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慶公積金貸款後,能提取余額嗎
不可以喲 全國只有重慶不可以
公積金貸款為什麼不能提取首付款?
住房公積金在制度設計上,是把有限的個人資金匯集起來,通過對該項資金統一管理和運作,為解決繳存職工住房問題提供穩定、可持續的資金來源,具有互濟互助和公平使用的特點和屬性。公積金貸款職工在享受低息優惠政策的同時,實際上佔用了其他繳存人的公積金。為擴大受益面,讓更多的職工有機會享受貸款優惠政策,發揮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我市調整了住房公積金提取及貸款政策(渝住公積金委發[2012]1號),即:住房公積金個貸職工未還清其貸款前,個人公積金賬戶資金只能用於償還其公積金貸款的本息,但職工退休、死亡等符合銷戶性提取規定的除外。
『貳』 公積金余額可以用來交首付嗎能不能既使用公積金貸款,又可以把余額提出來當首付
您好,公積金余額不可以直接抵首付,但是簽完購房合同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
建議辦理好公積金貸款後再提取余額,不然會影響您的貸款審核和貸款金額。
『叄』 組合貸款,公積金余額能提取出來當首付嗎,余額
公積金可以提取還貸,但是不可以提取作首付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