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信貸人員因為工作失誤,簽訂的合同裡面的條款有錯誤,導致客戶貸款無法追回,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四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2、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
3、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
4、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
5、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1)銀行工作人員不核對貸款購買合同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五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的檢查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建議,應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回復。
第二十七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評級體系和風險預警機制,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評級情況和風險狀況,確定對其現場檢查的頻率需要採取的其他措施。
『貳』 銀行貸款三查不嚴能使貸款合同無效嗎
雖然合同上和借款借據上都是你簽的字。
但是你只要證明存在欺詐、銀行方存在違規的話合同就無效,也就是可以撤銷,就不會對你造成太大損失,關鍵是在合同,至於信貸員違規操作,是銀行和違規操作信貸員以及咋騙人之間的事情。至於銀行對你的損失進行補償,看最終的責任追究了。
『叄』 按揭貸款,銀行審核通過後,與銀行簽約之後,什麼時候拿到貸款合同與購房合同
哈嘍,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語,每天都會有不同的精彩資訊分享給你。
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按揭貸款是什麼?與銀行簽約後多長時間可以拿到合同?
下面我們來具體說一下按揭貸款的事。
『肆』 貸款金額是銀行工作人員填寫的,假合同是實際用錢人做的,名義借款人需要還錢嗎
既然是簽合同上的名義借款人,那麼就由借款人還款,這種假合同是違法的,你可以直接投訴銀行。
『伍』 表見代理__銀行工作人員有義務核對本人與身份證是否相符嗎
you是有的,但要值到義務是相對的,可盡亦可不盡!如果上面規定有這樣的「責任」的話,那就是板上定釘銀行方有一定責任了~
『陸』 銀行貸款合同我是不是一定要拿一份回來放銀行擔心工作人員搞鬼
貸款合同一定要拿回來,作為已貸款的證明使用。
如果將來因為貸款與銀行或者開發商發生了分歧,這是解決糾紛的依據。
『柒』 與售樓處的在場銀行工作人員簽的是貸款申請單還是貸款合同
這位網友:你好!
與售樓處的在場銀行工作人員簽的是貸款申請。
一筆住房貸款成功發放需要以下流程:提出貸款申請-去銀行面簽並提交銀行所需要的所有貸款資料-等待銀行審批-審批通過後簽借款合同-拿著借款合同去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或開發商去辦,不需要客戶去辦)-抵押登記辦理完畢才能放款。
借款人最少要去銀行兩趟,在資料一次性提供完備的情況下。一次面簽,一次簽借款合同。
希望我的答復能幫到你,祝工作愉快!
『捌』 銀行貸款合同都是空白,按銀行工作人員要求只簽字按手印,其中就有辦銀行卡及借款憑證,本人都不知道
銀行貸款合同是空白的,需要填寫的話必須得用簽字筆填寫,而且裡面的條款都必須告知借款人,借款人在已被告知的情況下,完全理解借款合同裡面的相關條款並同意的情況下簽字按手印,這個是整個借款合同簽署的一個流程。
具體像你說的需要辦理借款銀行的銀行卡和簽署借款憑證,這些在借款合同當中一般都會有所規定,因為如果你在這個銀行借款的話,那就必須得有這個銀行的銀行卡,另外借款憑證其實附在借款協議後面的收條轉賬憑證。
任何你要了解相關情況,銀行不實際告知了,你都可以有權不簽署借款協議,並向這個銀行的主管領導進行投訴。
『玖』 銀行貸款合同也簽過了,現在銀行工作人員打電話說,銀行現在改了合同格式,要重新簽
不可信。一般來說銀行貸款合同要求面談面簽,而且要在銀行公區域簽訂,即使丟失,也是銀行的責任,您可以向銀行詢問具體情況,既然銀行已經說不是他們打的電話,那您就不用理會了,拒絕打電話的人。
『拾』 房貸辦下來了,銀行沒有給我貸款合同怎麼辦
雙方協商處理,購房合同和銀行貸款合同是必須要給的。對方不提供,可以起訴對方。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根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