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余額可以累加在貸款額上嗎
是這么的政策。你買房,可以提取你現在的公積金,也就說2.5萬元出來,也就說,加上你自己的9萬,你現在就有了11.5萬元,同時,你的房款是19萬,29-11.5=17.5萬。然後,你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18萬,自己支付11萬,其中9萬做首付,2萬低房款。這個不是說用你的2萬元來沖抵什麼貸款。
不知道懂我的意思了沒?
⑵ 公積金余額大於貸款余額可以全部提取公積金么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⑶ 公積金余額是貸款前提取還是貸款後提取
是貸款後提取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⑷ 公積金余額的多少跟公積金貸款額度有沒有關系
有關系。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⑸ 公積金貸款,公積金卡里的錢算在貸款的數額里嗎
1、公積金里的余額是貸款金額的依據,余額可以用來支付月還款或大額還款,舉個例子:貸款30萬,余額10萬,兩種選擇:一,一次性還款10萬,貸款金額剩餘20萬;二,用於每月還款,每個月從10萬余額裡面扣除月供金額。
2、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公式如下:
1).計算本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月收入:月收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計算最高可貸款額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400元的生活費後所剩餘額,再除以申請貸款年限的每萬元貸款月均還款額的所得即為最高可貸款額度。
3、公積金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並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即可向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2014年部分城市對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進行了調整,其中廈門公積金貸款演算法有變。
⑹ 公積金貸款,裡面余額會不會先扣去
公積金逐月代扣是按照一年12個月代扣的。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
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⑺ 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余額有什麼關系
公積金貸款需要參考公積金賬戶內資金情況,各地略有不同需要和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核實。
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是指經辦行受公積金中心委託,向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條件的職工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料如下:
1、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合法的購(建、修)住房合同、協議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應出具計劃、建設、規劃、土地等有在部門的批准文件;
4、對自有住房進行翻建,應出具計劃、建設、規劃、土地等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積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證明;
6、借款人家庭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
7、住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物或擔保人相關資料;
8、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詳情請洽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就近農行網點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