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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開展三權貸款工作

發布時間:2021-07-16 16:50:25

㈠ 如何發揮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功能和整體效用

「三權分置」[1] 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經營權流轉的格局[2] 。「三權分置」下,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既存在整體效用,又有各自功能。從當前實際出發,實施「三權分置」的重點是放活經營權,核心要義就是明晰賦予經營權應有的法律地位和權能。

改革開放之初,在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將土地所有權和承包經營權分設,所有權歸集體,承包經營權歸農戶,極大地調動了億萬農民積極性,有效解決了溫飽問題,農村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現階段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願,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以下簡稱「三權」)分置並行,著力推進農業現代化,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農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創新。「三權分置」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產關系適應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規律,展現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持久活力,有利於明晰土地產權關系,更好地維護農民集體、承包農戶、經營主體的權益;有利於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提高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和資源利用率,推動現代農業發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三權分置」的重要意義,妥善處理「三權」的相互關系,正確運用「三權分置」理論指導改革實踐,不斷探索和豐富「三權分置」的具體實現形式。

㈡ 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怎麼實現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就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三權分置」改革提出實施意見。文件指出「三權分置」改革「有利於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提高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和資源利用率,推動現代農業發展。」關於農業現代化,社會上一直流行著一種觀點,只有賦予和保護農民流轉土地的權利,才能推進土地流轉、實現農業現代化。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實現需要注意一下幾點:

  1. 強化土地承包權的產權強度可能會適得其反

    很多人認為,為促進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必須把農戶承包權做大做實。唯其如此,方能令承包戶放心地流轉土地。受此理念的影響,當前「三權分置」改革的著力點是不斷提高農民承包權的產權強度。一是賦予農民土地流轉的處分權利,二是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將農民的承包權固定在特地的地塊上,三是將承包經營權設置為用益物權。這樣土地承包權實現了從生產經營自主權向用益物權、乃至「准所有權」的重大轉變。在農業經營和土地流轉上,中國農民獲得了與日本農民基本相同的土地權利。
    根據日本的經驗教訓,在土地小規模、分散化佔有條件下,如果強化土地的私人財產權利屬性,會阻礙經營權流轉。我們在農村調查發現,隨著農民的土地權利日益私人財產化,日本土地流轉的困境在我國農村也普遍存在。

    一是土地成為農民的私人財產,農民將土地作為保值增值手段,或者作為「鄉愁」、家產等保留,寧願拋荒也不願意將土地流轉出去。在城市化擴張時期,農民普遍存在征地預期,即使不耕種土地也坐等土地升值。東亞社會農民普遍存在惜土情結,土地不僅僅是純粹是生產要素,還是農民的家產、祖業,還寄託著農民的家鄉觀念。農民即使不願意耕種土地也不一定將土地流轉出去,這使得棄耕撂荒與土地流轉率低並存。2010年日本拋荒耕地面積為39.6萬公頃,佔全國耕地總面積的10%左右。

    二是農民成為「二地主」,憑借其強大的土地承包權利提高土地租金,導致「地租侵蝕利潤」的後果。我們在上海農村調查發現,每畝土地扣除生產成本後的純收益只有1000多元。但當地的土地流轉租金普遍高達800-1000元,甚至有的土地租金達到1500元。某村有土地2700畝,土地租金每畝1000元,由於沒有人願意流入土地,只能由村集體和區農委代為管理。甚至有些農民要求地方政府給其安排工作和提供養老保險,否則其不流轉土地致使所有農民的土地都無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成為一項保護「二地主」收租的權利,而不是保護實際耕種土地的經營者的權利。

    三是農民日益強化的土地權利更加難以整合,阻礙土地集中連片流轉。不同農民流轉土地的意願不同,在流轉意願上,有的農民願意耕種土地,有的農民願意流轉部分土地,有的農民願意流轉全部的土地,有的農民視土地租金高低決定是否流轉土地;在流轉時間上,有的農民願意長期流轉,有的農民願意短期流轉,還有的農民只是季節性流轉。在土地細碎化條件下,農民的流轉意願不同,導致土地分散化流轉。由於土地流轉不集中連片,不少種田大戶因此放棄了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我們在湖北沙洋縣調查發現,趙某在趙村7組流轉土地170畝,涉及到22戶,有2戶不願意流轉。趙某不僅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要依賴村幹部與農民協調各種關系,而且在土地利用過程中與沒有流轉土地的農戶產生了很多糾紛:病蟲害防治不一致,排灌糾紛,機械過田毀苗等。趙某經營1年就放棄了土地流轉,部分土地只能拋荒。

