風險狀況會得到進一步改善。這些貸款不會全部形成不良貸款,更不會全部成為損失。三是從風險抵補看,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整體貸款撥備非常充足,撥備覆蓋率都在150%以上,高者可達170%甚至190%。也就是說,即使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中有一部分形成不良甚至損失,也有足夠的撥備進行抵補。四是從風險化解看,銀監會正在督促各銀行做好整改、保全和分類管理工作。通過項目剝離、公司重組、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補充抵質押等各種方式,也能夠化解一些有問題的貸款。
4.請問當前如何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
答:國發19號文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主要包括:一是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區分不同情況,分別進行清理核實,做到底數清楚;妥善處理對原計劃由融資平台公司承擔融資的在建項目後續資金,切實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防止造成損失浪費;明確存量債務償還責任,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防範道德風險。二是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對已經設立的融資平台公司,分類清理規范;新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三是加強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放貸管理。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融資項目必須符合有關政策要求,融資資金要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對融資平台公司放貸管理,切實加強還本付息現金流缺失等各種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四是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嚴禁地方政府違反《擔保法》等相關規定為各種融資行為提供直接或變相擔保。同時,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和指導監督,抓緊制定實施方案,認真抓好落實,對清理規范後仍然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目前,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正按照上述要求,抓緊組織實施。
5.如何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長效機制?
答:目前,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抓緊研究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一是要逐步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二是要建立有效、審慎的信貸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結合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清查規范工作,全面推進信貸管理制度調整和完善,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更好地幫助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銀監會「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等有效、審慎的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確保信貸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和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
2. 農信社大額不良貸款排查方案
確定排查的范圍和標准。
為進一步落實風險排查制度,遏制新的不良貸款發生,今年一季度,農行金華分行在全行范圍開展了一次信用風險重點排查工作。
針對宏觀經濟形勢復雜多變,本市企業資金自求平衡難度較大,信貸潛在風險明顯加大的實際,金華分行本次風險排查將政府融資平台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民營集團性客戶、二高一剩行業客戶、抵(質)押貸款佔比低客戶、信用等級測評結果和分類形態向下遷徙客戶作為重點,重點關注這些貸款企業的開工及經營狀況,以及企業資金鏈、擔保鏈情況。
為使排查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金華農行制訂了嚴格的排查方案,明確各支行行長為風險排查總責任人,各支行信貸管理部為風險排查牽頭組織和監督部門,要求支行行長、分管行長必須對本行信用敞口前十位的客戶逐戶上門排查,各經營網點負責人、客戶經理必須對所管理的客戶逐戶上門排查。對本次風險排查中未發現風險信號,但排查後三個月內又出現不良貸款的支行,除從嚴問責外,還將扣減所在支行的信貸規模,直至上收貸款審批許可權。
針對本次排查發現的風險,金華農行下階段將對存在以下情形的企業進行重點監管:客戶資金鏈斷裂的風險、企業產品轉型升級或兼並重組失敗的風險、企業對外擔保金額較大和擔保及承擔代償責任造成公司損失所誘發的風險、客戶資金使用效率低產生的風險、企業經營性現金流匱乏的風險、企業因生產要素成本上升造成的盈利能力風險。
