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在外地工作,要在家鄉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要走哪些程序
要求你必須在單位正常上班,公積金不能斷的。並且你還有一些資料需要公司提供
繳存12個月以上,職工在繳存地以外的地區購房,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購房地和繳納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相互配合,及時出具,確認繳存證明等材料,辦理貸款手續。
㈡ 蕪湖人在北京上班在蕪湖買房能否享受公積金貸款
可以選擇於異地公積金貸款,用北京的公積金。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工作證明及銀行流水;
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買賣雙方簽定的《購房合同》;
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㈢ 在蕪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問題實施意見》(房金委[2006]2號)第十四條的規定,自2006年6月15日起,借款人按規定連續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一年)以上,購買、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1年之內(其中二手房在6個月之內),每個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由12萬元調整為20萬元。現就申請每筆公積金貸款具體辦法規定如下: 一、貸款額度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制條件: (一)借款人夫婦雙方均按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最高不超過20萬元;借款人一方按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最高不超過15萬元。 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婦雙方沒有按現行政策規定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按照不高於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婦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余額的8至10倍確定。 借款人信用狀況應符合委託銀行的有關規定。 (二)不高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應享受住房面積標准計算的費用總額的70%(其中購買二手房的,不高於評估價的50%); (三)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夫婦雙方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之和×50%×12個月×貸款年限,且無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由於借款申請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單位的原因拖欠住房公積金繳存而後又一次性地補繳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不屬於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情形。但單位一次性全額補繳所有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視同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貸款額度的確定方法: 每項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參考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本辦法第一條規定的限額條件計算:申請金額不超過所有限額的,以申請金額作為貸款金額;申請金額超過任意一項限額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額作為貸款金額。 三、貸款期限: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年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並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離休或者退休時間後的5年。
㈣ 異地工作後公積金可以貸款嗎
異地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
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所需資料有:
1、申請審批表(蓋單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請人家庭及社會關系調查表(3份);
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件;
4、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3份)原件;
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3份);
6、申請人提供一名常駐本行政區域內且在本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號碼(3份);
7、婚姻證明復印件(未婚、離異的,需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證明)(3份)原件;
8、加蓋借款人及配偶單位公章的月工資證明(月工資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近3個月工資明細表)(3份);
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3份);
10、個人徵信業務授權書(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11、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異地貸款戶購買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評估報告(3份)。
㈤ 我是外地人,在蕪湖工作,現在不幹了,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問問,需要啥手續
㈥ 異地公積金可以在蕪湖買房嗎
可以的。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
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和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明或離婚判決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未婚人員未婚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單身的需提供單位婚姻證明(原件1 份);
銀行個人結算賬戶存摺(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
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需印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