    雖然「三權分置」改革強調落實集體所有權,但日益強化的承包權「所有權」化,客觀上虛化了集體所有權,使農民集體喪失了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中的集體統一經營功能。由於土地小塊佔有,「三權分置」改革強調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利,反而致使農民的流轉權利難以實現。這實際上是陷入「保護農民權利反而損害農民利益」的悖論。並且由於土地承包權做大做強,導致土地租金過高、土地分散化流轉,降低了經營者流入土地的積極性。可以認為,「三權分置」改革以強化承包權為手段,反而架空了集體所有權,僵化了土地經營權。

  2. 落實集體所有權是出路

    我們在農村調查中發現,一些農村地區通過落實集體所有權,發揮集體的資源配置功能,實現了土地的集中連片流轉。以安徽省繁昌縣為例,農民擁有是否進行土地流轉的選擇權,農民集體根據農民的意願配置土地資源。願意耕種土地的農民從集體獲得連片的承包地,農民集體將外出務工農民的土地集中連片流轉出去,外出務工農民獲得土地租金。農民集體每5-10年重新調整一次,重新集結農民流入、流出土地的意願。

    農民的意願和利益並不是一成不變的,例如,對於外出務工的農民而言,重要的不是對特定地塊的承包權利,而是返回農村時繼續耕種土地的權利。繁昌縣的做法是根據農民的不同意願以不同的方式實現農民的土地承包權,這種靈活性與農民需求的差異性和變動性相匹配。需要耕種土地的農民可以獲得集中連片的承包地,並且在需要進行土地流轉時候可以將土地流轉出去。外出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價值化,可以獲得土地租金,並且以後返回農村時可以繼續耕種承包地。

    經營者可以獲得三個方面的好處,從而真正激活了土地經營權。一是經營者只需要與村集體談判,不需要與幾十上百個甚至上千個農民談判,從而降低了土地流轉的交易成本。二是集體統籌資源配置,解決了農民土地流轉差異性導致的土地流轉分散化和「插花地」問題,經營者可以獲得集中連片的土地。三是土地流轉期限為5-10年,穩定了經營者的生產預期。在分散化土地流轉階段,繁昌縣一個家庭農場只能經營50畝左右的土地。這既是由於家庭農場主無法與數量眾多的農民談判,獲得足夠數量的土地,更主要的原因是土地流轉不集中連片限制了農業經營規模。在集中化土地流轉階段,繁昌縣家庭農場的土地經營面積一般在100-300畝之間。

    這種土地流轉模式的核心在於真正有效落實了集體所有權配置土地資源的權能,最大限度地實現了土地承包者的利益,激發了土地經營者的積極性。這種土地流轉模式實現了公平與效率的有機統一。土地承包權根據公平原則分配,農民有耕種土地的權利,外出務工農民不耕種土地可以獲得土地租金,實現了土地的公平分配和農村社會的穩定。土地經營權按照效率原則分配,農民集體通過市場化方式將農民不願意耕種的土地流轉給規模經營者,促進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土地集體所有制可以很容易地解決人地分離問題,在農村人口沒有完全非農化轉移的條件下可以實現土地集中連片流轉。

    農民集體配置土地資源的合法性在於,我國採取土地集體所有制,土地是集體的公共生產資料,而不是農民的私人財產,集體可以根據農民的需求配置土地資源。相反,日本採取土地私有制,村莊共同體或者村社沒有配置土地資源的權利,細碎化的土地資源難以有效整合,以分散農民為主體流轉土地難以擴大土地經營規模。
    根據日本的經驗教訓,在土地細碎化且農民具有惜土情結的條件下,不斷強化農民的土地權利,可能會適得其反。繁昌的經驗實踐表明,發揮集體的土地資源配置功能,實現土地的集中連片流轉,可以更好地實現土地承包者和經營者的權利。「三權分置」改革應警惕走入「日本陷阱」,其改革目標的實現取決於如何真正有效地落實集體所有權及其土地資源配置功能。


㈢ 我是新手,三權如何開展測量工作,請教各位了!

