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借名貸款歸個人使用,期間已付利息,是不是屬於挪用公款
不屬於.只能屬是貸款欺詐,只承擔民事責任.不承擔刑事責任.
② 信用社為他人代款,我愛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他人擔保,信用社工作人員違規操作,能否起訴信用社工作人員
你們不用起訴,只拒絕履行擔保責任即可,讓信用社去起訴你們,你們只應訴就行了。應訴時闡明拒絕履行責任的理由並提供信用社工作人員違規操作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③ 信用社工作人員借用他人身份證貸款構成挪用公款罪嗎
不構成,
因為他在貸款的時候說明是貸而不是非法挪用。
不過信用社能把錢貸給他,而他卻持別人身份證,可見內部管理是相當混亂。
如果在還款期內能還了錢,那就萬事大吉,如果還不了,那他就可能被處理。身份證本人也將會被追究還款。
PS,身份證本人,即是貸款人,也是保人。
挺繞的。
④ 信用社工作人員違規發放貸款,給相關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信用社有責任嗎
信用社有責任。因為工作人員屬於信用社管理。他違規發放貸款在審理和批准階段,一定有相關的上級領導予以批准。那麼該領導就具有相關的管理責任!供參考。
⑤ 信用社工作人員借用他人身份證進行貸款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
不構成挪用公款罪。
如果該筆貸款用於其個人的,那麼名義上也屬於是身份證所有人貸款,然後所有人借款給他,可以這么理解。
只要不存在違法的情況,就不能認定是構成犯罪。
⑥ 請問五戶聯保貸款,是另一個人借名貸款,信用社也是違規發放貸款,我們應該怎麼維權
要有證據證明信用社違規,同時向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局舉報。
⑦ 信用社知情條件下辦理借名貸款違不違法
不違法
因為被借名的人和銀行是在合同等上面簽字確認的,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⑧ 農村信用社貸款如何處理違規人員
管理好各級領導什麼都解決了,信貸員調查審查都做啊,壘大戶信貸員說話算嗎?背黑鍋的罷了!
⑨ 農村信用社冒名假名借名貸款的處罰細則是怎麼樣的
河北保定清苑何橋鄉農村信用社主任翟長盼 冒名貸款數額巨大 知法犯法 詐騙國家錢財 違法亂紀國法不容
上級部門不作為推三阻四 法律何在
⑩ 信用社借名貸款他人替還貸是不是不當得利
在信用社借名貸款,這種貸款是違規的,即使他人替還貸款的情況下,這個不屬於不當得利,屬於違規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