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存在問題和建議怎麼寫
根據**州財政局財監發[2014]377號文件精神,**縣財政局迅速組織學習,認真領會文件精神,並組織自查自糾工作專班,於2014年9月15日至20日,對文件要求的6項新農村建設涉農資金進行了自查自糾,現將自查情況予以報告.
一、基本情況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6項涉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財政專項資金檢查年限為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後,迅速組織學習並予以落實,縣財政局組建了以黨組書記、局長唐斌同志為組長,副局長黃長德、覃遵成、尹進華、劉偉為副組長,農財股、企業股、預算股、農綜辦、財監辦、農村財政管理局負責人為成員的自查工作專班,由財監辦牽頭銜接。截止9月23日,各涉農資金管理股室已將6項涉農財政專項資金自查表交財監辦,財監辦進行了整理匯總後,形成專題自查自糾資料予以匯報。
上級要求的6項涉農財政專項資金名稱為:糧食直補資金、良種補貼資金、農資綜合直補、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資金、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項目資金、農村綜合改革「以錢養事」資金。
二、自查情況
(一)資金計劃情況
2014、2014兩個年度我縣6項財政專項資金計劃總數為2594萬元(2014年816萬元、2014年1777萬元);其中:國家安排1219萬元(2014年447萬元、2014年772萬元)、省級安排820萬元(2014年337萬元、2014年483萬元)、縣市配套554萬元(2014年32萬元、2014年522萬元)。
2014年我縣良種補貼資金211萬元為省級安排,糧食直補資金132萬元為國家安排,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248萬元有165萬元為國家安排、66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17萬元,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225萬元有150萬元為國家安排、60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15萬元。2014年度,我縣無綜合直補資金和「以錢養事」兩項財政專項資金。
2014年我縣良種補貼資金214萬元為省級安排,糧食直補資金222萬元為國家安排,綜合直補資金269萬元為國家安排,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242萬元有161萬元為國家安排、64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17萬元,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180萬元有120萬元為國家安排、48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12萬元,以錢養事資金650萬元有157萬元為省級安排、縣市配套493萬元。
(二)資金撥付到位情況
2014、2014兩個年度州撥我縣6項財政專項資金總額2014萬元(2014年784萬元、2014年1255萬元),縣財政局撥各鄉鎮1698萬元(2014年343萬元、2014年1355萬元,不含農業綜合開發2項資金),各鄉鎮撥項目單位1484萬元(2014年343萬元、2014年1141萬元,不含農業綜合開發2項資金),實際到位資金2291.6萬元(2014年774萬元、2014年1517.6萬元,含農業綜合開發2項資金)。
2014年**州財政局撥我縣良種補貼資金211萬元,我縣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糧食直補資金132萬元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231萬元已撥付使用到項目中去,餘10萬元待撥;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210萬元已全部撥付使用到項目。
2014年**州財政局撥我縣良種補貼資金214萬元,我縣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糧食直補資金222萬元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綜合直補資金269萬元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施到位(一折通);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225萬元,由於資金撥付是按項目進度分期撥付,當年只撥付到項目使用42.6萬元,餘182.4萬元待撥;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168萬元,也是按項目進度分期撥付資金,當年實際撥付項目使用120萬元,餘48萬元待撥;以錢養事資金157萬元(屬2014年指標,結轉到2014年使用),加上我縣配套493萬元,共計650萬元已全部撥付到各鄉鎮並實際使用到位(具體數據見附表)。
從自查的情況來看,2014年、2014年除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資金、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資金2項資金有剩餘資金待撥外,其餘4項資金均已撥付使用到位。資金都專款專用,沒有發現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和投向、貪污挪用、虛報套取資金等問題;財務管理較為規范,能夠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和制度辦事;項目實施規模與申報規模能夠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資金不落實影響工程建設問題。
三、存在問題和建議
通過本次對新農村建設財政專項資金自查,我們也發現存在一些問題。
(一)部分惠農資金發放不夠及時,有的上級資金當年已經下撥,由於主客觀等方面的因素,到農民朋友手中已經是第二年了,時間跨度較大,不排除影響農民生產生活的因素存在(資金的遲撥上級、本級、下級均存在)。
(二)由於惠農資金的發安放採取「一折通」的形式發放,基層財經所和基層信用社也存在銜接協調不到位的情況,有的是財經所已經將資金
撥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沒有及時將惠農資金進行上折發放(如網路升級、名稱有誤等),還存在信用社將部分農民的「老貸款」、「自願」購買的種木鍾苗未付款抵交應得國家發放的惠農資金。由於我縣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農民為取應得的惠農資金,所花的費用甚至高於所得資金,建議以後發放的方式怎樣多一些,主要是考慮到農民朋友的利益。
(三)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和產業化經營資金的管理使用,要嚴格招投標制,程序到位,節約資金、嚴把質量關,充分發揮國家項目資金對我縣「三農」建設的效益。
(四)「以錢養事」資金要嚴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來嚴格考核發放,對那些工作不細致負責,農民不滿意、還有「衙門作風」服務組織的工作人員,嚴格獎懲掛鉤。
(五)建立長效機制,湖北省委、省政府於2014年開展的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工作就是一個很好的措施。我縣自2014年以來,已將上述6項財政專項資金的撥付、使用、發放和管理政策的具體情況在互聯網上全部予以公開,並採取了各種手段進行宣傳發動,在各鄉鎮設立了免費查詢點,熱情為前來查詢的農民朋友服務,讓農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取得了很好社會效果。另外,財政局分配管理涉農資金的股室,不僅要從財政財務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農資金,更要隨時實地進行監管,不斷進行跟蹤問效,掌握解決資金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而不是一撥了之。
② 如何開展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
開展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需做到以下幾點:
一、檢查項目
按照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要求,結合項目實施方案,通過採取審查賬目、查閱檔案等形式,重點檢查項目組織實施情況、項目資金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以及項目資金使用效益。
二、檢查內容與要求:
1.補助對象的基本資料是否屬實,有無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問題。
2.項目資金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是否按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有無滯留資金問題;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有無擴大開支范圍或擠占、挪用、截留等問題。
3.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情況,財務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是否符合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和會計制度規定。
三、檢查時間的確定,一般是在25天內完成。
四、檢查組人員組成及分工
五、檢查方式、方法
主要是採取聽取匯報、查驗賬目、翻閱檔案、召開座談會、深入現場檢查等方法進行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聽取匯報。聽取被檢查單位對相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專題匯報,並取得書面匯報材料。包括工作開展情況、財政財務管理政策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情況、資金安排撥付使用情況、項目完成情況及成效、存在的問題和對財政資金支持和管理的意見建議。
2.查閱文件、資料。查看有關會計賬簿以及文件資料等,查閱各級財政部門下達財政專項資金的文件或撥款單,掌握資金撥付情況,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等問題。
3.實地查看。實地查看項目組織實施情況,對有關專項資金進點查看。主要了解項目建設進度、標准和質量以及項目運行管護等,查看有關補貼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補貼對象。
六、具體要求
1.參加檢查人員,要提高認識,認真履行檢查職責,不能走過場,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要按規定處理。
2.被檢查的項目單位,要密切配合檢查組工作,不得拒絕和阻擾,更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逃避檢查。
3.檢查組嚴格按照財政執法程序開展檢查,檢查文書要規范完整。對檢查的情況要分別寫出檢查報告,隨同檢查資料一並歸檔留存,對有重大問題的要分別將檢查資料抄送有關單位;對需要整章建制,限期整改的部門,要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