這個工作要分開來做的,看三權分別需要什麼精度的測量!就我而言,我做過很多土地勘測定界工作,勘測定界的界址點精度都是要求5CM的!5公分是什麼概念,就是說1:500大比例尺測量的理論精度!但實際運作不是這樣的,舉例說之:集體土地的分解往往是非常難以到達的山脊、溝谷、河道中心。。。你怎麼測?精度要求也沒有那麼高,一般都是RTK解決!

㈣ 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怎麼實現

推進「三權分置」這種重大的理論創新,意味著一系列政策改革和法律修訂要同步進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部長葉興慶表示,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都會進一步推進,與之相關的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等法律修改有望加快。
針對「三權分置」的重點,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撰文稱,這項改革重在放活經營權。經營權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是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前提,獨立的經營權體現了農業生產的要素功能。他表示,「三權分置」下經營權流轉以及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自給自足生產的農戶和兼業農戶必將大量減少,而以提供商品農產品、實現效益最大化為目標的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和農業企業為代表的「新農民」將不斷成長發育,隨之將大幅度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這是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基礎和方向。

據了解,目前全國三分之一的土地已經流轉,全國2.3億戶承包土地的農民中,6600萬戶或多或少地流轉了土地。此外,自去年8月份國務院正式啟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以來,目前已經有近300個縣級行政區開展了相關試點。這些都是放活農地經營權已經取得的重要成績。
實際上,除了放活經營權,農地承包權的政策制度接下來也面臨重大調整。自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度,1984年提出承包期15年不變,到1993年又提出15年到期之後再延長30年不變。這意味著,現行土地承包關系普遍將於2030年或2033年到期。目前,適時就二輪承包期滿後耕地延包辦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內容提出具體方案,也都已經排上政府的工作日程。
據悉,雖然農戶土地承包權重在穩定,但是隨著目前國內部分地區針對土地承包權改革的探索進入深水區,針對部分地區撂荒嚴重的問題,土地承包權的有償退出也零星開始出現了試點。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巴南區委書記李建春表示,巴南農戶正在嘗試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內的四項權利自願有償退出,引發關注。記者日前在巴南區采訪獲悉,巴南區利用重慶主城九區納入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的契機,探索了「八步工作法」,主要是先確定前期投資業主,限定試點區域;再徵求農戶意見,由農戶與業主協商達成退出補償協議條款,業主出資對農戶予以補償,農戶將土地權利退還給集體組織,再由村集體將其流轉給業主;三方簽訂協議。據了解,目前巴南區天星寺鎮芙蓉村學堂堡社已有7戶農民自願退出,實現直接財產性收入375萬元。

綠滿家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毛良模是首批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退出的業主方,也是土生土長的原芙蓉村村民,他告訴記者,「每次回老家,看見大片的耕地撂荒,都很心疼。有了點錢,就把大夥手裡的地流轉過來,自己耕種。但是單純種地總是虧損,後來就想發展旅遊業、養殖業把產業鏈拉長。可是流轉過來的土地,剩餘年限只有十多年,農民考慮十幾年後接收土地時會比較麻煩,不許我們整治。」
據悉,毛良模現在最擔心的是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證,畢竟當前尚無明確的法律條款可以保障業主權益。

