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開假收入證明貸款有什麼後果
一、開假收入證明屬於詐騙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詐騙不足4000元的,處以罰金,超過4000元的為管制,超過5000元的為拘役,超過一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詐騙20萬的,甚至會處以有期徒刑十年。二、開假收入證明貸款一旦被發現將會被貸款機構永遠拒絕貸款,而且許多貸款機構信息共享,開假收入證明的申請人或在其它貸款機構也難以貸到款項。三、開假收入證明影響到借款人的個人信用記錄,產生不良的信用記錄。四、貸款開假工資證明一般會被查出來。因為貸款機構可以通過銀行查賬戶流水,只要發現對不上就知道申請人是在用假工資證明詐騙。五、就算提供假收入證明而成功獲貸了,一旦被貸款機構查出,貸款機構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或者收回貸款,如果借款人無法還款,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甚至會上貸款黑名單,今後就再不可能獲得貸款。
② 我幫別人開收入證明,他可以貸款嗎
收入證明要求是公司員工、職位、月收入、最後還要有公司財務章,等這個要去拿到銀行審批的!!
③ 幫別人貸款開工作收入證明有風險嗎 / 貸款通用知識
(1)銀行起訴企業
為滿足員工購房購車,單位出具虛假收入證明,證明上就有單位的公章,銀行依此證明向員工發放貸款。如果貸款月供超出員工實際收入,員工將無力承擔,只能中斷銀行還款。如果銀行核實,將發現單位出具了虛假收入證明,於是,銀行可將單位和員工一起起訴到法院,要求承擔連帶還款義務。
(2)產生勞動糾紛
員工在外遭遇交通事故,為向責任方獲取較高的誤工費,在員工的要求下,企業為員工開具了超出員工實際收入的虛假收入證明。
(3)承擔偽證責任。
員工家屬工傷後,員工本人參與了家屬的護理,在護理誤工費開具收入證明時,公司為滿足員工想多得到賠償的願望,開具了虛高的收入證明。
(4)存在勞動關系。
有時候,有的員工雖然已經離開公司,而且沒有辦離職手續,後來找到公司,說現在沒有上班,想辦理信用卡等,讓公司出具一份收入證明,公司就答應並開具了收入證明。
3、難以自圓。
公司規定,讓員工寫申請,說明是因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虛開收入證明及社保證明,並申明不得因此主張任何法律權益。
④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單位為他人虛開收入證明貸款怎麼辦
你是法定代表人?
如果是,你要對單位的經營或者職務行為負責。
⑤ 本人在事業單位上班,偷偷的幫朋友在收入證明上蓋了個單位公章,他要貸款用,請問我需要付法律責任嗎
一般來說沒事,來收入證明的貸款都要有抵押的,抵押房子什麼的,出問題了直接收房子,不會涉及到收入扣押的,銀行一般都不驗證,走個形式。
⑥ 公司給個人虛開工資證明貸款違法嗎
1)銀行起訴企業
為滿足員工購房購車,單位出具虛假收入證明,證明上就有單位的公章,銀行依此證明向員工發放貸款。如果貸款月供超出員工實際收入,員工將無力承擔,只能中斷銀行還款。如果銀行核實,將發現單位出具了虛假收入證明,於是,銀行可將單位和員工一起起訴到法院,要求承擔連帶還款義務。
(2)產生勞動糾紛
員工在外遭遇交通事故,為向責任方獲取較高的誤工費,在員工的要求下,企業為員工開具了超出員工實際收入的虛假收入證明。
(3)承擔偽證責任。
員工家屬工傷後,員工本人參與了家屬的護理,在護理誤工費開具收入證明時,公司為滿足員工想多得到賠償的願望,開具了虛高的收入證明。
(4)存在勞動關系。
有時候,有的員工雖然已經離開公司,而且沒有辦離職手續,後來找到公司,說現在沒有上班,想辦理信用卡等,讓公司出具一份收入證明,公司就答應並開具了收入證明。
3、難以自圓。
公司規定,讓員工寫申請,說明是因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虛開收入證明及社保證明,並申明不得因此主張任何法律權益。
⑦ 去銀行貸款,收入證明造假,如果被銀行發現,銀行會起訴你嗎會被抓嗎
一、你將可能會因為無法貸款而面臨違約。這樣的成本是極高的,一般的購房合同都會註明,因購房者自身原因,而無法貸款的,可以提高首付比例,否則,就要承擔高額違約金,一般同購房總金額的10%。
二、收入證明比實際收入高不少的話,即使房貸下來,月供的壓力非常大,這樣有可能導致逾期和欠款後果,只能由購房者承擔。
三、貸款買房開虛假收入證明,後期銀行能以合同信息不實為理由,撤銷貸款合同。
⑧ 公司幫別人開工作證明和收入證明並蓋章犯法嗎
幫別人開工作證明和收入證明並蓋章有法律風險。
開收入證明一般不會認定為承擔還款的擔保責任,如實證明對方收入情況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風險。
幫人開收入證明,證明這個人就在你們公司上班,而且薪水你開一萬銀行就認定一萬,一旦他還不上錢,銀行查出來要告你們公司詐騙的。這種證明不是隨便亂開的,前年就有人找到我們公司老闆開這種證明,我們老闆寧願個人借錢給他都不給他開,看似都是朋友抹不開面子,感覺也沒問題的,一旦打官司,你開的證明上有公章的,銀行起訴的話,這就是證據。
如果是需要證明的單位的格式證明包含需要單位承擔不實證明責任的話確實要注意,最好還是別給出證明。這是為他人提供虛假資信的行為,如朋友因此而引起經濟糾紛,你公司要負擔一定的責任,而你在未被公司授權的情況下開出,那這個責任將應由你來承擔。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