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0年中國的貨幣政策
2011年
1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1月18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1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1〕5號),提出積極加強信貸政策指導,有針對性地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為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及時提供有效融資支持,並做好專項監測。
2月1日至2日,召開2011年中國人民銀行貨幣信貸與金融市場工作會議。
2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09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2月11日,發布《2009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2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2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3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按照宏觀調控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引導金融機構貸款合理均衡增長,同時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3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管理暫行辦法》(銀發[2011]79號),加強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保障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安全、穩定、有效運行,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操作和使用。
3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共中央宣傳部等八個部委出台《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銀發〔2011〕94號),督促金融機構認真落實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振興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改進和提升對我國文化產業的金融服務,促進文化產業的振興和發展繁榮。
3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與白俄羅斯國家銀行簽署《中白雙邊本幣結算協議》。該協議是我國與非接壤國家簽訂的第一個一般貿易本幣結算協議,也是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試點實施後的區域金融合作的新進展,有利於進一步推動中白兩國經濟合作,便利雙邊貿易投資。
3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做好春季農業生產和西南地區抗旱救災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銀發〔2011〕100號),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確保金融機構支持春季農業生產和抗旱救災必須的流動性需求,切實加大對春季農業生產和抗旱救災的有效信貸投入。
3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1年第一季度例會。
4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11年第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4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全力做好玉樹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銀發〔2011〕121號),及時出台支持災區抗震救災的特殊金融服務措施,要求加強災區現金調撥和供應,確保支付清算、國庫等系統通暢運營,引導金融機構切實加大對抗震救災和災區重建的信貸投入,滿足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
5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5月1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暫不上調。
5月10日,發布《2011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5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意見》(銀發〔2011〕198號),要求以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為突破口,大力推廣普及在實踐中經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金融產品;根據農村發展的新形勢,積極研發和推出一些適合農村和農民實際需求特點的創新類金融產品;通過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流程,再造農村金融服務模式,讓廣大農村和農民得到更多便捷和優質的現代化金融服務。
5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後產能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銀發〔2011〕170號),要求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貸管理,多方面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密切跟蹤監測並有效防範信貸風險,做好金融支持節能減排工作。
6月8日,發布《2009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
6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冰島中央銀行簽署了金額為35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以推動雙邊貿易和投資,加強雙邊金融合作。
6月19日,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和我國國際收支狀況,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改革重在堅持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按照已公布的外匯市場匯率浮動區間,對人民幣匯率浮動進行動態管理和調節。
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銀發〔2011〕193號),提出加強中小企業信貸管理制度的改革創新,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拓寬符合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的多元化融資渠道,發展中小企業信用增強體系,多舉措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
6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了《關於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1]186號),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范圍,增加國內試點地區,不再限制境外地域,試點業務范圍擴展到貨物貿易之外的其他經常項目結算,以進一步滿足企業對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實際需求,發揮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積極作用。
7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1年第二季度例會。
7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11年上半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7月23日,為推動雙邊貿易和直接投資,中國人民銀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簽署了規模為1500億元人民幣/約300億新加坡元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7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促進黃金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銀發[2011]211號),明確了黃金市場未來發展的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
7月30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1]412號),對《國務院關於加強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1]19號)有關內容進行解釋說明,並要求各地上報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情況。
8月5日,發布《2011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8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全力做好甘肅、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地區住房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1〕226號),提出落實好災前住房重建貸款因災延期償還政策、對災區實行住房信貸優惠政策、加強貸款管理、加大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加快恢復災區各項金融服務功能等意見。
8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境外人民幣清算行等三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11]217號),允許境外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港澳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銀行使用依法獲得的人民幣資金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8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兌付考核評審委員會第19次例會決定,對四川等8個省(區)轄內喜德等27個縣(市)農村信用社兌付專項票據,額度為9.61億元。
9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銀發〔2011〕249號),明確境外機構可申請在銀行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用於依法開展的各項跨境人民幣業務,該辦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實施。
9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災後重建金融支持與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1〕271號),強調保持對災區金融支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進一步增強對災區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9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1年第三季度例會。
9月29日,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1〕10號)的有關精神,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1〕275號),要求商業銀行更加嚴格地執行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及貸款利率等相關政策,明確了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等相關規定,堅決遏制房地產市場投機行為。同時,要求商業銀行繼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需求,支持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引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9月3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關於上市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交易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11]91號)。
10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11年前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10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5.31%提高到5.56%;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
11月2日,發布《2011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11月9日,為防範跨境資本流動帶來的金融風險,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加強外匯業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1]59號)。
1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11月16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1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後續監測考核辦法》的通知》(銀發[2011]316號)發布,明確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行要認真履行專項票據兌付後續監測考核工作職責,准確把握監測考核重點,堅持激勵與約束並舉原則,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工具和金融市場准入政策的作用,促進農村信用社鞏固前期改革成果,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11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11月29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1月22日,為促進中國與俄羅斯之間的雙邊貿易,便利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開展,滿足經濟主體降低匯兌成本的需要,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開辦人民幣對俄羅斯盧布交易。12月15日,俄羅斯莫斯科貨幣交易所正式掛牌人民幣對俄羅斯盧布交易。
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分析經濟金融和貨幣信貸形勢,引導金融機構保持貸款合理適度增長,加強優化信貸結構,提升風險抵禦能力。
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1年12月2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2月13日,銀行間外匯市場收市時間調整為16:30。
12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傳達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引導金融機構執行好穩健的貨幣政策,按照宏觀審慎要求,加強自我調整信貸行為,保持信貸適度增長,增強風險防範能力。