金華農行還將加強以下五個重點領域、重點客戶的監管力度:一是加強政府融資平台貸款風險控制,對政府投融資平台貸款進行全面清理,確保借款主體、對應項目、貸款運作、貸後監管等方面合規合法;從嚴控制政府投融資平台新增貸款,新增貸款主要用於農行貸款已投入的續建項目;二是加強房地產貸款風險控制,嚴格房地產貸款准入管理,擇優支持資金實力強、開發經驗足、與農行合作良好的優質客戶;三是加強二高一剩行業貸款的風險控制,審慎發放貸款;四是加強集團性客戶風險控制,牢牢把握集中度風險和擔保風險;五是加強對第二還款來源的監管,努力提高第二還款來源保障度,防止貸款抵(質)押率下降,盡量減少關聯擔保和互保方式的信用。
3. 江蘇紫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領導致辭
春拂金陵,紫金生輝,我們滿懷喜悅迎來紫金農商銀行一周歲生日。駐足回首,過去的一年,紫金農商銀行在復雜多變的經濟金融形勢下,認真落實監管部門和董事會的各項要求,大力深化改革,深度轉型融合,推進業務發展,強化風險防控,構建了創立之年經營管理的堅實基礎。截至2011年末,全行存款余額530.47億元,比年初增加100.03億元;貸款余額321.3億元,比年初增加46.62億元。 ——深化改革融合。堅持「服務『三農』、服務中小、服務城鄉」經營定位,以發展戰略謀劃為抓手,統一思想、真抓實干、深入溝通,加快資產重組、人員歸並、機構重設和業務整合進程,實現全行上下整體協同發展。 ——增強整體實力。積極開展「走千家、訪萬戶、送服務、助『三農』」勞動競賽活動, 全面推廣「三公里經營」營銷戰略,推進「三個並舉」,實現「三項轉向」,形成「三種格局」,開展專業市場等綜合營銷,開辦紫金快付通,整合遍布城鄉的服務網點,擴大金融覆蓋面。 ——提升運管質量。深耕城鄉市場,重點支持有發展潛力、科技創新型、資源節約型等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展授信客戶分類評級,推動風險分類、風險報告、風險檢查工作;開展不良貸款訴訟、執行時效檢查以及抵債資產情況檢查,全覆蓋風險排查大額不良貸款。 ——強化內部管理。深化管控體系建設,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全面財務管理、業務風險管控等措施,推動「合規管理年」建設,制定行長「五個一」制度,推進「三項整治」工作,充分發揮科技在金融創新、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中的支撐作用,提高全行管理效率。 春色滿園,百花齊放,在創立之年取得如此優異的成績來之不易,這是全行1800多名員工負重加壓、頑強拼搏的結果,也是廣大客戶、投資者和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謹代表紫金農商銀行,向所有關心和支持本行發展的社會各界朋友,表示誠摯的感謝! 春秋代序,萬象更新,充滿希望的2012年已經到來。根據董事會確定的年度經營目標任務,本行將堅持「抓改進、促效率,推進工作責任目標;抓轉型、促發展,改變業務發展方式;抓拓展、促業務,增強核心競爭能力;抓管理、促穩定,構建全面風險管理;抓規范、促經營,加強內部管理建設」,引導全員夯實發展基礎,激發經營新活力,營造管理新優勢,持續推進紫金農商銀行向現代商業銀行邁進。
4.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權威解讀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下發了《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財政部、銀監會等部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請介紹一下出台《通知》的背景是什麼?
答: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地方建設性融資需求快速增長。上世紀90年代起,一些地方政府開始嘗試通過設立融資平台公司來對外融資,並逐漸形成了一定規模的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總體看來,在地方政府缺乏規范的融資渠道,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通過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把銀行資金優勢、政府信用優勢和市場力量結合起來,支持薄弱環節發展,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特別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尤其是2008年四季度以來,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融資平台公司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需要關注的問題,主要是融資平台公司舉債融資規模增長過快,運作不夠規范;地方政府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償債風險加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意識薄弱,對融資平台公司信貸管理缺失等。為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加強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6月10日,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以下簡稱「國發19號文」),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為切實貫徹落實國發19號文件精神,指導和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做好各項工作,財政部會同銀監會、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相關政策,研究出台了《通知》,主要是對國發19號文件中的一些概念和政策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說明,並提出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的具體要求等。
2.有報道認為,近年來融資平台公司舉債增長較快主要是為了完成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任務。請問這種說法是否屬實?