㈤ 「三權」抵押貸款瓶頸在哪

但也發現有一些問題制約著「三權」抵押貸款的推廣。
沂南縣已在11個鄉鎮建立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試點之初,沂南聯社與當地政府一起進行調查摸底,幫助他們實現土地和房屋真正「身份合法」,達到「物有所歸,權有所屬」,為今後的評級授信工作和信貸投放提供了詳實的依據。
面臨的主要問題。1、立法上的限制和沖突。這是目前農村「三權」抵押所面臨的最大的法律問題。目前,無論是作為民事基本法的民法通則,還是與農村三權相關的土地管理法、擔保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大都未明確規定農村三權可以進行抵押或是通過抵押方式進行流轉,更多的是隱含的限制或禁止。
3、抵押登記手續辦理難。辦理「三權」抵押貸款需要到房管部門、土地管理等部門辦理相關的抵押登記,出具「他項權證」後,抵押擔保手續才具有法律效力。而目前沂南聯社辦理的幾筆「三權」抵押貸款業務均未辦理「他項權證」,因為,目前「三權」抵押貸款業務基本都是村民的小額信貸需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需要支付幾百元的手續費,無疑增加了貸款的成本。
4、「三權」資產處置變現難。一旦「三權」抵押貸款形成不良,「三權」資產處置變現將面臨諸多的困難。
為此建議,解決「三權」抵押的法律風險。對「三權」抵押的合法性進行明確,同時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合理確認「三權」抵押的有效性,保障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簡化「三權」評估及登記手續。建議對小額貸款抵押物價值認定不需要專業評估機構,可由借貸雙方協商認定。對抵押登記由農委、國土房管局和林業局委託鄉鎮合署辦理,免收抵押登記手續費,盡量為「三權」抵押貸款業務的推廣開辟「綠色通道」;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是核心。農村資產能否抵押關鍵在於抵押品是否有價值、有市場,建議抓緊出台「三權」流轉規范性文件,使流轉有章可循;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出台農村產權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合理採取稅收減免措施;積極發揮財政支撐作用,分別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房、林權抵押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對「三權」抵押貸款免徵營業稅,對金融機構因開展「三權」抵押貸款產生的損失進行補償,給金融機構大膽開展此項業務吃上「定心丸」。 (岳龍傳 尹曉斌)

㈥ 什麼是農村「三權」抵押融資

三權」抵押貸款是農戶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房屋權和林權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
開展農村「三權」抵押貸款對於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盤活農村資源,解決農村融資瓶頸,促進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設立貸款基金,規避貸款風險

首先要調動金融機構的積極性,讓金融機構「不畏貸」「想貸」「積極貸」。努力與政府溝通,希望由政府出資設立「農村信貸風險代償基金」,由政府承諾按照貸款本金的一定比例設立代償基金,在出現壞賬時予以一定比例的政府補償,分擔銀行信貸風險。即當農民貸款出現損失並經確認後,由銀行和代償基金按比例分擔損失。還可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引入擔保或保險機構,構建「代償基金+銀行+擔保(保險)」風險共擔體,進一步分散信貸風險。讓金融機構放下「前怕狼,後怕虎」的思想負擔,由「畏貸」轉變為「積極貸」,真正達到緩解農村產業融資難的目的。

(二)建立有效的土地評估機構和確權管理機構

建議由政府部門牽頭,投資成立「農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為農村「三權」抵押融資提供評估服務,簡化環節簡化手續,對農村土地進行快速權威評估。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由銀行、財政、農辦、房管、國土、規劃、法院等部門組成的農村「三權」抵押貸款領導小組,制訂具體的操作辦法和流程,明確房產、土地部門負責房產、土地確權辦證和抵押登記。

(三)加大此類產權流轉市場建設

各鎮成立土地流轉中心,保證區域范圍內產權流轉並負責土地承包確權辦證和質押登記。用於貸款抵押的農村住房,經農村住房抵押和流轉的書面承諾後,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之後,當債務人確實無力償還債務時,其用於抵押的房產可以在本市一定范圍內流轉變現,由此促進銀行對農村「三權」抵押貸款的推行。隨著一系列舉措的出台,推動農村集團土地房產及承包地經營權的市場流轉,使此類產權能夠正常在本市轄區內流轉交易,將農村此類睡眠資產盤活。

(四)加大宣傳,消除顧慮

針對多數農戶「怕貸」的思想,建議不斷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特別要加大「三權」抵押貸款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普及農村土地和房屋產權的改革制度。可以開展「三權」抵押政策「進村入鄉」活動,力求將政策講明說透,讓農戶貸得安心,用得放心。