12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1年第四季度例會。
12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2.50%提高到2.75%;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5.56%提高到5.81%;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同時,上調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其中一年期流動性再貸款利率由3.33%上調至3.85%;一年期農村信用社再貸款利率由2.88%上調至3.35%;再貼現利率由1.80%上調至2.25%。
希望採納
『貳』 財政和貨幣政策
2008年第一季度,面對國際經濟環境變化和國內發生嚴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我國及時採取有力應對措施,努力克服不利影響,國民經濟保持了平穩快速發展,經濟總體形勢比預想的要好。
第一部分 貨幣信貸概況
2008年第一季度,國民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金融運行平穩。貨幣信貸增速逐步回落,貨幣政策調控取得初步成效。
專欄1 貸款增長情況分析
2008年第一季度,人民幣各項貸款增速減緩,外匯貸款增長較快,企業保持了較強的支付能力。
一、人民幣貸款增長減緩,居民戶貸款同比少增
隨著信貸調控逐步發揮效力,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增長有所放緩。2008年3月末,人民幣貸款余額增長14.8%,比上年年末低1.3個百分點,比年初增加1.3萬億元,同比少增891億元。其中,1月份貸款同比多增較多,2、3月份貸款同比少增。
從貸款結構看,第一季度貸款增勢主要在以下兩方面明顯減緩。一是居民戶貸款明顯同比少增,第一季度累計少增928億元,其中個人消費貸款少增397億元,個人經營性貸款少增531億元;二是商業銀行壓縮票據融資,第一季度票據融資累計多下降1615億元。在新增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同比增加較多的帶動下,企業部門第一季度新增貸款同比多增37億元;但分月份看,2、3兩月企業短期貸款同比少增476億元和903億元,3月份企業中長期貸款也出現少增。
二、支持企業合理外匯需求,外匯貸款增長較快
外匯貸款繼續快速增長,3月末余額為2688億美元,較年初增加488億美元,同比多增462億美元。其中,用於支持「走出去」等外匯貸款約357億美元,占第一季度外匯貸款增量的73.2%,企業「走出去」等合理的外匯貸款是外匯貸款需求快速增長的主要原因。企業利用外匯貸款進行境外股權投資不僅使新增資產與負債實現了幣種匹配,同時也實現了投資收益與利息支出的幣種匹配,具有明顯的避險特點。而企業利用外匯貸款進口設備和原材料,與本幣購匯相比會面臨資產負債和現金流的雙重幣種錯配風險。在我國外匯供給充裕的情況下,此類貸款具有明顯的賺取人民幣升值收益的特點。
2007年以來,外匯主管部門通過調減金融機構短期外債指標,要求主要商業銀行持有占外匯總資產一定比例的境外流動性資產,加上外匯存款下降,收緊了境內外匯流動性,境內外幣利率上升,對於抑制不合理的外匯貸款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也有利於商業銀行加強外匯流動性管理、價格傳導和風險防範等三個機制的建設。未來一段時間外匯流動性可能繼續保持收緊態勢,抑制不合理外匯貸款需求的作用將進一步發揮。
三、實行從緊貨幣政策以來,企業總體上仍保持較強的支付能力
2008年第一季度,企業部門新增人民幣貸款1.1萬億元,同時,隨著直接融資的發展,企業資金來源更趨多元化。第一季度,企業部門通過債券(含短期融資券)融資近800億元,通過境內外股票市場融資近1500億元。3月末,企業存款余額同比增長24.1%,增速比上年同期高6.7個百分點,比年初增加4876億元,同比多增1927億元。其中,企業活期存款下降1099億元,同比少增2325億元,企業定期存款增加5975億元,同比多增4252億元。企業定期存款多增較多與企業參與新股申購的資金迴流有關。總體看,企業支付能力仍然較強。
當前貨幣信貸調控雖取得初步成效,但基礎尚不穩固。在物價漲幅較高、國際收支順差可能繼續加大貨幣信貸擴張壓力的情況下,仍需加強信貸調控。商業銀行應正確認識國際國內經濟金融形勢,樹立全局意識,切實落實好從緊貨幣政策,在年度內合理均衡放款,防止貸款過度波動。同時,堅持有保有壓,優化信貸結構,限制對高耗能、高排放企業的貸款,加大對「三農」、服務業、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等領域和結構調整的信貸支持。
四、扣除存款准備金率調整因素後,基礎貨幣增長平穩
3月末,基礎貨幣余額為10.4萬億元,比年初增加2853億元,同比增長35.9%,增速比上年同期高12.8個百分點。由於法定準備金統計在基礎貨幣中,2006年下半年至今多次提高存款准備金率,導致基礎貨幣增速較快。如果扣除上調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所凍結流動性的因素,基礎貨幣增速將低於8%。3月末,貨幣乘數(廣義貨幣供應量/基礎貨幣)為4.06,比上年同期低0.67,表明貨幣擴張能力有所減弱。
3月末,金融機構超額准備金率為2%,比上年年末低1.3個百分點。其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1.5%,股份制商業銀行為1.3%,農村信用社為5.4%。近幾年,金融機構超額准備金率呈現持續下降趨勢,從2004年月均4%左右的水平逐漸下降至2007年月均2.9%左右的水平。超額准備金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銀行流動性分析預測水平不斷提高,公開市場操作在調節銀行體系流動性和引導市場利率預期方面的有效性逐漸增強;二是商業銀行改革穩步推進,金融市場寬度和深度不斷拓展,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水平大為提高;三是大額實時支付系統、小額批量支付系統、同城票據支付系統等支付清算體系建設積極推進,減少了在途資金佔用,提高了支付清算效率。
五、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繼續上升
在2007年以來6次上調存貸款基準利率的作用下,金融機構各期限人民幣貸款利率繼續上升。3月份,金融機構6個月至1年(含1年)人民幣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8.72%,比1月份提高0.4個百分點。其中,商業銀行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7.67%,為基準利率的1.03倍。執行利率下浮的貸款額比重明顯下降。第一季度,金融機構發放的全部貸款中,實行下浮利率、基準利率和上浮利率的貸款分別佔23.63%、30.51%和45.86%,比2007年第四季度分別下降4.4個、上升2.82個和1.62個百分點。
金融機構人民幣同業存款利率小幅上升。3月份,金融機構同業活期存款加權平均利率為1.85%,比年初上升0.34個百分點;定期存款加權平均利率為2.93%,比年初上升0.03個百分點。單筆金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人民幣協議存款利率略有上升。3月份,3-5年(含5年)、5年以上協議存款加權平均利率分別為5.92%和5.75%,比年初分別上升0.13和0.05個百分點。境內大額外幣存款(300萬美元以上)、外幣貸款利率水平小幅波動。
六、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明顯增強
2008年以來,外匯市場供求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發揮,人民幣匯率升值速度有所加快。3月末,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為7.0190元,比上年年末升值2856個基點,升值幅度為4.07%,高於2007年第四季度2.82%的升幅;人民幣對歐元、日元匯率中間價分別為1歐元兌11.0809元人民幣、100日元兌7.0204元人民幣,分別比上年年末貶值3.74%和8.75%。2005年7月21日匯改以來至2008年3月末,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累計升值17.92%,對歐元匯率累計貶值9.63%,對日元匯率累計升值4.07%。
人民幣匯率彈性進一步增強,與國際主要貨幣之間匯率聯動關系明顯。第一季度,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最高達7.0130元,最低為7.2996元。銀行間外匯市場共有59個交易日,其中人民幣匯率有40個交易日升值、1個交易日持平、18個交易日貶值。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單日最大升值幅度為0.35%(246個基點),單日最大貶值幅度為0.18%(127個基點),日均波幅為83個基點,較上年日均波幅62個基點繼續擴大。
人民幣對一籃子貨幣匯率的走勢總體平穩。根據國際清算銀行5月11日公布的數據,3月末,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比上年年末僅升值0.09%。在美元加速貶值的情況下,人民幣對美元加快升值,減少了人民幣對歐元和日元匯率的波動程度,保持了人民幣對一籃子貨幣的基本平穩,對我國應對次按風波導致的國際匯率的急劇變化起到了平滑緩沖的作用。第一季度,美元對歐元下跌6.57%,對日元下跌11.54%,由於人民幣對美元升值,相應緩和了人民幣對歐元和日元的貶值幅度。自2005年7月21日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以來,人民幣不再盯住單一美元,人民幣對一籃子貨幣穩中有升,表明人民幣對主要貿易夥伴貨幣總體升值,不僅有利於市場把握人民幣匯率走勢,而且有利於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第二部分 貨幣政策操作
2008年第一季度,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執行從緊的貨幣政策,採取綜合措施,正確把握金融宏觀調控的節奏、重點和力度,維護總量平衡。加強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引導貨幣信貸合理增長和信貸結構優化。繼續穩步推進金融企業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改進外匯管理,促進經濟金融協調發展。
一、靈活開展公開市場操作
第一季度,中國人民銀行進一步加強流動性管理,靈活開展公開市場操作。一是靈活搭配對沖工具,加大公開市場操作力度。二是充分發揮公開市場操作的預調和微調作用,有效熨平季節性因素對銀行體系流動性的沖擊。三是公開市場操作利率保持平穩,引導市場預期穩定。四是促進穩健財政政策與從緊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於1月30日開展了3個月期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300億元,不僅有利於提高國庫現金的使用效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春節前銀行體系流動性的需求。
二、四次上調存款准備金率
為繼續落實從緊的貨幣政策要求,加強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引導貨幣信貸合理增長,中國人民銀行先後於1月16日、3月18日、4月16日和5月12日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各0.5個百分點,分別於1月25日、3月25日、4月25日和5月20日實施。一般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達到16.5%。
三、加強「窗口指導」和信貸政策引導
針對貸款擴張壓力較大的勢頭,中國人民銀行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窗口指導」和信貸政策引導,提示金融機構加強信貸調控,在年度內合理均衡放款,防止貸款過度波動,同時優化信貸結構,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嚴格限制對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劣質企業的貸款,加大對「三農」、就業、助學、服務業、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等領域的信貸支持,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引導金融機構支持雨雪冰凍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信貸投放,引導農村金融機構根據農時需要適當調整信貸投放節奏,優先保證春耕備耕信貸需求,努力增加對糧食、食用油、肉類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緊缺商品生產的信貸投放。
四、穩步推進金融企業改革
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不斷深化。同時,四家銀行穩健推進綜合經營。目前,中國農業銀行的外部審計、不良資產清理和法律盡職調查、離退休員工預計負債的統計測算以及資產、土地、物業評估等工作基本完成,內部改革加快推進。中國人民銀行正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部署,加快研究論證中國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實施方案。
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和階段性成果。農村信用社資金實力明顯增強,支農力度進一步加大。
五、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加快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
繼續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進一步發揮市場供求在人民幣匯率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同時,積極加強和改進外匯管理,繼續嚴格貿易、外商直接投資、個人以及外債收結匯管理,增強對跨境資金流動的監測、分析和管理。圍繞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的目標,有序拓寬資本流出渠道,進一步擴大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投資額度和領域,新批2家QDII機構累計5.25億美元額度。完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新批1家QFII機構2億美元額度。通過市場化手段調節銀行體系外匯流動性,進一步理順金融機構、企業和居民之間的價格傳導機制,引導不同微觀主體通過價格手段有效分散匯率風險。增加銀行間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市場成員,豐富人民幣衍生品市場交易主體,活躍市場,更好地為企業、居民和金融機構管理匯率風險服務。
『叄』 名下有一套住房,過戶後再買房可否算首套房
上套房沒有貸款算首套房,有的話就不算了。
二套房認定標准:
1、全款買過一套房,貸款買房——算首套;
2、貸款買過二套以上房,後來全部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信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3、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
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貸款未還清——算二套房以上;
4、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若貸款未結清——算二套;
5、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6、當地暫不具備房屋登記系統的查詢條件的,銀行盡職調查核實購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7、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再貸款時——算首套;
8、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還清,申請商業貸款再買房——算首套;
9、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算首套;
10、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另一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二套房以上。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拓展資料
1.二套房相關政策
2010年4月國務院《國十條》規定: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暫停三套房貸。
