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異地公積金貸款所需的材料是什麼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參貸人(共同還款人、擔保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4)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
(6)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7)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房樓盤,必須是由開發商與受委託銀行簽訂按揭協議的樓盤,借款人可通過按揭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手續及辦理流程如下: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5、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㈡ 深圳住房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需要什麼資料
深圳市的中國銀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無法異地購房的,只有購買本市范圍內的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住宅類)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㈢ 公積金異地貸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異地公積金貸款。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
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和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明或離婚判決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未婚人員未婚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單身的需提供單位婚姻證明(原件1 份);
農行個人結算賬戶存摺(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
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需印正反面)。
㈣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㈤ 異地公積金貸款需要交的證明材料
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要交書面證明。貸款人應攜帶身份證、購房合同、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等資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工作人員對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即可放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㈥ 公積金異地貸款需要哪些手續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辦理需要的材料包括貸款人身份證相關信息、購房合同、《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以及契稅完稅證明等。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㈦ 如何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您是可以異地使用公積金。
根據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的相關規定職工在轉入地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繳存住房公積金後,可申請將異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轉入地中心。這樣你就可以在異地使用自己的公積金了。
公積金異地轉接所需的材料和辦理流程具體如下:
辦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①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② 《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③ **其它用以核實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情況的材料;
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① 申請受理:職工提出申請,由轉入地中心審核受理,轉入地中心受理職工申請後將異地轉移接續信息發送至平台進行傳遞;轉入地中心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業務;
② 信息與資金轉出:轉出地中心收到轉入地中心傳遞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聯系函》後,應通過平台反饋確認信息,並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受理和信息與資金的轉出;
③ 信息接收與資金轉入:轉入地中心收到平台傳遞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及轉入資金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入賬和信息傳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