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乎買房時貸款金額的多少,你的公積金余額有多少,你知道嗎
公積金余額的多少會跟買房時貸款金額的多少掛鉤,買房時貸款金額為公積金余額的40倍。
我們都知道,買房時用公積金貸款的利息會比商業貸款的利息低很多,所以很多人想在買房的時候用公積金來貸款付房子的款項。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滿足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建立住房公積金制6個月以上並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而且配偶一方若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貸款未結清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⑵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是否可以再提取余額
房價再高,購房族買房的需求也沒有絲毫消減,這么一大筆房款讓很多人想到積攢許久的公積金。雖然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比較繁雜,但是省下一大筆利息仍然可以安慰「大出血」的購房族。
那麼問題來了,既想要用公積金申請住房貸款,還想要提取余額,這樣一箭雙雕的好事能行嗎?辦理公積金貸款後還可以提取余額嗎?今天我們來聊聊這個問題。
首先告訴大家,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我們先來看看有哪些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
一、住房公積金可提取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二、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交易資金為房屋成交價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如果是付清房款過後,憑購房合同和全額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即可提取;
如果已經領取了房產證,可以憑借房產證和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提取。
三、異地貸款買房能否提取公積金?
有很多小夥伴都在北上廣深這樣的集結地工作,公積金繳存在工作地點,但是要在老家買房子,辦理購房貸款的話,能否提取公積金?
好貸分析師告訴大家,如果購房者是異地全款購房的話,可以在支付房款之後的2年內提出申請,每半年提取一次,提取額度可達實際支付的購房款;如果是貸款購買的房子,希望提取公積金去償還貸款,購房者可以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之後的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可以提取的額度為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以上幾種提取公積金的方式大家get了嗎?提取時記得帶上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家庭關系證明、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和身份證等證件,到住房公積金繳存所管轄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手續辦完後,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將錢打入儲蓄賬戶中,就可以支取使用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5-1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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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買房公積金貸款要先把公積金余額先用掉嗎
您好,余額沒有了是不能進行公積金貸款的。因為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是從貸款人的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以上回答由融聯偉業為您提供,請參考。
⑷ 我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裡面的余額能提出來嗎怎麼提
住房公積金裡面的余額可以提出來,職工持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參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參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4)買房子公積金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1、參照《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參照《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
2、參照《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2)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3)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4)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5)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6)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
⑸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公積金帳戶里的余額何去何從
天津情況不清楚,應該全國的基準相差不大,最好上你們城市的公積金中心問咨詢,或者上公積金中心網站咨詢也可,你的公積金卡上應該有網址的.
我所在城市長沙,長沙的適用的情況如下:
根據你的問題一一解答.
1.不可取出來.
大修時可支取出來,大修定義:大修不等於裝修,根據1985年1月1日原城建環保部批准試行《房屋修繕范圍和標准(試行)》,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
2.可以用於月對沖還貸.
對沖還貸的要求如下,
1、對沖還貸人公積金繳存正常,且申請前三個月無停繳記錄。
2、對沖還貸人申請時須正常還款一期以上,且剩餘還貸期限在12期以上。
3、對沖還貸人在申請時無逾期欠款,且一年內無三期以上逾期記錄。
4、對沖還貸人的還款方式必須為銀行代扣方式(單位代扣客戶須轉為銀行代扣客戶方可辦理)。
同時也可將帳戶餘款用於部分提前還貸.
3.不會多出額外的費用.交稅一說,沒有聽說過這個說法.
⑹ 北京買房公積金貸款和余額有關系嗎
根據現有政策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小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計算公式為:[(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或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額]×12(月)×貸款年限。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現有貸款月應還款額為借款人或夫妻雙方個人信用報告中貸款的月應還款額。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比例其中貸款比例根據購建按照貸款的最高限額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限額為40萬。修房屋的不同類型來確定,購買商品房的,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的70%,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的80%;購買私產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公有現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住房評估價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70%。
⑺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余額可以提取嗎
員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之後,是可以申請公積金余額提取償還公積金貸款的,但是不能提取做為他用,一般是直接在公積金賬戶中扣除直接還款的。
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註:職工本人需到場在「提取申請表」上簽字按手印(公積金匯入個人還款帳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7)買房子公積金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