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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機制

發布時間:2021-07-13 11:35:47

Ⅰ 河北省教育廳等關於推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及規范貸款操作程序的通知的內容

一、各地要加大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宣傳力度。要通過當地新聞媒體及學生原畢業中學,採取多種形式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廣泛宣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要讓貸款學生都能夠及時了解助學貸款條件、貸款程序及還貸要求等。
二、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各市(縣、區)要做到工作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今年是按新政策發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第一年,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好國家和省相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貸款發放工作。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要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入學前戶籍為轄區內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並提供給縣級聯社。縣(市、區)農村信用社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經濟困難學生都要「應貸盡貸」。信貸人員如按規章制度辦理貸款,盡職盡責,生源地助學貸款出現風險後將免予追究其責任。如果違規操作,失職瀆職,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三、充分利用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網路軟體。省教育廳已對教育系統市、縣(區)管理人員進行了培訓,省聯社各辦事處,石家莊、滄州、衡水市聯社要盡快對各縣級聯社人員進行培訓,掌握新軟體網路功能,熟悉操作流程,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在資料齊全、符合貸款條件的情況下,縣級聯社在受理學生貸款申請表15個工作日內要完成貸款審批工作。各縣(區)資助中心在接到高校回執5個工作日內完成回執的錄入工作,以確保將學生貸款信息准確無誤地提供給縣級聯社。
四、按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從今年起,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全部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軟體中上報。每季末月的20日各縣級聯社將本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所應付利息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收到縣聯社上報貼息數據後一個工作日內撥付各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收到省貼息後一個工作日內將貼息撥付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在3個工作日內將貼息撥付各縣級聯社。各市教育局在收到省級撥款時,將蓋有市教育局及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公章的本市貼息匯總表(紙質)報到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年12月10日前,縣級聯社將本縣當年貸款金額及貼息全部錄入生源地信用助學管理系統,並核對清本年帳目後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各縣上報信息後5個工作日將風險金撥付省信用聯社。省聯社在5個工作日後將風險金撥付各縣級聯社。貼息資金及風險金的快捷撥付程序要求各市教育局做好每年貼息及風險金的預算,保證每年的貼息和風險金足額、及時到位。縣級聯社每季接到貼息資金後要在生源地信息系統貼息資金是否到位項目中進行確認。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各縣的確認信息對貼息資金不到位的市進行通報,並查明原因,督促資金及時到位。
今年10月份以前的貼息仍按原來渠道報送,各市要在新的貼息方式報送前將已發生的貼息全部補撥到位,請各市抓緊時間清理上報。
五、及時錄入以前貸款信息。因原來單機版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錄入錯誤較多,導致漏報、重報現象嚴重。今年10月底本年度貸款發放結束後,各縣將以前貸款核對清楚,將核對後的學生基表輸入新的生源地信息系統中,要確保數字准確。各縣資助中心要配合當地縣級聯社進行數字移植工作,確保年底貼息和風險金的核對、撥付到位。
六、統一貸款發放時間。每年7月15日到10月底為集中發放時間,其它時間不再受理。
七、切實加強學生畢業後的信息聯系及及貸款回收工作。各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將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不僅要管為學生申請貸款,還要管為農村信用社追索貸款,力爭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違約率降到最底。從根本上促使生源地助學信用貸款長期健康發展。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一項利民工程,各地教育系統、農村信用社系統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完善政策,強化措施,明確責任,扎實工作,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做好,做出成效。貸款發放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向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省聯社進行反饋。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Ⅱ 關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資料(重慶)