2.認定標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公布的《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中確定了二套房認定標准: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
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和地方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對其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肆』 2010-2011年中國採取的貨幣政策有哪些,以及為什麼;還有這些貨幣政策對不同的金融機構是否有區別,如果存
2010年
1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月18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1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0〕5號),提出積極加強信貸政策指導,有針對性地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為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及時提供有效融資支持,並做好專項監測。
2月1日至2日,召開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貨幣信貸與金融市場工作會議。
2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09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2月11日,發布《2009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2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2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3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按照宏觀調控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引導金融機構貸款合理均衡增長,同時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3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管理暫行辦法》(銀發[2010]79號),加強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保障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安全、穩定、有效運行,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操作和使用。
3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共中央宣傳部等八個部委出台《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94號),督促金融機構認真落實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振興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改進和提升對我國文化產業的金融服務,促進文化產業的振興和發展繁榮。
3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與白俄羅斯國家銀行簽署《中白雙邊本幣結算協議》。該協議是我國與非接壤國家簽訂的第一個一般貿易本幣結算協議,也是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試點實施後的區域金融合作的新進展,有利於進一步推動中白兩國經濟合作,便利雙邊貿易投資。
3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做好春季農業生產和西南地區抗旱救災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銀發〔2010〕100號),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確保金融機構支持春季農業生產和抗旱救災必須的流動性需求,切實加大對春季農業生產和抗旱救災的有效信貸投入。
3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一季度例會。
4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10年第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4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全力做好玉樹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銀發〔2010〕121號),及時出台支持災區抗震救災的特殊金融服務措施,要求加強災區現金調撥和供應,確保支付清算、國庫等系統通暢運營,引導金融機構切實加大對抗震救災和災區重建的信貸投入,滿足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
5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5月1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暫不上調。
5月10日,發布《2010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5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198號),要求以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為突破口,大力推廣普及在實踐中經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金融產品;根據農村發展的新形勢,積極研發和推出一些適合農村和農民實際需求特點的創新類金融產品;通過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流程,再造農村金融服務模式,讓廣大農村和農民得到更多便捷和優質的現代化金融服務。
5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後產能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銀發〔2010〕170號),要求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貸管理,多方面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密切跟蹤監測並有效防範信貸風險,做好金融支持節能減排工作。
6月8日,發布《2009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
6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冰島中央銀行簽署了金額為35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以推動雙邊貿易和投資,加強雙邊金融合作。
6月19日,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和我國國際收支狀況,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改革重在堅持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按照已公布的外匯市場匯率浮動區間,對人民幣匯率浮動進行動態管理和調節。
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銀發〔2010〕193號),提出加強中小企業信貸管理制度的改革創新,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拓寬符合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的多元化融資渠道,發展中小企業信用增強體系,多舉措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
6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了《關於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0]186號),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范圍,增加國內試點地區,不再限制境外地域,試點業務范圍擴展到貨物貿易之外的其他經常項目結算,以進一步滿足企業對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實際需求,發揮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積極作用。
7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二季度例會。
7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10年上半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7月23日,為推動雙邊貿易和直接投資,中國人民銀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簽署了規模為1500億元人民幣/約300億新加坡元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7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促進黃金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銀發[2010]211號),明確了黃金市場未來發展的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
7月30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0]412號),對《國務院關於加強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有關內容進行解釋說明,並要求各地上報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情況。
8月5日,發布《201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8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全力做好甘肅、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地區住房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226號),提出落實好災前住房重建貸款因災延期償還政策、對災區實行住房信貸優惠政策、加強貸款管理、加大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加快恢復災區各項金融服務功能等意見。
8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境外人民幣清算行等三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10]217號),允許境外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港澳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銀行使用依法獲得的人民幣資金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8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兌付考核評審委員會第19次例會決定,對四川等8個省(區)轄內喜德等27個縣(市)農村信用社兌付專項票據,額度為9.61億元。
9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銀發〔2010〕249號),明確境外機構可申請在銀行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用於依法開展的各項跨境人民幣業務,該辦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實施。
9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災後重建金融支持與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271號),強調保持對災區金融支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進一步增強對災區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9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三季度例會。
9月29日,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的有關精神,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0〕275號),要求商業銀行更加嚴格地執行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及貸款利率等相關政策,明確了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等相關規定,堅決遏制房地產市場投機行為。同時,要求商業銀行繼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需求,支持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引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9月3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關於上市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交易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10]91號)。
10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10年前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10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5.31%提高到5.56%;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
11月2日,發布《2010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11月9日,為防範跨境資本流動帶來的金融風險,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加強外匯業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0]59號)。
1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1月16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1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後續監測考核辦法》的通知》(銀發[2010]316號)發布,明確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行要認真履行專項票據兌付後續監測考核工作職責,准確把握監測考核重點,堅持激勵與約束並舉原則,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工具和金融市場准入政策的作用,促進農村信用社鞏固前期改革成果,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11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1月29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1月22日,為促進中國與俄羅斯之間的雙邊貿易,便利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開展,滿足經濟主體降低匯兌成本的需要,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開辦人民幣對俄羅斯盧布交易。12月15日,俄羅斯莫斯科貨幣交易所正式掛牌人民幣對俄羅斯盧布交易。
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分析經濟金融和貨幣信貸形勢,引導金融機構保持貸款合理適度增長,加強優化信貸結構,提升風險抵禦能力。
