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不良貸款起訴屬於什麼案由
欠錢不還屬於經濟糾紛案件,是民事訴訟的范圍。
你要搜集和保留真實的證據,比如欠款欠條、還款協議、發貨驗收單、銀行轉賬回單等,經多次催討無效的話,就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兩年內向法院起訴處理。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話,法院可能都不支持你的主張了。
如果欠款人電話關機、簡訊不復、跑路了、玩失蹤了,也要依法起訴。這樣可以中斷訴訟時效,法院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缺席判決,等找到被告人了,就可以申請執行。
2. 不良貸款訴訟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一般為二年.
下列的訴訟情況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注意: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3. 問題貸款的依法清收有哪些方式
主動出擊法是指責任信貸員主動深入到借款人經營場所了解情況,催收貸款的方法。信貸員應經常深入到自己管轄的客戶中研究實際問題。將客戶群體分類排隊,在「好、中、差」的類別中突出重點開展工作,本著先易後難,先好後差,先小額後大額,先近程後遠程,先重點後一般的工作思路,尋找切入點。堅定信心,反復多次的開展工作,並在所到之處一定要簽發催收通知書和辦理相關合法手續,以達到管理貸款、提高質量、收回不良貸款的目的。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二:感情投入法
對於出現不良貸款的客戶,不要一概責備或訓斥,不要使用強硬語言,激化矛盾,以「依法起訴」相威脅。而首先應以一份同情心,傾聽對方訴說苦衷與艱辛,困難與挫折。站在借款方的觀點,換位思考,分析問題,查找根源,尋找出路。使自己的觀點與客戶相融合,以獲得其同情,被對方所接受,在工作交往中融入感情,建立友誼。在此基礎上,引導對方接受自己的工作觀點,即清收不良貸款的觀點,入情入理的細說不良貸款給自己帶來的不利影響,這些影響會使誠信遭到破壞,形象受到損壞,朋友之路越走越窄,經營困難越來越多。如能及時歸還貸款,既能表現實力,又能申請再借,既是遵守合同,又是信守承諾,使信用度得到提高。信用度的提高,就是自己的無形資產。通過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的分析使之產生同情與理解,以達到自己工作之目的。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三:參與核演算法
貸款管理人員與客戶的工作關系,應當是合作的、友好的、知心的。應當經常深入到客戶中去,掌握客戶的經營狀況,幫助客戶客觀分析經營中出現的問題。找出問題的主要原因,使客戶能欣然接受,進而參與到經營核算中去。通過真實的會計賬目作出進一步研究,提出增收節支的具體措施,提高客戶盈利水平,降低客戶的經營成本。並關心客戶的措施落實情況,力爭取得成效,促進不良貸款的收回。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四:幫助討債法
客戶在經營中大多存在應收帳款不能按時收回而且數額越來越大的現象。面對這種現實,信貸員應當准確掌握應收帳款的筆數、金額、拖欠時間及對方的基本情況。深入分析、仔細研究,將應收帳款按易難程度,先後順序分類排隊,按先易後難的基本思路,親自參與清理應收帳款。清收成果應以歸還不良貸款為先,或部分歸還貸款,部分用於經營,而後對客戶應繼續提供幫助,不能放手不管。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五:資金啟動法
對不良貸款要進行深入實際的調查和認真仔細的分析,從中找出症結的根源,以便對症下葯。當認定借款人人品好,肯吃苦,具有一定的經營能力和管理能力,只因某種原因,如雷電、暴雨雪、洪水、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生產設施損毀,病蟲害、瘟疫快速傳播使種養業損失嚴重。出現上述及其他非常規因素,影響了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情況下,不但不能催要貸款,還應立即採取資金啟動法,向受災受損嚴重戶提供一定數額的新的貸款支持。使其精神上受到鼓舞,經營上得到幫助。盡快恢復生產,恢復經營,走出困境,進入常規營運軌道,以利於取得較好收益。待時機成熟時,逐步收回不良貸款,使其貸款規模控制在適當的數額上。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六:藉助關系法
對借款人的配偶、兒女、親屬、朋友要進行詳細的調查了解,選擇出有重要影響力的人物。與其進行接觸、交談、交往,達到融合程度,適時談其用意,使之理解進而願意幫助,由有影響力的人單獨與借款人談還款問題和利弊分析,勸其歸還貸款,也可以共同與借款人討論貸款問題,尋找出還款的最佳途徑。相對於借款人的客觀實際,要深入研究他的薄弱環節。如借款人很好臉面,千方百計掩飾自己,生怕自己欠款的事外露,影響形象。在多次工作無效的情況下,應考慮動員親朋好友、同學、同事、鄉村幹部、上級領導多人一同參與其工作,你一言我一語,發起攻勢,促使貸款歸還。在拒絕歸還貸款和即將依法起訴的矛盾相持中,不急於採取依法起訴方法,而應當拓展新的思路,尋找新的方法。村幹部、鄉鎮政府幹部、政法民政幹部及公安幹警等都是應考慮到的因素。利用這些因素充當第三者,以中間立場出現,幫助分析利弊,拉近雙方距離,化解矛盾,進行有效調解,使借款人在依法訴訟前歸還貸款。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七:群體進攻法