我媽在那兒工作,她剛剛告訴我的一些資料,希望能解決你的問題。一、認真組織2010年秋季助學貸款申請受理工作 在2010年4月底前,按《重慶市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辦法》(渝財教〔2009〕45號)要求,各區縣負責組織本地區內高中學校當年高考新生的預申請工作;各普通高校負責完成本校在校學生首次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資格認定工作(具體操作辦法見渝教財〔2008〕46號)。 當年高考新生的預申請材料由各高中學校匯總後並負責寄送至生源地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各高校負責將本校首次申請生源地的資格認定材料審核後交學生本人,由貸款學生在辦理貸款申請手續時提交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各區縣資助中心應根據預申請和往年貸款情況,認真做好貸款需求測算,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年度貼息和風險補償金預算。 7月中旬,各區縣可直接辦理和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並認真做好貸前受理的前期工作,具體工作時間安排見附件1。 二、認真做好提前還款相關工作 按照《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開行發〔2008〕271號)規定,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是開行固定提前還款日。各區縣資助中心對申請提請還款者,請於7月1日前將還款申請書、提前還款申請匯總表等資料報開行市分行審核;7月10日前,應根據審核結果,將提前還款資金從學生賬戶扣轉至縣資助中心賬戶,再由縣資助中心賬戶劃入開行市分行賬戶。 三、已獲得貸款學生2010年合同續簽問題 自2008年秋季學期以來,貸款學生是按「一年一簽」模式簽訂的貸款合同,為方便群眾,簡化手續,借款學生和家長可憑已簽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證前往區縣資助中心填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不需鄉鎮或居委會簽章)後,直接續簽2010年貸款合同。如學生(或其家長)本人因故不能返回家鄉,可由其出具《授權委託書》(見附件2)後,授權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 四、切實做好貸款發放和貸後管理工作 (一)規范貸前審查程序 每年7-9月,是生源地貸款辦理的高峰期。各區縣、各高校應本著「應貸盡貸、簡化程序、方便群眾、防範風險」的原則,提前做好應急預案,於5月底前報送市教育貸款中心和開行市分行備案。同時,各區縣應嚴格按國家和市相關政策規定和《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檔案管理實施細則》要求,切實履行貸前審查職責,精心指導貸款學生和家長填報貸款資料,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准確性。 (二)強化生源地貸款合同《回執》管理工作 《生源地貸款合同回執》(以下簡稱《回執》)是國家開發銀行審核貸款材料的必備資料之一。各高校應在「綠色通道」工作程序中,明確規定各部門的職責,進一步細化《回執》收集、匯總和向區縣資助中心統一寄送等工作內容。在規定時限前,如高校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向區縣資助中心寄送《回執》,將視為學校已對該生給予了免除學費資助,國家開發銀行將不再批准該生貸款。 (三)切實做好貸款風險防範 在生源地貸款畢業生離校前,各高校應積極配合區縣資助中心,組織借款學生完成債務確認手續後,分別寄送各區縣資助中心。各區縣資助中心應建立健全貸後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與借款畢業生和共同借款人的信息溝通機制,認真做好貸款催收相關記錄,積極配合開行市分行切實做好風險防範工作,深入推進此項工作的健康、持續發展。 五、其他 2010年6月至9月期間,開行市分行與市貸款管理中心將組成聯合調研組,赴部分區縣資助中心對受助學生資格認定、貸前調查、貸款資料審查、檔案管理及日常業務工作等方面進行評估(考察評估的區縣和時間另行通知),並將結果納入本年度區縣資助中心業務考核內容。 各區縣資助中心要及時將提前還款、貸款辦理、年終還款等信息錄入it系統,做好系統數據維護。 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市教育貸款管理中心、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分行聯系。 市教委聯系人:胡志銘、付桂玲;電話:略; 國家開發銀行行市分行聯系人:張可、仲文弟;聯系電話:略。 附件: 1.2010年重慶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進程及時間安排 2.授權委託書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國家開發銀行重慶市分行

