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還生源地助學貸款 需要哪些證件
(一)貸款受理部門
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准備材料
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三)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四)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合同回執寄返
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報到後20日內將高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達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如遇特殊情況,應主動與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聯系。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本合同所附回執是本合同項下重要憑證,特提醒各位同學,在條件允許下盡量採用掛號信郵寄。
(六)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七)償還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相應款項。
辦理生源地貸款正式申請手續的學生必須本人到場並且備齊以下資料:
一、申請貸款學生需向銀行提供的材料
(一)由學生本人書寫並簽名的反映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貸款申請書。
(二)學生本人的高校入學通知書復印件或學生證復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對)。
(三)用以證明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1.證明不要註明有效期;
2.若父母離異的,證明由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明確的撫養人一方戶籍所在地相關部門出具。
(四)貸款學生本人及父母戶口簿全本復印件,復印從首頁開始,不得跳頁(需提供原件核對)。
(五)貸款學生本人及父母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六)近期在本市新開的學生本人工商銀行借記卡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二、受理時由學生填寫的材料
(一)貸款申請表(網上注冊並填寫貸款申請後自動生成);
(二)學生貸款合同;
(三)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個人消費貸款貸前調查談話記錄;
(四)借款憑證。
註:1.未成年人申請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在貸款申請表上簽名同意,並提供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2.以上四項材料均由工商銀行提供統一格式,並在現場指導填寫。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 貸款材料填寫要求:
1.貸款材料必須由貸款學生本人填寫、簽名。
2.貸款申請表、借款憑證、貸款合同等不得塗改。
3.貸款學生所留聯系地址、電話、郵編等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並盡可能提供固定電話、手機等多種聯系方式,便於銀行核查,以免延誤放貸。
(二) 若父母離異的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以便銀行確認父母雙方有撫養權的一方。
(三) 若父母雙方或一方屬外地戶籍的需提供當地戶口簿全本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四) 若父母一方喪偶而戶口簿上未能反映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五) 若父母雙方均為上海戶籍但戶口分開的,需分別提供父母雙方的戶口簿全本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六) 若戶口簿遺失的,須提供近期開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七) 提供的所有復印件必須清晰,單面復印,A4紙大小。
(八) 貸款學生在貸款未清償之前放貸賬戶不得銷戶。
⑵ 生源地貸款需要什麼資料
手寫家庭貧困情況,蓋村上及鎮上章,生源地貸款申請表,網上注冊後導出來的,蓋上民政章,兩張。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你監護人一起去,或者有委任書
⑶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一般來說,助學貸款分為兩種: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前者是學生入學後由所在學校根據銀校雙方簽署的合作協議的有關規定,由學生個人申請,經辦銀行和學校共同辦理;後者是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與共同借款人的戶籍均在本縣(市)、區,均可提出申請,也就是說該項貸款是在借款人戶籍所在地申請的。 據了解,目前部分省份要求借款學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時候,直接在國家開發銀行官網上提交貸款申請,而對於未開通網上申請的省份,學生可准備好借款資料,直接到當地資助中心提出申請。 初次申請所需材料: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原件及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再次申請所需材料:本人簽名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 注意: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⑷ 助學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答借款人應通過所在學校向銀行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個人有效居留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及復印件或學生證及復印件
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
⑸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1.沒有經過高中預申請的首次貸款學生,申請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簽字的、資格認定部門蓋章的申請表原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原件需出示。
2.續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學生本人簽名的申請表。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另一方可持《授權委託書》辦理申請。從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條款約定,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互為授權委託關系,故不需再簽訂《授權委託書》。
⑹ 生源地貸款需要哪些證件啊
生源地貸款所需的材料:
1)生源地貸款申請表
2)學生身份證文件(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共同借貸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供學生證及復印件、高校出具學生未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證明。
生源地貸款流程:
1.到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填寫《生源地貸款申請表》,開具貴州省生源地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
2.辦理助學貸款的學生持申請表前往當地居委會或鄉鎮民政部門審核蓋章;
3.學生憑「申請所需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縣教育局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4.學生到校注冊後將《生源地貸款學校執回單》寄回所在的相關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貸款只能用於交納學費及住宿費。
⑺ 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帶什麼東西
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帶以下的這些東西:
1.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
2.戶口本(只看原件)
3.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簽字並蓋章的申請表一式2份。
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學生)可持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權委託書》辦理申請。
貧困證明單位:首次申請貸款的學生需持申請表前往高中(僅應屆高中畢業生)、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
借款合同由分行統一印製,待分行審批通過後正式生效;縣資助中心同時列印《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蓋章確認後交學生隨同借款合同一並帶到高校報到。
(7)生源地貸款所需資料擴展閱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及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之一組成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
參考資料:網路--生源地貸款
⑻ 生源地助學貸款到哪裡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地點: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
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②、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8)生源地貸款所需資料擴展閱讀:
申報程序: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②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二、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