信貸員一個人的能力和智慧是有限的,但應盡職盡責。面對難點,應當考慮多名信貸員共同參與工作,深入研究,認真分析,尋找突破口,選擇出最佳時機,發起群體進攻,一氣呵成,不可間斷,直至取得成果。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八:剛柔相濟法
面對不同脾氣秉性的借款人,應當採取各自不同的方法。有吃軟不吃硬的,有吃硬不吃軟的,這就需要在實踐中體會摸索。避其強,攻其弱,採用剛柔相濟法,或先柔後剛或先剛後柔。論情、論理、論法層層深入,使借款人先從觀念上轉變,願意歸還貸款,然後再進一步開展工作。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九:領導出面法
具體工作都由領導去做,那是不可能的,也不正確,工作各有分工,職責也不一樣。但在現實工作中,確有很多工作出現困難,不好推進時,領導一出面就真的解決了。從實踐中研究出新的工作方法來,再指導於實踐中。清收不良貸款也是如此。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信息捕捉法
信息對各行各業都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相對借款人來講也是如此。尤其是借款人的經濟往來信息,產品銷售信息,應收帳款信息,資產處置信息等。這些信息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密切關注,發現有利因素,立即採取措施。特別是多頭開戶的各家銀行帳戶,務必搞清查實,一旦發現進帳款項,立即展開工作或依法凍結帳戶。創造出收回不良貸款的必要條件。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一:人員交換法
總是一副面孔,一個套路,難免工作略顯一般。你我了解,彼此適應甚至存在其它問題,致使個別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影響了貸款質量,使不良貸款增多。若是如此應考慮人員交換或針對某一問題,選擇得力人員加以解決或提供幫助。降低不良貸款佔用,提高貸款質量。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二:轉讓法
經營項目已經上馬,設備已安裝調試或進入生產狀態,但因某種事先未預測到的因素,導致生產無法連續進行或生產產品越多虧損越多,或主要經營者因病、意外事故、涉嫌犯罪,使經營項目不能繼續進行。在全面分析各種影響因素確認後,應當立即採取果斷措施,不要拖延時間,選擇把損失降到最低點的方案。首先應考慮項目整體轉讓,尋找經營管理能力強、實踐經驗豐富的同行業商談全面接收問題,包括接收不良貸款問題,力爭取得好的清收效果。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三:先本後息法
借款人品質不錯,能力略差,也能配合信用社工作,就因利息越累越多,陷入困境,越陷越深,不能自拔。調查認定後,應當對此採取先收本金後收利息的方法。簽定協議,分解歸還。先收本金使之不再產生利息,從而減輕了借款人的負擔。這樣對借款人的還款意願是個鼓勵,對其還款能力是個幫助。給點時間與方法是能夠還清不良貸款的。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四:黑名單公示法
人是有尊嚴的,單位是有形象的,借款方也是如此,我們應尊重他們的尊嚴與形象。同時也必須強調尊嚴與形象必須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失去誠信必然失去尊嚴與形象。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本付息,且在多種努力無果的前提下,應當採取黑名單公示法。可在報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多方位周期性公示,施加社會影響,促其歸還貸款。貸款本息還清時撤銷公示。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五:債權抵頂法
經營時間越多,往往形成債權的數額越大,追討難度也相對加大,也是形成不良貸款的影響因素。對於這種因素信貸員要認真仔細研究,准確評估對方債務人的還債能力後,應考慮以債權抵頂不良貸款問題,如果可行,應與借款方、借款方債務人三方以書面協議形式加以認可,確保開展工作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但在貸款還清前不可免除借款人的還款義務。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六:以物抵貸法
借款人的經營狀況已走向下坡,無力以貨幣資金歸還貸款。經深入調查確認後,要果斷地採取措施,不可拖延時間,一旦拖延可能錯過有效時機。應立即協商以借款人物品抵頂貸款本息問題。首先應考慮價值大的物品,如土地、使用權、房屋、設備的所有權、出租權或使用權,大宗的產品、商品、材料的所有權或處置權,辦公設備、汽車等的所有權和處置權,協商評估作價或由中介機構評估作價後抵頂貸款本息。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七:分解法