Ⅲ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什麼區別

區別如下:
1
申請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直接向學生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貸款申請(通常為教育局;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國家助學貸款直接向本校的學生資助部門申請。
2
貸款發放機構: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發放機構多為國家開發銀行的各地分支機構,也有地方銀行的參與(如黑龍江省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機構為哈爾濱銀行)。而國家助學貸款則由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在全國學生資助中心招投標中標的銀行中選擇一家銀行發放。
3
還款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要用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信息辦理手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聯合借款人,由雙方共同還款。(具體以當地金融機構當年的規定為准)
國家助學貸款需要在高校申請。申請時是以個人名義申請的,所以還款人是本人。
4
是否經由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銀行直接面向學生,屬於信用貸款,不需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國家開發銀行發放的貸款需學校每年在網上進行學年鑒定,並由學校出具未在學校貸款的證明才能回鄉申請下一學年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一般每學年申請一次),其他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是否需要學校配合出具相關證明根據該金融機構當年政策確定。
國家助學貸款由學校負責聯絡合作銀行前往高校進行政策宣講,學校一般會組織銀行、貸款簽約學生雙方集中辦理貸款申請手續。
貸款年限:國家開發銀行辦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一學年一貸,部分金融機構辦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可一貸多個學年。國家助學貸款一般可一貸多個學年,學生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如選擇一貸四年或一貸三年等。
5
成功率: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屬實,一般都能獲得貸款,具體以金融機構當年貸款政策為准。
6
申請金額(無區別):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下同)每人每學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8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學年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
7
貸款期限(無區別):7月15日,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印發《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今後,國家助學貸款最長期限從14年延長至20年,還本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整。
8
還款利率(無區別):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借款學生在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借款學生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繼續貼息。
9
國家助學貸款救助政策(無區別):按照教育部等部門的要求,對於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經濟收入特別低的畢業借款學生,如確實無法按期限還貸款,可向經辦機構提出救助申請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經辦機構核實後,可啟動救助機制為其代償應還本息。
學制(以前有區別,現在無區別):原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為學制加6年、最長不超過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0年、最長不超過14年,依據新政策統一調整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借款學生畢業或終止學業時,應與經辦機構確認還款計劃,還款期限按雙方簽署的合同執行。

Ⅳ 高校國家助學貸款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什麼區別

1、申請機構不同:

國家助學貸款直接向本校的學生資助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直接向學生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貸款申請(通常為教育局;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2、貸款發放機構不同: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發放機構多為國家開發銀行的各地分支機構,也有地方銀行的參與(如黑龍江省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機構為哈爾濱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則由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在全國學生資助中心招投標中標的銀行中選擇一家銀行發放。

3、發放形式不同:

國家助學貸款:一次申請、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但銀行要分年發放;此外,繼續攻讀學位的學生還可在就讀高校再申請一筆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即如果每年都需要生源地助學貸款,則每年都需要申請。

4、還款人不同:

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償還,畢業後前三年內可自主選擇最長3年的還款寬期限,期間只需償還貸款利息,寬限期結束後按月或季償還貸款本金及利;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與家長共同負擔本息。

5、貸款年限:

國家開發銀行辦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一學年一貸,部分金融機構辦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可一貸多個學年。國家助學貸款一般可一貸多個學年,學生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如選擇一貸四年或一貸三年等。

(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機制擴展閱讀:

一、國家助學貸款的違約後果

1、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採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3、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特別提醒