答: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舉債增長較快,有需要完成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任務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滿足地方安排的公益性項目建設的資金需要。2008年四季度,面對嚴峻復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並提出了包括4萬億投資計劃在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中央政府安排1.18萬億元,地方政府配套1.25萬億元。為了解決地方配套資金來源問題,2009年、2010年中央代理發行了地方政府債券4000億元,由地方主要安排用於中央投資公益性建設項目地方配套。除了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外,地方還通過一般預算、政府性基金等渠道積極籌措配套資金。據統計,2008年四季度以來,地方政府配套資金中,來源於融資平台公司融資的資金佔10%左右,地方融資平台公司舉債融資主要用於地方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生態環保、自主創新等方面公益性項目建設。
3.有媒體認為,目前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風險較大,可能形成系統性風險。請問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答: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確存在一定風險,但目前整體風險可控,不會形成系統性風險。一是從貸款增速看,融資平台公司貸款增速逐漸下降。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融資平台公司貸款新增額占上半年全部新增貸款的比例比2009年全年下降約三分之一,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佔全部貸款的比例比年初也有所下降。二是從風險程度看,多數貸款項目能夠產生穩定、充足的現金流量,可覆蓋貸款本息。另有部分貸款確實存在還款來源不足的問題,但通過變更貸款主體、增加押品或追加擔保等風險緩釋措施,其風險狀況會得到進一步改善。這些貸款不會全部形成不良貸款,更不會全部成為損失。三是從風險抵補看,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整體貸款撥備非常充足,撥備覆蓋率都在150%以上,高者可達170%甚至190%。也就是說,即使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中有一部分形成不良甚至損失,也有足夠的撥備進行抵補。四是從風險化解看,銀監會正在督促各銀行做好整改、保全和分類管理工作。通過項目剝離、公司重組、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補充抵質押等各種方式,也能夠化解一些有問題的貸款。
4.請問當前如何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
答:國發19號文對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主要包括:一是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區分不同情況,分別進行清理核實,做到底數清楚;妥善處理對原計劃由融資平台公司承擔融資的在建項目後續資金,切實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防止造成損失浪費;明確存量債務償還責任,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防範道德風險。二是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對已經設立的融資平台公司,分類清理規范;新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三是加強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放貸管理。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融資項目必須符合有關政策要求,融資資金要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對融資平台公司放貸管理,切實加強還本付息現金流缺失等各種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四是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嚴禁地方政府違反《擔保法》等相關規定為各種融資行為提供直接或變相擔保。同時,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和指導監督,抓緊制定實施方案,認真抓好落實,對清理規范後仍然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目前,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正按照上述要求,抓緊組織實施。
5.如何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長效機制?
答:目前,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抓緊研究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一是要逐步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二是要建立有效、審慎的信貸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結合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清查規范工作,全面推進信貸管理制度調整和完善,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更好地幫助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銀監會「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等有效、審慎的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確保信貸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和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
5. 跪求—銀監辦(2009)24號《關於商業銀行向社會投資者轉讓貸款債權法律效力有關問題的批復》全文
兄弟,我苦苦找了半天,通過各種方式,還是沒能得到您所需要的「銀監辦(2009)24號《關於商業銀行向社會投資者轉讓貸款債權法律效力有關問題的批復》全文」,但得到了一篇對該批復非常有意義、非常有深度的文章,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哥就這個力量了!
