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是否會影響貸款嗎
影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要綜合計算才可以確定的。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計算方法如下:
按還貸能力計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房屋價格計算公式,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賬戶余額,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最高限額,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⑵ 用公積金貸款後,不用公積金還款,公積金余額能取出來嗎
你的提問我理解是:你使用公積金貸款,一般貸款後會轉到一家商業銀行開一個賬戶,你每月向這個商業銀行賬戶存一定金額的錢就代表你還款了,所以你認為不是用公積金在還款是不是?
如果我理解得不錯的話,你的公積金是可以支取出余額的,只要你還沒有還清銀行貸款,每個月都可以支取你公積金余額10元的整數倍金額(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幫你辦理每月定時轉賬到你的指定建設銀行賬戶內,但要收取大約3元/月的手續費),你也可以每半年或一年去支取一次的。
支取時需提供:1.身份證原件
2.公積金存摺或卡
3.還款存摺列印到最新的還款記錄(如果是卡的話需要列印還款記錄請單)4.貸款合同
5.填寫公積金提取申請單(該單在公積金管理中心拿)
⑶ 關於公積金余額提取,余額不能用做首付,那首付完了之後怎麼使用
公積金提取的原則是先支付,後支取,不管你有沒有辦公積金貸款或者商業貸款,交了首付就能憑購房合同、首付收據等材料支取公積金。你公積金卡里的余額是你的,但你不能隨意支配。
如果一個人貸的額度夠了,可以不用兩個人貸款(但作為一個家庭,另一人將來公積金貸款算第二次),不過一個人還是兩個人,都可以支取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
⑷ 取出公積金賬戶的余額到底影不影響貸款
影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要綜合計算才可以確定的。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計算方法如下:
按還貸能力計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房屋價格計算公式,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賬戶余額,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最高限額,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⑸ 在不貸款的情況下能取出公積金余額嗎
看下公積金提取方式http://ke..com/link?url=bP_j2RFGBK0zWceq
⑹ 提取過公積金余額,必須一年後才能用公積金貸款嗎
有的,規定寫著因人為非購房提取公積金需滿一個自然後方可做買房用途·
望採納··
⑺ 我買房不用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可以。根據《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辦事指南》,這種情況屬於購房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證明材料:
1、各種提取情形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問題一覽表》規定執行。證明材料不齊全、不一致的,不能辦理提取;能夠提供其他已購房證明材料替代的,應向國管分中心提出申請。
購房未貸款提取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沒有特別說明的均為原件及復印件1份):
(1)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需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2)危改回遷房:需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3)二手房:需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4)公有住宅樓房:需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2、職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後提取時,持有《提取記錄單》的,只提供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即可。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還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和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原件。
(7)提取公積金余額不用貸款擴展閱讀
資金支付方式
(一)住房公積金各類提取應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個人儲蓄賬戶(在建設銀行網點開戶的,需是建設銀行卡、折),並由銀行經辦網點負責身份證號校驗。
(二)因特殊情況,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本人同意,即職工需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簽名,國管分中心審批同意後,銀行經辦網點負責審核單位所提供結算賬戶,該賬戶必須為單位登記或核定時提供的、已在系統中備案的單位結算賬戶,才能辦理轉賬提取,且單位應承擔足額支付給個人的責任。
住房公積金委託提取有關規定
在建行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並且貸款無逾期的中央國家機關職工,經其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向委託貸款經辦銀行申請,由經辦銀行定期從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住房公積金,劃入職工還貸儲蓄賬戶用於歸還貸款本息。職工申請和辦理的具體操作按中心有關規定執行。
⑻ 不用公積金貸款,公積金里的錢可以提取出來當首付嗎
可以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8、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