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2月2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2月13日,銀行間外匯市場收市時間調整為16:30。
12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傳達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引導金融機構執行好穩健的貨幣政策,按照宏觀審慎要求,加強自我調整信貸行為,保持信貸適度增長,增強風險防範能力。
12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四季度例會。
12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2.50%提高到2.75%;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5.56%提高到5.81%;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同時,上調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其中一年期流動性再貸款利率由3.33%上調至3.85%;一年期農村信用社再貸款利率由2.88%上調至3.35%;再貼現利率由1.80%上調至2.25%。
『伍』 我國現有哪些關於農村金融的法律法規
我國現有關於農村金融的法律法規有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中國農村金融法正在醞釀討論中,還沒制定、公布。
『陸』 央行行長易綱專訪釋放六大信號!提到了數字人民幣、貨幣政策
5月26日,央行官網發布央行行長易綱在「兩會」期間就重點問題接受《金融時報》《中國金融》記者采訪全文。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采訪內容釋放六大政策信號:
經濟數據轉好
穩健的貨幣政策將更加靈活適度
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今年的安排是,穩健的貨幣政策要靈活適度,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但突如其來的疫情沖擊使得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一季度經濟增速為-6.8%,貨幣政策逆周期調節力度有待加大。
易綱認為,目前我國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已經取得重大戰略成果,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常態,經濟數據呈現好轉態勢,4月份製造業PMI為50.8,已連續兩個月保持在榮枯線上方。
「盡管境外疫情形勢及其影響還有很大不確定性,但我國經濟韌性強,內需市場廣闊,經濟持續向好的基本面不會改變。」易綱稱。
易綱表示,下一階段,穩健的貨幣政策將更加靈活適度,我們將按照《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要求,綜合運用、創新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確保流動性合理充裕,保持廣義貨幣M2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明顯高於去年。
根據央行數據,去年末廣義貨幣M2餘額198.65萬億元,同比增長8.7%,增速分別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5個和0.6個百分點;同期社融增速為10.7%。業界有時也用M2或者社融除以GDP衡量一個經濟體的宏觀杠桿率。考慮到今年名義GDP增速低於去年,而M2和GDP增速目標高於去年,宏觀杠桿率會階段性上升。
五方面加大貨幣政策創新力度,
提高企業融資的「直達性」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創新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務必推動企業便利獲得貸款,推動利率持續下行。市場高度關注這一工具的具體內容。
易綱解讀稱,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人民銀行創新貨幣政策工具,通過貨幣信貸政策的結構化、精準化,縮短貨幣政策的傳導鏈條,提高企業融資的「直達性」:包括設立3000億元專項再貸款、增加再貸款再貼現專用額度1.5萬億元、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加大貨幣政策創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針對性和精準度:
一是延長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
二是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
三是改進政府性擔保機制。提高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放大倍數,擴大融資擔保規模,弱化盈利考核要求,降低擔保費率和反擔保要求。
四是加大債券市場融資支持。引導公司信用類債券凈融資比上年多增1萬億元,釋放更多信貸資源支持小微企業。支持金融機構2020年發行小微專項金融債券3000億元,專門用於發放小微企業貸款。
信用債融資方面,根據Wind數據,2019年公司信用債凈融資(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融、PPN)凈融資規模2.2萬億,今年增加1萬億的目標意味著凈融資規模將達到3.2萬億。今年市場利率下行,債券發行利率也走低,增加信用債融資可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根據Wind數據,2019年全年發行小微金融債券2048億,其發行主體主要是地方城商行、農商行。易綱提出的目標相比去年增加了1000億。
五是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
金融風險關注銀行風險,疫情對銀行信貸資產質量造成一定下遷壓力
中國人民銀行去年發布《金融穩定報告(2019)》披露了時間表:2018年邊制訂攻堅戰行動方案,邊落實各項工作舉措,已實現良好開局;2019年承上啟下,全面、縱深推進各項任務部署;2020年是攻堅戰收官之年,力爭從基本完成風險治標逐步向治本過渡,完成攻堅戰的既定任務。
易綱認為,總體看,目前重點領域突出風險得到有序處置,系統性風險上升勢頭得到有效遏制,金融業總體平穩健康發展。
在各類風險中,易綱重點關注銀行風險。易綱表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沖擊,對銀行信貸資產質量造成一定下遷壓力,部分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需引起關注。2020年一季度,我國商業銀行實現凈利潤6000億元,主要源於銀行業資產規模擴張和管理成本收入比的下降。由於不良貸款風險暴露存在一定滯後性,加之疫情以來銀行業對企業延期還本付息等政策,後期銀行可能面臨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資產增加和處置壓力。
具體來看,面對疫情沖擊下的經濟下行態勢,城商行和農商行的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都弱於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第一季度,城商行利潤同比下降1.2%,農商行利潤同比僅增長1.9%,而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利潤同比分別增長4.7%和9.4%。
資本充足率方面,第一季度,城商行資本充足率同比僅上升0.01個百分點,農商行資本充足率更是同比下降0.16個百分點,而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則分別同比上升0.47個百分點和0.67個百分點。
城商行和農商行不良貸款比例上升較快。第一季度,城商行和農商行不良貸款比例同比分別上升0.57個百分點和0.04個百分點,而股份制銀行下降0.07個百分點。
城商行和農商行撥備覆蓋率下降較快。第一季度,城商行和農商行撥備覆蓋率同比分別下降29.37個百分點和6.74個百分點,而股份制銀行則上升了7.71個百分點。
LPR改革對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也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
2019年8月,央行推進貸款利率市場化改革。改革後LPR參考MLF,貸款利率則錨定LPR——央行的政策利率能直接傳導至貸款利率,貸款利率的市場化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在此基礎上,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於2020年3月1日如期啟動,並將於今年8月完成。
目前來看,貨幣政策向貸款利率的傳導效率明顯增強。央行數據顯示,4月的1年期LPR品種報3.85%,相比改革前的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降46BP;5年期以上LPR品種報4.65%,相比改革前下降了25BP。企業貸款利率降幅更大,2020年3月,一般貸款利率為5.48%,較LPR改革前的2019年7月下降了62BP。
易綱認為,利率是最重要的金融要素價格,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是金融領域最重要的改革之一,目標是要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穩妥推進存貸款基準利率與市場利率並軌。
易綱指出,LPR改革對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也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貸款市場利率整體下行,銀行發放貸款收益降低,為了保持和資產收益相匹配,銀行會適當降低負債成本,高息攬儲動力隨之下降。實際上,銀行存款利率已出現一定變化,部分銀行主動下調了存款利率,市場化定價的貨幣市場基金等類存款產品利率也有所下行。
數字人民幣何時正式推出尚沒有時間表
易綱介紹,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
他表示,但目前的試點測試,還只是研發過程中的常規性工作,並不意味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何時正式推出尚沒有時間表。
實施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方案
易綱表示,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實施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方案,通過創新貨幣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信用貸款佔比。
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應延盡延,對其他困難企業貸款協商延期。鼓勵銀行大幅增加小微企業信用貸、首貸、無還本續貸。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資擔保覆蓋面並明顯降低費率。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要高於40%。
這一目標增速相比去年提高10個百分點。不過,去年普惠小微貸款任務超額完成。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末五大行普惠小微企業貸款余額2.6萬億元,相比上年末增長53.1%。
一直以來,大量小微企業融資難的根結就在於缺乏足夠的抵質押物。而信用貸款不需要企業提供完全擔保,銀行憑著對企業經營狀況和信譽的了解發放貸款,能夠幫助誠信經營的企業快速獲得融資支持。
2020年一季度末,普惠小微貸款余額12.4萬億元,其中,信用貸款佔15.4%,比上年末高1.9個百分點,信用貸款業務仍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以下為央行網站披露的專訪全文:
記者:新冠肺炎疫情對世界和中國經濟都產生了較大沖擊,一季度中國GDP同比下降6.8%。您怎麼看當前國際和國內的經濟形勢?
易綱: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二戰以來全球最嚴重的一次大流行病,已經影響到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累計確診人數超過540萬,並仍在擴散。疫情對全球經濟造成嚴重沖擊,產業鏈供應鏈循環受阻,國際貿易投資萎縮,失業人數大幅增長。特別是二季度,各國抗疫採取的「大停擺」措施對全球經濟造成的影響將集中體現。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等國際組織認為,二季度主要發達經濟體經濟將遭受史無前例的沖擊,經濟收縮強度很可能超過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甚至上世紀的大蕭條。全球金融市場在前期巨幅震盪後有所緩和,但基本面因素持續嚴峻,風險並未消除。
2020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也帶來了重大沖擊,國內生產總值同比下降6.8%,投資、消費、出口都是兩位數負增長,部分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增多。
盡管境外疫情形勢及其影響還有很大不確定性,但我國經濟韌性強,內需市場廣闊,經濟持續向好的基本面不會改變。
記者:為應對疫情沖擊,歐美等主要經濟體央行紛紛採取了超常規量化寬松政策。中國在金融宏觀調控和貨幣政策方面也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看效果如何?下一步貨幣政策的基本取向和主要考慮是什麼?
易綱:為對沖疫情影響,2月1日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銀保監會等部門迅速出台了30條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加大總量逆周期調節,創新運用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疫情暴發以來實施的對沖政策累計達5.9萬億元,為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總量上,我們通過3次降准、加大公開市場操作力度、增加再貸款再貼現等,超預期投放流動性,堅定支持我國金融市場在春節後2月3日如期開市,堅決穩定金融市場信心。
價格上,我們引導公開市場逆回購操作利率、中期借貸便利(MLF)利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分別下行,並啟動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推動降低存量貸款利率。
結構上,我們根據疫情形勢,精準施策,積極運用3000億元專項優惠再貸款、1.5萬億元普惠性再貸款再貼現、6000億元新增政策性銀行貸款額度,優先支持疫情防控重點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生產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和服務業企業等。
政策配合上,我們加強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產業政策、金融監管政策的協調,對於疫情防控重要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生產企業提供財政貼息,延長中小微企業貸款還本付息期限,幫助困難企業渡過難關。
這些綜合舉措,已經取得明顯成效。在大部分經濟指標下滑的情況下,貨幣信貸逆勢增長。1-4月人民幣貸款新增8.8萬億元,同比多增近2萬億元,廣義貨幣M2和社會融資規模存量同比增速分別為11.1%和12%,增速明顯高於去年,體現了有力的逆周期調節。今年以來,中小微企業融資「量增、價降、面擴」。4月末,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同比增長25.1%,增速比上年末高2個百分點。4月新發放普惠小微貸款平均利率為5.24%,比上年12月下降0.77個百分點。4月末在金融機構有貸款余額的中小微企業超過2800萬戶。
下一階段,穩健的貨幣政策將更加靈活適度,我們將按照《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要求,綜合運用、創新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確保流動性合理充裕,保持廣義貨幣M2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明顯高於去年。
記者:當前,受疫情影響,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生存壓力凸顯。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創新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強化對穩企業的金融支持,盡力幫助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請問央行在落實這一要求方面有哪些舉措?