關於債權轉讓的合法性,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商業銀行向社會投資者轉讓貸款債權法律效力有關問題的批復》(銀監辦發[2009]24號,以下簡稱《批復》)明確了以下幾個問題:第一,銀行轉讓債權不屬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被認定合同有效。第二,商業銀行可以將貸款債權轉讓給自然人、其他組織,以及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法人。第三,轉讓具體貸款債權的行為屬於債權人將合同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並非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的經營性活動,不涉及從事貸款業務的資格問題,受讓主體無須具備從事貸款業務的資格。同時,該行為也不是一種規避「非金融企業之間不得借貸」的行為。第四,商業銀行向社會投資者轉讓貸款債權必須操作規范:要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等相應的制度和內部批准程序;對轉讓的貸款債權,應當採取拍賣等公開形式,以形成公允的價格,接受社會監督;轉讓貸款債權的,應當向銀監會或者派出機構報告,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應該說,上述《批復》對金融機構向非金融機構轉讓債權的合法性給予了肯定,但鑒於該《批復》的效力等級以及現行法律法規對此種行為並沒有明確規定,在嘗試運用這一新型資產處置方式時,商業銀行在具體業務操作中必須按照上述《批復》要求辦理並注意以下幾方面的法律風險:
第一,嚴格控制可轉讓債權的范圍。從字面理解,《批復》所指貸款債權的范圍不限於不良貸款債權概念,即銀監會認為商業銀行可以轉讓的既包括正常的貸款債權也應包括不良貸款債權。因此,在現有的貸款風險分類項下,商業銀行允許向社會投資者轉讓的貸款應包括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等五項。考慮到該種處置方式還處於探索階段,筆者建議可轉讓債權僅限於不良貸款范圍內。此外,還應注意銀監會《批復》只明確了貸款債權可以轉讓,對於銀行卡業務、貿易融資業務形成的債權能否轉讓問題並未明確規定,因此,在目前狀況下,建議不應納入可轉讓債權范圍。
另外,財政部財金[2005]74號通知第2條規定,下列資產不得對外公開轉讓: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國家機關的不良債權;經國務院批准列入全國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計劃的國有企業債權;國防、軍工等涉及國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債權以及其他限制轉讓的債權。對於上述債權轉讓牽涉到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因素,妥善起見,建議不應納入可轉讓債權范圍
第二,鑒於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部門規章文件的規定,對不能作為債權受讓人的特殊規定必須明確。2005年7月4日,國家財政部專門向四家資產管理公司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債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05〕74號)「下列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不良資產: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幹警、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務企業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的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根據此規定精神,我們認為,銀行債權轉讓的受讓人也必須排除上述規定所列人員。
第三,債權轉讓過程中必須注意特定的擔保問題。根據《擔保法》第61條的規定:「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因此,對於未經特定化的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轉讓,必須先行特定化。對於此種情況,應當在轉讓前向相關債務人、擔保人等發出宣布提前到期、最高額抵押合同決算期屆至的通知並取得通知送達的證明等手續,以使最高額抵押擔保的不特定債權特定化。
第四,在債權轉讓協議中,必須有禁止在再轉讓條款。不論是機構受讓人還是自然人受讓人,銀行必須對轉讓債權的受讓人進行嚴格考察,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排除,防止因債權轉讓對社會穩定造成影響。考察的重點包括受讓人購買債權的目的,追索債務的方式等,要防止購買者炒作債權,通過對債權再度轉讓獲取商業利潤。
第五,鑒於債權轉讓在商業銀行的營業范圍內並沒有具體規定,在具體業務中必須與當地工商部門具體聯系,積極溝通,防止出現超出經營范圍的違反行政法規行為。對於轉讓債權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稅賦問題,必須向相關稅務管理部門咨詢,防止出現漏稅等違法行為。
第六,轉讓貸款債權應當向銀監會或者派出機構報告。貸款債權轉讓應該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批復》未規定是是事先報告還是事後報告,以及具體的報告內容和要求。因此,在當前的具體業務中必須事先向監管機構報告,積極溝通聯系。
第七,必須明確債權轉讓相關制度和業務操作流程。銀監會在《批復》中明確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等相應的制度和內部批准程序。因此,在辦理貸款債權轉讓業務之前,銀行相關業務部門應積極研究擬定具體可行的規章制度,以保障貸款債權轉讓流程合法合規,上述制度規章應當向銀監局備案。