父母早年借款,因體弱多病,勞動能力降低,無力歸還貸款,或借款人意外傷害致殘致使不良貸款,而且貸款額均不是很大。在這種背景下,應細心研究其兒女親屬分擔貸款問題。首先調查其家庭經濟狀況,從事工作,收入多少,品德如何,詳細分析後擇優開展工作。工作要有耐心,要從父母培養兒女的艱辛,對傷殘親屬的同情心,兒女要有愛心,親屬要有善心這幾方面為切入點。融入感情反復交談,談到對方動情、動心,經多次努力,或平均分擔或不平均分擔,達到意見一致,願意分擔貸款並代為歸還貸款。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八:化整為零法
不良貸款往往是本金歸還不了,利息也越欠越多,困難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不要單一考慮貸款本息一次歸還問題,應當化整為零。視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每隔一段時間,就還一部分貸款本息,利隨本清。簽定歸還貸款協議書,分步進行。既能維持家庭基本生活,又能逐步歸還貸款,直至貸款本息還清。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十九:擔保責任追究法
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其本質意義在於借款人不能按規定期限歸還貸款時,擔保人承擔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以保證借款合同的全面履行和信貸資金的安全性。然而在現實工作中,重視借款人而輕視擔保人的現象較為嚴重,這是一個誤區。貸款一旦形成不良,一定要借款人與擔保人一並追究。當借款人不足以歸還貸款時,不能忽略對擔保人擔保責任的追究,直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
清收不良貸款方法二十:依法起訴法
能夠在依法起訴前,使問題得到解決是最好的選擇,既能節省時間,又能節約開支,還不傷害感情。但在以下情況中,應重點考慮依法起訴的方法:1、依法保護債權的時間即將超過訴訟時效期;2、以土地、使用權、房屋、機器設備所有權進行抵押並登記的貸款逾期時間較長;3、借款人死亡或失蹤;4、反復協商達不成一致,5、需凍結、查封、扣押債務人資產及相關物品時;6、惡意逃廢債務。依法起訴相對於其他方法而言,應當是最後的方法,選擇此方法要權衡利弊,把握時機,務
4. 對不良貸款進行訴訟追償怎麼操作的
代位求償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從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理賠完成之日與保險事故發生之日必然存在時間差,有可能造成代位求償訴訟時效的喪失,因此要求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履行一定的追償義務,以保障訴訟時效的延續(國外有紅線保險條款,保險人在保險單上加印套紅色條款,以提醒被保險人注意保全其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至於保險人在理賠之前與造成保險標的損害的第三人的磋商,並不構成保險人代位求償訴訟時效的中斷,因此時保險人尚未支付保險金,不享有代位求償權。保險人理賠之後當然取得代位求償權,即使被保險人未履行追償義務,訴訟時效期間保險人的追償行為足已構成訴訟時效的中斷,無須被保險人通知第三人權益轉讓的事實。因而保險人自身及時理賠,盡快向第三人追償也是保全時效的方法。基於上述認識,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的訴訟時效,依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范,主要有以下兩類:訴訟時效保險事故因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或者違約行為而發生的,除其他法律對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賠償請求權時效期間另有規定外,應適用《民法通則》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民法通則》根據不同的民事法律關系及當事人的認知程度,分別規定了1年、2年、20年三類訴訟時效。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的行使,應依照被保險人應當適用的訴訟時效確定其適用的時效。而民商事特別法所規定的訴訟時效保險事故因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或違約行為發生,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索賠時效,《民法通則》以外的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或者專門規定的,應當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民法通則》以外的民商事特別法,依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法理原則,應優先適用。