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房時,如果流水不夠,算想退掉,算違約嗎
流水一般是要近半年的,
工資流水顯示「工資」字樣;
模版和字體一定要是最新的!
銀行內部列印,百分百通過審核。。。
代辦。。。
全國工作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
B. 銀行流水不夠導致無法房貸算違約嗎
銀行流水不夠導致無法房貸算違約的。
違約特徵
1、從主體上看,違約行為人是合同關系中的當事人,即主體具有特定性。這一特點是由合同相對性理論決。
建築隔音不達標屬違約行為定的。根據合同相對性理論,只有合同當事人才有權向對方提出履行請求或承擔某種義務,第三人如果實施了侵害債權的行為,雖然也發生不履行合同的後果,但第三人承擔的是侵權責任而不是違約責任。建築隔音不達標屬違約行為。
2、從前提上看,違約行為是以有效的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的。沒有有效的合同關系,就沒有合同義務,也就不存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問題。所以,只有有效的合同關系的存在,才有違約行為的存在和可能。3、從性質上看,違約行為就是違反了合同義務。這些義務主要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規定的義務;依據誠實信用原則而產生的其他義務,如注意義務、告知義務、照顧義務、忠實義務、說明義務等。
4、從後果上看,違約行為導致了對合同債權的侵害。債權是一種相對權,它的實現有賴於債務人切實、積極地履行合同義務,而違約行為導致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實現或無法完全實現。
C. 如果房貸沒有下來那麼算違約嗎
一、如果是買家的原因導致房貸批不下來,算違約的;如果是其他原因,不算原因,可以協商處理。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D. 買房貸款審批下來以後買方拖延的不辦算不算違約
如若超過合同約定的時間就是屬於違規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來辦事,找買家要違約金的;如果沒有超過合同約定時間,是不屬於違約的。
E. 賣房的時候,買房人的誠信有問題,造成貸款延遲,算違約嗎
如果只是貸款延遲的話,問題還小一點,可以按照銀行的利息算一點逾期利息費。如果是貸款直接批不下來,那肯定就是違約的,你可以仔細看一下購房合同,現在的合同都是制式文本的,裡面有具體的違約處罰條款的。
F. 買房子貸款延期,需要交違約金嗎
買房子貸款延期,要不要交違約金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沒有對違約金以及違約金的多少進行約定,如果有約定按合同約定執行即可。
凡法律規定的違約金稱為法定違約金。我國對法定違約金規定了固定比率和浮動比率兩種。前者指逾期交貨或延期提貨的應按貨款總額(指實際逾期和延期部分)以每日萬分之三計算支付。後者則是只規定違約金的最低和最高百分比限額,具體由當事人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確定。法律、法規在這方面有許多規定,訂立合同時必須依照訂立。即使合同簽訂時不寫上,處理糾紛時仍應按規定辦理。法定違約金又稱為強制違約金,它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
G. 因逾期不能貸款買房算違約嗎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因此,雖然買方無法控制銀行放款的節奏,但是既然房屋買賣合同中已約定了銀行放款的期限,只要賣方依法行使,買方就應承擔不利後果。
對於貸款購房的買方應從兩方面加強注意,一方面,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餘款付款時間以銀行放款時間為准,避免違約責任的產生;另一方面,如果產生違約責任是由於銀行放款時間造成,買方應當與銀行簽訂借貸合同時,明確放款時間,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銀行承擔。但是通常銀行不會設置對其不利的條款,所以買方盡量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以銀行放款時間為准,減輕自己過重的違約責任,促成交易。
H. 申請房屋貸款延期算違約嗎
」申請房屋貸款延期算違約嗎?「的問題,提問者是乎沒有對違約方的對象闡述明確,沒有說明違約方是指銀行?還是指買方?
假定提問者是問買方是否構成違約?明確說,如果在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因為銀行貸款延期情形發生,買方因外力抗拒不算違約」的補充條款,則視為買方違約。
貸款銀行不是買賣合同法律關系的主體,不受買賣合同的約束,僅受到借款抵押合同的約束。
如果銀行逾期放款,則不論買方是否存在過錯,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這一條款約定的是「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因為合同關系是建立在買方和賣方之間的雙方法律關系,而約定由第三人履行就構成買方支付房款的一種義務,不論買方是否對第三人的逾期款是否存在過錯,只要是第三人也就是本案中的銀行沒有履行義務、遲延履行或者瑕疵履行,根據合同相對性的原則,均需要由買方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為了規避買方因銀行貸款延期而產生的違約後果,建議,在成就合同時,如約定「以銀行貸款支付房款」的條款做如下約定:
買賣雙方赴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後,在取得買方名義下的房地產權證和抵押權證並送至貸款銀行後,由貸款銀行按照貸款合同約定的方式直接支付到賣方提供的銀行賬號上,房款期限以貸款銀行規定為准,銀行發放貸款日即是買方支付房款日,支付房款日不再另行約定。
I. 我簽了購房合同,交了首付,但銀行流水沒通過,要推遲按揭,請問對我有什麼樣的影響
你可能承擔違約責任。參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