第八,在債權轉讓的整個流程過程中必須重視貸款信息以及借款人信息的保密問題。銀行可與受讓人約定,對銀行提供的信息和貸款材料,受讓人不得用於所涉貸款轉讓之外的其他目的。對於借款人信息保密問題,除要按照銀行與借款人的約定處理外,還應注意有關法律法規對此方面的規定。由於債權轉讓過程中要經過公開拍賣等流程,也容易導致借款人信息的泄漏,因此,在這過程中必須嚴格設計流程,選擇合格中介機構並做好保密責任約定工作,堅決杜絕中介機構泄漏客戶信息,造成銀行信譽受損情況的發生。
第九,債權轉讓協議中必須約定銀行的免責條款。銀行貸款債權轉移後,受讓人對貸款出讓行不能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權。銀行轉讓債權相關的貸款協議及文件、材料經雙方確認後,銀行不再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有效性、可執行性承擔任何責任。受讓人確認貸款轉讓協議生效後,銀行不承擔權利瑕疵擔保義務。貸款受讓人因受讓貸款遭受損失的,其無權要求貸款出讓行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債權轉讓後必須履行通知義務。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通知一般應當由轉讓方發出。關於通知的方式,我國《合同法》沒有明確要求。但在債權轉讓過程中如果債務人已經通過其他方式明確表明同意債權轉讓的,銀行通知義務可以免除。如果借款人不予配合,必要時採取公告、公正送達等通知方式。
第十一,債權轉讓價格必須通過拍賣等公開形式形成公允價格。對於貸款債權轉讓定價,現行法律並沒有規定,人民銀行及銀監會也沒有文件涉及此問題。在目前沒有統一的標准和程序的情況下,拍賣等公開方式可以形成一種價格決定機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內幕交易等問題的發生。在拍賣過程中,應遵守國家有關拍賣的法律法規,嚴格監督拍賣過程,防止合謀壓價、串通舞弊、排斥競爭等行為發生。
第十二,明確債權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稅費承擔問題。首先是相關訴訟費及律師費等費用承擔。對於在轉讓前銀行已經通過訴訟方式進行催收的債權,會產生相關的訴訟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用。其次在轉讓過程中會產生登記費用,拍賣費用以及各種稅賦。商業銀行在轉讓貸款債權時,應當與受讓人就上述相關稅費的分擔問題進行協商,並在轉讓協議中予以明確。
6. 我要寫一篇關於銀監會實施不良貸款監管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的論文,請高手推薦一些有用的參考書參考文獻給我
不良貸款監管可是銀監會的重要核心內容。一個是不良貸款率,一個是不良貸款余額 銀監會外網上一些政策法規可以參考。另外,從2008年金融危機開始,從雙降到雙控,今年貨幣政策轉變後叫貸款分類真實性。從2003年到現在,做得很大工作就是推動貸款五級分類,真實反映風險狀況。
7. 2000年至今出台和金融相關的政策 都有哪些
(九)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政策措施:2014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的匯報》,擬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覆蓋我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實行最高50萬元的有限賠付,以低費率起步,將保費建立存款保險基金。目前,方案正在公開徵求意見。
意義與效果:存款保險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存款人利益和完善金融安全網的重要制度安排,對於完善我國金融安全網,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深化金融改革、維護金融穩定和提升我國金融業競爭力具有重要作用。50萬元的保護限額,能夠為全部金融機構99.6%和城市商業銀行99.5%、農村金融機構99.7%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護,能夠確保絕大多數存款人的信心和穩定。
(十)建立開發銀行住宅金融事業部
政策措施:2013年6月26日,國務院第14次常務會議明確,發揮好開發銀行對棚戶區改造的信貸支持作用問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開發性金融支持棚戶區改造的方案,推動設立開發銀行住宅金融事業部。
意義與效果:設立開發銀行住宅金融事業部,有利於將政府政策支持與市場機制有效結合,為大規模棚改開辟成本更低、來源穩定的融資渠道。人民銀行通過抵押補充貸款(PSL)工具為開發性金融支持棚戶區改造提供了1萬億元長期穩定、成本適當的資金額度,資金利率較市場利率低約1個百分點。截至10月末,使用PSL資金發放的棚戶區改造貸款3127億元。
(十一)深化農業發展銀行改革
政策措施:國務院第63次常務會議原則同意農業發展銀行改革方案,明確了農業發展銀行改革的總體目標和主要政策措施。
意義與效果:深化農業發展銀行改革,界定業務范圍,妥善解決政策性財務掛賬等歷史遺留問題,進一步明確資本補充計劃,建立科學的資本充足率約束機制,有利於其逐步建設成為定位明確、功能突出、業務清晰、資本充足、治理規范、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良好、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農業政策性銀行,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真正發揮主體和骨幹作用。
(十二)開展民營銀行試點
政策措施:發起自擔風險民營銀行試點工作,已批准首批5家試點民營銀行籌建。
