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由於賣方原因導致遲遲不能過戶,期間銀行貸款利率上調多次,請問買方可不可以要求賣方賠償急!!!
要看合同是否違約。
國家政策這是客觀調整,你沒有辦法,只有協商。
但是你說的因為賣方原因遲遲不能過戶,如果他沒有在合同規定期限能完成自己的手續,你就可以以違約為名要求賠償。
B. 我買的二手房,買方因為他們自己家庭原因遲遲不肯辦過戶手續。銀行貸款也審批完了,就是差過戶了。
簽協議一定要房產證上有的人都要簽字,那你的夫妻,子女都要簽上。特別是房價上漲的時候,想個辦法***不同意,讓你過來了戶。加錢再過。
投訴沒什麼用,機關對個人沒什麼約束。
1、把錢要回來重新買房
2、打官司,連中介一起打官司。
C. 買方房款審批貸款已房貸,賣方可以長時間拖延不過戶嗎有強制過戶說法嗎沒有簽訂過戶時間
你們當時有買賣合同的,你付完賣房合同上規定的房款後如賣房者故意拖延不配合過戶可以起訴解決,並要求賠償你的損失。正常二手房買賣是最好簽訂銀行資金監管,付了首付款後,貸款下來銀行見到過戶到你名下的房本時才將尾款打入賣房賬戶。
D. 買房子貸款沒有約定時間 現在買方遲遲不來辦理過戶和交首付 該怎麼辦
你合同上沒有具體約定交定金或者打首付的時間吧 要是沒有你可以先找買方問他到底什麼情況 可以明確告訴他房子你要是買那就過來交首付盡快找銀行批貸 否則就已對方違約為由要求對方賠償違約金 但是現在是年底貸款一般都不會太好辦 建議你們之間多溝通一下 也建議對方辦貸款最好找一些資質比較好的中介 或擔保公司給你們區做一般收費不高 而且比較安全風險低
E. 我是買方,貸款已下,長時間不過戶怎麼辦
這個的就要你和賣方進行協商解決了,協商達成一致之後進行過戶
F. 買方無法貸款拖著不辦過戶 可否解除合同
可以協商解除,對方不同意的話就去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對方不能繼續履行的話要賠你違約金的,對方不願意賠的話再協商解除
G. 買方貸款遲遲批不下來,算買方違約嗎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手首先是
如果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有類似的約定:「如果買方貸款不能通過銀行審批,買方有權解除合同,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則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反之,如果在合同里約定過「如果貸款不能通過審批,則買方應當在房地產過戶交易的當天補足貸款部分的房款」,類似的條款則明顯表示,買家要承擔責任
如果合同里沒有任何相關的約定(可能性不大)——
不可歸責於買方的原因導致不能貸款,不追究買方的責任(例如政策因素導致的不能貸款)。《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不能歸責於買方,買方在主觀上和客觀上均沒有違約意思表示和違約的實際行為,銀行不批貸款是因為買方以外的原因,那麼賣方不能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
H. 我是賣方,買方現在銀行貸款審批下來了,買方不肯去辦理過戶等相關手續,。我拿不到房款怎麼辦
不清楚當初合同如何簽的。
按說貸款放款是直接到賣房人賬戶的。
一般是合同簽好,約定清楚過程細節,首付,貸款申請,貸款初審批准後,過戶,並辦理抵押登記,放款到賣方賬戶,房屋交付,交易完成。
如果買方不願意過戶,那麼違約責任在買房人,按約付出違約金就是,房子不賣給他,可以給別人。
I. 買方貸款購二手房,合同未註明過戶期限,買方貸款申請遲遲下不來怎麼辦
可以看買方在哪個銀行貸款,有些銀行存款不足,會耽誤時間,有可能2到3個月才能下來貸款,有些銀行1個月就下來了,這個也是很正常的,也有可能買方給銀行提供的資料不齊全。
J. 二手房買賣,賣方拖延不肯還房子的貸款,導致遲遲不能過戶,協商不成,怎麼辦
你好,是需要三方協同處理,中介應主動處理。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為了能避免以後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利對等。目前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二手房買賣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是在不行建議起訴處理。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