總之,「三權」抵押貸款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工程,它在帶動農戶增收致富,拉動現代高效農業發展,促進新農村建設、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推動小康社會建設,維護金融秩序、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均具有積極意義。

㈦ 如何提高新增貸款質量



一、轉變經營管理理念,由貸款管理向風險管理轉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貸款風險分析、控制與防範機制。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的本質是對信貸風險的管控。首先,要建立風險預判機制和「風險提示牌」制度,對信貸操作流程中可能出現的和已經出現的風險點逐條列明,做到早預判、早發現、早預防、早規范。同時,對重點區域設立「風險提示牌」,及時提醒信貸人員注意操作中的風險隱患,以便能夠迅速進行風險的識別、衡量、防範、處置。其次,根據客戶的財務狀況、還款能力、償債能力、還款意願、信用狀況、履約程度等基本要素,建立貸款客戶風險監測平台,提升風險預警能力,並根據借款人的實際情況作出實時的調整,動態監控借款人的風險級別,為農村信用社提升信貸資產監測能力、保全信貸資產提供依據。第三,建立獨立的風險管控部門和風險監測隊伍,其主要職責就是對信貸業務操作流程中的風險點進行逐條分析、估算,計算每一個風險點的風險損失率、風險發生率等,並據此對各風險點進行排隊,提醒信貸人員注意風險損失率和風險發生率均較高的隱患,提出自己合理化的防範建議,確保防患於未然。第四,強化風險細化、量化管理,依託風險監測台賬,加強對借款客戶風險因素的收集,建立每一個客戶的風險管理檔案,作為信貸人員判斷借款客戶的風險等級水平的依據,繼而確定合理的信用等級、利率水平、借款期限等,在源頭上控制貸款風險,確保信貸資金的安全性和效益型。
二、建立完善的信貸人員「進出」機制,始終保持信貸隊伍的高效性、專業化,切實提升信貸人員整體素質。信貸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繫到農村信用社新增貸款質量的好壞,其具備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是農村信用社提高信貸業務市場競爭力、加快業務創新的重要舉措之一。首先,要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競爭有序的信貸隊伍,優先選拔文化層次強、整體素質高、相對年輕化的人員,特別是近幾年新進大學生,充實到信貸崗位鍛煉,提升年輕員工的實踐經驗,始終保持信貸隊伍不斷能夠補充新的血液,促使其向年輕化、專業化、高效化方向發展。其次,堅決執行輪崗制度,輪崗不僅包括信貸人員之間相互交流,更重要的是內外勤的輪換,擴充信貸人員的知識面,徹底改變信貸人員「內外」知識割裂現狀,促使信貸人員「內外」兼修,及時了解所有業務的操作風險點,打造一支更具知識性、專業化、風險意識的信貸隊伍。第三,不斷強化對信貸人員的培訓,通過建立更加完善的培訓機制,從培訓流程、對象、內容、考核等方面不斷規范,保持信貸人員文化層次、知識水平、實踐經驗、交流鍛煉等各項工作的持續有效開展,重點培育信貸人員貸款經營的理念、業務創新的意識、市場營銷的手段、查找風險的能力。第四,信貸人員自身也要不斷加強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和防範風險的能力,每個信貸人員要樹立主動學習、「我要學習」的理念,不斷豐富個人綜合知識面,才能把控信貸風險和開拓市場有機結合,開創信貸工作新的局面。
三、堅持審慎經營的原則,嚴格選擇貸款客戶,加強對借款人的監督和檢查,及時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狀況,防控風險的出現。借款客戶的選擇是提升新增貸款質量的關鍵,只有選擇那些資信狀況良好、具備發展潛力的優質客戶,才能有力提升農村信用社新增貸款質量。首先,要學會如何了解客戶,通常信貸人員了解客戶要經過貸款面談、信用調查、財務分析等三個階段,再輔以對客戶所在行業、市場前景的分析,從而確定客戶是否符合農村信用社的信貸申請條件。其次,及時關注借款人的生產經營狀態,通過對其資金賬戶的變動、財務報表的編報,掌握借款客戶的發展動態,判斷其能否按時結息、按期歸還貸款,一旦發現風險隱患的存在,及早採取應對和保全措施,如增加擔保、提前收回等,防止借款人將風險轉嫁給信用社。
四、持續優化信貸結構,扎實做好信用工程,確保信貸資金的投放張弛有度。信貸結構的不斷優化是農村信用社適應縣域經濟發展,不管提升新增貸款質量的必要手段,是農村信用社不斷穩健經營、穩步發展的重要舉措。首先,要對縣域經濟的發展現狀進行必要的分析,提出合理的信貸品種投放配比,既能達到支持縣域經濟不斷為其輸送血液的目的,又能保持農村信用社良好經營,達到良性互動、實現全面雙贏。其次,在現有信貸投放額度范圍之內,持續增加信貸支農資金,不斷做大做強有第二還款來源地貸款,有條件地逐步壓縮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的比重,積極開辦多種形式的抵質押貸款。第三,做實做細信用工程,信用工程作為一項富民工程、為民工程,只有做細做實做強才能鞏固擴大農村市場,才能使農村信用社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各基層信用社要及時成立信用評定小組,結合所轄村信用初評小組,保障了信用工程建設的整體推進。
