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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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1、申請。申請人需要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然後需要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同時提交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公積金繳存證明、購房合同等材料
2、審核。銀行對客戶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並查詢個人徵信,初審無誤,銀行將材料提交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3、審批。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貸款審批,審批通過後,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合同簽署。銀行收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結果後,通知借款人簽署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辦理擔保手續。到房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
6、貸款發放。抵押結束,銀行收到他項權利證明,將貸款資金發放到借款人賬戶。
『貳』 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要求和條件
1.職工只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此次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後,將實行繳存時間和貸款額度掛鉤。根據公告規定,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正常貸款額度×繳存時間系數。
2.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小於12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5;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12個月至24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9;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24個月以上的,時間系數為1。已婚職工夫妻雙方均繳存的,可按繳存時間較長的一方確定時間系數。
3.辦理貸款時,借用了他人賬戶余額,當借款人或配偶中任一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增加大於或等於借用他人賬戶余額時,可以進行置換。但不能將借款人和配偶的賬戶余額合計置換。置換人本人可攜帶身份證到辦理貸款時的公積金中心辦理置換手續即可。
4.暫停執行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政策已於2017年2月24日開始執行。待個貸率降低至80%以下,且累計持續3個月時再恢復此項政策。恢復執行時將《濰坊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濰公積金〔2015〕100號)第四條商轉公分為兩種方式調整為一種方式:「借款人自籌資金將原商貸還清並解除抵押後,將用於原商貸抵押的房屋用於商轉公抵押擔保,經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後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5.現在借款申請人可通過登錄網站隨時查詢貸款輪候名次和貸款辦理進度。查詢時,請您注意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留的手機號碼與現在使用的號碼是否一致,或其他信息是否正確。不一致或不正確的信息更正後才能正常登錄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6.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按借款人家庭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情況確定。也就是說「認貸不認房」,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等查詢和認定,借款人本人和配偶無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首套房貸款;只有一筆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二套房貸款;有兩筆以上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三套房貸款。
7.購買商品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於房款總額的3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70%),但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內的,自籌資金比例可降至2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80%)。
8.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於房屋交易價與評估價較低值的4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60%),但所購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內且房齡在5年以內的,自籌資金比例可降至3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70%)。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叄』 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首先看自己有沒有公積金賬戶。這個在平常工資明細中都能看出來,看單位有沒有給你繳納,只要交了你就有賬戶,也可以登陸當地公積金中心的網站進行查詢。
2、在有公積金賬戶的前提下,申請貸款當月之前必須連續足額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或者累計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並且目前仍在繳存公積金的才有資格申請貸款。這個規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工作不固定,收入不穩定,從而控制貸後風險的一種措施。所以,如果自己工作經常變動,一定要查詢自己公積金有沒有滿足這兩個條件。當然,有的地方規定不一樣
3、如果夫妻雙方二人不管哪一方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那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4、如果有未還清並且數額較大的貸款或有徵信污點,那也將不能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5、貸款人的年齡與貸款年限之和必須70歲,舉個例子,比如你現在40歲,你申請貸款30年,那公積金管理中心就不會批准;
6、貸款前,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