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注意!以下8種情況是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的
公積金貸款具有利率低的特點,能為購房者省下不少利息,是很多買房人貸款的首選方式。但很多時候,由於開發商資質問題、開發商未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合作協議或開發商去公積金中心簽合作協議的流程復雜,以及公積金貸款資金回籠慢、貸款利率低而導致的利潤低等特點,購房者的公積金貸款需求常常被拒絕。
而即使該樓盤能夠使用公積金貸款,也會因為政策或者個人原因等,而導致無法辦理貸款,本期總結了8種不能使用公積貸款的情況,看看有哪些?
1、 公積金貸款未結清
第一套房的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第二套房是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
2、 首套房面積超過140平
對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限制的目的就是要抑制投機性購房,支持自主和改善型住房消費。不管首套房是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或一次性付款,只要家庭首套房面積超過140平,那麼,再購買二套房,即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也是無法辦理公積金貸款的。
3、非住宅房產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購買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車庫、別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購買房屋部分產權的;購買住房土地性質為非國有土地的,不予申請公積金貸款。所以在購房時,需要考慮清楚房產的用途性質。
4、已使用過兩次公積金貸款的人屬於限貸人群
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不同,其只認公積金貸款記錄而不認商業貸款記錄,即使有過商業貸款,但如果沒有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在有購房資格的情況下,就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如果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不管結清與否,再次買房,不可辦理公積金貸款。
5、年齡老舊的二手房
房齡加貸款年限,不得超過30年。很多二手房房子年齡太長,導致無法辦理公積金貸款。在買二手房時,一定要了解二手房的年齡,並向公積金中心咨詢,是否可以貸款等。
6、公積金賬戶不正常
在申請公積金貸款之日往前倒數六個月,公積金均為連續正常足額繳納,賬號有六個月的繳存余額,補繳不算正常繳納。如期間已離職,則不符合申請條件。
7、信用記錄不良
原在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者商業銀行辦理過貸款,有貸款未按時歸還的不誠信記錄者(不屬個人原因的除外),不能貸款。
8、情況不真實或資料不全
購房情況不真實或資料手續不齊全,購房合同等不真實者,不能貸款;盡管購房屬實,但屬於個人私下交易,不能提供過戶的有效證明材料和繳稅憑證者,不能貸款;擔保方式不符合條件者,不能貸款。
在我們買房貸款前,最好要提前了解下公積金的貸款條件,並看看自己的公積金賬戶是否正常。對於家裡已經有房產的,再買房置業,一定要提前向當地的公積金中心咨詢,是否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等,做到萬無一失。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8-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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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申請公積金貸款,說「未通過資格審核」,是什麼情況呢
最好去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詢問,網上申請難通過。
③ 公積金貸款通過審核但未放貸,放款時公積金遲繳了4個月,還能貸款嗎能貸款要什麼手續、等多久
雖然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下來了,因為還沒有放款,在這個期間離職有可能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產生一定的影響。
1、如果貸款人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尚未簽訂借款合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以貸款人離職期間無工作收入等理由,提出需要考量貸款人的還款能力,推遲簽訂借款合同,甚至可以拒絕簽訂合同;
2、如果雙方已經簽訂借款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義務繼續履行合同,按合同約定放款,貸款人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還款即可。
下面提供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中的相關內容,以供參考:
第四章 貸款程序第十一條 借款人如實填寫《省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報表》(以下簡稱《貸款申報表》)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省直分中心對借款人提交的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評估,通過與借款人進行面談並參考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及信貸徵信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個人信用資料庫查詢借款人(含配偶)信用狀況,對借款人的資格、資信進行審查,並出具審批資信結果。
第十三條 經批准同意貸款的,借款人與省直分中心或省直分中心委託的貸款辦理機構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
第十四條 採用住房置業擔保的與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採用抵押或質押的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凍結止付收押手續。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生效後,受委託銀行按照省直分中心的《委託貸款通知書》,辦理貸款發放手續,並將貸款資金劃轉到指定項目的銀行賬戶。
④ 一般公積金貸款提交審批材料多長時間可以審批
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流程如下:
1、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註: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4、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6、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⑤ 公積金卡沒辦下來能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條件符合就可以。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
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⑥ 公積金貸款,審核沒有通過,還可以辦理商業貸款嗎
要確定公積沒通過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是徵信不良的就是商業貸款也很難,如只是公積金額度不足之類的,可以做商業貸款;所以最好搞清楚審核沒通過的原因。
⑦ 公積金貸款買房 ,但公積金中心審批不過怎麼辦
公積金貸款審批不通過一般有以下幾種原因:
1、個人徵信有不良記錄;
2、申請人與產權人資格不符;
3、正常在繳時間不足。
遇到公積金貸款審批不通過可以先申請商業貸款,拿到產權證後憑相關材料辦理提取公積金。或者辦理公積金對沖還貸業務。
⑧ 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料遞上快三個月了,初審過了,可等了那麼久怎麼貸款還沒下來
這個看你在哪個城市了,本身公積金貸款相對商業貸款在同等的條件下時間就是長,另外 你這個初審過了,應該是你當地公積金管理處收了你的申請和證件,但是要匯到省行核實,然後才會給你批復貸款,而卻貸款批復下來以後公積金管理處如果沒有房款的額度了 一樣無法給你放貸款。
⑨ 公積金貸款狀態顯示未發放 是通沒通過審核的意思 一般都有什麼狀態啊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1][2]
中文名
住房公積金
外文名
Housing fund
類型
長期住房儲金
相關文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性質
保障性 互動性
公積金賬戶、貸款查詢
該服務由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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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
導航
性質特點現狀繳納貸款還款政策解讀國家政策地方政策年度報告
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