易綱: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人民銀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創新貨幣政策工具,通過貨幣信貸政策的結構化、精準化,縮短貨幣政策的傳導鏈條,提高企業融資的「直達性」。
一是設立3000億元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向重要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防疫企業發放優惠利率貸款,也就是支持保供。截至5月23日,3000億元專項再貸款已支持銀行向7000多家重點企業累計發放優惠貸款近2800億元,財政貼息後企業實際融資利率約為1.25%。專項再貸款是特事特辦、特事快辦,在抗疫保供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發放之前有嚴格流程,發放之中有台賬制度,發放之後有審計部門的核查,對違規發放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了專款專用。
二是增加再貸款再貼現專用額度1.5萬億元,加大對有序復工復產、脫貧攻堅、春耕備耕、禽畜養殖等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並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娛樂、住宿餐飲、交通運輸行業的小微企業提供普惠性融資支持。截至5月21日,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專項額度支持金融機構累計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含貼現)共4720億元,共支持企業(含農戶)57萬戶。專用額度政策設計是市場化的普惠金融機制,兼顧了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和中小銀行的保本運營,對銀企雙方都是可持續的。
三是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加大對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截至4月30日,金融機構已對超過1.2萬億元中小微企業貸款本息實行了延期。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認真落實《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加大貨幣政策創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針對性和精準度:
一是延長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即對於2020年底前到期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本金、2020年底前存續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應付利息,還本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同時,要求金融機構對於普惠小微貸款實行應延盡延。
二是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實施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方案,通過創新貨幣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信用貸款佔比。
三是改進政府性擔保機制。提高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放大倍數,擴大融資擔保規模,弱化盈利考核要求,降低擔保費率和反擔保要求。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資金池」,用於小微企業應急轉貸、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補充等。
四是加大債券市場融資支持。引導公司信用類債券凈融資比上年多增1萬億元,釋放更多信貸資源支持小微企業。支持金融機構2020年發行小微專項金融債券3000億元,專門用於發放小微企業貸款。
五是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對復工復產核心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及其核心配套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帶動產業鏈恢復運轉。推動及時支付條例加快落地,加大核心企業賬款清欠。發揮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作用,促進中小微企業2020年應收賬款融資8000億元。督促核心企業賬款確權,推動應收賬款更多使用權責清晰的商業匯票。
記者:今年是三大攻堅戰的收官之年。經過兩年多的治理,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了哪些成果?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會加大中國金融體系風險,特別是中小銀行的風險?有哪些防範措施?
易綱:2018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金融委具體要求,金融部門採取一系列積極有效的措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取得積極成效。宏觀杠桿率過快上升勢頭得到初步遏制,影子銀行無序發展得到有效治理,重點高風險金融集團平穩有序處置,互聯網金融和非法集資等涉眾金融風險得到全面治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制度建設有力推進,有效應對金融市場波動和外部沖擊風險。總體看,目前重點領域突出風險得到有序處置,系統性風險上升勢頭得到有效遏制,金融業總體平穩健康發展。
但是,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沖擊,對銀行信貸資產質量造成一定下遷壓力,部分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需引起關注。2020年一季度,我國商業銀行實現凈利潤6000億元,主要源於銀行業資產規模擴張和管理成本收入比的下降。由於不良貸款風險暴露存在一定滯後性,加之疫情以來銀行業對企業延期還本付息等政策,後期銀行可能面臨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資產增加和處置壓力。
同時,若國際疫情形勢長期化,全球經濟增長受損日益嚴重,境外金融市場動盪可能仍會蔓延,對我國市場造成沖擊,並給我國國際收支和跨境資本流動帶來不確定性。
下一步,我們會在充分估計困難、風險和不確定性的基礎上,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繼續按照中央既定的基本方針和政策,把握好抗擊疫情、恢復經濟和防控風險之間的關系,加大宏觀政策逆周期調節力度,穩妥推進各項風險化解任務。支持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多渠道補充資本和完善治理,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增強金融機構的穩健性。
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工作中,人民銀行將認真履行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職責,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處理好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和防範道德風險的關系,突出壓實金融機構的主體責任,地方政府的屬地責任,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和最後貸款人的責任。一旦出現重大金融風險,相關股東和債權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損失,嚴厲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違法違規、失職瀆職等行為。
記者: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下一步在利率市場化改革方面有哪些考慮?
易綱:利率是最重要的金融要素價格,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是金融領域最重要的改革之一,目標是要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穩妥推進存貸款基準利率與市場利率並軌。人民銀行已經分別於2013年7月和2015年10月放開貸款和存款利率管制,2019年8月人民銀行啟動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以來,利率市場化改革又取得了重要進展:
一是LPR與市場資金供求相關性明顯增強。比如,2020年5月發布的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別為3.85%和4.65%,自去年8月改革以來分別累計下降0.4個和0.2個百分點,充分體現了市場資金供求變化。
二是貨幣政策傳導效率明顯增強。2020年5月中旬,新發放貸款中,利率低於原貸款基準利率0.9倍的佔比為35.3%,是LPR改革前的近4倍,貸款利率的隱性下限已被打破。
三是有效促進了貸款實際利率的降低。4月份企業貸款平均利率為4.81%,較LPR改革前的2019年7月份下降0.51個百分點,5月份預計繼續下降。
四是LPR改革對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也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貸款市場利率整體下行,銀行發放貸款收益降低,為了保持和資產收益相匹配,銀行會適當降低負債成本,高息攬儲動力隨之下降。實際上,銀行存款利率已出現一定變化,部分銀行主動下調了存款利率,市場化定價的貨幣市場基金等類存款產品利率也有所下行。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深化LPR改革,疏通貨幣市場利率向貸款利率的傳導渠道,推動降低貸款實際利率,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同時,有序推進存量貸款基準轉換。
記者:面對外部環境變化,近年來金融部門堅定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目前開放舉措的落地情況如何?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會影響中國對外開放的節奏和步伐?今年在金融開放領域還有哪些新舉措?
易綱:近年來,金融部門集中宣布了40多條對內對外自主開放措施。目前,這些措施落地進展良好,絕大多數措施已在法律層面和實踐層面落地。
一是銀行、證券、基金管理、期貨、人身險等領域外資股比限制已完全取消,外資股東資質限制不斷放寬。
二是企業徵信、評級、支付等領域已給予外資國民待遇,資本市場互聯互通不斷深化,配套的會計、稅收和交易制度不斷完善。
三是疫情並未打亂我國金融市場開放節奏。近期,萬事達卡進入銀行卡清算市場的籌備申請已獲批,惠譽成為繼標普之後第二家進入中國市場的國際評級公司,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已實現對其在華合資證券公司的控股,貝萊德、路博邁等外資金融機構的准入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這些開放措施著眼於提供開放、包容、充分競爭的金融環境,最大限度地鼓勵創新,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在擴大金融開放的同時,金融部門不斷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加強風險防範,推動金融監管的能力、強度與金融對外開放相互適應、齊頭並進。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積極穩妥推進金融業對內對外自主開放,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繼續落實好近年來宣布的金融開放措施,確保各項措施全部切實落地,吸引更多外資和民營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
二是推動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設定統一的准入標准,推動系統化、制度化開放。
三是不斷完善營商環境,簡政放權,尊重契約,保護產權,加強政策制定的溝通機制,將更多的事前審批改為事中事後監管。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市場主體,強化競爭制度的基礎性作用。
四是將擴大開放與加強監管密切配合,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記者:中國央行很早就開始研究法定數字貨幣,並且已經在一些城市進行了內部封閉試點測試。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重大意義是什麼?目前測試工作進展如何?預計何時能夠正式發行?
易綱:當前,數字經濟是全球經濟增長日益重要的驅動力。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和應用,有利於高效地滿足公眾在數字經濟條件下對法定貨幣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偽水平,助推我國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人民銀行較早開始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工作。2014年,成立專門團隊,開始對數字貨幣發行框架、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及相關國際經驗等問題進行專項研究。2017年末,經批准,人民銀行組織部分實力雄厚的商業銀行和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DC/EP)的研發。DC/EP在堅持雙層運營、現金(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
但目前的試點測試,還只是研發過程中的常規性工作,並不意味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何時正式推出尚沒有時間表。
記者: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之年。央行在金融支持脫貧攻堅方面取得了哪些進展?如何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持續做好「三農」方面的金融服務,更好地助力鄉村振興?
