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工作人員騙取客戶資料進行貸款
騙貸罪: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⑵ 個人信息是否可以藉由在銀行的親戚工作人員讓其隨意貸款
肯定不可以啊,萬一借了錢貸了款就直接消失了呢,那不是人財兩空,要貸款就走正當途徑。
⑶ 銀行工作人員,明明知道客戶提供的是假資料。還是放貸款帶給了客戶。違法嗎如果違法,向那個部門舉報。
沒證據。口說無效。。你知道他的是假資料。問題他可辯護。不知道。只能說他工作疏忽。出事責任由銀行協商當當
⑷ 銀行工作人員把貸款客戶介紹給貸款公司拿回扣,是違規還是違法
銀行工作人員把貸款客戶介紹給貸款公司拿回扣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具體規定請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五十二條 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各項業務管理的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
(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挪用、侵佔本行或者客戶的資金;
(三)違反規定徇私向親屬、朋友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四)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業務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八十四條 商業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
資料來源: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docView/2421.html
⑸ 銀行工作人員利用客戶貸款吃利息差嗎
現在應該不會。
銀行會對完成任務的員工發放一定的傭金。
性質和保險公司業務員差不多。
至於利息差之說無法存在。
⑹ 貴州銀行工作人員可以用客戶辦卡的時候用客戶信息貸款嗎
銀行工作人員在給客戶辦卡的時候是無法使用客戶信息辦理貸款的,因為目前辦理貸款不僅需要抵押物,還有擔保人的,而且必須貸款人簽字確認才可以
⑺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工作人員,私自用他人的質料信息貸款。我該怎麼辦
這種情況可以報警處理,如果確有其事的話,這個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僅屬於違規操作貸款,更可能涉嫌了盜用他人信息和詐騙等刑事犯罪,到警察局報案並向該員工所屬銀行投訴是最好的辦法!
⑻ 客戶提供假資料,銀行工作人員疏忽發放了貸款,銀行工作人員要負什麼
如果你是銀行工作人員吧,如果工作人員在整個工作過程中都合規合法,那麼不會受處罰。但如果收了人好處,或與借款人串通,中間被查出有利益往來,那麼基本可以確定,該工作人員工作不保,並且要承受法律制裁了。
⑼ 怎麼看待銀行利用客戶個人信息給別人辦理貸款這種行為
辦一筆貸款是要經過很多流程的,從貸款人提交申請,銀行工作人員調查,審查、審批有一個比較完整的流程,在這期間還需要找貸款人面談,需要貸款人提交各種證明文件。所以在這樣嚴格把控層層部署的情況下還可以進行,利用客戶信息給別人進行貸款項目。那就是銀行的內部出現了極大的問題,而且這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銀行私自亂用客戶個人信息這么簡單的問題了,這種情況已經升級為銀行內部管理問題,以及存在著極大漏洞的問題了。
對於客戶而言,要盡可能的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不能因為自己的一時疏忽,而讓自己的信息被人利用。並且,我們還應該勇於拿出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
⑽ 銀行高級工作人員利用客戶個人信息貸款,在客戶並不知情的情況下,請問一下對客戶本身有何影響
如果不及時還款對本人會造成很多麻煩,不是本人簽字銀行要負全責,如果給客戶本人帶來其他損失如因處理此事造成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律師費、交通費等等費用都可以到法院起訴的。畢竟銀行是冒充本人簽字,不是正常貸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