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給別人擔保銀行貸款之前就已經把房子賣了但是沒有過戶現在法院起訴房子會被執行嗎
明確的說,在法律遺產這個房子還是屬於你自己的,你們私底下的協議,既然沒有過戶,那就不是法律承認的肯定是會被執行的。
② 房屋賣給中介後,未過戶,中介再次賣出,新賣家需要貸款是否需要以本人身份證開
房屋賣給中介後未過戶。中介再次賣出,新買家需要貸款怎麼辦?
這得分兩種情況看待。如果中介買到手後沒有和賣方簽訂賣房合同並做公證的話,下次再賣出的時候,更名就需要原房主了,身份證和本人到場去更名,凡是需要房主的原房主都得去。
但是如果房主與中介簽訂了合同並作出了公正,房產中心承認這個事情給予過戶,那麼就不需要原房主了,只要公證所註明的新房主他去更名就可以了,辦理各種手續就只需要中介的人去就可以了。
你看我說的對不對。
③ 你好,請問一下,如果一個人買房子貸款還沒還完,就賣給另一個人,另一個人接著替他還,過戶會有問題嗎
必須把貸款還完、才能買另一個人。如果是北京沒有錢,可以給我們聯系,電1580119話4123
④ 沒還清貸款的房子,怎麼賣給別人,怎麼過戶
原則上不能交易。但你可以這樣處理,和對方談好價格,讓他先付一部分錢,你把貸款還清,房子就可以辦理房產證了。這樣就可以交易了。他再補齊差價就可以了。
⑤ 我房子賣給別人,他要等過戶貸款,請問過戶後
建議先辦理貸款再過戶,以免貸款辦理不下來
二手房買賣交易的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處理好房屋未能滿足交易過戶條件的相關事宜;
3、買方如果是按揭貸款購房的,找銀行申請貸款,並取得銀行的書面答復; 買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驟就不需要了;
4、雙方按當地房管局的要求帶備房產證、身份證等原件,前往房產交易所辦理交易申請。如果當地要求遞件前有部分稅費或費用是先繳交的,備好款項。
5、成功遞件並取得房產交易所收件回執後,買方付按約定首期房款給賣方。
6、問稅、完稅、過戶手續辦妥後,買方支付房款餘款,賣方當日將房屋交付給買方。
7、賣方協助買方完成其他相關事宜的過戶手續,比如物業管理處、供電部門等等。
⑥ 房子賣給對方,並在未過戶之前向銀行申請過貸款手續,現在房子已過戶
司法實踐中,法院在判決前會徵求放貸銀行的意見,如果放貸銀行同意由購房人(即原告)代為履行歸還貸款的義務,且購房人也願意代售房人(即被告)歸還銀行貸款,則法院可以判決合同繼續履行。 因此,既然法院已將房屋判給原告,只要原告代被告履行了還貸義務後即可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⑦ 我的房子賣給別人,沒過戶,他貸款我簽字有風險嗎
其實很簡單
你只要看公證時間有沒有過期
還有公證上面有沒有房屋買賣的權力有沒有過戶簽字贖樓
的權力等
不然到時候過不了戶就很麻煩
至於贖樓他們中介會操做的
你最多隻交個定金
在過戶後遞件後合回執才交首付
取證以抵押以後才會放按揭款
這樣對你比較有保障一點
請採納
⑧ 我把房子賣了 對方只公正了沒有過戶 房子名還是我 對方現在想賣房 想買他房的要貸款買還需要我簽字
你好:
這是正常流程來的,但請注意監控一下中間的流程。
1、買方要求賣方提供帳戶,然後把首期房款通過轉賬方式來支付給賣方,這樣對買方來說,就保留了銀行支付記錄,避免了現金交易和手寫收條的麻煩。
2、如果買方需要通過貸款來支付部分房款的話,也需要賣方提供帳戶來供銀行支付貸款,在買方和銀行簽署貸款合同時,銀行也要求把賣方提供的帳戶作為貸款合同的附件。
3、由於在二手房貸款的程序下,賣方必須先和買方辦理過戶手續,把產權轉移給買方之後,買方才能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為了避免出現交易欺詐,請注意在買方交付首期後,雙方到公證處做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的公正,以保證賣方的利益。
4、總的來看,買方要求賣方提供帳戶是正常的要求,如果你對這一要求存在疑慮的話,可以要求賣方和你一起去辦理貸款手續,在得到銀行人員確認之後,再把賣方帳戶直接提供給銀行即可。
祝你順利!
房產人阿斌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