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剛領上結婚證的新婚夫妻,貸款買房,銀行為什麼要雙方家長簽字
不應該啊,雙方沒有工作或收入?父母是擔保人吧
❷ 男方付完首付辦理貸款買房(期房)後,和女方 領結婚證結婚 一年後辦理房產證
可以
夫妻共同財產
原則上平均分割
❸ 我和男朋友領結婚證之前簽得房屋買賣合同!但是領證之後交的首付辦的貸款!房子屬於婚前還是婚後財產
不是必須得簽,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已經不重要了,新婚姻法有明確規定,首付是誰出的錢房子是誰的,以後供房,如果離婚,首付方要嘗還另一方供房的金額。除非房子有你們夫妻雙方名字。
❹ 男朋友自己先貸款買房付首付,我們領結婚證以後我是否可以要求房產證上也寫我的名字
可以寫。。。前提是你們必須領取了結婚證。。。然後帶齊證件變為共有人,也可更名為雙方某一方!
你好,希望採納!
❺ 我《男方》在領結婚證之前,我家已經交了房貸的一半,但貸款的到領完結婚證才能辦理。房貸簽我的名字。。。
呵呵····這個我剛辦的,也找律師朋友咨詢過了,如果你進行了財產公證的話,分財產此套房子是按照當時你支付的比例來分配的,但是如果沒有的話,房產證上等級的幾個人的名字,就按幾個人來平分房子。
以你這樣的情況來看,只要到時候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沒有她,她是分不了這套房子的。你都已經買房了,貸款也是你的名字,到時候房產證在交房後的幾年後你拿到了,上面寫的是你的名字,這套房子基本上就是屬於你的婚前財產。這個跟貸款什麼時候發放沒關系。
❻ 當天領結婚證當天男方買房付首付,算共同財產嗎
在領取結婚證之後,男方簽署合同支付首付款買下住房,該住房產權屬於婚後取得共有財產,
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夫妻倆一人一半權益,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❼ 第一天領的結婚證,第二天就去銀行貸款能行嗎只有老公有收入證明可以嗎
A:這樣領證是可以貸款的,但是要求必須出具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否則,銀行不會貸款;沒有領證也可以登記你的名字的,作為共同買受人登記就可以,享有的權益和保障是不變的!
❽ 有結婚證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到男方嗎
您好,不能 有貸款的房子 產權證押在銀行的!不可能過戶,要先把貸款還完才能辦理過戶。
有貸款的房屋辦理過戶首先應當將貸款還清,塗消抵押,建議與銀行聯系相關事宜,在房屋貸款問題解決完畢後,可按正常手續辦理房屋過戶。如有疑問,可以去問法律援助吧http://tieba..com/p/4313271848的律師去咨問清楚。
❾ 男友貸款買房子,如果我們先拿結婚證,後辦理房產證,房產證上只寫男友的名字,這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貸款部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首付部份就要看能否拿出共同出資或個人出資或一方父母出資的證據。
新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