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賬戶余額1萬能貸多少。
公積金賬戶余額1萬能貸10-20萬左右。
一般來說,個人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20倍。這要看你是哪裡的,年紀多大等因素。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細則,同一樣的條件,在不同的地方,最高貸款額度可以相差好多倍的。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 、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貸款最高限額來綜合考慮。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1)公積金帳上幾百餘額能貸款嗎擴展閱讀:
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
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2. 住房公積金,賬戶里得有多少錢才能貸款
貸款額度由繳存額度確定。月繳存額148(含)-530元,最高可貸15萬元;月繳存額530(含)-1274元,最高可貸30萬元;月繳存額高於1274元(含),最高可貸50萬元。
按照新政的計算方式,公積金賬戶余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換言之,此前月繳存額不足,但余額較多的個人,將成為最直接的受益群體;但已經有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月提取的群體(余額不足),短期內申請貸款,將受到較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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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貸款50萬月均賬戶余額至少3.33萬
舉個例子,張某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多年,於2015年12月申請公積金貸款,當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28500元,月繳存額近12個月一直為830元,且沒有發生提取。
那麼,2015年1月到12月的賬戶余額分別為19370、20200、21030……28500元。賬戶月均余額=(19370+20200……+28500)/12=23935元。張某的最終可貸額度為23935*15=359025元。
也就是說,如果想獲得個人最高50萬元的貸款,月均賬戶余額至少要有3.33萬元(50萬/15)。(備註:家庭共同貸款額度最高100萬元)需要說明的是,計算結果高於50萬元的按50萬元確定;低於15萬元的,按15萬元確定;繳存時間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確定。
3. 當公積金帳戶里有多少錢時就可以貸款買房我一個月只扣幾百元住房公積金,到猴年馬月才能貨款啊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公式: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之和÷實際繳存比例 ×12(月)×0.45(還款能力系數)×貸款期限(最長可貸年限) 。從以上公式不難看出,你交錢月數和金額應該和你可能貸到得款項大小有關。你剛交幾個月,恐怕貸不了多少款。
4. 公積金貸款買房。賬戶里要有多少余額才可以買。
翻建;購買私產住房、翻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額為借款人或夫妻雙方個人信用報告中貸款的月應還款額: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比例其中貸款比例根據購建按照貸款的最高限額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限額為40萬: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或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額] ×12(月)×貸款年限。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你交的公積金的多少有關系。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計算公式:大修自有住房的、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70%,購買商品房的,以及建造,根據現有政策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計算公式為,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以下的,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的70%,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住房評估價值)或者建造,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小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公有現住房的。修房屋的不同類型來確定,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的80%只要繳滿一年就可以享受公積金貸款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