意義與效果:開展民營銀行試點的一小步,是打破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玻璃門」的一大步,有利於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進一步優化銀行業結構,激發金融市場活力,提升微觀金融效率,加大對薄弱領域和環節的金融支持,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十三)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規模
政策措施:2013年8月28日,國務院第22次常務會議部署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工作。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了方案,新增3000億試點規模。
意義與效果: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是盤活存量資源的有效措施,有利於騰挪信貸空間,優化資源配置,加大對「三農」、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2014年8-10月,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24單、914.5億元,比2014年上半年多121.3億元。
(十四)推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政策措施:出台《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增加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額度,進一步擴大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試點范圍。穩妥推進優先股試點工作。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有序擴大至全國,並推出做市商交易機制。截至12月9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1434家,總市值3994.47億元,累計實現融資151.16億元。規范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及重大資產重組等行為。進一步鼓勵證券投資基金創新,規范私募基金發展。
意義與效果:推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完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有利於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融資結構,減輕企業債務負擔,降低杠桿率,促進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2014年第三季度,新股首發家數為35家,募集資金136.3億元,分別較二季度多增26家、86.7億元。1月至9月,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3033億元,占社會融資規模的比重為2.4%,較上年全年提升1.1個百分點。
(十五)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
政策措施:2014年7月14日,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聽取了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匯報。出台《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化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意義與效果: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有利於完善現代金融體系、帶動擴大社會就業,有利於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創新社會治理方式,保障社會穩定運行。一是2014年1-10月,我國保險業保費收入17301.5億元,同比增長18.25%。二是保險公司加大了保單質押貸款的服務力度。9月末,保單質押貸款1692億元,比年初增加357億元。三是逐步擴大保險資金投資股票市場的范圍,放開創業板股票投資,支持中小企業融資需求。截至10月末累計投資金額約6660億元。
(十六)拓寬外匯儲備運用渠道
政策措施:不斷完善外匯儲備經營管理體制機制,積極拓展多元化投資,為企業提供委託貸款,創新服務方式,充實國家戰略物資儲備。成立總規模400億美元的絲路基金,首期資本金100億美元中,外匯儲備出資65億美元。支持中俄管道供油250億美元。中俄原油增供673億美元。向政策性銀行、大型商業銀行和中小銀行提供外匯資金3848億美元。設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為促進亞洲基礎建設互聯互通、加強地區貿易投資合作創建平台。
意義與效果:完善外匯儲備運用和管理,有利於支持我企業「走出去」,帶動消化過剩產能和勞務輸出,擴大對有關國家和地區的經貿往來,服務實體經濟和「一帶一路」等國家政治外交戰略。
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十七)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政策措施:2013年,經國務院批准,建立人民銀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加強金融管理部門溝通,形成監管合力,防範金融風險。
意義與效果:目前,我國實現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體制。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加強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政策之間,金融監管政策、法律法規之間,以及交叉性金融產品、跨市場金融創新等方面的協調,對於維護金融穩定,防範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具有積極意義。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成立以來,加強金融領域重大問題研究,已就降低社會融資成本、防範化解金融領域重大風險隱患、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規范同業業務等達成共識,並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為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發揮了積極作用。
