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付了首付,簽了預售合同,銀行貸款下不來可以退房嗎
我覺得這個你不必過於擔心,因為貸款下不來,開發商比你還緊張,至於你合同上的違約責任條款,我覺得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可以跟開發商協商的,因為這個非你主觀意願的違約,建議你找開發商簽訂補充協議,更改你所說的違約責任條款,協議內容大致如下:
鑒於目前銀行信貸政策緊縮,甲方向乙方購買住房原擬在30日內可辦理完畢按揭貸款交付尾款,現因銀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發放貸款,為此雙方對原《購房合同》中的違約責任:「甲方要在30日內付清剩下的款項,否則就是買房人違約,開發商有權收回所售房屋,並終止預售合同,付的首付款也不退,還要收取房屋總款項3%的違約金。」修改為:「甲方尾款***萬元以向****銀行辦理住房按揭貸款的形式一次性付清,如因甲方刻意拖延導致按揭貸款無法在****年**月**日前發放,乙方有權收回所售房屋,並終止預售合同,付的首付款不予退回,並收取房屋總款項3%的違約金」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原簽訂的****號購房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㈡ 我和開發商簽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約定付款方式是銀行按揭,可開發商說現在還不能辦理按揭貸款,因為竣
在中國,房地開發商發商是一個有意放縱的特權階層,不論他們怎樣欺詐搶奪人民,高利盤剝都是合法的,國家都不會懲治他們的。他們的惡作,已經引起了全國人民的不滿。他們會給國家和社會帶來不和諧不穩定的。是撬國家牆腳的兇手。
㈢ 貸款余額是什麼意思
貸款余額是指至某一節點日期為止,借款人尚未歸還放款人的貸款總額。亦指到會計期末尚未償還的貸款,尚未償還的貸款余額等於貸款總額扣除已償還的銀行貸款。如有疑問可以聯系貸款機構/銀行咨詢。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0-12-0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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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購房貸款合同中利率的約定
貸款合同都是銀行的制式合同,上面有詳細的約定。簡單給你講一下合同關於利率的約定是這樣的:
1、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20%
2、遇利率調整,從次年的一月一日起調整利率,調整的是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上浮幅度不予調整
根據你的問題補充,我補充回答你一下:
1、上浮20%的幅度並不是很大,高利貸要更高的,國家控制家庭二套房的政策是1.1倍利率,這個1.1倍說的是最少1.1倍
2、上浮幅度是由銀行自己來定的,這個沒辦法的
3、房貸現在屬於銀行不熱心的房貸項目,能辦下來已經不錯了
4、你可以預期明年的上浮比例下調,這個預期現在有的地方比較明顯了,那時因為房價調控因素形成的,房價趨於合理,利率趨於下降。
5、在銀行與老百姓之間,話語權是不對等的,咱老百姓是弱者
㈤ 已簽預售合同,由於公積金貸款政策發生變化,不能貸合同中約定的款數,能否解除合同
你要取消合同的情況下是屬於違約,畢竟你已經買房子簽訂了預售合同,現在由於公積金貸款貸不下來了,那麼解除合同的話,你需要支付違約金才可以解除合同。
㈥ 如果新房首付款交了,拿到了預售合同,貸款貸的晚了,沒能在預售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上,怎麼辦
去找賣你房子的顧問,好好說說,讓他協調一下。一般是沒有問題的。。說給介紹客戶。
㈦ 買房合同中首付余額與貸款合同中的貸款金額是一樣的嗎,若不一樣是怎麼回事
70萬跟68萬,是跟你的貸款額度有關系,簽合同的時候,是按一般正常評估的。而銀行根擾你所提供的貸款資料只能評估到68萬,這都是很正常的。
你若是提前還款,當然是還你的貸款金額。
㈧ 助學貸款中的 合同餘額和合同金額有什麼不同
合同狀態為「正常」,一般情況下一周之內就可以發放下來了。
你可以到你的支付寶中查看「消費記錄」下的「收支明細」,記得一定要到收支明細中才可以查看到,只看余額,或者消費記錄都是看不到的!
收支明細里有進帳和出賬記錄,幾乎是同時的。
出賬記錄就是已經劃轉到學校了。
你到學校找當初找當初給你錄入回執(到學校後,需要錄入回執,然後把回執郵寄到你的資助中心/教育局,就是那個地方)的老師,他那裡可以查到學生到賬清單。
如果支付寶中有出賬,那麼在這個到賬清單中可以查到你的信息。
㈨ 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按揭貸款條約如何約定呢
一、買受人在簽訂合同時,涉及房款余額按揭貸款的,建議在合同貸款方式空格中約定「XX年X月X日前,XXX元房價款由買受人在XX銀行辦理完按揭貸款手續」。同時在合同附件六中約定「因買受人原因,不能按期或逾期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一種處理方式的約定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因出賣人的原因,不能按期或逾期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出賣人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一種處理方式的約定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因銀行原因,不能按期或逾期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買賣雙方協商,另簽補充協議」。 二、若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按揭貸款手續,建議對貸款金額、辦理按揭貸款時限、逾期或不能辦理按揭貸款的違約責任等問題在合同附件六合同補充協議中進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