在此情形下,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的行使,須依照被保險人對第三人損害賠償請求權應當適用的特別法的時效規定予以確定。行使范圍財產保險中,第三人大致可因侵權行為和合同違約行為損害保險標的,在海商法上還有共同海損引起的保險代位求償問題。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根據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侵害人應當承擔返還財產、折價賠償、代位求償權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侵佔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損壞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鑒於保險所代位權利的債權性質,保險人因侵權的代位求償權指的是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包括返還財產和恢復原狀。合同違約行為的民事責任,依《合同法》第107條有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形式。保險人得依合同違約的代位求償權也僅僅是賠償損失,不包括繼續履行和採取補救措施。可見保險人行使代位權時不享有被保險人對第三方可行使的所有權利。保險人得代位的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與被保險人實際享有的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金額范圍也不完全一致。首先,保險人代位權受到保險賠償額的限制。其次,與保險責任的范圍有關,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發生的損失額,屬於保險人可代位行使的權利范圍,原則上保險責任之外的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因此保險人代位的求償權中也不包括此項損失的賠償請求權。此外,《合同法》第121條當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方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而在過錯責任歸責原則下,因基礎合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方(以貨運保險合同為例,貨運合同為基礎合同)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害的,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也受到限制。例如,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貨物損失,事故責任無外乎承運人自身原因、相對方原因和混合原因。無論何種原因,都造成承運人對貨主(被保險人)的違約,貨主對承運人當然有合同權利。然而,因相對方原因造成承運人對貨主違約的,依照合同法第121條,貨主不能追究相對方責任,但基於相對方的侵權,貨主可直接追究相對方的侵權責任。此種情況下,保險人只能選擇代位侵權的損害賠償直接追究相對方責任,而不能選擇承運人合同違約的賠償責任。
5. 銀行起訴不良貸款需要提交什麼證據才能立案
少了主要證據。起訴可以,勝訴困難。
6. 不良貸款責任認定的依據
第一條 為規范不良借款責任的認定標准、認定程序及責任處理,提高信貸資產質量,防範和化解信貸風險,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借款金額包括不良借款的剩餘本金和利息。
第二章責任劃分及認定原則
第三條 責任認定原則
(一)對不良借款進行責任認定應遵循盡職免責的原則。
(二)對不良借款進行責任認定應綜合分析不良形成原因,確定各業務環節及各經辦人應承擔的責任及比例。
(三)對於由於重大過失或故意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不良借款,除按照責任認定處理外,相關責任人還將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對於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且情節嚴重的不良借款,除在公司內部認定責任外,還將通過法務部門維護公司權益。
(五)每筆不良借款的責任人可為1人或者多人。
第四條 調查人員責任負責
調查的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經理、風控人員、副總經理、總經理),根據該項目在業務調查環節的過失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比例。
(一)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對收集的借款主體及其重要關聯人(包括作為借款人及保證人的自然人、法人)影響評審決策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全面性、有效性負責。
(二)副總經理、總經理對客戶經理、風控人員、業務負責人是否按要求進行調查負責,承擔日常管理及風險管控責任。
