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給個人虛開工資證明貸款違法嗎
1)銀行起訴企業
為滿足員工購房購車,單位出具虛假收入證明,證明上就有單位的公章,銀行依此證明向員工發放貸款。如果貸款月供超出員工實際收入,員工將無力承擔,只能中斷銀行還款。如果銀行核實,將發現單位出具了虛假收入證明,於是,銀行可將單位和員工一起起訴到法院,要求承擔連帶還款義務。
(2)產生勞動糾紛
員工在外遭遇交通事故,為向責任方獲取較高的誤工費,在員工的要求下,企業為員工開具了超出員工實際收入的虛假收入證明。
(3)承擔偽證責任。
員工家屬工傷後,員工本人參與了家屬的護理,在護理誤工費開具收入證明時,公司為滿足員工想多得到賠償的願望,開具了虛高的收入證明。
(4)存在勞動關系。
有時候,有的員工雖然已經離開公司,而且沒有辦離職手續,後來找到公司,說現在沒有上班,想辦理信用卡等,讓公司出具一份收入證明,公司就答應並開具了收入證明。
3、難以自圓。
公司規定,讓員工寫申請,說明是因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虛開收入證明及社保證明,並申明不得因此主張任何法律權益。
㈡ 房地產開發商給我開假工作證明假收入證明貸款買房會怎麼樣
你要正常按時還款還好說,如果一旦逾期銀行起訴你。就可以告你提供虛假的資料騙取銀行貸款。
㈢ 我貸款工作證明是假的,有人舉報,銀行會不會追糾我責任
貨款工作證明假,你就貸款不成,也沒什麼罪,如貸哉了銀行會追款,並有失信記錄。
㈣ 開假收入證明貸款有什麼後果
一、開假收入證明屬於詐騙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詐騙不足4000元的,處以罰金,超過4000元的為管制,超過5000元的為拘役,超過一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詐騙20萬的,甚至會處以有期徒刑十年。二、開假收入證明貸款一旦被發現將會被貸款機構永遠拒絕貸款,而且許多貸款機構信息共享,開假收入證明的申請人或在其它貸款機構也難以貸到款項。三、開假收入證明影響到借款人的個人信用記錄,產生不良的信用記錄。四、貸款開假工資證明一般會被查出來。因為貸款機構可以通過銀行查賬戶流水,只要發現對不上就知道申請人是在用假工資證明詐騙。五、就算提供假收入證明而成功獲貸了,一旦被貸款機構查出,貸款機構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或者收回貸款,如果借款人無法還款,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甚至會上貸款黑名單,今後就再不可能獲得貸款。
㈤ 偽造收入證明貸款自首怎麼判刑
偽造別公司收入證明:
一、偽造公司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是指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欺詐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司法實踐中,開具虛假收入證明經常出現以下糾紛:
1、銀行將出具虛假收入證明的單位告上法庭要求該單位與不能償還銀行貸款的員工承擔連帶責任;
2、員工憑借單位出具的高收入的虛假收入證明要求單位補發差額工資等;
3、因出具虛假收入證明而導致單位信用等級降低被銀行拉入「黑名單」,從而造成該單位以後融資困難。
㈥ 私蓋公章開工作證明辦理小額貸款犯法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㈦ 去銀行貸款,收入證明造假,如果被銀行發現,銀行會起訴你嗎會被抓嗎
一、你將可能會因為無法貸款而面臨違約。這樣的成本是極高的,一般的購房合同都會註明,因購房者自身原因,而無法貸款的,可以提高首付比例,否則,就要承擔高額違約金,一般同購房總金額的10%。
二、收入證明比實際收入高不少的話,即使房貸下來,月供的壓力非常大,這樣有可能導致逾期和欠款後果,只能由購房者承擔。
三、貸款買房開虛假收入證明,後期銀行能以合同信息不實為理由,撤銷貸款合同。
㈧ 單位開具虛假銀行貸款收入證明有何風險
1、想按貸款,開假收入證明是不可取的,屬於詐騙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2、收入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一種證明,一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濟收入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