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總結
強調調查、服務、檢查與管理的重要。
沒有範文。
以下供參考,
主要寫一下主要的工作內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績,最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總結就是讓上級知道你有什麼貢獻,體現你的工作價值所在。
所以應該寫好幾點:
1、你對崗位和工作上的認識2、具體你做了什麼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動腦子去解決的。就算沒什麼,也要寫一些有難度的問題,你如何通過努力解決了
4、以後工作中你還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實哪些知識
5、上級喜歡主動工作的人。你分內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備,即事前准備工作以下供你參考:
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評價、總分析,分析成績、不足、經驗等。總結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是對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理性的思考。
總結的基本要求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主要內容。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產生的,都應寫清楚。
3.經驗和教訓。為了便於今後工作,必須對以前的工作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並形成理論知識。
總結的注意事項:
1.一定要實事求是,成績基本不誇大,缺點基本不縮小。這是分析、得出教訓的基礎。
2.條理要清楚。語句通順,容易理解。
3.要詳略適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寫作時要突出重點。總結中的問題要有主次、詳略之分。
總結的基本格式:
1、標題
2、正文
開頭:概述情況,總體評價;提綱挈領,總括全文。
主體:分析成績缺憾,總結經驗教訓。
結尾:分析問題,明確方向。
3、落款
署名與日期。
❷ 認清形勢,扎實基礎打一場清收不良貸款的攻堅戰
打一場清收不良貸款的「攻堅戰」
汨羅市召開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工作推進會
6月9日,我市召開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工作推進會,市委副書記、市長周金龍出席並講話,市領導彭千紅、李馮波、林治學、陳培宏、謝蘭蘭,市政協正處級幹部余仲春等出席會議,各鄉鎮場、市直相關部門主要責任人,市農商銀行籌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市信用聯社全體班子成員,各基層信用社主任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截至5月底,全市共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963筆1182萬元。其中內部責任不良貸款收回32筆109萬元;公職人員貸款收回34筆42萬元;訴訟類貸款收回3筆16萬元;涉政類貸款收回2筆31萬元;鄉鎮大面貸款收回892筆984萬元。市直單位中,市民政局、移民管理局已全部完成清收任務;鄉鎮場中,黃市鄉、城關鎮、城郊鄉、長樂鎮、川山坪鎮、大荊鎮、高家坊鎮清收額在50萬元以上。5月份,在全市253個有清收任務的村中,仍有174個村分文未動,涉及欠貸的公職人員203人,當月還貸僅29人,信用社內部有清收任務的188人,當月僅80人有清收額。
周金龍指出,自5月12日全市啟動清收信用社不良貸款至今,清收進度與階段性目標差距甚遠,目標任務嚴重滯後;不少單位還沒有搭建班子、無人專抓,思想認識仍然不足;欠貸不還的大戶還沒有打入「黑名單」,清收措施疲軟乏力。
周金龍強調,清收不良貸款行動要做好五個「結合」,會場內和會場外結合好,會上部署要好,方案制定要科學,會後要落實好,行動要有力;宣傳清欠和黑名單制度結合好,讓心存僥幸的借賬戶無處可逃;清收與破產行動結合好,對欠款的社會重點對象要啟動依法追討程序,通過破產程序打破「釘子戶」「賴賬戶」的夢想;跟進清欠與問責制度結合好,對久拖不還的公職人員要啟動組織問責程序,對有欠款的信用社員工要啟動內部追責程序;大會推進與個別調度結合好,通過多種形式調度,及時通報工作進展。總之,要黑下一張臉、打破幾只碗,要牢里見人、賬上見錢,不達目的誓不罷休,打一場清收不良貸款的「攻堅戰」。
❸ 銀行的不良貸款清收崗工作是不是應酬很多,天天陪人吃喝玩樂任務重嗎
你這樣的去不良貸款清收崗,估計是讓你打官司的。
❹ 清收不良貸款人員的工作證是什麼樣子
這種情況你是不需要核實不良貸款人員的工作證呢,因為他們一般都是第三方的公司
❺ 清收不良貸款的措施有哪些 如何解決
國家對不良貸款予以清收,具體措施如下:
一、不良貸款清收概念
不良貸款清收是指不良貸款本息以貨幣資金凈收回。不良貸款清收管理包括不良貸款的清收、盤活、保全和以資抵債。不良貸款清收管理的對象是全口徑不良貸款,重點是四級分類的 呆滯貸款、呆賬貸款,實行五 級分類後的可疑類、損失類貸款及其表內外應收未收利息。時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清收這一老大難問題。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它不僅直接關繫到金融結構信貸資產質量的高低,更影響到金融部門效益的提高和整體的發展,面對困難和問題。
二、清收措施
1、實行責任清收
嚴格落實貸款責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陳劃段,落實責任。鎖定基數,動態監控」的管理原則,對五級分類存量不良貸款實行新老劃段管理:2004年6月1日之前形成的不良貸款,要採取積極措施清收和處理,確保絕對額下降;2004年6月1日(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後形成的不良貸款,責任人要全額包賠,否則下崗、停薪、限期收回,確保不出現人為因素形成的不良貸款。對已落實責任、限期收回的要兌現處罰措施,堅決不能一拖再拖、姑息遷就,該停薪的停薪、該包賠的包賠、該下崗的下崗、該法辦的法辦。
2、實行協調清收
對政府機關財政貸款、受政府幹涉、村社集體承貸、企事業貸款等多年形成的不良貸款,各社要及時與當地黨委政府或主管部門協調,通過財政撥補、政府及村社的財產進行抵債等方式,協調清收。
3、實行依法清收
對於有償還能力但拒不還款的賴債戶、非信益企業和個人,要依法維權,運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貸款。
4、實行招標清收
可採取向社會招標的辦法清收不良貸款。
5、實行啟動清收
要探索啟動清收的辦法,把清收不良貸款工作與提高支農服務水平結合起來,積極幫困扶貧,激活農戶不良貸款。
6、實行處置清收
對表內外抵債資產,在妥善保管的前提下,採取轉讓、重組和租賃等方式積極、及早處置變現。