易綱:近年來,人民銀行堅持金融扶貧與普惠金融相結合、金融支持與風險防範相結合,金融精準扶貧的政策、組織、產品和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在以下幾個方面持續發力:
一是抓好金融扶貧政策落實落細,強化扶貧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運用,加大「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支持力度,提高這些地區金融服務的普惠性和可得性。
二是加大產業扶貧金融支持力度,幫助貧困地區培育和發展扶貧產業,推動金融支持與產業扶貧融合發展,加大對易地扶貧搬遷後續產業發展金融支持。
三是促進金融扶貧可持續發展,加強貧困地區信貸資產質量尤其是扶貧小額信貸的監測,及時提示預警,防止出現「因貸致貧」。
四是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加快推進貧困地區支付、徵信等基礎服務設施建設,加強金融知識普及宣傳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鞏固提升貧困地區基礎金融服務水平。
五是做好金融支持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升縣域法人金融機構服務農村和貧困地區的能力,系統總結宣傳金融精準扶貧工作成效,開展2020年後續政策研究,建立解決相對貧困長效機制。
『柒』 09年我國主要採取了哪些宏觀調控措施
(一)以「保增長、促轉型」為宏觀調控的基本取向
當前,價格上漲壓力尚未根本緩解,但從國內農產品價格走勢、國際大宗商品價格走勢、次貸危機後國際貨幣流動性變化趨勢和美元匯率走勢等因素看,我國控制物價上漲有了更加有利的國內外環境,控物價的政策效果2009年將進一步顯現。與此同時,次貸危機對世界各國實體經濟的破壞作用不斷加劇,我國企業經營困難的局面已經從出口部門向內需產業傳導,從沿海地區向內地傳導,從中小企業向大企業傳導,一些地區和行業增長速度回落過快,經濟過快下滑的風險在逐步增大。建議2009年將「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作為宏觀調控的首要政策目標。之所以要將「保增長」和「促轉型」並列為首要政策目標,是因為我國當前經濟運行中總量矛盾和結構矛盾同樣突出,解決當前經濟困難不僅需要總量政策的適度放鬆,更重要的是只有通過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才能重構中國經濟增長新活力,重獲中國經濟新的國際競爭力。將「保增長」和「促轉型」並列為首要政策目標有利於進一步統一全黨全國應對復雜形勢的思想和行動,將各級政府和企業的發展積極性更好地引導到落實科學發展觀上來,防止為「保增長」重走粗放型發展的老路。
(二)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更多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
建議2009年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不同於應對亞洲金融危機時所實行的積極財政政策,這次不僅要擴大政府建設投資,由政府配置資源來集中力量辦大事,更要強調通過市場配置資源來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通過減稅費降低企業成本和居民負擔,增強企業投資和居民消費的積極性。
加大對結構轉型的財政支持力度,建議2009年在全國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以促進企業設備裝備更新。在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型的過程中,會刺激投資增加,有利於資本的形成和促進經濟增長。根據我們利用CGE模型測算,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第一年,名義總投資增長率提高2.25個百分點,實際總投資提高1.16個百分點,且對投資的促進作用呈逐年擴大的態勢。投資增長率提高將導致整個經濟產出增加和經濟效益提高,可使名義GDP增長率提高1.22個百分點,實際GDP增長率將提高0.86個百分點,這種影響在未來十年都將保持基本穩定。模型模擬結果顯示,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第一年,就業勞動力增加約200萬人。增值稅轉型對就業有兩個方面的效應,一方面,使得企業資本投入增加,會減少對勞動力的需求;另一方面,會帶來企業產出增加,帶動勞動力就業增加。結果表明產出增加對就業的促進效應大於投資增加對勞動力的替代效應。要建立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加大對公益性科研機構和公益性行業科研的支持力度,支持國內重大裝備製造業振興和國家戰略性產業發展。開展企業創新風險投資試點,為企業技術創新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建議2009年中央長期建設國債發行或預算內投資規模擴大到2000億元,重點用於災後重建、國家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節能減排和結構升級等產業發展項目、支持「三農」項目等,採用銀行配套貸款、吸收民間資金入股等辦法,擴大國債投資帶動作用。
(三)實行靈活審慎的貨幣政策,增強金融對經濟增長的支持力度
2009年我國貨幣流動性局面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既可能因為次貸危機進一步惡化使國內金融機構對國內經濟形勢和企業盈利前景預期轉壞,普遍出現「惜貸」現象,同時國際「熱錢」大量撤出,造成我國信貸市場、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交易量大幅萎縮,突然由流動性過剩轉變為流動性不足,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資金嚴重短缺;也可能因為中國經濟表現明顯好於其他國家從而國際「熱錢」繼續大量流入我國,延續我國這幾年一直存在的貨幣被動投放局面,造成銀行體系流動性過剩。面對不確定性,實行緊縮或擴張的貨幣政策都不適宜,因此建議2009年實行靈活審慎的貨幣政策,貨幣當局要根據貨幣流動性變化實際情況,靈活調整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和存貸款利率,廣義貨幣供應量增長率控制在16%~17%,取消信貸額度管理,重點加強信貸結構引導,在重視中小企業貸款的同時,引導資金向結構調整、自主創新、節能環保和國債項目配套傾斜,更好地發揮貨幣政策在「促轉型」中的獨特作用。
(四)加大政府對保障性住房投資,穩定房地產市場
前幾年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超出了城鎮居民的承受能力,出現調整實屬必然。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要以改善供給結構和滿足自住需求為導向,既要促進房價的理性回歸,也要防範多重不利因素疊加導致市場過度調整。改善供給結構,增加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普通住宅的土地供應,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供給,大中型城市要擴大政府對保障性住房的投資,完善住房保障體系。金融機構應對在施房地產投資項目進行風險評估,保證對普通住宅和經濟適用房等房地產項目的正常貸款,穩定房地產投資規模,保證在施房地產投資項目正常施工和竣工,防止因資金鏈斷裂而出現大面積「爛尾樓」現象。要允許房地產上市公司和其他優質房地產公司通過企業債券市場籌集資金,鼓勵房地產行業的兼並重組。前期出台的提高住宅交易環節稅反而增加了購房人負擔,應當及時取消。建議減免居民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契稅、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等,給予居民購買首套自住房優惠貸款利率,吸引居民在房價回落到合理水平時踴躍入市。
(五)完善消費政策,進一步挖掘消費增長潛力
要深化全黨對擴大消費重要性的認識,未來中國經濟的新增長點必然是13億人民的消費需求,經濟結構轉型最重要的方面是需求結構從主要依靠外需轉向主要依靠城鄉居民消費升級。要從宏觀收入分配環節千方百計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建議提高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到3000元,免徵證券市場上市公司派發紅利的資本利得稅,其他向城鄉居民徵收的各種稅費要全面清理,能免則免,能減則減,減輕低收入者稅負,增加居民實際可支配收入。財政支出要向城鄉居民傾斜,增加各級政府對公共衛生和醫療、義務教育、養老金、保障性住房、農村公路和城鄉消費性基礎設施的支出,切實減輕城鄉居民的後顧之憂。實行積極就業政策,擴大城鄉就業,落實好《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政策,根據物價水平變動提高各地最低工資標准。加大對農村商貿流通體系和文化服務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改善農村消費環境。完善消費稅制度,引導居民合理消費。大力發展旅遊、文化、體育等服務性消費,培育新的消費熱點。
(六)完善外貿政策,幫助外向型企業渡過難關
建議穩定人民幣匯率,減弱人民幣升值預期,消除次貸危機對我國出口的匯率傳導機制,避免匯率成為美國轉嫁危機的政策工具。次貸危機惡化後,發達國家未來的貿易壁壘會更多,貿易保護措施會更加頻繁使用,中外貿易摩擦也會進一步增加。為此,中國政府和企業應有預見性地做好應對措施,務實、有效化解中外貿易中可能出現的糾紛。如有必要,還可聯合其他相關國家,在WTO框架下聯合抵制發達國家可能出現的通過貿易保護向國際社會轉嫁危機的做法。可細化勞動密集型產品的不同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含量,對紡織輕工行業的鼓勵類產品進一步提高出口退稅率。重點支持自主品牌產品與高技術附加值產品出口,提高技術含量較高的機電產品出口退稅率,增加對外貿企業的信貸支持,幫助企業加快建立和完善自主性國際營銷網路和售後服務體系;要對中小型外貿企業在資金、技術上予以一定支持,幫助企業通過技術升級渡過難關。繼續嚴格控制糧食、化肥、鋼材、煤炭和焦炭等「兩高一資」產品出口。努力擴大重要資源、先進技術裝備和關鍵零部件進口。
(七)抓住有利時機,理順資源能源價格
當前,國內農產品價格上漲壓力逐步減輕,國際石油等大宗商品價格全面回落,為我國理順資源能源價格、改革資源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提供了有利時機。要標本兼治,以治本為主,下決心適時推出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加快電價改革步伐,促進合理電價機制的形成。主要採用經濟手段解決當前電煤、成品油、供熱等由價格引發的供需矛盾,做好電力、煤炭、成品油、供熱等供給保障工作,從供給面保障生產生活正常秩序。要進一步強化電力需求側管理,抑制不合理需求。改革資源稅費制度,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
(八)合理利用外匯資源,整合國際資源為我國擴大內需所用
我國外匯儲備充裕,但人均自然資源相對不足,許多資源的對外依存度高,我國前期在國際產品定價權上常常處於被動局面。這次金融危機引發的全球資產價格調整,正好為我國提供了一個整合的機會。未來我國擴大內需所需要的資源量巨大,而發達國家這次無限制向金融市場注入貨幣流動性使我國外匯資產有長期貶值的可能性,必須抓緊機會將外匯貨幣資產更多地轉換為戰略性資源資產。應通過收購擁有石油資源、礦產資源的國際企業股份甚至獲得相對控股權來提高我國資源保障的可靠性,增強我國對重要資源國際定價的話語權,將外匯貨幣資產更多地轉換為實物資產,為我國擴大內需提供長期的資源供給保障。
『捌』 我國現行的貨幣政策(包括現行貨幣政策出台的背景、主要內容、效果分析
背景是 全球金融危機,中國出口行業受阻,經濟增長放緩,為了防止經濟過冷,採取了擴張型貨幣政策
去年下半年三次降息就是好的證明
內容:
2009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大事記
1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9]第1號),取消了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債券發行規模須超過5億元才可交易流通的限制條件,為中小企業通過發債進行小額融資創造了較好的政策條件。
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簽署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為2000億元人民幣/2270億港元,協議有效期為3年。
1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2009年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建設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09]24號),提出繼續完善Shibor形成機制,積極推動金融產品以Shibor為基準定價或參照其定價。
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08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和馬來西亞國民銀行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為800億元人民幣/400億林吉特,協議有效期3年。
2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完善支農再貸款管理 支持春耕備耕 擴大「三農」信貸投放的通知》(銀發[2009]38號),適當調整完善了支農再貸款政策,同時對西部地區和糧食主產區安排增加支農再貸款額度100億元。
2月23日,發布《2008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2月26日至27日,召開2009年中國人民銀行貨幣信貸和金融市場工作會議。
3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兌付考核評審委員會第15次例會決定,對安徽等14個省(區)轄內98個縣(市)農村信用社兌付專項票據,額度為36億元。
3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9]第4號),同意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將原《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與《全國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外匯衍生產品主協議》合並,發布新的《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使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均受統一的主協議管轄。
3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和白俄羅斯共和國國家銀行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為200億元人民幣/8萬億白俄羅斯盧布,協議有效期3年。
3月1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2009年度金融機構短期外債指標核定情況的通知》(匯發[2009]14號),適當上調金融機構短期外債指標,強調增量部分全部用於支持境內企業進出口貿易融資,促進對外貿易健康平穩發展。
3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9]第5號),允許基金管理公司以特定資產管理組合名義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開立債券賬戶,並對其業務運作進行了規范。