(十八)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
政策措施:2014年,印發《國務院關於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的意見》(國發〔2014〕30號),明確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
意義與效果: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具體舉措。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分級監管體系,明確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促進金融健康發展。
(十九)防範重點領域金融風險
政策措施:2014年11月3日,國務院第67次常務會議聽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情況匯報,並提請11月2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
意義與效果:防範風險是金融業永恆的主題。當前,我國金融體系總體穩健,金融風險總體可控,但穩中有險、穩中有憂,潛在風險不容忽視。主要表現包括貨幣總量不小、企業杠桿率過高、地方政府進入償債高峰、部分影子銀行擴張過快等。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積極做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工作。一是動態排查風險隱患,把握趨勢,前瞻性掌握金融風險的「導火索」和「引爆點」,做到心中有數。二是妥善應對和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有關部門發布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調整房貸政策,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貸款需求尤其是自住需求。三是積極穩妥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風險,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加強總量風險控制,優化貸款結構,逐步化解存量風險。截至2014年9月末,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不良貸款率為0.06%,比2011年末下降0.23個百分點。四是妥善處置信託、理財等金融產品可能引發的兌付風險。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有關單位落實責任分工,完善監管制度,做好風險防控。五是妥善應對退保風險。六是防範跨境資本流動風險,三次啟動應對大規模跨境資金流出和流入的政策預案。
五、擴大金融對外開放
(二十)啟動滬港通交易試點
政策措施:2014年11月17日,經國務院批准,滬港通交易試點正式啟動。
意義與效果:啟動滬港通交易試點,使內地與香港投資者能夠互相買賣股票,有利於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提高跨境資本流動和金融交易的可兌換程度,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和人民幣國際化,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滬港通交易試點啟動以來,總體運行平穩,交易結算、額度控制等各個環節運行正常,為境外長期資金投資A股市場提供了便利。截至12月9日,滬股通總額度使用594.42億元人民幣,余額2405.58億元人民幣,總額度使用效率19.81%。截至12月8日,通過港股通從內地流向香港的人民幣資金累計65.88億元。
(二十一)金融支持上海自貿區建設
政策措施:有關部門先後出台支持自貿區建設的指導意見,共計54條,構成了金融支持自貿區實體經濟發展的總體政策框架,明確了自貿區金融改革的總體方向。
意義與效果:在上海自貿區試點有關金融政策,推動資金正常流動、市場化定價及其相關管理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在上海自由貿易區經營,鼓勵開展特色業務、針對性建立相對獨立的銀行業監管體系,深化資本市場、保險市場改革,提升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深度和廣度,建立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將為金融改革開放探索出可復制的經驗。
(二十二)推動雙邊本幣互換
政策措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的目的主要是維護金融穩定,便利我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雙邊貿易和投資。2013年3月以來,人民銀行與巴西等10個國家和地區的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涉及資金人民幣12970億元。
8. 關於中國工商銀行的簡介
公司類型 商業銀行
成立時間 1984年1月1日
總部地點 北京
重要人物 董事長:姜建清
行長:楊凱生
口號
產業 金融業
產品
營業額