1、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2、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3、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4、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5、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Ⅳ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貸款辦理時間原則上是寒假、暑假。
個人攜帶相關材料,回家庭所在地的鎮農村信用合作社辦理貸款,合同簽定後,農信社通過銀行匯款,學生將匯款憑證帶回學校確認(與學校收到的憑證核對),轉為學校收費。
准備的材料:
1、助學貸款申請表;
2、助學貸款調查表;
3、助學貸款審批表;
4、借款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
5、山東省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習證明(一式三份);
6、助學貸款劃款委託授權書。
貸款學生的畢業處理
借款學生畢業時,需進行還款確認或展期。
1、正常畢業學生辦理還款確認手續(還清貸款學生可不辦)
填寫「助學貸款還款計劃確認書」(一式三份)
2、升學(考研或專升本)辦理展期
填寫「助學貸款展期證明」(一式四份)
3、畢業生信息採集、上報
使用國家助學貸款學生信息管理辦公系統軟體進行信息採集
1、本表用藍黑墨水填寫,字跡工整、清楚,無塗改,內容填寫完整,書寫格式符合要求,各類信息真實准確。 2、凡標有「*」的數據項為必填項。 3、申請類型:高校在校生填「在校生申請」;今年高考錄取新生填「新生申請」。 4、戶籍所在地:借款學生進入高校前,戶口簿上登記的地址。戶籍在城鎮的從市寫到門牌號,戶籍在農村的從市寫到社。借款學生戶籍所在地應與資助中心所在地一致;借款人必須是已被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職業學院正式錄取,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學生;借款學生家庭確實為經濟困難家庭,借款學生需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
5、現詳細住址:借款學生進入高校前居住地(注意:「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如,某人戶籍在江漢區,但居住地卻可能在江岸區)。
6、畢業中學、郵政編碼:新生填寫高中畢業所在中學的名稱(請寫全稱——學校公章上的名稱)及該中學所在地的郵政編碼;高校在校生不填寫。
7、宿舍電話:高校在校生填寫;新生不填寫。區號和電話號碼間不加下劃線或橫線,如02788888888(027為區號,88888888為電話號碼)。
8、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選擇順序是:父親——母親——近親屬——其他。原則上由父親作為共同借款人,父親不在家由母親作為共同借款人,父母均不在家的,由其父母親委託(應提供書面委託書)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並與借款人一道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孤兒由其監護人或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並與借款人一道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與借款人關系:在「父、母、近親屬、其他」4個選項中,選填正確的選項。
9、共同借款人「戶籍所在地」、「家庭詳細地址」:其填寫要求與第4、第5一致。
10、高校名稱:嚴格按錄取通知書上面學校公章的內容填寫。
專業:嚴格按照錄取通知書上面通知的內容填寫。
11、年級:填寫今年秋季將要就讀的年終。新生填「1」,在校大學生=已經在高校就讀的年限+1,如:已經讀了2年,則填「2+1=3」。
12、學制:填小寫數字。如:四年制填4
13、「學校類別1」、「學校類別2」:在所屬類別前的「□」中打「√」。
14、申貸原因:在選項前的「□」中打「√」。
15、詳細原因:對申貸原因所選項目作詳細說明。
16、貸款金額:1000—6000元之間的整百整千數(原則上為學費與住宿費之和,家庭特別困難的,申請貸款金額可以高於學費與住宿費之和,但不能高於6000元)。
17、申請期限:指貸款年限,最長14年。計算方法:新生=學制+10(計算結果大於14的填寫14);
高校在校生=學制—已讀年限+10(計算結果大於14的填寫14)。
註:上述方法計算出來的年限為貸款允許的最長年限,你可以在最長年限內選擇較短的年限。
18、申請學年:如2008年申請的學生填:2008至2009學年;
19、高校要求報到日期:錄取通知書規定的報到日期。
20、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審查意見,須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21、本表一式兩份,經辦資助中心存一份,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存一份,由經辦資助中心統一發放管理。

Ⅵ 研究生怎樣從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從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程序:
1、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2、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3、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4、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5、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展期。

Ⅶ 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是否已啟動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期,高校錄取通知書陸續發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也已經啟動。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發放、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享受國家財政風險補償和貼息政策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迄今已走過十年,每年幫助三百多萬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解決上學難題。

教育部指出,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在讀期間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學制加13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0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讀及畢業後3年期間為還本寬限期,還本寬限期結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根據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Ⅷ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過程中主要存在哪些問題和困難

你是主管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工作人員嗎?還是想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這個問題有點像工作總結啊!作為工作總結的話,問題有:
1.流程問題:包括申請、展期、還款等環節,學生應該與哪些部門取得聯系。相對於高校里的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了解的信息較少,出現特殊情況不知如何處理,向哪裡咨詢,也因此可能導致後續的信用問題
2.畢業後還款的信用問題:催繳方式不夠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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