五、嚴格執行「貸款三查」制度,切實做到「五崗」分設,「三權」分立,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規范信貸操作流程,杜絕違規操作的存在。首先,貸款「三查」制度是農村信用社開展信貸業務的基礎,必須嚴格執行,通過實施貸款「三查」,有利於貸款人較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經營狀況以及貸款的風險情況,及時發現風險隱患,採取相應風險防範和控制措施,保障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安全。其次,要嚴格實行「五崗」 制,切實做到「三權」分立,信貸「五崗」,即調查崗、審查崗、審批崗、檢查崗、審計崗,是農村信用社辦理信貸業務的崗位設置,而「三權」,即審、貸、查,是農村信用社辦理信貸業務的操作流程,明確規定,凡新發放的貸款,不論金額大小必須實行五崗操作,通過審、貸、查環節方能發放,違者追究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五崗分設和三權分立,形成了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有效機制,增加貸款透明度,確保新增貸款質量。
六、建立到期貸款提示制度,完善考核追究機制,把新增貸款質量納入績效考核,從而引導信貸人員重視新增貸款質量。第一,要建立貸款到期提示制度,月初對本月到期貸款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到各基層信用社,督導客戶經理按時收回貸款,對確實清收有困難的要及時採取保全措施。第二,增加新增貸款質量考核指標,對基層農村信用社考核要強化對到期貸款收回率指標、到期貸款利息收回率、新增貸款不良率指標等考核。第三,嚴格考核問責力度。對新增貸款質量的考核既要考核到期貸款收回率,更要考核新增貸款不良率,對新增貸款形成不良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及時下達清收目標,完不成目標的不提拔、不晉級,切實加大對新增貸款質量的考核力度。

㈧ 如何開展三權抵押貸款

人民網北京3月6日電 (記者李彤)近日,銀監會印發《關於做好2014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表示要通過堅持試點先行,慎重穩妥開展「三權」抵押融資。
《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銀監會、國家林業局《關於林權抵押貸款的實施意見》,探索創新林權抵押業務品種,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不斷加大對林業發展的有效信貸投入。
按照中央關於「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和「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要求,慎重穩妥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融資試點,發揮其在信貸融資方面的作用。

這涉及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重點支持在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程度較高地區,探索開展相應的抵押貸款試點,豐富「三農」貸款增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二是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操作過程中要注重做到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三是要結合抵押業務特點,探索融資模式,創新融資產品,完善業務流程。四是注重貸後管理和風險評估,密切跟蹤抵押資產狀況,加強貸後管理,做好貸款風險評估和動態監測。五是加強與地方政府的協調配合,積極推動建立「三權」確權登記、評估流轉以及融資風險分擔和政策支持機制。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三權」抵押融資有助於緩解農民貸款難問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結合「三農」發展特點,創新多樣化的抵押擔保模式,大力拓展抵押擔保物范圍,因地制宜推廣多種抵押貸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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