第五條 審查人員責任
審查人員(風控人員)對借款主體及重要關聯人的合規性及合法性、重要數據的准確性、資料及數據的完整性和全面性負責,需對審查過程中發現的疑點進行風險提示,並對借款方案做出建議。
第六條 審批人員責任
(一)審批人員對借款決策、方案設計、風險控制措施等負責。審批人員應當充分考慮審查人員的風險提示,並設計相應方案控制風險。
(二)經過貸款評審會批準的借款在決策、方案設計、風險控制措施上出現偏差的,貸款審批委員會成員應承擔相應責任,但明確提出正確意見的評審會成員可以免責。
第七條 合同簽約人員、風險部經理對簽約的合規性操作負責。
第八條 貸後管理責任
客戶經理、風控人員應對貸後管理的合規性、及時性以及到期或逾期借款的還款提醒、催收或資產保全負責。
第九條 責任比例
責任認定具體標准:
1、除因不可抗因素(如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等),可以免責;
2、其他不論什麼因素:借款放出後前2個月內開始出現逾期及欠息的,客戶經理、信貸業務部負責人、風控人員、副總經理、總經理的責任比例總和為70%;首次借款第3到6個月開始出現連續逾期及欠息的,最後導致的不良借款,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副總經理、總經理的責任比例總和為40%;最後一期出現逾期且形成不良貸款的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副總經理、總經理的責任比例總和為10%。
第十條 不良借款清收責任
不良借款的經辦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副總經理、總經理,對不良借款的清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種責任並不是因為根據本辦法認定其不承擔責任而免除。
第三章責任認定程序
第十一條 責任認定時間
對不良借款發生時就要及時進行責任認定。為確保責任認定調查的充分性和完整性,原則上,責任認定需在借款業務進入逾期狀態5天至10天(含)內進行。不良借款在逾期15天內化解的業務,可不進行責任認定。
第十二條 不良責任認定小組組成及責任認定流程
(一)不良借款責任認定小組(即貸款審批委員會)負責各項借款業務的不良責任認定,由客戶經理、信貸業務部負責人、風控人員、副總經理、總經理等人員組成,由總經理擔任組長。
不良借款責任認定小組為非常設機構。
(二)公司董事會負責對各不良借款責任認定的結論再進行復核。
第十三條 責任認定流程
不良借款責任認定小組在對不良借款進行責任認定時,應當調閱借款相關資料,包括基礎資料、評審資料、放款、貸後及清收有關資料,約談借款相關人員,對借款項目進行復盤,邀請相關人員參加責任認定會,聽取其對借款項目責任的意見。
責任認定小組應該客觀分析借款項目風險成因,合理確定借款項目責任類別、責任人及所應承擔的責任比例。
第十四條 不良借款責任認定程序
(一)在借款逾期5天後,風險管理部向各總經理發起責任認定申請。總經理接到申請後,對所涉不良借款項目所有資料按本辦法第二章所列責任劃分標准進行仔細審查。
(二)不良借款責任認定小組召開不良借款責任認定會進行責任認定,並簽署意見。
第四章 不良借款責任處理
第十五條 借款項目出現逾期或不良後,應首先對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等崗位人員的提成績效進行扣繳。本辦法的責任處理指在扣繳業務績效之外的處理。
第十六條 對於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等的不良借款責任的處理主要經濟處罰。
按照責任認定的比例,客戶經理、業務負責人、風控人員、總經理,分別承擔的比例為4:3:2:1.
第十七條 對於由於重大過失或故意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除按照上述規定處理外,相關責任人還應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 銀行不良貸款的法律訴訟流程需要多久
一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8. 銀行訴訟清收不良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清收不良貸款要有以下最基本材料:
1金融借款合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明
2催收通知單
3信用卡領用合約及帳戶明細
4擔保合同
5等用以證明借款關系及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的證據
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的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責任性不良貸款清收難。
(二)政府幹預形成的不良貸款清收難。
(三)村集體以及政府修路形成的不良貸款清收難。
(四)以貸收貸、以貸收息後形成的不良貸款清收難。
(五)因走死逃亡形成的不良貸款清收難。
(六)因過去辦理的 抵押貸款手續不建全形成的 不良貸款清收難。
(七)抵債資產變現難、損失大造成不良貸款清收難。
(八)因信貸人員走逃或開除而形成的不良貸款清收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