3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09]92號),要求人民銀行系統和各金融機構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26號)精神,認真執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3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印度尼西亞銀行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為1000億元人民幣/175萬億印尼盧比,協議有效期3年。
3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操作規程》(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9]第6號),進一步規范與完善金融債券發行管理,提高金融債券發行審核的透明度,健全市場約束與風險分擔機制。
3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結算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9]第1號,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債券登記、託管和結算業務開展。(完)
作用:
因為時滯或者價格粘性,很多效應短時間看不出來,或者表現的效果與預期不同
雖然利率降低,但是人們投資熱情不高,因為中國的保障不行,每個人也為自己以後生活考慮,所以利率再低也是存錢
近期看來就是投資房地產又開始貌似火了起來,當然,這個也不一定是好事情。
這里有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你看看
(http://www.pbc.gov.cn/detail.asp?col=433&ID=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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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如是,如果還有什麼不足,可以給我留言
(http://hi..com/303906853),幫你補充
『玖』 支農再貸款管理辦法
支農再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人民銀行窗口指導作用,充分運用貨幣政策工具更好地支持轄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農村信用社)發揮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支持「三農」的作用,穩步推進農村信用村鎮建設,確保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目標的實現,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貨幣政策工具是指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支農再貸款(以下簡稱再貸款)和利率等。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再貸款系指中國人民銀行為解決農村信用社發放農戶貸款的合理資金需要而對其發放的貸款。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基於農戶的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
第二章各級黨政的職責
第五條廣大農村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兩委」班子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培育和規范農村小額信用貸款信用評定及貸款組織。
第六條各級黨政組織要加強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督促、指導、協調與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農戶合理的貸款需求。
(一)營造「開拓創新、互幫互學、趕學比超」的良好工作氛圍。
(二)加大國家對支農政策的宣傳力度,督促農村信用社端正服務方向,牢記為「三農」服務的辦社宗旨,主要以農戶小額貸款、農戶聯保貸款為主,切實幫助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
(三)與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及農村信用社通力協作,形成合力,營造「政府搭台,信用社唱戲,銀監局監管,人民銀行指導」的長效機制,使地方政府與金融部門之間建立起良好的工作運行機制。
(四)協助人民銀行、銀監局大力實施農村信用工程,全力支持「信用戶、信用村(組)、信用鄉(鎮)」的創建工作,為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依法打擊、取締農村高利貸及逃廢農村信用社債權的行為,教育農民誠實守信,實現農民、信用社的「雙贏」。
第七條 及時調整、充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縣(市)、鄉(鎮)兩級政府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具體領導職責和年度考核目標並落實責任到人,明確獎懲辦法。對協助農村信用社收貸收息有突出貢獻的人員予以獎勵,對工作不力者給予處罰,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氛圍,使農村資金良性循環,促進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可持續發展。
第三章人民銀行的職責
第八條人民銀行昌吉州中心支行(以下簡稱人行昌吉中支)要充分發揮再貸款的政策服務作用,用再貸款撬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的發展。
第九條再貸款實行「限額控制、周轉使用、規定用途、設立台帳」的管理原則。
(一)再貸款限額80%下達到縣(市)支行,限額為指令性計劃,任何時點不得突破。
(二)支行根據所轄農村信用社支農資金營運實際(利用自籌資金發放的新增貸款中農戶貸款比例不低於40%),在限額內審批發放再貸款,重點解決農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及農副產品加工、儲運、銷售和農村消費信貸等方面的合理資金需求。
(三)期限的確定要貼近農戶農業生產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年),有借有還(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歸還的經支行或中支審批展期,但累計期限不得超過2年)。
(四)指導所轄農村信用社設立再貸款台帳,確保專款專用。
第十條 人民銀行各支行要積極做好農戶貸款證的發放工作,強化調研與服務,督促、支持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發放與管理。
(一)督促農村信用社及時測算農村資金需求大帳,按照農時季節和農戶生產需求,安排貸款,擺布資金,以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著力點,引導農民按照市場需求組織生產,重點支持農民立足本地資源發展成本低、見效快的種養業,對有市場、有銷路、科技含量高效農業、特色農業、生態農業、綠色農業給予資金支持,促進信貸資金的有效配置,切實提高資金投放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二)要深入調研,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實際情況,協助當地銀監部門建立農戶信用評定製度,加強對農村信用戶的評審和授信額度的確定,積極做好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發放工作,為當地經濟建設做好服務。
(三)對農村信用社因存款下降或自身資金不足,制約或影響支農貸款投放的,要及時給予再貸款的支持。
第十一條人行各支行要建立與當地銀監部門的聯系與溝通機制,健全完善對再貸款和小額信用貸款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制度。
(一)正確處理加大再貸款扶持力度與防範風險的關系,強化對支農再貸款的監管力度,確保再貸款資金高效運轉,維護央行資產安全。
(二)將轄內農村信用社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作為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放、管、收」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農村信用社支持「三農」的服務方向,監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放是否真正貫徹農戶自主申請、自主運用、自主還貸的原則,監督利率執行情況,尤其是用再貸款發放農戶貸款的利率執行情況,重點考核借入再貸款的農村信用社農戶貸款是否增加,支農服務功能是否增強,經營財務狀況和內控管理是否有所改善的情況。
第四章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
第十二條監督農村信用社的內控、風險和法人,更要監督農村信用社貫徹國家方針政策的情況,在農業資金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不能支持其他行業。
第十三條督促農村信用社成立農戶信用評定小組,小組成員以農村信用社工作人員和農戶代表為主,同時吸收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成員參加,緊緊依靠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力量來培育和規范農村小額貸款組織。
第十四條農村信用社切忌「嫌貧愛富」思想,不可將農戶信用等級的評定與入股金額的多少掛鉤。
第十五條農村信用社根據自身經營宗旨和服務方向,擔負起支農主力的重任。鼓勵農民自願入股基礎上,擴大入股面,充實資本金,大力吸收存款資金,壯大支農實力,以保障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供給。
第十六條農村信用社要認真貫徹中央一號文件支農政策,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工作,搞好服務,想方設法增加存款總量,增加貸款規模,盡最大努力支持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要健全完善各項內控制度,設立再貸款專戶,強化支農再貸款台帳管理,用好、用足和用活再貸款,農戶貸款累放額不得低於再貸款累放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的比例力增比上年提高5個百分點,其中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比上年提高5-7個百分點,真正體現再貸款的支農服務方向和政策效應。
第十七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具體額度,由農村信用社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狀況、農戶生產經營收入、自身資金狀況等確定,報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核准。
第十八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際周期確定,一般小額生產費用貸款原則上不超過1年,其他農戶貸款最長不得超過3年。
第十九條農村信用社要完善利率浮動方式,體現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杠桿的政策支持作用,貸款利率應根據每筆貸款的具體用途和實際周期確定,不搞「一刀切」。結合農戶種養業成本等因素,在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客觀界定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利率的上浮幅度,按現行利率政策,浮動幅度不得超過70%,要對傳統種養業、貧困戶貸款利率盡可能地少上浮。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人行昌吉中支在全轄范圍內靈活調劑、合理擺布和充分利用再貸款,擬將再貸款限額與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落實情況掛鉤。中支視各縣(市)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否達到規定比例、是否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情況,作為調增或調減支行下一年度再貸款限額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農村信用社未真正堅持支農服務方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銀行將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再貸款:
(一)新增貸款中用自籌資金發放農戶貸款達不到規定比例的。
(二)農戶貸款累放額低於再貸款累放額的。
(三)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再貸款的。
(四)對小額農戶貸款利率一浮到頂或浮動比例較高的。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人民銀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和銀監局昌吉監管分局負責完善和解釋,並自2006年3月1日起實施。
『拾』 2010年我國採取了哪些貨幣政策
1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月18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1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0〕5號),提出積極加強信貸政策指導,有針對性地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為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及時提供有效融資支持,並做好專項監測。
2月1日至2日,召開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貨幣信貸與金融市場工作會議。
2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09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2月11日,發布《2009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2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2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3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按照宏觀調控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引導金融機構貸款合理均衡增長,同時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3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管理暫行辦法》(銀發[2010]79號),加強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保障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安全、穩定、有效運行,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操作和使用。
