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什麼條件才可以申請深圳公積金貸款
您好,深圳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4.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5.申請人提供符合規定要求的擔保;
6.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熱線:0755-12329(工作日9:00-12:30,14:00-18:00)
市公積金中心網站:www.szzfgjj.com
❷ 誰清楚深圳住房公積金如何貸款買房
通過公積金中心官網;預約辦理,或本人直接到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辦事大廳辦理。
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有效身份證件;
婚姻狀況證明(提供結婚證或無婚姻證明);
購房合同、首付款憑證、房產證、賣家身份證復印件(二手房);
受託行扣款賬戶(銀行借記卡或存摺)原件、復印件;
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產查詢證明(夫妻雙方,未成年子女);
非本市戶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溫馨提示
1.貸款申請人的父母做為公積金貸款共同申請人的,另需提供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公證機構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2.公積金貸款申請表等材料,由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辦事大廳當場面簽,不能由他人代簽。
❸ 你好,請問剛參加工作能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平安銀行公積金貸款是向符合公積金中心條件的個人發放的,可用於購買商品房和保障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貸款。目前我行支持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分行有:濟南、武漢、深圳、廣州、南京、昆明、上海、珠海,其他城市可聯系當地網點咨詢。
各個城市的公積金貸款申請政策不同,建議咨詢當地平安銀行或貸款客戶經理。以下是平安銀行深圳分行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供您參考。
深圳公積金貸款需要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滿足:
1、在申請當月之前,公積金繳存狀態正常且在本市連續繳存滿6個月;
2、在本市沒有申請過或已還清公積金貸款;
3、信用狀況良好。
註:配偶、父母可以為共同申請人,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購買的住房有其他權利人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應答時間:2021-02-2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❹ 我兒子在深圳上班有住房公積金,可不可以用公積金貸款
根據國家最新政策,異地貸款購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即深圳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咋自動關償還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如下: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5.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❺ 深圳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間一般是多久
一般是15到20個工作日左右。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❻ 深圳住房公積金交多久可以貸款
連續6個月。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規定
第十條 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二)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三)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四)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五)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六)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七)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產套數按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產套數計算;家庭的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
本條第一款規定中的信用狀況標准由公積金中心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