稅前盈餘 {{{operating_in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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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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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 {{{subsid}}}
網站 www.icbc.com.cn
中國工商銀行(英文:In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簡稱ICBC)(港交所:1398,上交所:601398),成立於1984年1月1日,總部設在北京,是中國內地規模最大的銀行。該行是在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同時,從中國人民銀行分離出的專業銀行。
2006年10月27日,中國工商銀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融資額高達219億美元,為全球最大的IPO。[1]工行上市後,成為上交所市值最大的股份公司,港交所第三大的股份公司,僅次於匯豐控股和中國移動。中國工商銀行在上市當日,即創下了港交所最大單日成交金額紀錄,達374億港元,打破了1998年政府入市時的匯豐控股的成交金額。當日香港主板總成交金額有760.18億港元,比同年中國銀行上市時更高,再創1998年政府入市以來的最高成交金額。
作為中國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2005年末總資產6,457,239,000,000元人民幣。2003年英國《銀行家》雜志按一級資本排序,中國工商銀行名列全球1000家大銀行的第十六位,連續五次入圍美國《財富》全球500強,並被美國《遠東經濟評論》評為中國高質量產品(服務)十強。
中國工商銀行擁有1.8萬個機構網點和36萬名員工,自助銀行1610家,ATM機19026部。截至2005年末,中國工商銀行各項存款余額5,736,866,000,000元,各項貸款余額3,289,553,000,000元人民幣,2005年全年凈利潤達37,405,000,000元。截至2006年6月30日工商銀行擁有個人賬戶超過1.5億,公司賬戶超過250萬。2006年6月30日不良貸款比率為4.10%。工商銀行的各項指標符合巴塞爾協議的要求。
中國工商銀行2005年末個人消費貸款余額64,309,000,000元,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人民幣447,302,000,000元,2005年底累計票據貼現余額392,717,000,000元。中國工商銀行還是國內領先的資產託管銀行,託管總資產2829億元。
2005年4月18日,工商銀行的股份制改革方案獲批,並於2006年6月基本完成財務重組。2005年10月28日,中國工商銀行正式整體改制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2480億元,IPO之後中央匯金公司和財政部分別持有35.32%股權。姜建清任董事長、黨委書記,楊凱生任行長、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王為強任監事長、黨委副書記。香港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高盛公司前總裁約翰·桑頓、美國伯克利加州大學經濟系教授錢穎一出任獨立董事。
網銀失竊訴訟
中國工商銀行的網路銀行服務開通後導致眾多普通用戶帳戶失竊,截止2006年11月已經由此引起多起法律訴訟,帳戶被竊用戶指責工商銀行的安全認證機制存在漏洞從而造成用戶損失。帳戶失竊者們在互聯網上建立了名為工行網銀受害者集體維權聯盟的網站,以求解決網銀帳戶失竊引起的損失。該網站失竊者列表顯示,數百來自全國各省市的用戶工行網銀帳戶被竊,顯示這一事件可能在未來導致更多的訴訟。
9. 如何加強不良貸款管理
結合當前工作實際,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強對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和管理:
1、全面落實清收管理責任。要按照「全面清理,見底見責,優劣搭配,全額到人,責任落實,掛鉤考核」的總體要求,將每一筆不良貸款分清放款責任和清收管理責任,嚴格落實到每一位信貸人員,並制定相關獎懲辦法,確保了每筆不良貸款有人管、有人收。
2、徹底進行不良貸款的風險排查。逐筆清查不良貸款的債權債務關系是否明確、債務人還款意願和能力、債務人是否有有效資產、資產的處置可行性、責任追究、清收履職等情況。將不良貸款分為「可以收回、通過努力可以收回、暫時無法收回」三個類別,通過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分析不良成因,全面掌握不良貸款的風險狀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清收計劃,形成一份完整、翔實的分析報告。
3、完善不良貸款台賬監測。進一步做好分類建立重點戶清收台賬、逐人建立清收考核台賬,逐戶制定清收處置預案,逐項落實清收計劃,逐個下達清收任務,做到貸款管理分配到人,清收責任落實到人,績效掛鉤考核到人。
4、充分發揮專班力量清收。信用社主要應採取組成清收小組集中攻堅等措施攻克不良貸款大戶,清收保全好信貸資產。特別是風險資產經營管理部應進一步充分發揮其自身優勢,積極開展「三級一百戶」不良貸款、依法起訴貸款和置換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工作,重點督促人民法院加大勝訴未結案件的執行力度。
5、靈活清收村組不良貸款。村組集體的特點是貸款額度大,拖欠利息多,跨度時間長,因而清收難度很大。在這類貸款的清收上,聯社應要求信用社與村組幹部搞好關系,主動向黨政領導匯報反映信用社不良貸款現狀和存在的困難,充分利用城郊村組土地出讓、開發等契機,進一步加大對村組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工作的力度。
6、進一步強化貸後管理清收。加強信貸員貸後管理履責情況的落實檢查,對每筆不良貸款要求信貸人員嚴格執行按月按季檢查到位,收不到現金的收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