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否需要賬戶有餘額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需要賬戶有餘額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不高於賬戶余額的40倍;
不高於規定計算公式,規定計算公式為:月繳基數的50%12貸款年限。
舉例:
月繳基數為3000,分20年貸款,則3000X50%X12X20=36萬,則貸款最大額度為30萬。
2. 公積金貸款是要看公積金余額的嗎
是的,公積金的余額會影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3. 住房公積金必須要留有餘額嗎
一般不能全部提現。
各地對住房公積金提取保留余額規定不同。 根據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意願的職工應留足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示》
「自2017年2月24日起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承諾人制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余額將影響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有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意願的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應認真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在自己或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保留足夠的余額,以避免因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而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積金提現,有些城市要求交滿12個月才可以提現,有些城市交滿6個月就可以提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4. 蘇州公積金貸款帳戶里要留多少余額
可以保留一百元以上。公積金如何提取現金: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