3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共中央宣傳部等八個部委出台《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94號),督促金融機構認真落實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振興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改進和提升對我國文化產業的金融服務,促進文化產業的振興和發展繁榮。
3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與白俄羅斯國家銀行簽署《中白雙邊本幣結算協議》。該協議是我國與非接壤國家簽訂的第一個一般貿易本幣結算協議,也是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試點實施後的區域金融合作的新進展,有利於進一步推動中白兩國經濟合作,便利雙邊貿易投資。
3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做好春季農業生產和西南地區抗旱救災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銀發〔2010〕100號),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確保金融機構支持春季農業生產和抗旱救災必須的流動性需求,切實加大對春季農業生產和抗旱救災的有效信貸投入。
3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一季度例會。
4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10年第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4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全力做好玉樹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銀發〔2010〕121號),及時出台支持災區抗震救災的特殊金融服務措施,要求加強災區現金調撥和供應,確保支付清算、國庫等系統通暢運營,引導金融機構切實加大對抗震救災和災區重建的信貸投入,滿足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
5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5月1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暫不上調。
5月10日,發布《2010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5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198號),要求以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為突破口,大力推廣普及在實踐中經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金融產品;根據農村發展的新形勢,積極研發和推出一些適合農村和農民實際需求特點的創新類金融產品;通過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流程,再造農村金融服務模式,讓廣大農村和農民得到更多便捷和優質的現代化金融服務。
5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後產能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銀發〔2010〕170號),要求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貸管理,多方面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密切跟蹤監測並有效防範信貸風險,做好金融支持節能減排工作。
6月8日,發布《2009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
6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冰島中央銀行簽署了金額為35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以推動雙邊貿易和投資,加強雙邊金融合作。
6月19日,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和我國國際收支狀況,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改革重在堅持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按照已公布的外匯市場匯率浮動區間,對人民幣匯率浮動進行動態管理和調節。
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銀發〔2010〕193號),提出加強中小企業信貸管理制度的改革創新,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拓寬符合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的多元化融資渠道,發展中小企業信用增強體系,多舉措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
6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了《關於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0]186號),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范圍,增加國內試點地區,不再限制境外地域,試點業務范圍擴展到貨物貿易之外的其他經常項目結算,以進一步滿足企業對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實際需求,發揮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積極作用。
7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二季度例會。
7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10年上半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7月23日,為推動雙邊貿易和直接投資,中國人民銀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簽署了規模為1500億元人民幣/約300億新加坡元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7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促進黃金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銀發[2010]211號),明確了黃金市場未來發展的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
7月30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0]412號),對《國務院關於加強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有關內容進行解釋說明,並要求各地上報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情況。
8月5日,發布《201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8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全力做好甘肅、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地區住房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226號),提出落實好災前住房重建貸款因災延期償還政策、對災區實行住房信貸優惠政策、加強貸款管理、加大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加快恢復災區各項金融服務功能等意見。
8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境外人民幣清算行等三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10]217號),允許境外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港澳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銀行使用依法獲得的人民幣資金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8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兌付考核評審委員會第19次例會決定,對四川等8個省(區)轄內喜德等27個縣(市)農村信用社兌付專項票據,額度為9.61億元。
9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銀發〔2010〕249號),明確境外機構可申請在銀行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用於依法開展的各項跨境人民幣業務,該辦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實施。
9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災後重建金融支持與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271號),強調保持對災區金融支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進一步增強對災區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9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三季度例會。
9月29日,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的有關精神,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0〕275號),要求商業銀行更加嚴格地執行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及貸款利率等相關政策,明確了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等相關規定,堅決遏制房地產市場投機行為。同時,要求商業銀行繼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需求,支持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引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9月3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關於上市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交易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10]91號)。
10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10年前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10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5.31%提高到5.56%;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
11月2日,發布《2010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11月9日,為防範跨境資本流動帶來的金融風險,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加強外匯業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0]59號)。
1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1月16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1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後續監測考核辦法》的通知》(銀發[2010]316號)發布,明確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行要認真履行專項票據兌付後續監測考核工作職責,准確把握監測考核重點,堅持激勵與約束並舉原則,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工具和金融市場准入政策的作用,促進農村信用社鞏固前期改革成果,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11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1月29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1月22日,為促進中國與俄羅斯之間的雙邊貿易,便利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開展,滿足經濟主體降低匯兌成本的需要,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開辦人民幣對俄羅斯盧布交易。12月15日,俄羅斯莫斯科貨幣交易所正式掛牌人民幣對俄羅斯盧布交易。
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分析經濟金融和貨幣信貸形勢,引導金融機構保持貸款合理適度增長,加強優化信貸結構,提升風險抵禦能力。
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2月2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2月13日,銀行間外匯市場收市時間調整為16:30。
12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傳達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引導金融機構執行好穩健的貨幣政策,按照宏觀審慎要求,加強自我調整信貸行為,保持信貸適度增長,增強風險防範能力。
12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四季度例會。
12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2.50%提高到2.75%;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5.56%提高到5.81%;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同時,上調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其中一年期流動性再貸款利率由3.33%上調至3.85%;一年期農村信用社再貸款利率由2.88%上調至3.35%;再貼現利率由1.80%上調至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