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賣房子別人幫助還貸款,並且當天過戶,我還需要找擔保人嗎
擔保人把房子過戶給兒子,以此來逃避擔保責任是不可取的。
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將名下資產轉移,債務人可以通過訴訟手段追回。
2. 按揭買房子 房產證上是不是必須要寫擔保人的名字
產權 必須寫你的名字 的 不然這套房就是別人的了 還有如果當時你沒做公證給他 他沒權幫你辦理手續的 現在建意 快點跟他到國土 局將產權的名字更改過來 不然麻煩大了 他把房子賣了你都沒辦法的 至於後來的事都不是最急的 現在最重要的是將產權更改回你的名字 請採納 現在說什麼都沒用 產權已經是他人的了 最急的是將產權過戶到你名下 說其它的都沒用 先過完戶 在來找誰責任吧 現在不是爭誰對誰錯的時候 望採納
3. 二手房抵押房產證後,因為戶口問題,將房產證過戶給貸款擔保人。前戶主需要於擔保人寫協議證明房產所有權
不用協議,去公證部門取得一份長期授權書。內容是前戶主可以全權代替擔保人處置該項房產,期限為永久。這樣,前戶主想什麼時候過戶就什麼時候過戶,不必要擔保人出面。但期限一定要搞清,說明。
4. 還在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1、還貸房為什麼不能買賣,因為目前還沒有政策依據。表面來看,房子的二次交易,只要將購房合同或房屋產權證、抵押合同變更一下就行了,實際上事情沒那麼簡單,它牽扯到許多手續和政策問題。首先,購房人與開發商要簽訂購房合同;貸款時要與銀行簽訂貸款抵押合同,然後到房管部門進行貸款抵押登記,得到一張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如果在貸款還清之前就發放了房屋產權證,那麼產權證上還要有還款情況的說明。
2、如果貸款還清之前進行房屋的買賣,則涉及以上五個文本的人名變更問題。
首先,根據房地產法,購房合同是不能變更的;其次,從銀行角度,如果貸款是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那麼在貸款還清之前,貸款人是沒有權利對該房產進行交易的。第三,至於在權屬處變更貸款抵押登記、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以及產權證,由於目前尚無政策依據而根本行不通。
3、因此,就目前的情況,還貸房想賣掉,還得想方設法先將剩餘的貸款還清,注銷貸款抵押登記,結束購房的所有手續,才能進行二次交易。別無他法。
5. 房產過戶抵押需要銀行的人嗎
如果業主房產證抵押在銀行,說明業主還欠銀行的款項,因此,要過戶可以有以下方式。
一種是你和業主協商到銀行,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若銀行同意變更,則將借款人由賣方變更為買方,並由銀行出具證明,註明變更事項、變更理由以及同意在該房屋已設抵押權情況下予以辦理變更登記,同時向銀行借出房產證。然後,買賣雙方攜帶銀行出具的證明、房產證、權屬變更協議、戶口本和身份證等材料到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如果銀行不同意變更,則只能就雙方達成的產權變更協議到公證處公證,待付清銀行貸款後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同時憑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還有一種方法,是找擔保公司擔保然後把餘款付清,取出房產證。
6. 夫妻房產過戶有貸款該怎麼做
第一步:離異夫妻與銀行簽署《借款合同》,在這一步驟中如雙方工作都比較忙,可以選擇委託專業的貸款擔保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個中手續。其中,需要攜帶的相關證明材料有:客戶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如外地戶口需提供暫住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民證局蓋章)、原銀行的貸款合同、原銀行貸款余額對賬單、房產證、王小姐的學歷和收入證明,王小姐收入證明開具公司的營業副本加蓋公章;
第二步:新貸款銀行審核客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審批合格後向客戶按原銀行貸款數額出具批貸通知單;
第三步:客戶雙方到國家一級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手續;
第四步:由擔保公司墊資結清原貸款銀行的貸款余額;
第五步:由擔保公司辦理解抵押手續,解除抵押後到房地局辦理過戶手續;
第六步:新房產證領出後,由擔保公司和王小姐到房地局辦理新貸款銀行的抵押登記手續;
第七步: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後,擔保公司將新房產證交還王小姐,將房地局出具的他項權利證轉交給王小姐的新貸款銀行。
7. 請問:用房子做抵押貸款還需要擔保人嗎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抵押物畢竟是是第二還款來源,變現較難,如果銀行認為你的貸款的第一還款來源有問題,是有可能讓你增加擔保人的。
8. 賣方對方不夠錢支付需用公積金貸款,我能把房子先過戶給他嗎要什麼抵押或擔保人
二手房貸款不用過戶就能貸,貸完批完後再過戶。你先過戶完了人家不給你錢了你什麼辦法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