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用住房公積金買的房子可以過戶給家人嗎
需要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
辦理完畢了房產證,契稅證明,出讓性質土地證。
由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以及受讓方,一起持各自身份證 ,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以上住房三證,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㈡ 用父母公積金貸款買房,多久可以過戶到自己名下,有什麼條件
不管你用父母的公積金還是自己的公積金貸款,首先,你是拿不到房產證的,至於過戶,也是需要等你還清貸款後才可以的。
㈢ 房子是公積金貸款可以過戶給孩子嗎
可以的。 以買賣方式過戶給子女,子女在申請過戶前,可以向銀行或公積金局申請購房抵押貸款的。 歡迎電話咨詢
㈣ 直系親屬之間過戶公積金給貸款么
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㈤ 公積金貸款中能直系親屬更名嗎
公積金貸款中可以直系親屬更名的。公積金還款為自由還款 ,自由還款為"日對日還款",即放款日為當月某日,還款日即為每月某日。
1.公積金自由還款是指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借款金額和期限,給出一個最低還款額,以後每月還款額不再一成不變,而是可以在還款金額不少於最低還款額的前提下,根據自身的收入情況,自由安排每月還款額的還款方式;
2.自由還款為"日對日還款",即放款日為當月某日,還款日即為每月某日。如果該月沒有對應的還款日,則在當月最後一天還款;
3.如果借款人不慎將用於還款的銀行卡或者存摺丟失,那麼借款人必須攜帶同一銀行的銀行卡或者存摺及時到申請貸款的管理部辦理變更手續;
4.借款人的貸款全部還清後,要到辦理貸款的管理部領取還清全部貸款的證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章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
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㈥ 公積金貸款沒還完想過戶給父母什麼手續
不能辦理。
房產交易中心不受理在貸房產過戶的。
必須還清貸款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